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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事业经费
建国后,国家每年都拨出大量资金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而且逐年增加。1952年我县卫生经费2.52万元,全县每人平均合3分6厘。1982年前,卫生事业经费由上级主管部门编造预算,财政部门负责拨款和监督执行。从1982年开始,实行经费包干使用的办法,即由县人民政府下达经费指标,财政部门监督执行,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卫生局按照下达的指标再把经费下拨给各医疗卫生单位。
卫生事业费的主要支出项目有人员工资、业务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职工福利费、离退休人员费用等。1985年卫生经费增到91.8万元,全县每人平均合9角8分。
几个年份卫生事业费开支实绩表单位:万元
卫生事业费的主要支出项目有人员工资、业务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职工福利费、离退休人员费用等。1985年卫生经费增到91.8万元,全县每人平均合9角8分。
几个年份卫生事业费开支实绩表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