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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募兵
民国初期,兵制承袭清代,实行募兵制,即所谓“插旗招兵”。募兵办法是由征兵部队征得地方政府同意后,派人设立征兵处,并张榜公布募兵条件和物质生活待遇。征兵处根据报名者的身体条件,通过目测当即决定是否录取。被招募的士兵大多是为生活所迫或无业的流浪汉。民国15年(1926年)至22年,刘桥区关帝庙村应募入伍的17人中,为生活所迫和无业的流浪者就有15人。在招募的士兵中,也有一些地痞、流氓、赌徒、匪盗,在地方上作恶多端,走投无路,试图通过从军而另寻出路。也有少数把参军作为进身之阶,希望能够升官发财,荣宗耀祖。由于招募的军队成份复杂、纪律松弛,所到之处常恣意抢掠、奸淫妇女,因而百姓对其深恶痛绝。当时民间流传着“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的歌谣。
在我县招募士兵的部队大多是军阀和国民党军队。民国18年,国民党第十九路军蔡廷锴部在我县募兵百余人。民国19年5月,国民党内部爆发了蒋、冯、阎中原大战,死伤30余万人。冯玉样为了补充兵力,先后在我县五沟、孙疃、临涣、刘桥、濉溪等地竖旗招兵,其招募兵额,无资料可考。
在我县招募士兵的部队大多是军阀和国民党军队。民国18年,国民党第十九路军蔡廷锴部在我县募兵百余人。民国19年5月,国民党内部爆发了蒋、冯、阎中原大战,死伤30余万人。冯玉样为了补充兵力,先后在我县五沟、孙疃、临涣、刘桥、濉溪等地竖旗招兵,其招募兵额,无资料可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