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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城市建设
宿县地区辖五县一市,地区及宿州市、宿县党政机关同驻宿州市,作为州、县古城,宿州市及萧县、砀山、灵璧、泗县四个县镇的历史都比较长,但发展速度缓慢,且迭经战乱、灾害,屡有变迁。大多街道狭窄,市景冷落,至建国初,城区面积多不足一平方公里。
建国后,城镇建设事业有所发展。1985年,全区城市及县镇房屋建筑总面积608.46万平方米,下水道长47公里,园林绿化地面积85公顷。公园3个,占地16.7公顷,其中宿州市烈士陵园占地10公顷。全区城市及县镇共整修、拓宽、新建道路70多条,总长90多公里,主要道路均铺水泥或渣油路面。其中宿州市新建道路19条,维修改造20条,开辟公共汽车营运线路长45公里。
1986年底,全区四个县镇实有房屋建筑面积4042731平方米,居住面积1 110 607平方米,平均每人7.6平方米,道路长度77公里,永久性桥梁32座;供水能力3.42万吨/日,供水管道长度58.7公里,下水道总长32.4公里,路灯481盏;园林绿地面积48.8公顷,环卫职工66人。
同年,宿州市城区面积18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2.1平方公里。实有房屋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实有住宅建筑面积136万平方米;道路长度75公里,人行道面积3万平方米;下水道长21公里;桥梁15座;绿化覆盖率13.5%;自来水普及率71.1%;路灯540盏,道路照明密度六盏/公里;公共汽车营运数15辆,营运线路长度55公里;环卫职工178人。
建国后,城镇建设事业有所发展。1985年,全区城市及县镇房屋建筑总面积608.46万平方米,下水道长47公里,园林绿化地面积85公顷。公园3个,占地16.7公顷,其中宿州市烈士陵园占地10公顷。全区城市及县镇共整修、拓宽、新建道路70多条,总长90多公里,主要道路均铺水泥或渣油路面。其中宿州市新建道路19条,维修改造20条,开辟公共汽车营运线路长45公里。
1986年底,全区四个县镇实有房屋建筑面积4042731平方米,居住面积1 110 607平方米,平均每人7.6平方米,道路长度77公里,永久性桥梁32座;供水能力3.42万吨/日,供水管道长度58.7公里,下水道总长32.4公里,路灯481盏;园林绿地面积48.8公顷,环卫职工66人。
同年,宿州市城区面积18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2.1平方公里。实有房屋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实有住宅建筑面积136万平方米;道路长度75公里,人行道面积3万平方米;下水道长21公里;桥梁15座;绿化覆盖率13.5%;自来水普及率71.1%;路灯540盏,道路照明密度六盏/公里;公共汽车营运数15辆,营运线路长度55公里;环卫职工17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