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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体育队伍
清末民初,宿县地区原无专门体育机构。民国22年(1933年),宿县民众教育馆指派一人兼管体育,组织宿县体育协进会和旅外同学同乡会。群众自发组织篮球队武术队。1948年至1955年,地区共青团学生部由一人兼管体育。篮球队、田径队、排球队相继在全区各县各类学校组建。1955年以后,全区所属各县相继成立体育运动委员会,体育干部也随之分配到全区各县。1978年后,地、市(县)体育机构进一步健全,通过培训和训练,干部、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队伍进一步壮大。到1987年止,全区裁判员中有3人被授予国家级裁判员称号。有24人为一级裁判员。从1977年到1985年,宿县地区业余体校向国家输送698名运动员。1985年,孔凡刚、邢广才、朱子明、王以章获“全国优秀裁判”称号、到1985年全区等级裁判员共有25人次担任篮球、足球、乒乓球、摔跤、中国象棋等项全国比赛裁判工作,有4人次在全国比赛中担任裁判职务。
1982年,宿县地区成立“黄山老年长跑协会”。1984年成立宿县地区“伤残人体育协会”。1985年成立宿县地区钓鱼协会和信鸽协会。各县(市)也相继成立象棋、武术、田径、篮球、老年人等协会。
宿县地区国家级和一级裁判员统计表

1982年,宿县地区成立“黄山老年长跑协会”。1984年成立宿县地区“伤残人体育协会”。1985年成立宿县地区钓鱼协会和信鸽协会。各县(市)也相继成立象棋、武术、田径、篮球、老年人等协会。
宿县地区国家级和一级裁判员统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