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四节 人口消费
一、职工生活
建国前,本县工业落后,境内没有工厂,没有产业工人,只有少量作坊和店堂雇佣一部分徒工、重工。城镇劳力就业低,工资微薄。一般徒工都住在店堂内,用铺板搭个“郎当铺”,晚上搭,早上揭,生活居住条件都十分困苦。民国8年(1919年),全县有城乡雇佣劳动者1536人(男821人,女715人)。月工资男6元、女3元。一年工作9个月,经常有工资拖欠和中途辞退者。小学教师工资更低,年薪最低只有18元(银元),最高不过200元,一般100元左右。平均每人每月只有几元钱,并经常拖欠。民国18年(1929年),县立学校教职员薪津无法照发,仅给伙食费暂维现状。这样教师的家庭基本生活也难以保证。民国36年(1947年),乡村小学教师月薪只有4斗稻米,约50公斤,也不能按月发给,多数拖欠了事。教师生活仅靠收学费维持,因此常有罢工罢课者。
建国后,由于各项建设事业的恢复和发展,为城乡劳动人民提供了广泛的就业机会。1949年本县有全民职工681人,1956年达3736人,1980年为11598人,1985年达14883人。就业人数为1949年的21.8倍。1985年本县全部职工人数22996人,除了个体工商户,其劳动就业人数比1980年增长24%。工资水平,1949年全民所有制工人年均工资168.86元,1956年发展到437.60元。由于“文化大革命”10年动乱,1978年下降到399.21元。1980年上升到611.52元,1985年达852元。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年均工资1985年达775元。1985年与1978年相比,全民工人工资增长2倍多。不论全民工、集体工,除拿工资外,均享受劳动保险和生活福利,包括有公费医疗、劳动保护、离休金、退休金、死亡抚恤金。对伤残、生育都有一定的假期和生活补贴;对危险工种和职业病补给一定的营养费,以保证职工的健康和安全。对女职工还另有特殊照顾。同时国家还给予粮食、猪肉、菜篮子等物价补贴。
1986年县啤酒厂(青工多)平均月工资8138元。根据44户抽样调查,拥有耐用消费品:自行车57辆、缝纫机23部、收录机23部、电扇55台、黑白电视机31台,彩电11台、电冰箱10台,大型家具27套。大型电器拥有率:电视机(包括彩电)占95.5%,电冰箱占22.7%。年内人均消费:油类11.24公斤、肉类25公斤、鱼13.4公斤、蛋6.26公斤、糖3.5公斤。以人体对热量、蛋白质和脂肪等营养素的摄取量看,经核算,热量为2314大卡,蛋白质为53.7克,脂肪54.4克。以大体同期的1982年我国人均摄取热量2485大卡(过剩)、蛋白质66.8克、脂肪49.3克比,热量、蛋白质略低,脂肪则超过全国水平。
本县职工消费与全国消费水平比较
摄取营养素比较
二、农民生活
建国前,本县农民身受地主阶级以及宫绅兵匪的多重压迫和剥削,再加上水旱灾害频繁,十年九荒,生活极端困苦。在正常年景,依然过着“糠菜半年粮”的生活,稍遇灾荒,就要逃荒要饭,卖儿鬻女,甚至饿殍遍野,惨不忍睹。民国时期,农业生产收入甚微。据民国8年统计,全年农业生产总值113.52万元,人均产值约10.8元,农民的年纯收入则不足5元。而佃农雇农收入更少。
建国后,农民经过减租减息和土地改革,生活水平大大提高。至1952年,全县农民已基本摆脱了逃荒要饭的困状。以后在“合作化”、“人民公社化”的进程中,由于管理体制不合理,农业生产在低水平徘徊,农民还不能完全解决温饱问题,1972年每个社员从集体中分得收入仅99元,由于“文化大革命”的破坏,1975年降到40元。1978年后,逐渐好转,1981年上升到196.29元。1983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生产力得到进一步发展。1984年农民人均收入351.32元,1985年达36841元。这不仅解决了温饱问题,而且已有部分农民先富裕起来。
据全县8区121户4年跟踪调查,人均收入:1981年为394.8元,1982年395元,1983年377元,1984年403元。人均占有粮食:1981年276公斤,1982年425.5公斤,1983年457公斤,1984年达449.5公斤。1984年年内人均主要消费:油类6.1公斤,肉鱼禽蛋16.7公斤,粮食289公斤。从膳食结构看,虽未脱离主食型结构,但营养水平已大大提高。
五河县农民人均收入统计表
单位:元
建国前,本县工业落后,境内没有工厂,没有产业工人,只有少量作坊和店堂雇佣一部分徒工、重工。城镇劳力就业低,工资微薄。一般徒工都住在店堂内,用铺板搭个“郎当铺”,晚上搭,早上揭,生活居住条件都十分困苦。民国8年(1919年),全县有城乡雇佣劳动者1536人(男821人,女715人)。月工资男6元、女3元。一年工作9个月,经常有工资拖欠和中途辞退者。小学教师工资更低,年薪最低只有18元(银元),最高不过200元,一般100元左右。平均每人每月只有几元钱,并经常拖欠。民国18年(1929年),县立学校教职员薪津无法照发,仅给伙食费暂维现状。这样教师的家庭基本生活也难以保证。民国36年(1947年),乡村小学教师月薪只有4斗稻米,约50公斤,也不能按月发给,多数拖欠了事。教师生活仅靠收学费维持,因此常有罢工罢课者。
建国后,由于各项建设事业的恢复和发展,为城乡劳动人民提供了广泛的就业机会。1949年本县有全民职工681人,1956年达3736人,1980年为11598人,1985年达14883人。就业人数为1949年的21.8倍。1985年本县全部职工人数22996人,除了个体工商户,其劳动就业人数比1980年增长24%。工资水平,1949年全民所有制工人年均工资168.86元,1956年发展到437.60元。由于“文化大革命”10年动乱,1978年下降到399.21元。1980年上升到611.52元,1985年达852元。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年均工资1985年达775元。1985年与1978年相比,全民工人工资增长2倍多。不论全民工、集体工,除拿工资外,均享受劳动保险和生活福利,包括有公费医疗、劳动保护、离休金、退休金、死亡抚恤金。对伤残、生育都有一定的假期和生活补贴;对危险工种和职业病补给一定的营养费,以保证职工的健康和安全。对女职工还另有特殊照顾。同时国家还给予粮食、猪肉、菜篮子等物价补贴。
1986年县啤酒厂(青工多)平均月工资8138元。根据44户抽样调查,拥有耐用消费品:自行车57辆、缝纫机23部、收录机23部、电扇55台、黑白电视机31台,彩电11台、电冰箱10台,大型家具27套。大型电器拥有率:电视机(包括彩电)占95.5%,电冰箱占22.7%。年内人均消费:油类11.24公斤、肉类25公斤、鱼13.4公斤、蛋6.26公斤、糖3.5公斤。以人体对热量、蛋白质和脂肪等营养素的摄取量看,经核算,热量为2314大卡,蛋白质为53.7克,脂肪54.4克。以大体同期的1982年我国人均摄取热量2485大卡(过剩)、蛋白质66.8克、脂肪49.3克比,热量、蛋白质略低,脂肪则超过全国水平。
本县职工消费与全国消费水平比较
摄取营养素比较
二、农民生活
建国前,本县农民身受地主阶级以及宫绅兵匪的多重压迫和剥削,再加上水旱灾害频繁,十年九荒,生活极端困苦。在正常年景,依然过着“糠菜半年粮”的生活,稍遇灾荒,就要逃荒要饭,卖儿鬻女,甚至饿殍遍野,惨不忍睹。民国时期,农业生产收入甚微。据民国8年统计,全年农业生产总值113.52万元,人均产值约10.8元,农民的年纯收入则不足5元。而佃农雇农收入更少。
建国后,农民经过减租减息和土地改革,生活水平大大提高。至1952年,全县农民已基本摆脱了逃荒要饭的困状。以后在“合作化”、“人民公社化”的进程中,由于管理体制不合理,农业生产在低水平徘徊,农民还不能完全解决温饱问题,1972年每个社员从集体中分得收入仅99元,由于“文化大革命”的破坏,1975年降到40元。1978年后,逐渐好转,1981年上升到196.29元。1983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生产力得到进一步发展。1984年农民人均收入351.32元,1985年达36841元。这不仅解决了温饱问题,而且已有部分农民先富裕起来。
据全县8区121户4年跟踪调查,人均收入:1981年为394.8元,1982年395元,1983年377元,1984年403元。人均占有粮食:1981年276公斤,1982年425.5公斤,1983年457公斤,1984年达449.5公斤。1984年年内人均主要消费:油类6.1公斤,肉鱼禽蛋16.7公斤,粮食289公斤。从膳食结构看,虽未脱离主食型结构,但营养水平已大大提高。
五河县农民人均收入统计表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