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五节 保险
一、机构
1952年10月宿县成立保险机构。当时宿县地区保险公司在各县无单独机构,由各县人民银行代办,在县银行内设立保险股。1953年9月根据上级指示,保险机构撤销。1956年1月又恢复保险机构,宿县建立县保险公司(地址在今第一幼儿园处)。1957年4月县保险公司再次撤销,其业务交县人民银行办理,县支行设保险股。1958年秋停办保险业务,保险股也随之撤销。
1982年10月第三次建立保险机构,成立宿县地区保险公司宿州支公司。
二、业务
1952年开展的业务有:农民耕牛保险,城市国营企业财产保险等。
1956年1月开办的保险业务,主要是国营企业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等。1982年至1985年,保险业务有较大的发展,已开展的保险种类有:企业财产、车船运输、家庭人寿等多种。到1985年底,全县投保额已达2.5亿元,保险费收入达到143万元。
1952年10月宿县成立保险机构。当时宿县地区保险公司在各县无单独机构,由各县人民银行代办,在县银行内设立保险股。1953年9月根据上级指示,保险机构撤销。1956年1月又恢复保险机构,宿县建立县保险公司(地址在今第一幼儿园处)。1957年4月县保险公司再次撤销,其业务交县人民银行办理,县支行设保险股。1958年秋停办保险业务,保险股也随之撤销。
1982年10月第三次建立保险机构,成立宿县地区保险公司宿州支公司。
二、业务
1952年开展的业务有:农民耕牛保险,城市国营企业财产保险等。
1956年1月开办的保险业务,主要是国营企业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等。1982年至1985年,保险业务有较大的发展,已开展的保险种类有:企业财产、车船运输、家庭人寿等多种。到1985年底,全县投保额已达2.5亿元,保险费收入达到1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