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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我县家种药材品种极少,多系野生,农民在耕作时顺便捎带采集,山区的农民利用农闲进山采收,经过简单地加工整理,出售给当地的中药店铺。由于中药店铺用量甚微,许多药材的采收量很少,价格很低,致使中药材生产发展缓慢。
建国后,我县建立了专营中药材机构,扶植中药材生产。1955年,县供销社与濉溪镇私营“澄记”药栈合营中药,并指定百善区、四铺区、临涣区、孙疃区、南坪区等下属供销社兼营中药,负责当地的中药材生产、收购、销售工作。1959年,我县国营药材公司派两名中药技术人员专司此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中药材生产,积极鼓励个人和集体种植药材。同年。县药材公司投资1万元,会同县卫生科在濉溪东关、韩村、孙疃、南坪等地开办了中药材培植场,栽培芍药、丹皮、紫苑、瓜娄、生地、红花、菊花等20多种中草药,并向全县各生产单位提供大批种子、种苗和栽培技术。1962年国务院发布主要农产品实行统一奖售的政策,群众种植药材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但由于信息不灵,计划不周,两年收购白扁豆1.5万多斤、红花1万斤、紫苑20余万斤,造成积压,只得限制生产,停止收购,几个药材培植场相继停办,土地先后交给当地生产队耕种。多年生药材黄柏、杜仲、二花等品种因种植投资大,见效迟,农民不愿在自留地栽培,则长期供不应求。为解决这些紧缺药材的货源,1971年宿县地区医药栈拨给我县药材生产扶植金1750元,在蔡里公社蒋疃大队再次建立药材培植基地。县药材公司采取队办公助的形式,与该队签订合同,种植计划由公司安排,生产的药材由公司按国家牌价收购,凡属引种、试种失败造成的损失,由扶持金补贴。到1980年,共引种外地药材和变野生为家种的药材29种。试种成功的药材有甘草、杜仲、连翘、黄柏、丹皮、于肉、白芍、防风、云木香、山枣仁、玄胡、川芎、一见喜、当归、黄蓍、冬花。可提供商品的有连翘、山枣仁、白芍、云木香。试种失败的有半夏、黄连、佛手、枳壳、川朴、五味子、使君子、明党参、三耐、大黄等。失败原因,一是气候土壤不适宜,二是栽培技术不过关。其间,淮北市医药公司先后三次拨款1万元给该队,建养蝎场房1550平方米,用来繁殖蝎子。1981年至1985年,我县普遍实行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粮食生产自给有余,作为经济作物的中药材种植吸引了广大农户,兴起了自发的种药、养药热。板兰根、薄荷、壳玉米、壳柏子、柴胡、公英等药材的产量大幅度上升。
1960~1985年主要药材收购表单位: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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