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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共濉溪县委
一、机构设置
1950年7月濉溪建县时,即成立中国共产党濉溪县委员会。当年下设工作机构有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纪律检查委员会、农业委员会,以后又陆续增设统战部、财贸部,农业委员会改称农村工作部,纪律检查委员会改称监察委员会。1956年1月召开第一届党代会,选举产生中共濉溪县第一届委员会,由书记、副书记、委员组成。同年11月始设常务委员会。1957年9月设书记处,1963年撤销。1966年夏,县委受“文化大革命”的冲击而瘫痪。1967年成立县革命委员会(简称革委会),党政合一办公。1970年1月建立中共濉溪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1971年3月召开县第四次党代会,产生中共濉溪县第四届委员会。党的宣传、组织、统战、农村工作由县革委会政工组和生产指挥组负责。1974年成立县委监察组。1976年撤销革委会政工组,恢复县委宣传部、组织部、统战部、县直机关党委会。1979年恢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1985年县委下设机构有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统战部、农村工作部、政法委员会、老干部局、档案局、县直机关党委会。
二、领导人更迭
县委历任正副书记、常委更迭表
1950年7月濉溪建县时,即成立中国共产党濉溪县委员会。当年下设工作机构有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纪律检查委员会、农业委员会,以后又陆续增设统战部、财贸部,农业委员会改称农村工作部,纪律检查委员会改称监察委员会。1956年1月召开第一届党代会,选举产生中共濉溪县第一届委员会,由书记、副书记、委员组成。同年11月始设常务委员会。1957年9月设书记处,1963年撤销。1966年夏,县委受“文化大革命”的冲击而瘫痪。1967年成立县革命委员会(简称革委会),党政合一办公。1970年1月建立中共濉溪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1971年3月召开县第四次党代会,产生中共濉溪县第四届委员会。党的宣传、组织、统战、农村工作由县革委会政工组和生产指挥组负责。1974年成立县委监察组。1976年撤销革委会政工组,恢复县委宣传部、组织部、统战部、县直机关党委会。1979年恢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1985年县委下设机构有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统战部、农村工作部、政法委员会、老干部局、档案局、县直机关党委会。
二、领导人更迭
县委历任正副书记、常委更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