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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国民政府
1.沿革与机构设置
民国元年(1912),本县行政设置仍沿清代。2年,北洋政府成立,县署改称县公署,知县改为知事。16年,"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县公署改称"县国民政府",知事改为县长。县国民政府设县长1人,秘书1人。下设3个科,一科主管行政、民政、治安;二科主管财政、田粮、社会;三科主管教育、建设。每科配科长1人,科员1-3人。
民国27年11月,县城被日军占领,县国民政府先后迁驻县北的凌固、小高家和县南。30年,因县境处于沦陷区,按丙级游击区配备,县国民政府设县长1人,秘书1人,一、二、三科每科科长1人,科员5人,指导员1人,县府驻地流动不定。抗日战争胜利后,县国民政府由县北迁往固镇。35年7月18日,县国民政府由固镇迁回县城,配县长1人;设置秘书室,配秘书1人;同时设民政科、建设科、军事科,各配科长1人,科员11人;配事务员5人,录事4人,指导员、督学、电务员、军法承审员、巡官各1人。次年,县国民政府按四等县规格,设秘书室、民政科、财粮科、建教科、军事科、会计室、警察局和稽征处。县府员额60人,设县长1人,主任秘书1人,助理秘书2人,科长4人,科员17人,事务员8人,雇员11人,警察局长、会计主任、统计员、管理员、军法承审员、书记员、技士和地政技士各1人。
民国37年11月25日,县城第二次解放,灵璧县国民政府彻底跨台。
2.区、乡政府
民国时期,县以下行政建制实行区、乡、保甲制。民国24年,区署设区长1人,区员2~4人,书记(员)1~2人,录事2~3人;联保办公处设联保主任1人,书记(员)1人,保丁2人;保设保长1人,保丁1人。27年后,区设区长1人,区员改为指导员,设2~3人,书记改为事务员,录事1~2人;乡镇公所设正、副乡镇长各1人,助理员1人,办事员1~3人,乡丁2人,厨役1人;保办公处设正、副保长各1人,保丁1人。28年1月起,一律改为乡(镇)保甲,规定乡镇保甲之编成,均以10进为原则,其管辖单位不得少于8多于15。
民国33年7月,本县乡保组织简化为:

附3-1县参议会
民国34年12月7日,灵璧县临时参议会成立;议长魏幼宗,副议长周孟斌;参议员8人,候补参议员3人,多系本县党政要人或社会名流。35年3~7月,共召开8次议员座谈会,议论政府呈报的有关民政、财政、教育、建设的各项议案。7月18日,县国民政府由固镇迁驻县城,10月7~18日举行了二届一次会议,成立县第二届临时参议会,议长周孟斌。
县参议会于民国36年1月正式成立,李慎吾任参议长,许公达任副参议长,议员有5人。主要活动是参与县国民政府制定县内法规,促进县政兴革,协助政令推行和选举事宜。37年冬,县参议会随县国民政府的跨台而解体。
附3-2日伪县政府
民国27年11月日军侵占县城后,在张子伯、刘子久操纵下,灵璧县治安维持会成立,28年改称县政府,张子伯出任县长;后相继由刘子久、史淮、刘中檀担任。伪县政府设民教科、财政科、建设科、情宣科、警察局、田赋室等机构,配秘书1人,科长4人,科员9人,警察局长、田赋主任、县督学各1人。
民国34年8月,日军宣布无条件投降,伪县政府跨台。
附表3-5灵璧县国民政府县官更迭表


二、县民主政府
民国28年秋,泗五灵凤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辖本县灵南1个区,赵敏、吕振球、徐崇富、王亚箴先后任县长。
民国29年3月,本县境内濉河以北地区建立了灵璧县抗日民主政府,辖灵五区,廖量之、王亚箴先后任县长。
民国30年8月,津浦铁路宿(县)固(镇)段以东宿灵公路以南,灵固公路以西的三角地带,建立了宿灵县抗日民主政府,辖本县沱北、大山、界沟(指沱河青仲集一带)3个区。李时庄、郑良瑞先后任县长。32年4月,宿泗公路以北的灵璧县境建立了灵北县抗日民主政府。至34年9月抗日战争胜利,先后有16个区设立。王峰舞、冯登紫、毛更甦、农超谋先后任县长。
县抗日民主政府下属的各区政府,设正副区长各1人,财粮区员、公安区员、民政区员、文教区员各1人,农委会主任1人;乡政府设乡长、助理员。
三、县人民政府
1.沿革
民国34年9月,县城解放,灵北县政府迁驻县城。至此,本县除固镇外,均被解放。灵璧县建制恢复,建立灵璧县政府。35年7月,内战全面暴发,11月,国民政府军队占领县城,中共灵璧县委及县政府全部向东撤退,至洪泽湖遭到惨重的损失,灵璧县政府自此中断。36年1月,中共淮北挺进支队重返本县,收复失地,经过1年的游击战争,于37年1月13日重新建立灵璧县政府。11月25日,县城获得第二次解放,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灵璧县政府重返县城,从此,灵璧结束了县国民政府的历史。1950年9月,灵璧县政府改称灵璧县人民政府,设县长1人,副县长1人。
1955年12月29日,选举成立灵璧县人民委员会(即县人民政府),选出县长1人,副县长2人,委员35人。1965年,副县长增至4人。"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人民委员会瘫痪。1967年2月25日,成立灵璧县临时革命生产委员会,4月改称灵璧县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1968年8月10日,灵璧县革命委员会成立,由19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同时撤销县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1982年1月1日,灵璧县人民政府恢复,设县长1人,副县长5人。1984年机构改革,至1990年,县人民政府仍设县长1人,副县长5人。
附表3-3县人民政府历届县长、副县长名录






2.机构设置
1949年,县人民政府设秘书室、民政科、财政科、建设科、文教科、司法科、公安局、粮食局、工商税务局、邮电局*、银行办事处。随着工作的需要和事业的发展,36年来,县人民政府组织机构经过增、撤、分、合,多次变动。
1950年,司法科改为人民法院,银行办事处改为银行,医疗门诊所改为县卫生院,并成立监察委员会、合作社、人民武装部。1951年,成立农林科、财贸委员会、人民检察处;工商税务局分设为工商科、税务局。1952年,农林科与建设科合并成立农林建设科;财贸委员会撤销,成立计统科;增设卫生科、人事科。1953年,成立农技指导站、财贸办公室、房产委员会。1954年,农技指导站改为农技推广站,人民武装部改为兵役局;成立水利科、手管科、计划委员会。
1955年,农林建设科分设为农业局、林业科、建设科,秘书室改为办公室,人民检察处改为人民检察院,县卫生院改为县人民医院。
1955年12月25日,县人民政府改称县人民委员会。1956年,县人民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民政科、财政科、人事科、工业科、商业科、文化科、教育科、卫生科、交通科、统计科、林业科、农业局、水利局、税务局、粮食局、邮电局*、兵役局、体育运动委员会、扫盲协会、公路航道修建总队部、水利总队部、编制委员会、计划委员会、广播站、卫生防疫站、公安局、财贸办公室、银行*、合作社、人民医院、档案室等部门。
1957年,商业科改为商业局;文化科与教育科合并为文教科后,又改为文教局;农业局与林业局合并为农林局,计委会改为经济计划委员会,工业科与交通科合并为工交科;成立市场管理委员会、粮食办公室、监察室。1959年,工交科分设为重工业局、轻工业局、交通科。1960年,人委办公室与县委办公室合并,监察室与县监委会合并,兵役局改为人民武装部;重工业局撤销,农业机械局成立;成立劳动局。1961年,轻工业局改为手工业管理局。1962年,合作社改为供销总社。1964年,银行分设人民银行和农业银行,次年又合并办公;市场管理委员会改为工商管理所。
1967年2月25日,"灵璧县临时革命生产委员会"成立,由军队代表、领导干部代表和造反派代表组成,取代原县人委领导权。委员会下设农业技术指导组、财务调拨供应组、宣传组和秘书组,领导全县的抓革命促生产工作。4月又改称"灵璧县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农水组、工交组、财贸组、政工组、生产组。
1968年8月,"灵璧县革命委员会"成立。12月成立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大队部、公检法军管组和"十大站"(毛泽东思想宣传站、财经民政管理站、人民生活服务站、农副产品购销站、生产资料供应站、农业服务站、交通邮电管理站、人民卫生防治站、水电管理站、手工业管理站)。
1970年7月,十大站撤销,县革命委员会办事组、政工组、生产组、人保组成立,下设文教局、卫生局、工业局、商业局、农林局、物资局、手管局、水电局、财政局、税务局、银行*、粮棉局、民劳局、交通局、邮电局*和"五七"办公室。1971年成立水利总队。
1972年,邮电局分设邮政局和电信局,财政局与税务局合署为财税局;成立农机局、体育运动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粮棉局改称粮食局。1973年,人保组撤销,恢复公安局、人民法院。1974年,邮政局与电信局合并为邮电局*;成立气象局*。1975年,成立工商局。1976年,成立标准计量局,计划生育委员会改称计划生育办公室。
1978年,撤销办事组、政工组、生产组,成立县革委会办公室、工办、农办、财办、计划委员会;文教局分设为文化局、教育局;财税局分设为财政局、税务局;民劳局分设为民政局、劳动局;水电局分设为水利局、供电局;商业局分设为商业局、供销总社;成立广播局、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社队企业局、外贸局*、科学技术委员会,1980年,成立司法局、档案局;农林局分设为农业局、林业局。
1982年1月1日,县革命委员会改为县人民政府,其下属机构设置不变。
1987年,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如表:

3.区、乡人民政府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设派出机构区公所。人员编制:正、副区长各1人,民政区员、财粮区员、建设区员、公安区员、文教区员、秘书、农会主任等各1人;乡政府设乡长、助理员、财粮员各1人。
1958年,撤区并乡,成立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人员编制为:主任1人,副主任2~3人,武装部长1人,民政、财粮、公安、文教办事员等各1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人民公社建立革命委员会,人员编制为:主任1人,副主任2~3人,人保组长、政工组长、生产组长、武装部长等各1人,副组长1~2人,民政、"五七"、教育、贫协、水利等各配办事员1人。
1982年初,重新设立区公所和乡人民政府,至1987年未变。区公所设正、副区长2~3人,秘书、武装部长以及民政、科技、教育、水利、林业、计划生育等区员各1人;乡人民政府设正、副乡长2~3人,秘书、武装部长、财粮员各1人。
附3-4灵璧县第九届(1984·6-1987·5)人民政府政绩
本届政府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工作取得了突出成就。1986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达到46573万元,比上年增长8.1%,比1983年增长52.5%。这是本县经济发展的最好时期。
第一,农村商品经济活跃。
(一)粮食油料连年丰收。1986年,全县粮食总产达到61.77万吨,比上年增长17.1%,比1983年增长29.5%,3年平均递增9%;油料总产3.3万吨,比上年增长31.1%,比1983年增长1.47倍,3年平均递增35.2%。
(二)养殖业有新发展。1986年,全县大牲畜年末存栏15万头,比上年增长8.8%,比1983年增长30%;羊存栏9.6万只,比上年增长17.3%,比1983年增长28.4%;渔类产量1255吨,比上年增长25%,比1983年增长2.3倍。
(三)林木覆被率提高。3年来,本县完成了以向阳乡为中心的农田林网和以梁集乡为中心的农桐间作两项基地工程建设。全县木材蓄积量98.3万立方米,林木覆被率由1983年的7.5%提高到10%。
(四)治水取得新成绩。3年来,全县先后开挖、疏竣新杨河和大沟32条、小沟4068条;修建河道桥闸6座,大沟桥梁76座,中沟桥梁2843座;修建小桥涵3000座,修复和新建电力排灌站70座,装机153台、8329千瓦,灌溉面积16.95万亩;整修村塘1465口,累计完成土石方1589万立方,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50万亩,灌溉面积8万亩。
(五)乡镇企业有所突破。几年来,本县乡镇企业本着立足本地,因地制宜,扬长避短的原则,坚持户办、联办为主,实行集体、个体两路并进,采取区、乡、村、户4个轮子齐转的办法,发展较快。大抓了建材业,全县新建轮窑厂30座,已投产27座,还有加工业、运输业、农村商业和各种手工业等遍及全县。1986年,全县乡镇企业总产值达到1.28亿元,比上年增长53%,比1983年增长24倍;从业人员3.7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10.3%;实现利润1068万元,比上年增长43.7%。
在农村经济中,县政府还重视发展了庭院经济,制定子规划和发展措施。据普查,1986年,全县庭院经济总收入4800万元,约占全县农民家庭总收入的20%。农业机械化水平逐年提高,1986年,全县小型拖拉机由1983年的5003台发展到7851台,平均年递增16%。
第二,工交生产在改革中前进。
3年来,本县工交战线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积极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开展横向经济联系,增强企业活力,以技术进步为途径,围绕提高经济效益这个中心,加强企业管理,完善各种形式的经济承包责任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一)产值和产品数量增加。1986年,全县完成工业产值9630万元,比上年增长14.7%,比1983年增长102.4%,实现了产值翻一番。主要产品产量增加较快:1986年普钙完成15040吨,比1983年增长59.9%;合成氨9351吨,增长4.1%;水泥55383吨,增长118.2%;红砖2.28亿块,增长175.8%;红瓦1933万片,增长117.9%;酒类6814吨,增长19.5%;大理石板材2万平方米,增长2.7倍;食用植物油2488吨,增长71.2%;配混合饲料1.29万吨,比上年增长1.6倍。
(二)经济效益和产品质量提高。1986年,经委直属11个国营工业企业完成产品销售收人4064.4万元,比1983年增长81.8%;实现利税524万元,增长11.6%。工业产品花色增加,质量提高。3年内,全县开发新产品100多个,初步改变了本县工业产品单调、数量少的落后面貌。传统的大理石得到较好的开发和利用,部分产品被海关定为免检产品和国家、省优质产品。丝织品、服装、大理石工艺品等产品,花色和品种均有增加。
(三)企业发展后劲增强。3年中,全县国营、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落实技改、扩建、新建、引进项目93项,总投资3247.8万元。这批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年新增产值可达8000多万元,利润1093万元,税金683万元。到1986年底,全县有61个项目建成投产,取得经济效益。
(四)交通、邮电、供电有新发展。1986年完成货运量19.9万吨,周转量2949万吨公里,分别比1983年增长9.9%和125.6%;完成客运量206.87万人次,周转量8965.5万人公里,分别比1983年增长11.1%和17.2%;交通监理、航运也取得较好成绩。全年完成供电量7215万千瓦小时,比上年增长14.6%,比1983年增长40%。农电建设卓有成效,全县已有625个行政村、12.4万农户通电,分别占行政村和农户总数的91.8%和75.8%。邮电通讯能力进一步增强,邮电业务总量在3年中平均每年递增10%。
第三,流通渠道拓宽,财政金融状况好转。
(一)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1986年,本县粮食、油料收购部门普遍增设网点,既抓合同定购,又抓议价收购,积极参与市场调节和市场竞争,发挥主渠道优势,提高了粮油商品率。仅主渠道就收购粮食30万吨,商品率达55%以上;收购油料2.4万吨;棉、麻、烟、茧等经济作物商品率达75%。外贸收购完成808万元,超过计划3%。
(二)农民积极参与流通。1986年,流通领域的一个新特点是:一改过去那种国家收购、独家经营的状况,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的经营方式。仅乡镇企业生产面粉就达6万多吨,产品远销东北。
(三)城乡市场繁荣兴旺。商品花色品种供应增多,多数商品供求正常,全县完成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87亿元,比上年增长19.1%。在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方面,化肥、石油的供需矛盾一度比较突出,县政府及时采取措施,一方面积极组织货源,改善供应办法;一方面支持企业增产增供。
(四)财政金融情况良好。在减收增支因素较多的情况下,全年财政收入2083.3万元,比上年增长29.4%。财政支出2426万元,比上年增长17.9%。在财政基础比较薄弱的情况下,主要是保重点、保改革。全县各项贷款余额比上年增长34.6%,各项存款余额比上年增长59.2%。保险事业继续发展。
第四,科技、教育和思想、文化领域取得可喜成果。
第五,城乡建设和人民生活明显改善。
(一)城镇建设成就突出。在整顿和改造灵城方面,一是完成了4.2平方公里的灵城总体规划,为今后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二是加强了基础设施,拓宽了西环城路和农民大街;兴建凤仪市场,开展了绿化、美化活动;整建太平街农贸市场;完成了部分路面、水道、抗震加固、环境保护等基础工程。三是整顿公共秩序,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同时,农村集镇和乡村规划建设也纳入正规化和标准化的轨道,保护耕地和依法用地的风尚正在形成。
(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1986年,全县农民人均收入385元,比上年增长19.6%,比1983年增长62.4%,3年平均递增17.6%。绝大多数群众实现了温饱有余,少数农户开始向小康水平过渡。3年来,兴办"双扶"经济实体1975个,5600户农民通过扶持摆脱了贫困。优抚优待工作落实,"五保"者老有所养,军烈属得到照顾。国家和集休职工在工资改革后收入普遍增加,平均每人年工资965元,比上年增长19.5%,比1983年增长64.7%。城乡消费水平有所提高。物价部门认真查处物价违纪案件,有效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农村中推广了省柴灶,部分农户使用了沼气池和节能水箱。县城两气开发工程正在紧张施工。
附3-5灵璧县第十届(1987~1990)人民政府1988年度政绩
本届政府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发展生产力,经过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都取得新的成绩。主要表现在:
(一)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1988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达到58649万元,比上年增长15%;工农业总产值达到57620万元,增长7.84%;财政收入达到2272.5万元,增长16.8%。国民经济结构得到进一步改善。在工农业总产值中,工业这条短腿拉长,比重由上年的29.7%上升到38.5%。在工业内部,轻重工业协调发展,乡镇工业比重提高。轻重工业之比由上年的58.4:41.6调整为54.4:45.6,乡办工业在乡以上的工业产值中的比重由上年的23.5%上升到31%。在农业内部,林牧副渔比重上升,四业与种植业之比由上年的11.1:88.9调整为17.2:82.8。
(二)工业生产有较大发展。工业生产在资金、能源和原材料供应不足的情况下,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全县乡以上工业产值完成13671万元,比上年增长23.14%。主要产品产量提前完成年计划,适销和支农产品有较大增长。其中丝织品增长20.9%,化肥增长9.2%,饲料增长9.6%,白酒增长14.1%,大理石板材增长51.3%,食油增长56.2%,砖瓦增长22.3%,水泥增长38.6%。工业产品创优创汇取得新成绩。继1987年"干杯少"等6种产品获得名优称号以后,1988年又有碳铵、大理石工艺品、配合饲料、陈年窑酒和神州头曲等7种产品获得名优称号。硫酸和二丁脂产品质量达到部颁标准。大理石板材、大理石工艺品和丝绸等工业品出口量增加,丝绸创汇增长6倍多。企业技术进步加快。全年完成更新改造投资1176万元,包括乡以上技改项目在内,先后新建、扩建和改造工业企业79个,其中县办企业7个技改项目进展顺利,年内建成投产4个,另外3个1989年上半年将陆续投产。
(三)农业生产获得较好收成。去年,在遭受冻害、干旱、冰雹等严重自然灾害的情况下,经过全县人民奋力抗灾救灾,农业生产仍获得较好的收成,林牧副渔全面增长,多种经营有新的突破。农业总产值达到35440万元,内部各业四增一减,林业产值比上年增长9.9%,牧业增长59.3%,副业增长8.6%,渔业增长2.5%,种植业下降12.1%。全县粮食总产57.55万吨,其中夏粮产量23.87万吨,比上年减产11.53万吨;秋粮单产首次突破250万公斤,总产33.68万吨。主要经济作物均有较大幅度增长,棉花总产1.096万吨,增长89.7%;红麻2.87万吨,增长26.8%;花生l.8万吨,增长42.9%;烟叶1112吨,增长17倍;蚕茧431吨,增长1倍多。养殖业稳步发展。大牲畜年末存栏达16.52万头,增长5.6%;生猪存栏13.24万头,增长7.6%;羊存栏14.48万只,增长20.6%;家禽存栏139万只,增长49.5%。
(四)乡镇企业发展步伐加快。由于全面实施"512"规划,乡镇企业步伐加快,规模扩大,后劲增强。全县新建乡镇企业6243个,其中工业企业2309个。乡镇企业总产值25303万元,比上年增长57.1%,人均创产值290多元,脱掉了乡镇企业三类县帽子,跨人二类县行列。乡镇工业产值达12732万元,比上年增长79.6%。其中乡办工业产值达4243万元,增长59.8%。行业结构发生变化,由过去的单一化趋向多元化和布局合理化,一批轻纺、造纸、食品和小化工、小工艺纷纷上马,棉纺和化工工业初具规模,粮油加工形成企业集团化,同时涌现一批出口创汇企业。
(五)商品流通活跃。在需求旺盛的情况下,市场保持基本稳定。全县集市贸易成交额达6171万元,比上年增长18.7%;商品购进总值31563万元,增长2619%;销售总额28163万元,增长9.8%。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28554万元,增长24.6%。农产品入库量增加,全年收购粮食16.3万吨,比上年增长12%;收购棉花8100吨,增长90%。外贸出口总额达1492万元,增长1.4倍;创汇273万美元,增加165万美元。
(六)人民生活继续得到改善。1988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33元,比上年增长9.2%;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1260元,增长16.7%。城乡居民普遍关心的"菜篮子"问题得到较好解决,蔬菜上市品种丰富,物价平稳,稳中有降。猪肉、食糖、禽蛋、食盐等主要副食品和洗衣粉、肥皂、火柴等日用消费品供应正常,满足了人民的日常需要。高档耐用商品进入农家。交通条件有所改善,城乡新建砂石公路113公里,新建了灵璧至尹集20公里柏油路面,大修了灵双、灵固路50公里。实现了村村通电。
(七)科技、教育等社会事业有新的发展。科技体系逐步完善,全年共引进试验12个科研项目,应用示范5个技术项目,推广应用71个新技术成果。企事业单位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进展顺利,已有65人获高级职称,1013人获中级职称,2607人获得初级职称。科协和有关部门还为360名农民技术员评定了职称。职业技术教育加强,初等教育得到普及,中小学危房改造取得较好的成绩。城乡部分医院医疗条件改善,预防保健工作加强,通过对公疗管理办法的改革,初步控制了公疗经费的膨胀。电视增加了一个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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