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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安置起义投诚人员
我县共有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38人,其中师级1人、团级5人、营级以下32人。对于这些人员,因过去没有按照“既往不咎”的政策对待,而追究历史问题,受到各种处分的有23人。1979年后经复查均已撤销了原处分。有10人重新安排了工作。1980年发给21人生活救济款4740元。因生活困难给予定期补助的8人。1982年有7位年老体弱无人赡养者,县民政局给每人每月补助10~12元。在政治上有影响的人物给予重点安排。如1949年在四川起义的原国民党少将新闻处长曹锡武,系黄埔军校第六期毕业生。1981年以来,担任县政协常委,参加管理国家大事。政府每月补助生活费67元,住房问题也妥善解决了。又如原国民党30A27D80B团团长、夹沟五柳乡的牛守荃,于1949年在四川德阳率部起义,1952年转业。现政府每月补助57元。政治上安排为县政协委员。1985年对所有起义投诚人员均颁发了《起义投诚证明书》。
通过调查摸底,逐人登记,我县共有各期黄埔同学21人,经县委同意,成立了“南京黄埔同学会安徽组宿县联络小组”。曹锡武、李志圣、膝珮珂任联络员,筹备召开第一次宿县黄埔同学会。
通过调查摸底,逐人登记,我县共有各期黄埔同学21人,经县委同意,成立了“南京黄埔同学会安徽组宿县联络小组”。曹锡武、李志圣、膝珮珂任联络员,筹备召开第一次宿县黄埔同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