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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农民组织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中共地方党、团组织的领导下,为反对封建势力和地主的残酷剥削,在本区各地组织农民协会,开展反压迫斗争。农民协会组织以萧县、宿县、泗县较为强大,农民运动首先在宿县兴起,其范围也最广。1925年,共产党员朱务平在家乡临涣发展团员,建立组织,吸收“群化团”中的一些积极分子入团,“群化团”中的农民成立了自己的组织——农民协会,会长孙铁民。从此以后,农协会组织在群众中发展很快。1925年,宿县三里湾农民在共青团员王理凤创办的平民夜校的基础上,组织了农民协会。又由王理凤提倡,当年7月14日下午召集三里湾附近20多个村子的农民开会,成立了“宿县南关集区农民协会”,通过了宣言和简章,选举了执委和正副委员长。在南关集区农民协会的影响带动下,同年,蔡桥、大五柳成立了农民协会。此后,全县相继建立农民协会30多处。1926年2月,成立了宿县农民协会。同年8月,中共党员朱务平到宿城,担任由共产党人帮助组建的国民党县党部农民委员及县农民协会秘书。10月19日向中共江苏省委(当时宿县党组织属江苏省委领导)专门就农民运动问题写了报告。从1925年到1926年初,萧县的中共党员许志远、邓果白,泗县的中共党员王子玉、王亚箴等先后受党组织派遣口家乡组织农民协会。开始有的农民组织称“大领(长工)会”、“贫民会”、“光蛋会”、“扒粮会”等,待正式建立称农民协会后,便公开提出:“打倒帝国主义!”、“打倒土豪劣绅”、“打倒贪官污吏”的斗争口号,农民运动开展最为热烈的宿县临涣集,当时被誉为“小广东”。萧县薛庄农协组织起来的“长工会”、“短工会”,1926年向地主开展针锋相对的斗争。该村地主原规定长工旧历二月初上工,九月初下工,八吊工钱。外加三至五亩地收的粮食也作为工资;短工的一天工资二百至一吊钱,“长工会”研究规定:雇长工应以一年为期,旧历二月初上工,到第二年二月下工,农闲时不得解雇;一年工钱由八吊增至二十吊,每年给长工做一套棉衣,一床棉被……,“短工会”研究规定:地主雇短工每天银元一元,长短工按规定向地主要工钱,地主如不答应,大家都不干。迫使地主按农协会的规定办。1927年5月,当北伐军王天培部攻克宿城后,宿县南关集区农民协会筹集粮草供应军队,组织人员进行慰问和服务。百善等地的农民协会组织还配合北伐军作战,截击溃败的奉军。大革命失败后,我区的各地农民运动进入低潮,中共各级党组织也转入地下秘密活动,继续领导各地农民斗争。1930年及其以后一段时间,为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黑暗统治,中共地方党组织发动了萧县黄口、张庄寨、洪河集农民武装暴动,泗县石梁河大小魏庄等地农民暴动,虽然这些农民暴动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而失败,但也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敌人的嚣张气焰。抗日战争时期,抗日民主政权在广大农村组织“农抗会”、“农救会”支援反侵略的人民战争。宿县地区解放后,为保护农民的利益组织农民参加民主政权建设和土地改革工作,各级政权组织均相继成立农民协会委员会。1951年,仅泗县就有农民协会会员60 940人,农民代表大会代表13 266人,1954年,各级农民协会相继撤销。1968年,全区各县先后召开贫下中农代表大会,成立贫下中农协会。公社、大队、生产队分别建立贫代会、贫代分会、贫代小组。1983年,贫协组织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