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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群众互济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当个别人家发生不幸事故后,群众自动“雪中送炭”。1966年,海孜公社马西大队农民马某,因小孩玩火酿成火灾,3间房屋及口粮、家具全部烧毁,损失折款1200元。灾难发生后,除所在公社、大队从公共积累中给予粮、款、棉花、木棒、柴草等救济外,当地群众送去被子2床,单、棉衣15件,粮食150斤及其它生活用品,解决其燃眉之急。1982年,陈楼乡王楼村农民侯某,因用柴油机带脱粒机引起火灾,18户的168亩小麦全部烧光,损失粮食6.1万斤。灾后,王楼村1410人每人捐小麦15斤,每户支援麦草100斤,社办企业支援3000多元,解决了受灾户的口粮、化肥等问题。
群众互济的另一种方式是有组织地捐献。1956年,我县旱、涝、风灾严重,外地支援我县受灾群众的寒衣、单衣达11.8万件,本县未受灾地区捐献棉衣196件,单、夹衣450件,布300多尺,鞋帽1700余件,现金4900元。1982年萧县境内王引河多处决口,我县北部刘桥区的张集、土楼、钟楼等地,平地水深1米左右,庄稼全部淹没,颗粒未收。县委、县政府号召捐献救灾。县直及区镇75个单位的职工群众共捐献人民币39万多元、粮票1.1万斤、布票492尺、棉衣380件、单衣326件、鞋帽284件。这些钱物,及时转送到受灾群众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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