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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区内最早的小学多源于清末的学堂。1902年,萧县龙城书院改为高等小学堂。1905年,宿县正谊书院改为高等小学堂,砀山县改安阳书院为高等小学堂。1907年,灵璧县改正学书院为高等小学堂。是年,宿县留日归国的老同盟会员王雪渔创办两等小学堂。1909年,泗县创办官立高等小学堂。其后数年间,各地相继办起的还有萧县的蒙养学堂,宿县、泗县、灵璧的初等小学堂以及泗县的两等小学堂等。民国建立,学堂改称学校。泗县官立高等小学堂改为泗县第一高等小学,泗虹初等小学堂改名为泗县县立同盟小学;灵璧县高等小学堂改称灵璧县高等小学;萧县龙城高等小学堂改为龙城高等小学;砀山书院高等小学堂改为书院高等小学校。民国以后,各地办学之风日盛。砀山“四乡亦开始办学”。萧县“教育勃兴。乡里富绅皆以人材出自学校一途,竞相办学,学校骤增至百余所”。民国18年(1929年),宿县“全县有公私立小学80所”,灵璧县有各级学校(小学)56所,泗县“公私立小学30所”。这一时期,各县还创办了一些专收女生的小学,以彰女权。计有:萧县民政长刘汉川(云昭)创办的女子学校(1912年)、宿县私立启秀女子小学(1914年)。县立第一女子小学(1919年)、砀山女子小学(1920年)后改称文庙女子小学(1922年)、灵璧劝学所办的女子初级小学(1912年)、泗县同盟女子小学(1912年)等。迨至抗日战争前,辖区内各县小学发展概况为:1931年,萧县小学52所(其中完小8所),学生3930人,入学率为4.56%,教职员190人。1933年,宿县有小学137所,学生7721人,教职员451人。泗县有小学62所,学生4451人,教职员206人。灵璧县有小学52所,在校学生3167〖CM(34*5/6]人。1936年砀山有小学77所(其中完小15所),入学儿童4851人,入学率为11%。
1938年夏秋,宿、萧、砀、灵、泗各县县城先后沦陷,国民党县政府沦亡。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武装力量在淮河以北、大运河以西、陇海路以南的大片区域内,深入敌后广大农村,建立淮北解放区。这时辖区内的五县形成了国、共和日伪三种政权下性质完全不同的学校并存的局面。日伪在各县城办起的“模范小学”及铁路沿线各据点小学,教授日语,推行奴化教育。解放区的小学教育采取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私人设馆等多种形式,发展很快。泗南、泗宿、泗五灵凤、泗灵睢四个边区县,1941—1945年间开办民主小学66所(其中完小9所),143个班,学生5 586人,教师197人。砀山1940年“全县完小初小共有60余处”。灵南解放区“1942—1946年先后设立了龙岗、单圩、藕庄抗日小学”。萧县抗日民主政府到1939年底,共创办高小10多所,初小近70所,计有学生3500余人,教师近200人。1940年,小学增至82所,学生8400余名。“宿县抗日民众总动员委员会大店分会”负责人王烽舞于1938年开办高皇抗日小学,1943年宿东县政府开办苏庙小学。
淮北解放区各个时期提出的教育方针大体贯穿三项基本原则:(1)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当时抗日民主就是最高的政治,学校一切工作都服从于和服务于抗日和民主。各地自编教材都以抗日和民主为审定标准。办学方式为:集中领导、分散办理、民办公助等,也是由于适应抗日环境而提出的。(2)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淮北区党委和行署一度推广泗南中撞小学的“夏陶然道路”,即教育与劳动相结合。淮北解放区各地学校都把生产劳动作为一门主课。(3)为群众办学,依靠群众办学。教育同群众的切身利益结合,从而取得群众的支持,办好教育。初小采取民办公助的方针,也是依靠群众办学。淮北解放区的小学,多处在敌伪据点林立的乡村,要经常注意防卫敌伪下乡烧杀劫掠和土匪的骚扰,无安定的教学环境,加上经费困难,物质条件极差。但它坚持下来,且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对以后的教育工作有着指导作用。
抗战时期,意、法、美、加等国在本区内开设的教会学校也有进一步的发展。作为文化侵略工具的教会学校,随着帝国主义的军事侵略和经济侵略,早在清末已有设立。1890年,法国神甫童师中在萧县马井购地40亩,兴建天主教堂,附设女子学校一所。1914年,宿县基督教会创办私立女子启秀小学。1927年秋,砀山天主教堂开设小学,男女分部,男生部名“内思小学”,女生部称“圣约翰·伯尔各满小学”。各县沦陷后,教会学校乘机发展。1938年冬,泗县天主堂创办私立崇正小学,男女分校,招收男生250名,女生160余名。1943年,福音堂又创办帼光女子小学,招收女生两班80余名。砀山内思学校和圣约翰·伯尔各满学校建筑法国式教学楼,扩大规模,1943年改名晨光小学,学生达600余人。与此同时,基督教会又开办一所耶稣堂小学。1940年,天主教加拿大神甫卜学式、修式龙在宿县东北杨庄用教堂开办小学,宿县天主教会意大利人创办崇真小学。同年,灵璧天主教会创办崇正小学,招收男生两班、女生一班,实行男女分部。1945年,天主教会又在萧城开办“耕莘小学”。教会学校校长多由外国人担任,或由中国教徒担任,经费由教会筹集,并接受外国津贴。开设课程除国语、算术、常识、修身等一般科目外,还上宗教课、听讲道、唱赞美诗、读《圣经》、做礼拜等。
1948年10—11月,我区先后解放。由于经费困难,解放前教育基础薄弱,加上连年灾荒和战争破坏,1949年,全区有小学2665所,教职工5782人,学龄儿童入学率不到10%。人民政权建立后,积极扶持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复课。其中较著名的学校有:宿县胜利小学(今宿州一小)、房上小学、砀山城厢小学(今砀山师范附属小学)、萧县龙城小学(今萧县实验小学)、灵璧第一小学(今灵璧县实验小学)和泗县小学。是年初,各小学教学秩序渐趋稳定。1949年4月宿县专署成立后,公立学校由当地人民政府接管,对原私立学校逐步改造,分期分批改为公办,对教会学校在适当时机予以接收。1950年,接收了泗具崇正小学,1951年接管了砀山县晨光小学。至1952年底,全区教会小学接收完毕。在改造原有公私立学校的同时,还认真贯彻了“依靠群众办学和向工农开门”的方针,大力发展人民教育事业。1950—1954年,广大教育工作者在遭受连年严重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坚持灾区教育,采取半日制、早晚班、随到随教、野外教学和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使学校和在校学生巩固下来。1953年,政务院《关于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的指示》规定:今后几年内小学教育在整顿巩固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重点地发展。本区各地小学努力充实班级学额,提高教学质量,小学教育又有了稳步发展。1957年,全区有小学2 224所,在校学生223 822人,教职工9 585人。
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要求95%以上的高小毕业生能升学,三至五年内基本完成扫除文盲、普及小学教育的任务。全区小学,特别是民办、业余小学急速发展,有小学校2320所,在校生369 180人,教职工10543人。实际上这一时期的发展,存在着浮夸现象,师资、校舍和办学经费都严重不足,学校很不稳固,教学质量也难以保证。很多教师被打成右派,使不少学校无法上课。1958年9月以后,各地小学也投入大炼钢铁、种高产实验田、支援“三秋”劳动,各校师生日夜高强度劳动,加上连续三年自然灾害,群众生活困难,入学儿童锐减。从1961年7月开始,全区各小学开始贯彻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进行整编,精简小学教职工1 811人,对超过14岁的在校超龄生动员其回乡参加农业生产。至1963年,小学还保留2054所,在校学生下降到170 718人,教职工下降到9 050人。
1963年,教育部颁发《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四十条)。学校的正常秩序逐步恢复。同年各地开展学雷锋活动,教育部制定《小学生守则》(八条)颁行,学校道德品质教育呈现出生气蓬勃的局面。1964年,在“两种劳动制度、两种教育制度”的办学方针推动下,全地区兴办一批半耕半读小学,小学教育又有了发展。办学形式除全日制外,还有隔日制、半日制、早晚班、巡回小学等,儿童可就近入学。课程精简集中、费用少、家庭负担轻,很受农民欢迎。1965年,全区小学达6 801所,是1951年小学校数的3.9倍,在校学生450 400人,是1951年的1.64倍。
“文化大革命”中,小学教育受到严重破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给“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平反昭雪,调动了广大教师的积极性。1977年,恢复了考试制度,教学开始走上了正轨。1979年,中共中央批转了湖南桃江县《关于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的情况的报告》。1980年,国务院作出了《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教育部制定了《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育计划(修订草案)》和各科教学大纲,编写、审定了各科教材,重新颁发了《小学生守则》。近年来,本区逐步调整了小学领导体制,加强了小学教育的领导,提高了教师待遇,开展了教师进修和培训,同时修缮和新建校舍,健全了学校的规章制度,建立了正常的教学秩序,教育质量逐步提高。1983年以来,全区各县制定了普教工作规划,初等教育普及工作开展迅速。1983年底,砀山县率先实现了初等教育的普及,跻身全国100个基础教育先进县行列,受到国家教委的表彰。1985年,萧县、宿县及宿州市又先后完成初等教育普及任务。1987年,行署教育局对泗县、灵璧两县检查验收。学龄儿童入学率、在校生巩固率、毕业生及格率及12—15周岁的儿童受小学教育的普及率,均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至此,全区实现了初等教育的普及。
1978—1987年小学教育发展状况表

民国元年(1912年),于北京召开的临时教育会议,颁布“壬子学制”,规定初等教育实行四三分段制(初小四年、儿童7岁入学,高小三年、11岁入学)。民国11年(1922年),于济南召开的全国教育联合会议修改公布“壬戌学制”,规定六年四二分段制,改高小为二年。解放初,沿用解放前的“四二制”。1951年10月,政务院公布《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规定小学修业年限为五年,实行一贯制,春季始业。我区部分城镇小学:宿城第一小学、宿县师范附小、苻离站小学、雪枫小学、泗城小学等,从1952年春季起试行五年一贯制。但由于师资、教材、设备等条件不具备,1953年复通知暂缓执行,恢复四二分段制,仍改春季始业为秋季始业。1959年秋,省教育厅和蚌埠专区教育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试验改革学制的规定》,确定在宿师附小试行五年一贯制,各县各确定一所小学试行改制。1960年9月,蚌埠专区教育局发文,暂推迟试行。1963年,教育部再度决定试行五年一贯制,先在部分重点小学试行。1969年,农村小学下放到大队,全面推行了五年一贯制。1970年,全区小学一律改为春季始业。1978年,恢复秋季始业,延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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