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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人民生活
一、城乡居民收入
1.农民家庭收入。明清时期,境内十年九涝,农业广种薄收,农民生活常常是半年糠菜半年粮。每遇灾年,大部分农民都得离乡背井,四处逃荒要饭。民国年间,加之战乱频繁,百业凋敝,百姓仍然过着衣不遮体,食不果腹的贫困生活。
建国后,城乡人民生活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得到逐步改善,1949年,全县农业人口平均年收入29元,户均收入125元。1953年以后,农业先后实行合作化,成立初级农业社、高级农业社和农村人民公社。农民参加集体生产劳动,收益集体分配,生产虽有所发展,但由于管理不善和人口增长过快等原因,致使农业人口平均年收入长期徘徊不前。至1978年,全县农业人口人均年收入仅有46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本县农村逐步实行农业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改善了经营管理,提高了农业产量,农民年平均收入得到增加。至1985年,农民人均年收入达322元,较1949年增长了10.1倍,较1978年增长了6倍。
附表2-12灵璧县部分年份农民人均年收入统计表
2.职工工资收入。建国后,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经过工资改革和工资调整,收入不断增加,其增长情况如下表: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内的职工与全民企事业职工一样,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增加个人所得,他们的工资调整和工资改革与全民系统同步进行。至1985年,人均月工资收入63.45元。
二、城乡居民消费水平
1.消费品种
据《灵璧志略》载:建国前,本县农村"民皆茅屋,衣皆疏布,食则麦豆杂粮;虽丰年犹以草木根叶充饥,家有木具杂什器者十不得一,故岁凶则携家远出,毫无顾恋"。建国后,人民群众从封建桎梏下解放出来,结束了"虽丰年犹以草木根叶充饥"的生活,努力发展生产,增加家庭收入,提高了消费水平。50年代初期,城乡人民主要生活日用消费品为食盐、食糖、棉布、棉纱、肥皂、煤油等,以后增加了搪瓷用品、胶鞋、毛线、棉毛衫裤和烟酒等消费品。50年代中后期消费品档次有所提高,呢绒、绸缎、缝纫机、收音机小批量地进入城镇居民家庭。60年代后期,化纤布消费量增大,缝纫机、收音机开始走进农家。70年代,铝制品、塑料制品、收音机、皮鞋、苹果、柑桔消量增加,呢绒、绸缎、自行车、手表和缝纫机成为农村青年结婚的主要聘礼。80年代,高档耐用消费品如电风扇、洗衣机、黑白电视机、彩色电视机、电冰箱、摩托车等深受城乡人民青睐,农村也用上了电扇,看上了电视节目。
1985年,全县34种主要社会消费品的全年消费量如下:食盐1067吨,食糖290203公斤,卷烟3925223条,酒2582913公斤,茶叶16800公斤,棉布2609617米,棉花化纤混纺布1278449米,化纤布923667米,呢绒17743米,绸缎36082米,汗衫背心190832件,棉毛衫裤156153件,卫生衫裤64249件,各种服装199106件,毛线32192公斤,皮鞋26437双,胶鞋269083双,火柴12746件,肥皂6713箱;洗衣粉436517公斤,保温瓶73087个,缝纫机5345架,手表19154只,自行车10920辆,电子管收音机204架,半导体收音机3348架,电视机1524架(其中彩色电视机239架),录音机950架,电风扇11509台,洗衣机471台,电冰箱72台,机制薄纸115697公斤,煤油1379吨,煤炭47450吨。
2.消费额
1949~1985年城乡居民年消费额如下:
3.城镇民宅建造
1983~1985年城镇民宅建造情况如下:
三、家庭经济调查
1.典型调查
1955年,县政府组织家庭经济调查队,前往固镇区城西庄开展家庭经济调查。该庄位于津浦铁路线和浍河以南,距县城40公里,距固镇1公里。调查队根据劳力情况和经济基础,选择5户贫农,4户新下中农,5户新上中农,3户老上中农,1户地主,计18户为调查点。调查点计有83人,50名劳力。当年集体收入1587.80元,家庭经营收入5623.15元,合计总收人为7210.95元,人均年收入6.87元,户均年收入424.17元,集体收入占总收人的22%。其消费情况是:全年用粮41566斤,人均年用粮500斤;用盐1271斤,人均年用盐15.3斤;用棉布2003尺,人均年用布24.1尺。1956年,调查点计有18户,90人,56个劳动力。当年夏季遭受连阴雨,小麦出芽,年终集体收入4088.84元,家庭经营收入1525.72元,总收入为5614.56元,人均62.38元,户均年收入311.92元。集体收入占总收入的72.8%。当年消费情况是:全年用粮28279斤,人均用粮314.2斤;用盐1094斤,人均年消耗12.1斤;用棉布1041尺,人均年用棉布11.57尺。1957年,调查点计有18户,96人,52个劳动力,当年夏季多雨,秋季干旱,春秋作物相继减产,年终集体收入4738.59元,家庭经营收入1678.06元,总收入6416.65元,人均年收入66.84元,户均年收入356.48元,集体收入占总收入的73.85%。当年消费情况是:全年用粮3075斤,人均用粮320.4斤;用盐1168斤,人均用盐12.2斤;用棉布1157尺,人均用布12.1尺;购胶鞋8双,户均0.4双。1958年10月1日,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调查点18户,年长住人口为84人,劳动力45人。年终集体收入3518.35元;家庭经营收入1600.95元,总收入为5119.3元,人均年收入为60.94元,户均年收入284.4元,集体收入占总收入的69.73%。当年消费情况是:全年用粮19198斤,人均用粮228.5斤;用盐1142斤,人均用盐13.6斤;用棉布接近上年;新购胶鞋9双,户均0.5双。此后,家庭经济典型调查工作中断。
2.抽样调查
1984年10月,农村经济调查始设抽样调查点,县政府成立农村家庭调查队(简称农调队),负责调查工作。
调查点的选择,摒弃了以往的典型调查方法,采用对称等距抽样方法,依据1979~1981年经济发展状况进行布点。按照上述方法选出的调查点分布在全县东西南北中9个区、10个乡、20个生产队(村民小组):黄湾区向阳乡前刘和陆集两生产队;娄庄区葛店乡永定(东)和高刘(西)两生产队;城关区虞姬乡后桥和小夏(中)两生产队;凤河乡阎三队和小潘(东)两生产队;杨疃区邱庙乡白庙和山李两生产队;尹集区圩疃乡张渡口和盛汪两生产队;冯庙区冯北乡小吴和张周两生产队;高楼区高楼镇高楼8队和王楼两生产队;尤集区尤集镇张楼和林圩两生产队;九顶区朝阳乡京渠口和冠山4队两生产队。
1984年,百户调查点每队调查5户居民,共计100户,因而又称为百户抽样调查点。常住人口577人,整半劳动力338人。全年总收入246907元,纯收入162504元,人均年收入281.64元,户均年收入1625.04元。百户中,有10户人均收入为100~150元,有15户为151~200元,有35户为201~300元,有28户为301~400元,有5户为401~500元,有7户为50l元以上。百户家庭经济所得比重较大,占总收入的91.45%。尤集镇张楼乡第6生产队张贤明,人均年收入672.4元,为百户之首。他坚持科学种田,农副并举,一年收获的粮食足够吃三年。当年喂养两头肥猪,一头仔牛,收入达1400余元。百户中,人均收入最少的为101元。
百户总支出为232623元。其中:家庭经营费用支出63722元,缴纳税款4447元,上交集体承包任务款10206元,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6823元,生活费用支出130215元,其他非借贷性支出17210元。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5654元,年末粮食结存269581斤。人均存粮467斤。年末持有现金20729元,在银行和信用社存款2350元。
当年各点只进行了一次回忆登记调查,然后将各种数字汇总起来,作为以后调查的基础数。
1985年,调查点同上年。调查时采用逐日登记,月终小结,年终汇总的方法进行统计。百户中,常住人口585人,整(半)劳动力有373人,学龄前儿童44人,7~11周岁人口52人,在外从事其他劳动人数4人。百户承包耕地1541亩,自留地93亩,承包山地10.5亩,自留山地4.9亩,经营水面5亩,年末拥有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达109637元(拥有小型手扶施拉机1.9台,胶轮大车13.5台,胶轮手推车25.5台,役畜107头,商品畜20头)。百户一年内新造房屋58间,792平方米(其中砖木结构面积为484平方米),年末使用房屋间数635间、10132平方米(人均使用17.32平方米),价值84700元。
百户全年生产粮食933744斤,棉花5207斤,油料21686斤,麻类37264斤,烟叶8080斤,蔬菜151711斤,瓜果67240斤。年出售肥猪59头,12282斤,菜羊91头,1077斤;家禽596只;兔17只;禽蛋1931斤,蜂蜜500斤,兔毛1.4斤,鱼虾592斤。年末畜禽存栏数:仔猪152头,羊100头,大牲畜71头,兔36只,家禽1025只;蜜蜂32箱,人均生产粮食1596斤。年内粮食支出828777斤。年末粮食结存384898斤。
百户全年纯收入为233274元,人均纯收入398.8元。户均纯收入2332.74元。其中有1户人均纯收入为100~150元,有26户为151~300元,有24户为301~400元,有30户为401~500元,有10户为501~600元,有8户为601~800元,有1户为801~1000元。
百户全年总支出为266097元,年末存现金43985元,存款余额为4493元。
1.农民家庭收入。明清时期,境内十年九涝,农业广种薄收,农民生活常常是半年糠菜半年粮。每遇灾年,大部分农民都得离乡背井,四处逃荒要饭。民国年间,加之战乱频繁,百业凋敝,百姓仍然过着衣不遮体,食不果腹的贫困生活。
建国后,城乡人民生活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得到逐步改善,1949年,全县农业人口平均年收入29元,户均收入125元。1953年以后,农业先后实行合作化,成立初级农业社、高级农业社和农村人民公社。农民参加集体生产劳动,收益集体分配,生产虽有所发展,但由于管理不善和人口增长过快等原因,致使农业人口平均年收入长期徘徊不前。至1978年,全县农业人口人均年收入仅有46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本县农村逐步实行农业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改善了经营管理,提高了农业产量,农民年平均收入得到增加。至1985年,农民人均年收入达322元,较1949年增长了10.1倍,较1978年增长了6倍。
附表2-12灵璧县部分年份农民人均年收入统计表
2.职工工资收入。建国后,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经过工资改革和工资调整,收入不断增加,其增长情况如下表: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内的职工与全民企事业职工一样,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增加个人所得,他们的工资调整和工资改革与全民系统同步进行。至1985年,人均月工资收入63.45元。
二、城乡居民消费水平
1.消费品种
据《灵璧志略》载:建国前,本县农村"民皆茅屋,衣皆疏布,食则麦豆杂粮;虽丰年犹以草木根叶充饥,家有木具杂什器者十不得一,故岁凶则携家远出,毫无顾恋"。建国后,人民群众从封建桎梏下解放出来,结束了"虽丰年犹以草木根叶充饥"的生活,努力发展生产,增加家庭收入,提高了消费水平。50年代初期,城乡人民主要生活日用消费品为食盐、食糖、棉布、棉纱、肥皂、煤油等,以后增加了搪瓷用品、胶鞋、毛线、棉毛衫裤和烟酒等消费品。50年代中后期消费品档次有所提高,呢绒、绸缎、缝纫机、收音机小批量地进入城镇居民家庭。60年代后期,化纤布消费量增大,缝纫机、收音机开始走进农家。70年代,铝制品、塑料制品、收音机、皮鞋、苹果、柑桔消量增加,呢绒、绸缎、自行车、手表和缝纫机成为农村青年结婚的主要聘礼。80年代,高档耐用消费品如电风扇、洗衣机、黑白电视机、彩色电视机、电冰箱、摩托车等深受城乡人民青睐,农村也用上了电扇,看上了电视节目。
1985年,全县34种主要社会消费品的全年消费量如下:食盐1067吨,食糖290203公斤,卷烟3925223条,酒2582913公斤,茶叶16800公斤,棉布2609617米,棉花化纤混纺布1278449米,化纤布923667米,呢绒17743米,绸缎36082米,汗衫背心190832件,棉毛衫裤156153件,卫生衫裤64249件,各种服装199106件,毛线32192公斤,皮鞋26437双,胶鞋269083双,火柴12746件,肥皂6713箱;洗衣粉436517公斤,保温瓶73087个,缝纫机5345架,手表19154只,自行车10920辆,电子管收音机204架,半导体收音机3348架,电视机1524架(其中彩色电视机239架),录音机950架,电风扇11509台,洗衣机471台,电冰箱72台,机制薄纸115697公斤,煤油1379吨,煤炭47450吨。
2.消费额
1949~1985年城乡居民年消费额如下:
3.城镇民宅建造
1983~1985年城镇民宅建造情况如下:
三、家庭经济调查
1.典型调查
1955年,县政府组织家庭经济调查队,前往固镇区城西庄开展家庭经济调查。该庄位于津浦铁路线和浍河以南,距县城40公里,距固镇1公里。调查队根据劳力情况和经济基础,选择5户贫农,4户新下中农,5户新上中农,3户老上中农,1户地主,计18户为调查点。调查点计有83人,50名劳力。当年集体收入1587.80元,家庭经营收入5623.15元,合计总收人为7210.95元,人均年收入6.87元,户均年收入424.17元,集体收入占总收人的22%。其消费情况是:全年用粮41566斤,人均年用粮500斤;用盐1271斤,人均年用盐15.3斤;用棉布2003尺,人均年用布24.1尺。1956年,调查点计有18户,90人,56个劳动力。当年夏季遭受连阴雨,小麦出芽,年终集体收入4088.84元,家庭经营收入1525.72元,总收入为5614.56元,人均62.38元,户均年收入311.92元。集体收入占总收入的72.8%。当年消费情况是:全年用粮28279斤,人均用粮314.2斤;用盐1094斤,人均年消耗12.1斤;用棉布1041尺,人均年用棉布11.57尺。1957年,调查点计有18户,96人,52个劳动力,当年夏季多雨,秋季干旱,春秋作物相继减产,年终集体收入4738.59元,家庭经营收入1678.06元,总收入6416.65元,人均年收入66.84元,户均年收入356.48元,集体收入占总收入的73.85%。当年消费情况是:全年用粮3075斤,人均用粮320.4斤;用盐1168斤,人均用盐12.2斤;用棉布1157尺,人均用布12.1尺;购胶鞋8双,户均0.4双。1958年10月1日,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调查点18户,年长住人口为84人,劳动力45人。年终集体收入3518.35元;家庭经营收入1600.95元,总收入为5119.3元,人均年收入为60.94元,户均年收入284.4元,集体收入占总收入的69.73%。当年消费情况是:全年用粮19198斤,人均用粮228.5斤;用盐1142斤,人均用盐13.6斤;用棉布接近上年;新购胶鞋9双,户均0.5双。此后,家庭经济典型调查工作中断。
2.抽样调查
1984年10月,农村经济调查始设抽样调查点,县政府成立农村家庭调查队(简称农调队),负责调查工作。
调查点的选择,摒弃了以往的典型调查方法,采用对称等距抽样方法,依据1979~1981年经济发展状况进行布点。按照上述方法选出的调查点分布在全县东西南北中9个区、10个乡、20个生产队(村民小组):黄湾区向阳乡前刘和陆集两生产队;娄庄区葛店乡永定(东)和高刘(西)两生产队;城关区虞姬乡后桥和小夏(中)两生产队;凤河乡阎三队和小潘(东)两生产队;杨疃区邱庙乡白庙和山李两生产队;尹集区圩疃乡张渡口和盛汪两生产队;冯庙区冯北乡小吴和张周两生产队;高楼区高楼镇高楼8队和王楼两生产队;尤集区尤集镇张楼和林圩两生产队;九顶区朝阳乡京渠口和冠山4队两生产队。
1984年,百户调查点每队调查5户居民,共计100户,因而又称为百户抽样调查点。常住人口577人,整半劳动力338人。全年总收入246907元,纯收入162504元,人均年收入281.64元,户均年收入1625.04元。百户中,有10户人均收入为100~150元,有15户为151~200元,有35户为201~300元,有28户为301~400元,有5户为401~500元,有7户为50l元以上。百户家庭经济所得比重较大,占总收入的91.45%。尤集镇张楼乡第6生产队张贤明,人均年收入672.4元,为百户之首。他坚持科学种田,农副并举,一年收获的粮食足够吃三年。当年喂养两头肥猪,一头仔牛,收入达1400余元。百户中,人均收入最少的为101元。
百户总支出为232623元。其中:家庭经营费用支出63722元,缴纳税款4447元,上交集体承包任务款10206元,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6823元,生活费用支出130215元,其他非借贷性支出17210元。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5654元,年末粮食结存269581斤。人均存粮467斤。年末持有现金20729元,在银行和信用社存款2350元。
当年各点只进行了一次回忆登记调查,然后将各种数字汇总起来,作为以后调查的基础数。
1985年,调查点同上年。调查时采用逐日登记,月终小结,年终汇总的方法进行统计。百户中,常住人口585人,整(半)劳动力有373人,学龄前儿童44人,7~11周岁人口52人,在外从事其他劳动人数4人。百户承包耕地1541亩,自留地93亩,承包山地10.5亩,自留山地4.9亩,经营水面5亩,年末拥有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达109637元(拥有小型手扶施拉机1.9台,胶轮大车13.5台,胶轮手推车25.5台,役畜107头,商品畜20头)。百户一年内新造房屋58间,792平方米(其中砖木结构面积为484平方米),年末使用房屋间数635间、10132平方米(人均使用17.32平方米),价值84700元。
百户全年生产粮食933744斤,棉花5207斤,油料21686斤,麻类37264斤,烟叶8080斤,蔬菜151711斤,瓜果67240斤。年出售肥猪59头,12282斤,菜羊91头,1077斤;家禽596只;兔17只;禽蛋1931斤,蜂蜜500斤,兔毛1.4斤,鱼虾592斤。年末畜禽存栏数:仔猪152头,羊100头,大牲畜71头,兔36只,家禽1025只;蜜蜂32箱,人均生产粮食1596斤。年内粮食支出828777斤。年末粮食结存384898斤。
百户全年纯收入为233274元,人均纯收入398.8元。户均纯收入2332.74元。其中有1户人均纯收入为100~150元,有26户为151~300元,有24户为301~400元,有30户为401~500元,有10户为501~600元,有8户为601~800元,有1户为801~1000元。
百户全年总支出为266097元,年末存现金43985元,存款余额为449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