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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社会,农民可分为佃农、雇农、自耕农等。佃农、雇农耕种地主的土地,受压迫剥削最重。自耕农虽有自己的一点土地,但由于苛捐杂税多,加上土豪劣绅、地痞流氓的敲榨勒索,生活也十分贫困。绝大多数农民常常是糠菜半年粮,遇到天灾人祸,则携儿带女到处流浪乞讨为生。
解放后,虽然有过几次较大的曲折,但广大人民的生活仍然是逐步提高的。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包产到户,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加强了生产责任心,采取科学种田,粮食产量逐年提高,现在麦、秋两季亩产平均在千斤左右。农民除了搞好农业生产外,还在农闲时从事各种副业生产,如轧花、榨油、磨面粉、做豆制品、缝纫、建筑以及搞运输等,据调查,1985年全县农民拥有汽车、拖拉机等大型农业机械一万多台,仅苻离区横口村就拥有汽车和小四轮拖拉机150多台(部)。大大增加了家庭收入。人们基本上常年吃细粮白面,红芋干和其他杂粮多作饲料或副业原料。衣着不仅要求款式新颖,色彩大方,而且讲究面料质地好。农民住房条件不断提高,建新房者随处可见,两层楼房和带走廊的平房已在少数农家出现。近年来,连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也开始陆续进入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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