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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古水利工程
一、隋运河遗址
县境内的隋运河遗址,西起铁佛区卧龙乡小刘庄,东至四铺区三铺乡石圩孜村,全长40多公里。现仅存河堤残迹,河床多被宿永公路所覆。近年来,由于兴修水利、烧窑取土等原因,先后在百善街西首和二铺店孜暴露出两处河堤切面。切面有夯土痕迹,淤沙土混合,层次分明。河床口宽40米,底宽15米,深7米。北堤原宽40米,高约6米,南堤原宽约20米,高约4米。1984年秋和1985年三次勘察,计出土圆形夯头1个,中部有孔,有明显的打凿痕迹,系筑堤工具;白色粗硬瓷碗1个,完整,无纹饰;硬质白陶壶1件,骨锥1根;石锚3件,锚的表层因水的侵蚀而满布小孔,其中1件刻有“杨广”二字。另出土“开元通宝”、“元丰通宝”等铜钱7枚,以及大量唐宋时期陶瓷器。在百善西首运河切面处,出土一木板大船,因无条件保存,故又埋于地下。
此运河系隋炀帝大业元年(公元605年)开挖的通济渠,距今已有1300多年的历史。唐宋两代有舟楫之利,元代以后渐被淤没。
二、土型湖遗址
土型湖遗址位于烈山北3公里土型村以西,东依闸河,西至戴庄,北界朱庄三叉河一带,南至西流河北岸,总面积约10.5平方公里。现湖面已淤积为良田沃野。
清光绪《宿州志》载,魏文帝时“郑浑为沛郡太守,水潦为患,百姓饥乏,浑于相萧二县界兴湖陂,开稻田,郡人不以为便。浑日:‘地势潦下宜灌溉,终有鱼稻经久之利’。躬率兴功,一冬告成。比年大收,租入倍常。郡人赖其利,刻石颂之日郑陂”。又《三国志·魏书载》:“……于相萧二县界兴湖陂、开稻亩……”上述“相萧二县界”,即现在的濉溪与萧县交界处的新安乡土型村以西地方。
县境内的隋运河遗址,西起铁佛区卧龙乡小刘庄,东至四铺区三铺乡石圩孜村,全长40多公里。现仅存河堤残迹,河床多被宿永公路所覆。近年来,由于兴修水利、烧窑取土等原因,先后在百善街西首和二铺店孜暴露出两处河堤切面。切面有夯土痕迹,淤沙土混合,层次分明。河床口宽40米,底宽15米,深7米。北堤原宽40米,高约6米,南堤原宽约20米,高约4米。1984年秋和1985年三次勘察,计出土圆形夯头1个,中部有孔,有明显的打凿痕迹,系筑堤工具;白色粗硬瓷碗1个,完整,无纹饰;硬质白陶壶1件,骨锥1根;石锚3件,锚的表层因水的侵蚀而满布小孔,其中1件刻有“杨广”二字。另出土“开元通宝”、“元丰通宝”等铜钱7枚,以及大量唐宋时期陶瓷器。在百善西首运河切面处,出土一木板大船,因无条件保存,故又埋于地下。
此运河系隋炀帝大业元年(公元605年)开挖的通济渠,距今已有1300多年的历史。唐宋两代有舟楫之利,元代以后渐被淤没。
二、土型湖遗址
土型湖遗址位于烈山北3公里土型村以西,东依闸河,西至戴庄,北界朱庄三叉河一带,南至西流河北岸,总面积约10.5平方公里。现湖面已淤积为良田沃野。
清光绪《宿州志》载,魏文帝时“郑浑为沛郡太守,水潦为患,百姓饥乏,浑于相萧二县界兴湖陂,开稻田,郡人不以为便。浑日:‘地势潦下宜灌溉,终有鱼稻经久之利’。躬率兴功,一冬告成。比年大收,租入倍常。郡人赖其利,刻石颂之日郑陂”。又《三国志·魏书载》:“……于相萧二县界兴湖陂、开稻亩……”上述“相萧二县界”,即现在的濉溪与萧县交界处的新安乡土型村以西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