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节 电力工业
一、发电供电
宿县地区境内的发、供电历史始于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当时,宿县地主资本家周歧山在其投资兴建的烈山煤矿使用发电设备以供采煤。民国5年(1916年),宿县火车站下的“大有冷藏鸡蛋厂”附设了一座动力为20匹马力,容量为25千瓦的发电机组。民国6年(1917年),“宿县电灯股份公司”集开办经费一万元(银元)在宿城小东门内梓童庙地上创办“电灯厂”。民国9年(1920年)一个曾于清末在皇宫安装电灯的名侯明身者,响应孙中山的号召“刺杀民贼袁世凯”未遂后,改名为凌竞生,在宿隐蔽多年。此时委托他往上海购置马幼眉的25千瓦发电机一套,并与马合作办电。由马幼眉出任经理,凌竞生充任工程师,上报实业部资本30 000元,开始发电营业。1928年又从济南慎昌洋行购置45千瓦发电机一部,发电营业至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前未曾间断。厂内有职工10多名,营业区内居民有5500多户,24 900多人。其中用电户仅有126家,电价每盏25瓦灯泡,每月1.6元(银元),年售电量45 800度,每年电费收入1 049元,每月燃无烟煤7吨,每度电成本,以供电度数算为1角4分6厘,以售电度数算每度电的成本为2角1分,每年线损12 500度。营业区内有高压配电线1.5公里(电压2300伏),有低压线路3公里,配电变压器6台,容量52.5千伏安。
“宿县电灯股份公司”曾多次易名,先后改称“安平”、“明远”、“耀华”电灯公司。1924年,又易名为“宿县耀宿电灯公司”,公司大门两旁写有“耀远留长,恒风晋溢;宿星明朗,电焕灯辉”的对联。1935年,“耀宿电灯公司”被批准加入“全国电业民营联合会”。1936年5月,“耀宿电灯公司”又介绍“宿县电话公司”加入“全国电业民营联合会”。1938年5月“耀宿电灯公司”遭到日机轰炸,日军〖CM(34*5/6]侵占宿城后,幸存的45千瓦发电设备被伪县长周希孟等人卖给了时村伪司令胡泽普,在时村发电,栏电网,建电围子,并用电来屠杀被捕的抗日军民。“大有冷藏鸡蛋厂”的发电机组和其他设备,被日军拆迁运往济南。1938年7月,日本驻屯军命为其效劳的宿县维持会,叫原“耀宿电灯公司”总经理薛汇川修理已被炸毁的发电设备,数月后方发电,仅供日军各机关照明,所有商民皆不准用,发电经费由日方顾问高尾酌实数目,月支数千元,由薛汇川向维持会支领。1943年8月,伪县政府又强行把“耀宿电灯公司”收归县府管理,嗣后经检查以机器破旧无法使用而整顿。伪县府、伪商会会长马子俊多次召集会议商讨重建电厂,决议由官商合办,共需资本50万元联银券,伪县府拿22万元,商会集股出伪联银券27万元,加上胡泽普买45千瓦发电机组的3万多元,成立“宿县电灯厂建设委员会”。由卸任伪县长周希孟任委员长(挂名),实权乃操于伪县政府顾问高尾之手,并由高尾与日商、济南兴友公司经理福岛猛签定契约,一切工程及机件、线杆等由兴友公司承包。改装机器为日本1919年出厂的产品,又由张家口运来一些破旧设备。计有175匹马力锅炉三座(一卧式二立式),120千瓦发电机一部等,共用经费60万元。1943年12月24日正式建成发电。经营区内有民用电灯2 600余盏,日、伪军政机关用灯共600余盏。
抗战胜利后,原宿县国民党流亡政府县长秦铁民,奉命接收伪厂长马子俊经营的“宿县电灯厂”。由于年久机器失修,发电仅能供16支光电灯3 200余盏照明用。又因锅炉腐蚀严重,炉管破烂不堪,经常是时烂时补,时补时烂,以至后来无法再补而停止发电。1946年2月,国民党县党部书记长王晓五接任厂长后,试办了一座16千瓦的柴油发电机发电,供县政府机关和电影院用电,不久即停止发电。
解放前,除宿城外,萧县等地也曾间断用过小型柴油发电机发电。
宿县地区全境解放后,党政军领导人李任之、王峰午、顾寒星等都较重视电力建设。1950年,地区从南京汤山调来一台18千瓦和七台25千瓦的发电机组,先安装在东关油厂发电打油,改善人民生活,后迁到原东方红电影院路北,名曰“宿县发电所”,专间发电供地委、行署、军区照明用电,有职工五六个人,烧木柴发电。1951年上半年,从南京汤山又调一台60千瓦的柴油发电机。4月,厂址迁回原电厂厂址,发电所易名为“宿县发电厂”。1953年,经省工业厅同意从界首迁回原宿县电厂的120千瓦发电设备(实际96千瓦),编为一号机,每日发电200度左右,每天下午18点到23点半发电,全部供照明,此时,宿城计有用户485户,其中机关90户,商户为395户,一律为25瓦灯泡,共有1 824盏电灯,其中机关占1400盏,商户424盏。
1956年,从合肥迁来600匹马力,406千瓦的柴油发电机组,编为2号机。从1953年到1959年,宿县电厂共装机7台,总容量1 190千瓦,从1950年到1959年,共发电440.64万度。在“以钢为纲”的左倾冒进时期,宿州电力在保证钢铁生产的情况下,曾停止过全城照明和轻工业用电。
1958年,在“全民办电”的号召下,全区城乡一哄而起掀起办电热潮,全区在搞汽油和柴油发电的同时,又搞了小型火力和水力发电。如宿县在大五柳材办起火力发电站,萧县在倒流河上的高庄建起水力发电站,灵璧县在汤桥闸、浍河闸建起水力发电站。与此同时,各县还办了些沼气发电站。1960年,地方国营灵璧、砀山、固镇等火力发电厂也相继建成,由于违反实际的乱修乱建,各水力及沼气发电站先后不得不停止发电。
1959年11月份,为开发宿东煤田,宿东煤矿筹备处建起了蔡桥电厂,安装了国产1500千瓦的汽轮发电机组,于1960年4月竣工发电,同年交徐州电业局代管。1968年,该厂迁往湖南黔阳县。
1960年6月,宿东电厂进行基建,1960年7月淮北电业局筹备组在宿东电厂成立,当年12月,淮北电业局正式建立。领导着宿东电厂、濉溪电厂、宿东供电所、相山供电所、第12列东电站等单位。为濉溪矿务局(即今淮北矿务局)和宿东煤矿筹备处的生产和基建安全发、供电。1962年10月,淮北电业局撤销。
位于宿城北关的宿东电厂,系原宿东煤矿筹备处,厂房建筑1648平方米,燃淮北煤,用沱河水一次循环。当时安装一台12 000千瓦的双水内冷汽轮发电机组。1960年底试运行,1961年5月正式并入徐州电网发电。第一期工程由安徽省水电厅设计院设计,安徽省火建第一工程处基建安装。在“文化大革命”中,宿东电厂对发电机组实行过“一厂变两厂”和“一厂变一厂半”的所谓革新,发电机负荷最高带到22 400千瓦,一般按设备要求带18 000千瓦。宿东电厂先后隶属于宿东煤矿筹备处、安徽省水电厅、徐州电业局、省电力工业局。党组织机构隶属中共淮北市委领导。1983年8月31日,安徽省电力局党组决定,将宿东电厂与宿县地区供电局合并,组成新的宿县地区供电局。自此,宿东电厂为宿县地区供电局的下属单位。
宿东供电所,原属淮北供电局管辖,供电设备总容量为4.18兆伏安。有110千伏输电线路两条,总长86.17公里。有35千伏输电线路8条,总长175.12公里。供电范围为宿县城关、灵璧、泗县、固镇、砀山,供电负荷20 000千瓦,日供电量36万度。原电能质量和供电可靠性差,一般情况下周波仅能维持在47周/秒左右运行。1978年以来,周波逐渐恢复正常。
二、输电线路
宿县地区电网未形成前,宿城用电由蔡桥电厂通过6千伏线路供电,宿东电厂基建时只有一条淮北马庄变电所110千伏输电线路,35千伏运行的宿马线,与煤矿送电,1960年开始运行,1966年又通过宿东电厂到苻离集的35千伏宿苻线向苻离集供电。
1968年建成了宿东电厂到时村的35千伏宿时线,向时村供电。1969年建成了35千伏的蔡桥到固镇的蔡固线向固镇供电。1970年,兴建宿东电厂到宿城南郊的35千伏的宿城线和城南35千伏变电所,于1971年投入运行。1971年建成了宿东电厂到祁县的35千伏宿祁线,向宿县祁县区供电。
1967年,宿东电厂到灵璧、泗县的110千伏线路建成,灵璧、泗县的110千伏变电所也随之于1969年建成投入运行;灵璧至玉屏山的110千伏线路于1976年建成投入运行;与此同时,泗县屏山的110千伏变电所也同时建成投入运行。在北部砀山县,1977年经过自筹与国家补助兴建了淮北电厂至砀山县110千伏线路和110千伏变电所,于1978年10月1日建成投入运行。
1969年,省电力局为了满足淮北地区负荷增长的需要及两淮供电的安全,架设了从淮南田家庵到宿东电厂的淮宿线,通过宿东电厂与淮北联接。1980年,兴建了宿城六里到南坪110千伏线路,于1981年正式投入运行,并改造了淮宿线110千伏线路为怀、六(怀远至六里)110千伏线路。新架设六里到宿东电厂110千伏线路,及六里到城南变电所的35千伏的线路。
1981年,石油部为泗县屏山石油站能可靠运行,投资兴建了睢宁(江苏)至泗县屏山110千伏线路,1983年移交宿县地区供电局。1984年10月7日,地区供电局线路工区承包架设了南坪到宿东电厂110千伏的宿南线,于1985年5月25日投入运行。从地区供电局成立以来,宿县地区电网发展较快。目前,全区已有110千伏运行线309.4公里,110千伏变电所5座,主变压器7台,容量117500千伏安。已建成35千伏输电线路690公里,35千伏变电所37座,主变55台,容量102 870千伏安。已建成6—10千伏配电线路5271.7公里,建成低压配电线路11203公里,农业电机容量220 737.8千瓦,全区农村人均年用电37.6度。全区已建成标准化变电所7座。
三、供电管理
1978年以来,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全区电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电力缺口达40%左右,个别县市(灵璧、宿州市)缺口达50%。地区供电局千方百计地采取计划用电、节约用电、集资办电和来煤来油加工议价电的办法,克服电力紧张的状况,保证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电日益增长的需要。1985年,全区用电量已达46 105万度,其中工业交通用电32 109万度,农业用电9 730万度,市政生活用电4 537万度。全区各县己区区通电,391个乡通电,3 018个村的55.4万户用上了电。1984年,地区供电局首创安徽省供电系统最佳经济效益,获省人民政府颁发的“银质奖杯”一座。1985年,电费回收完成321.36万元,供电利润198.2万元,发电利润101.9万元,是年,青年技术人员印大礼、吴彬应用微机研制“大工业用费管理”和“绝缘监督”管理,通过省电力局的技术鉴定,受到省电力局和华东网局的表彰。1986年,灵璧县供电局被水电部命名为“全国优质服务单位”,灵璧县供电局长魏思振赴京参加表彰会,受到李鹏副总理的接见。1986年,地区供电局被地委、行署命名为“文明单位”。1987年被评为“全省农电全优竞赛先进单位”和省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的“创优质服务,争一流水平”银牌奖。
宿县地区境内的发、供电历史始于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当时,宿县地主资本家周歧山在其投资兴建的烈山煤矿使用发电设备以供采煤。民国5年(1916年),宿县火车站下的“大有冷藏鸡蛋厂”附设了一座动力为20匹马力,容量为25千瓦的发电机组。民国6年(1917年),“宿县电灯股份公司”集开办经费一万元(银元)在宿城小东门内梓童庙地上创办“电灯厂”。民国9年(1920年)一个曾于清末在皇宫安装电灯的名侯明身者,响应孙中山的号召“刺杀民贼袁世凯”未遂后,改名为凌竞生,在宿隐蔽多年。此时委托他往上海购置马幼眉的25千瓦发电机一套,并与马合作办电。由马幼眉出任经理,凌竞生充任工程师,上报实业部资本30 000元,开始发电营业。1928年又从济南慎昌洋行购置45千瓦发电机一部,发电营业至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前未曾间断。厂内有职工10多名,营业区内居民有5500多户,24 900多人。其中用电户仅有126家,电价每盏25瓦灯泡,每月1.6元(银元),年售电量45 800度,每年电费收入1 049元,每月燃无烟煤7吨,每度电成本,以供电度数算为1角4分6厘,以售电度数算每度电的成本为2角1分,每年线损12 500度。营业区内有高压配电线1.5公里(电压2300伏),有低压线路3公里,配电变压器6台,容量52.5千伏安。
“宿县电灯股份公司”曾多次易名,先后改称“安平”、“明远”、“耀华”电灯公司。1924年,又易名为“宿县耀宿电灯公司”,公司大门两旁写有“耀远留长,恒风晋溢;宿星明朗,电焕灯辉”的对联。1935年,“耀宿电灯公司”被批准加入“全国电业民营联合会”。1936年5月,“耀宿电灯公司”又介绍“宿县电话公司”加入“全国电业民营联合会”。1938年5月“耀宿电灯公司”遭到日机轰炸,日军〖CM(34*5/6]侵占宿城后,幸存的45千瓦发电设备被伪县长周希孟等人卖给了时村伪司令胡泽普,在时村发电,栏电网,建电围子,并用电来屠杀被捕的抗日军民。“大有冷藏鸡蛋厂”的发电机组和其他设备,被日军拆迁运往济南。1938年7月,日本驻屯军命为其效劳的宿县维持会,叫原“耀宿电灯公司”总经理薛汇川修理已被炸毁的发电设备,数月后方发电,仅供日军各机关照明,所有商民皆不准用,发电经费由日方顾问高尾酌实数目,月支数千元,由薛汇川向维持会支领。1943年8月,伪县政府又强行把“耀宿电灯公司”收归县府管理,嗣后经检查以机器破旧无法使用而整顿。伪县府、伪商会会长马子俊多次召集会议商讨重建电厂,决议由官商合办,共需资本50万元联银券,伪县府拿22万元,商会集股出伪联银券27万元,加上胡泽普买45千瓦发电机组的3万多元,成立“宿县电灯厂建设委员会”。由卸任伪县长周希孟任委员长(挂名),实权乃操于伪县政府顾问高尾之手,并由高尾与日商、济南兴友公司经理福岛猛签定契约,一切工程及机件、线杆等由兴友公司承包。改装机器为日本1919年出厂的产品,又由张家口运来一些破旧设备。计有175匹马力锅炉三座(一卧式二立式),120千瓦发电机一部等,共用经费60万元。1943年12月24日正式建成发电。经营区内有民用电灯2 600余盏,日、伪军政机关用灯共600余盏。
抗战胜利后,原宿县国民党流亡政府县长秦铁民,奉命接收伪厂长马子俊经营的“宿县电灯厂”。由于年久机器失修,发电仅能供16支光电灯3 200余盏照明用。又因锅炉腐蚀严重,炉管破烂不堪,经常是时烂时补,时补时烂,以至后来无法再补而停止发电。1946年2月,国民党县党部书记长王晓五接任厂长后,试办了一座16千瓦的柴油发电机发电,供县政府机关和电影院用电,不久即停止发电。
解放前,除宿城外,萧县等地也曾间断用过小型柴油发电机发电。
宿县地区全境解放后,党政军领导人李任之、王峰午、顾寒星等都较重视电力建设。1950年,地区从南京汤山调来一台18千瓦和七台25千瓦的发电机组,先安装在东关油厂发电打油,改善人民生活,后迁到原东方红电影院路北,名曰“宿县发电所”,专间发电供地委、行署、军区照明用电,有职工五六个人,烧木柴发电。1951年上半年,从南京汤山又调一台60千瓦的柴油发电机。4月,厂址迁回原电厂厂址,发电所易名为“宿县发电厂”。1953年,经省工业厅同意从界首迁回原宿县电厂的120千瓦发电设备(实际96千瓦),编为一号机,每日发电200度左右,每天下午18点到23点半发电,全部供照明,此时,宿城计有用户485户,其中机关90户,商户为395户,一律为25瓦灯泡,共有1 824盏电灯,其中机关占1400盏,商户424盏。
1956年,从合肥迁来600匹马力,406千瓦的柴油发电机组,编为2号机。从1953年到1959年,宿县电厂共装机7台,总容量1 190千瓦,从1950年到1959年,共发电440.64万度。在“以钢为纲”的左倾冒进时期,宿州电力在保证钢铁生产的情况下,曾停止过全城照明和轻工业用电。
1958年,在“全民办电”的号召下,全区城乡一哄而起掀起办电热潮,全区在搞汽油和柴油发电的同时,又搞了小型火力和水力发电。如宿县在大五柳材办起火力发电站,萧县在倒流河上的高庄建起水力发电站,灵璧县在汤桥闸、浍河闸建起水力发电站。与此同时,各县还办了些沼气发电站。1960年,地方国营灵璧、砀山、固镇等火力发电厂也相继建成,由于违反实际的乱修乱建,各水力及沼气发电站先后不得不停止发电。
1959年11月份,为开发宿东煤田,宿东煤矿筹备处建起了蔡桥电厂,安装了国产1500千瓦的汽轮发电机组,于1960年4月竣工发电,同年交徐州电业局代管。1968年,该厂迁往湖南黔阳县。
1960年6月,宿东电厂进行基建,1960年7月淮北电业局筹备组在宿东电厂成立,当年12月,淮北电业局正式建立。领导着宿东电厂、濉溪电厂、宿东供电所、相山供电所、第12列东电站等单位。为濉溪矿务局(即今淮北矿务局)和宿东煤矿筹备处的生产和基建安全发、供电。1962年10月,淮北电业局撤销。
位于宿城北关的宿东电厂,系原宿东煤矿筹备处,厂房建筑1648平方米,燃淮北煤,用沱河水一次循环。当时安装一台12 000千瓦的双水内冷汽轮发电机组。1960年底试运行,1961年5月正式并入徐州电网发电。第一期工程由安徽省水电厅设计院设计,安徽省火建第一工程处基建安装。在“文化大革命”中,宿东电厂对发电机组实行过“一厂变两厂”和“一厂变一厂半”的所谓革新,发电机负荷最高带到22 400千瓦,一般按设备要求带18 000千瓦。宿东电厂先后隶属于宿东煤矿筹备处、安徽省水电厅、徐州电业局、省电力工业局。党组织机构隶属中共淮北市委领导。1983年8月31日,安徽省电力局党组决定,将宿东电厂与宿县地区供电局合并,组成新的宿县地区供电局。自此,宿东电厂为宿县地区供电局的下属单位。
宿东供电所,原属淮北供电局管辖,供电设备总容量为4.18兆伏安。有110千伏输电线路两条,总长86.17公里。有35千伏输电线路8条,总长175.12公里。供电范围为宿县城关、灵璧、泗县、固镇、砀山,供电负荷20 000千瓦,日供电量36万度。原电能质量和供电可靠性差,一般情况下周波仅能维持在47周/秒左右运行。1978年以来,周波逐渐恢复正常。
二、输电线路
宿县地区电网未形成前,宿城用电由蔡桥电厂通过6千伏线路供电,宿东电厂基建时只有一条淮北马庄变电所110千伏输电线路,35千伏运行的宿马线,与煤矿送电,1960年开始运行,1966年又通过宿东电厂到苻离集的35千伏宿苻线向苻离集供电。
1968年建成了宿东电厂到时村的35千伏宿时线,向时村供电。1969年建成了35千伏的蔡桥到固镇的蔡固线向固镇供电。1970年,兴建宿东电厂到宿城南郊的35千伏的宿城线和城南35千伏变电所,于1971年投入运行。1971年建成了宿东电厂到祁县的35千伏宿祁线,向宿县祁县区供电。
1967年,宿东电厂到灵璧、泗县的110千伏线路建成,灵璧、泗县的110千伏变电所也随之于1969年建成投入运行;灵璧至玉屏山的110千伏线路于1976年建成投入运行;与此同时,泗县屏山的110千伏变电所也同时建成投入运行。在北部砀山县,1977年经过自筹与国家补助兴建了淮北电厂至砀山县110千伏线路和110千伏变电所,于1978年10月1日建成投入运行。
1969年,省电力局为了满足淮北地区负荷增长的需要及两淮供电的安全,架设了从淮南田家庵到宿东电厂的淮宿线,通过宿东电厂与淮北联接。1980年,兴建了宿城六里到南坪110千伏线路,于1981年正式投入运行,并改造了淮宿线110千伏线路为怀、六(怀远至六里)110千伏线路。新架设六里到宿东电厂110千伏线路,及六里到城南变电所的35千伏的线路。
1981年,石油部为泗县屏山石油站能可靠运行,投资兴建了睢宁(江苏)至泗县屏山110千伏线路,1983年移交宿县地区供电局。1984年10月7日,地区供电局线路工区承包架设了南坪到宿东电厂110千伏的宿南线,于1985年5月25日投入运行。从地区供电局成立以来,宿县地区电网发展较快。目前,全区已有110千伏运行线309.4公里,110千伏变电所5座,主变压器7台,容量117500千伏安。已建成35千伏输电线路690公里,35千伏变电所37座,主变55台,容量102 870千伏安。已建成6—10千伏配电线路5271.7公里,建成低压配电线路11203公里,农业电机容量220 737.8千瓦,全区农村人均年用电37.6度。全区已建成标准化变电所7座。
三、供电管理
1978年以来,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全区电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电力缺口达40%左右,个别县市(灵璧、宿州市)缺口达50%。地区供电局千方百计地采取计划用电、节约用电、集资办电和来煤来油加工议价电的办法,克服电力紧张的状况,保证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电日益增长的需要。1985年,全区用电量已达46 105万度,其中工业交通用电32 109万度,农业用电9 730万度,市政生活用电4 537万度。全区各县己区区通电,391个乡通电,3 018个村的55.4万户用上了电。1984年,地区供电局首创安徽省供电系统最佳经济效益,获省人民政府颁发的“银质奖杯”一座。1985年,电费回收完成321.36万元,供电利润198.2万元,发电利润101.9万元,是年,青年技术人员印大礼、吴彬应用微机研制“大工业用费管理”和“绝缘监督”管理,通过省电力局的技术鉴定,受到省电力局和华东网局的表彰。1986年,灵璧县供电局被水电部命名为“全国优质服务单位”,灵璧县供电局长魏思振赴京参加表彰会,受到李鹏副总理的接见。1986年,地区供电局被地委、行署命名为“文明单位”。1987年被评为“全省农电全优竞赛先进单位”和省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的“创优质服务,争一流水平”银牌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