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四节 标准计量
一、计量管理
商业计量管理建国前,本县商业计量为政府委托商会经管。因自由经商各自为政,经管实属流于形式。建国后商业计量由工商科、商业局兼管。1958年,县成立计量检定所,为对市场进行度量衡监督检查的专门机构。是年起,商业、物资、粮食等局和供销总社均设立计量检定组织,定有兼管衡人员,仓库以保管员、门市部以柜主为主,公司和局都指定兼职计量管理人员。翌年,国务院发布《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命令》,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十六两秤改革的通知》。当时市场使用各种杂秤,18两、21两、14两、13.5两为1斤的都有。秤制不统一,群众受骗甚多。本县随即召开会议广泛宣传。
1960年元月,在新集、城关两个市场首先禁止使用16两秤。市场交易的16两秤和杂秤一律改为10两制市秤,英制改为公制。但中药处方用药秤不改。英制秤如国际贸易上特殊需要的不改。试点后,组织秤改小组分赴全县推广。翌年,在8公社35集镇,共改各种杂制秤为10两秤7890杆,推广10两秤新制秤1000多杆,改台秤200台。1964年,转入正常计量旧具检定和周期检定,继续完成4公社10集镇的秤改。改杂制秤2168杆,台秤113台。从此旧度量衡逐渐废除。1966年5月,全县进行一次度量检查检修,共检25公社、25供销社、25粮站、25食品站,检台秤410台,木秤2168杆,合格率从78%上升到90%。
1977年,本县根据国务院批转计量单位《关于改革中医处方用药计量单位的报告》和省三局一部通知,对中药处方用药计量单位进行改革。翌年11月底基本完成100余杆旧戥秤的改制,实现全县中医中药旧戥秤制的两、钱、分,一律改用克、毫克计量单位。
1982年4月,县发出《关于加强计量管理的布告》;6月,县标准计量局发出《关于改秤的通知》,对市场上使用的杂砣秤、二刀口秤进行改制或废除,规定一律按国家标准生产的三刀口定量砣秤,全县共改制三刀口定量砣1万余杆。是年,杆秤均实行定量砣。1985年12月10日,县人民政府颁发《关于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通告》。并成立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编印3000本《常用法定计量单位手册》,发至县直各单位。
工业计量管理1977年,本县建立起长度、压力室,为全县各工厂检修长期失检失修的工卡量具,解决了检验员和车间量具不统一的问题,为提高工业产量质量提供了保证。是年,本县被评为宿县地区先进单位。至1979年12月,共为各厂检修量具(游标卡尺、千分尺、百分表等)364件,检定自来水表1486只,检定玻璃仪器3316件,检定台木秤6263台,酒油提子1200只,竹木尺120根、天平13只台,血压计36台。
1984年8月20日,县机械厂建立了计量室,系本县在工厂企业建立的第一个计量室。县标准计量所通过考核授权该厂可开展长度三大量具的检定。1985年6月13日,县机械厂计量工作通过定级考核,省标准计量局批准为三级计量合格企业。
农业计量管理建国前农业计量紊乱,有斗有秤,石担不一,政府无统一规定。1949年后,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粮食亩产以市斤为单位,总产以担(折50公斤)为计量单位。市场交易亦废除斗、石计量单位,而使用市斤为计量单位。直至1985年没变(到1986年始改为亩产以公斤、总产以吨为计量单位)。
二、标准管理
工业标准化管理在宿县地区标准计量部门、怀远县标准计量局、本县标准计量局和五河农机一厂全体技术干部一起,经过半年时间的起草和讨论,订出《MFTZ—2·6型面粉加工成套机组制造与验收标准》,宿县地区机械局、标准计量局1981年9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这是本县工业标准管理新起点。
1982年12月25日,本县标准计量管理局起草的皖Q/宿D50—54—82《6NT—13型碾米成套设备标准》,经宿县地区标准计量局批准于1983年3月1日发布实施。1983年4月1日,县标准计量局起草Q/L宿D57—83《HDPE钙塑瓦楞包装箱》、皖Q/宿D58—83《6NT—13型碾米成套设备通用技术条件》两项标准,经地区标准计量局批准,于是年4月20日发布实施。1984年6月8日,由机械厂起草的皖Q/NJ24.1—24.8—84《6FTS—19型面粉加工成套设备制造与验收技术条件》标准,经安徽省机械厅、省标准计量局批准,于是年7月15日发布实施。
1985年3月15日,国家标准局颁发《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本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开始正常工作。是年3月24日,县塑料厂起草的皖Q/蚌S162—85《聚氯乙烯打包草标准》,经蚌埠市标准计量局批准是月28日实施。是年6月1日,县机械局起草的皖Q/NT31—85《小型农用面粉加工成套设备试验方法》,经省标准计量局批准,于7月1日发布实施。
农业标准化管理1979年国务院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管理条例》,农业标准化管理,本县经常是标准计量部门配合粮食部门检查贯彻执行国家标准情况。为促进农业标准化,县科委、计量、农业、教育4个部门也曾筹集5000多元资金,购置农化箱50个,举办为期12天的农化技术培训班,50多人参加学习后,对全县土壤、肥料、育苗、选种进行了全面检测,掌握了土壤结构性质、肥料含量,对提高粮食产量和种子标准起到一定的作用。这仅是农业标准化管理的起步。
商业计量管理建国前,本县商业计量为政府委托商会经管。因自由经商各自为政,经管实属流于形式。建国后商业计量由工商科、商业局兼管。1958年,县成立计量检定所,为对市场进行度量衡监督检查的专门机构。是年起,商业、物资、粮食等局和供销总社均设立计量检定组织,定有兼管衡人员,仓库以保管员、门市部以柜主为主,公司和局都指定兼职计量管理人员。翌年,国务院发布《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命令》,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十六两秤改革的通知》。当时市场使用各种杂秤,18两、21两、14两、13.5两为1斤的都有。秤制不统一,群众受骗甚多。本县随即召开会议广泛宣传。
1960年元月,在新集、城关两个市场首先禁止使用16两秤。市场交易的16两秤和杂秤一律改为10两制市秤,英制改为公制。但中药处方用药秤不改。英制秤如国际贸易上特殊需要的不改。试点后,组织秤改小组分赴全县推广。翌年,在8公社35集镇,共改各种杂制秤为10两秤7890杆,推广10两秤新制秤1000多杆,改台秤200台。1964年,转入正常计量旧具检定和周期检定,继续完成4公社10集镇的秤改。改杂制秤2168杆,台秤113台。从此旧度量衡逐渐废除。1966年5月,全县进行一次度量检查检修,共检25公社、25供销社、25粮站、25食品站,检台秤410台,木秤2168杆,合格率从78%上升到90%。
1977年,本县根据国务院批转计量单位《关于改革中医处方用药计量单位的报告》和省三局一部通知,对中药处方用药计量单位进行改革。翌年11月底基本完成100余杆旧戥秤的改制,实现全县中医中药旧戥秤制的两、钱、分,一律改用克、毫克计量单位。
1982年4月,县发出《关于加强计量管理的布告》;6月,县标准计量局发出《关于改秤的通知》,对市场上使用的杂砣秤、二刀口秤进行改制或废除,规定一律按国家标准生产的三刀口定量砣秤,全县共改制三刀口定量砣1万余杆。是年,杆秤均实行定量砣。1985年12月10日,县人民政府颁发《关于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通告》。并成立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编印3000本《常用法定计量单位手册》,发至县直各单位。
工业计量管理1977年,本县建立起长度、压力室,为全县各工厂检修长期失检失修的工卡量具,解决了检验员和车间量具不统一的问题,为提高工业产量质量提供了保证。是年,本县被评为宿县地区先进单位。至1979年12月,共为各厂检修量具(游标卡尺、千分尺、百分表等)364件,检定自来水表1486只,检定玻璃仪器3316件,检定台木秤6263台,酒油提子1200只,竹木尺120根、天平13只台,血压计36台。
1984年8月20日,县机械厂建立了计量室,系本县在工厂企业建立的第一个计量室。县标准计量所通过考核授权该厂可开展长度三大量具的检定。1985年6月13日,县机械厂计量工作通过定级考核,省标准计量局批准为三级计量合格企业。
农业计量管理建国前农业计量紊乱,有斗有秤,石担不一,政府无统一规定。1949年后,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粮食亩产以市斤为单位,总产以担(折50公斤)为计量单位。市场交易亦废除斗、石计量单位,而使用市斤为计量单位。直至1985年没变(到1986年始改为亩产以公斤、总产以吨为计量单位)。
二、标准管理
工业标准化管理在宿县地区标准计量部门、怀远县标准计量局、本县标准计量局和五河农机一厂全体技术干部一起,经过半年时间的起草和讨论,订出《MFTZ—2·6型面粉加工成套机组制造与验收标准》,宿县地区机械局、标准计量局1981年9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这是本县工业标准管理新起点。
1982年12月25日,本县标准计量管理局起草的皖Q/宿D50—54—82《6NT—13型碾米成套设备标准》,经宿县地区标准计量局批准于1983年3月1日发布实施。1983年4月1日,县标准计量局起草Q/L宿D57—83《HDPE钙塑瓦楞包装箱》、皖Q/宿D58—83《6NT—13型碾米成套设备通用技术条件》两项标准,经地区标准计量局批准,于是年4月20日发布实施。1984年6月8日,由机械厂起草的皖Q/NJ24.1—24.8—84《6FTS—19型面粉加工成套设备制造与验收技术条件》标准,经安徽省机械厅、省标准计量局批准,于是年7月15日发布实施。
1985年3月15日,国家标准局颁发《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本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开始正常工作。是年3月24日,县塑料厂起草的皖Q/蚌S162—85《聚氯乙烯打包草标准》,经蚌埠市标准计量局批准是月28日实施。是年6月1日,县机械局起草的皖Q/NT31—85《小型农用面粉加工成套设备试验方法》,经省标准计量局批准,于7月1日发布实施。
农业标准化管理1979年国务院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管理条例》,农业标准化管理,本县经常是标准计量部门配合粮食部门检查贯彻执行国家标准情况。为促进农业标准化,县科委、计量、农业、教育4个部门也曾筹集5000多元资金,购置农化箱50个,举办为期12天的农化技术培训班,50多人参加学习后,对全县土壤、肥料、育苗、选种进行了全面检测,掌握了土壤结构性质、肥料含量,对提高粮食产量和种子标准起到一定的作用。这仅是农业标准化管理的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