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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储 蓄
一、城镇储蓄
1950年,中国人民银行灵璧县支行始设储蓄机构,办理"保本保值"定期储蓄业务。该项业务保证储户的储金在市场物价上涨时能够保值,物价下降时能够保本。活期存折储蓄利率为月息50‰。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利率为:1年期月息为201‰。1951年设立灵城储蓄所,开办了以生活必需品的价格为标准的"折实定期储蓄存款及活期储蓄存款",年末储蓄余额为2.4万元。1952年增办定额储蓄和有奖储蓄,停办保本保值定期储蓄。储蓄利率先后作了8次调整。活期利率调为4.5‰,整存整取利率1年期月息为20‰。1953年起,国家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工农业发展较快,积聚群众手头中的闲散资金,支援国家建设成为银行的中心任务。1954年初开办优待售粮定期储蓄。1956年,开办了活期有奖储蓄,并开展储蓄工作社会主义劳动竞赛。1957年末储蓄余额为25.7万元。1958年,县人行撤销储蓄股和储蓄所,仅保留一个储蓄专柜,业务人员参与"五合一"业务组,实行"出行一把抓,回行再分家"。农村大搞实物投资存款,城镇大刮储蓄浮夸风,把商业、供销企业的销货款,机关业务经费、党团费、助学金、集资金、劳保费等都列入储蓄项目。同年开办了地方工业投资储蓄(农村叫树木投资储蓄)和有奖有息定期贴花储蓄,4元一户,存期1年,每月存一次,上月存,下月开奖。这种储蓄因不能挂失,遂于1960年停办。从1959年1月起,储蓄利率又一次大幅度下降,活期利率为1.8‰,整存整取定期月息为4‰。7月,银行为了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加储蓄,调高利率,增加定期储蓄2年期、3年期。1年期月息5.1‰,2年期月息5.25‰,3年期月息为5.42‰。由于上年储蓄余额"水分"过大,加之三年困难时期群众经济拮据,致使储蓄余额逐年下降,至1962年末,储蓄余额仅有15.5万元。1965年开办华侨人民币储蓄。
"文化大革命"中,受极左思潮干扰,到处查抄和冻结人民群众的储蓄存款,造成群众疑虑重重,影响储蓄工作的开展。这一时期储蓄种类仅保留活期储蓄、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和整存整取定期储蓄3种。其中定期储蓄仅保留1年期,利率下降为月息2.7‰。至1970年末,储蓄金额为34.9万元。1971年,职工就业人数和工资总额有所增加,储蓄余额开始回升。至1975年,储蓄余额为80.1万元。
附表18-3灵璧县城镇储蓄余额年表
1978年以后,储蓄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逐步恢复,实施"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政策。1979年,整存整取定期储蓄设半年期、1年期、3年期、5年期4个档次;零存整取定期储蓄设1年期、3年期、5年期3个档次;开办零存整取定期储蓄集体户;活期储蓄利率调为2.4‰。整存整取利率1年期月息为4.5‰,3年期月息为5.1‰,5年期月息为5.7‰。是年末,县城镇定期、活期储蓄余额分别为128.5万元和114.8万元,比1976年的51.8万元和45万元分别增长148%和155%。1980年,增设北关储蓄所和西关储蓄所,年末储蓄存款金额为242.3万元。1981年,开办面额为20元的有奖有息定期储蓄,定期1年,奖金分配为每1万户设头等奖1个,奖金400元;二等奖10个,每个奖金106元;三等奖100个,每个奖金20元;四等奖1000个,每个奖金2元;未中奖的到期付利息0.6元。10月份开办面额为10元的实物有奖储蓄,定期1年,每1万户设头等奖5个,每个奖金200元;二等奖200个,每个奖金140元;三等奖300个,每个奖金10.67元;得头等奖、二等奖者除奖金外,还分别赠给沪产自行车和缝纫机票1张。1982年以后,3次调整整存整取期率,并开办8年期整存整取储蓄业务。1年期月息为6‰,3年期月息为6.9‰,5年期月息为7.8‰,8年期月息为8.7‰。至1985年,县城共有储蓄所8个,年末储蓄余额为944.5万元。
二、农村信用储蓄
1954年,本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始办农户储蓄业务,当年末存款余额为1万元。1955年末,储蓄余额为9万元,1959年末,储蓄余额为168.4万元。三年困难时期,农户经济收入减少,存款金额也随之减少。至1964年末,存款余额减少为21.1万元,人均0.39元。随着经济恢复,农户储蓄余额逐年回升,至1974年末,存款余额达69.7万元。1978年,存款余额为166.6万元。1981年末,余额达1289.4万元。1984年末,存款余额为1890.8万元,人均24.05元。1985年,农户存款余额达2473.7万元,人均30.16元。
1950年,中国人民银行灵璧县支行始设储蓄机构,办理"保本保值"定期储蓄业务。该项业务保证储户的储金在市场物价上涨时能够保值,物价下降时能够保本。活期存折储蓄利率为月息50‰。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利率为:1年期月息为201‰。1951年设立灵城储蓄所,开办了以生活必需品的价格为标准的"折实定期储蓄存款及活期储蓄存款",年末储蓄余额为2.4万元。1952年增办定额储蓄和有奖储蓄,停办保本保值定期储蓄。储蓄利率先后作了8次调整。活期利率调为4.5‰,整存整取利率1年期月息为20‰。1953年起,国家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工农业发展较快,积聚群众手头中的闲散资金,支援国家建设成为银行的中心任务。1954年初开办优待售粮定期储蓄。1956年,开办了活期有奖储蓄,并开展储蓄工作社会主义劳动竞赛。1957年末储蓄余额为25.7万元。1958年,县人行撤销储蓄股和储蓄所,仅保留一个储蓄专柜,业务人员参与"五合一"业务组,实行"出行一把抓,回行再分家"。农村大搞实物投资存款,城镇大刮储蓄浮夸风,把商业、供销企业的销货款,机关业务经费、党团费、助学金、集资金、劳保费等都列入储蓄项目。同年开办了地方工业投资储蓄(农村叫树木投资储蓄)和有奖有息定期贴花储蓄,4元一户,存期1年,每月存一次,上月存,下月开奖。这种储蓄因不能挂失,遂于1960年停办。从1959年1月起,储蓄利率又一次大幅度下降,活期利率为1.8‰,整存整取定期月息为4‰。7月,银行为了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加储蓄,调高利率,增加定期储蓄2年期、3年期。1年期月息5.1‰,2年期月息5.25‰,3年期月息为5.42‰。由于上年储蓄余额"水分"过大,加之三年困难时期群众经济拮据,致使储蓄余额逐年下降,至1962年末,储蓄余额仅有15.5万元。1965年开办华侨人民币储蓄。
"文化大革命"中,受极左思潮干扰,到处查抄和冻结人民群众的储蓄存款,造成群众疑虑重重,影响储蓄工作的开展。这一时期储蓄种类仅保留活期储蓄、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和整存整取定期储蓄3种。其中定期储蓄仅保留1年期,利率下降为月息2.7‰。至1970年末,储蓄金额为34.9万元。1971年,职工就业人数和工资总额有所增加,储蓄余额开始回升。至1975年,储蓄余额为80.1万元。
附表18-3灵璧县城镇储蓄余额年表
1978年以后,储蓄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逐步恢复,实施"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政策。1979年,整存整取定期储蓄设半年期、1年期、3年期、5年期4个档次;零存整取定期储蓄设1年期、3年期、5年期3个档次;开办零存整取定期储蓄集体户;活期储蓄利率调为2.4‰。整存整取利率1年期月息为4.5‰,3年期月息为5.1‰,5年期月息为5.7‰。是年末,县城镇定期、活期储蓄余额分别为128.5万元和114.8万元,比1976年的51.8万元和45万元分别增长148%和155%。1980年,增设北关储蓄所和西关储蓄所,年末储蓄存款金额为242.3万元。1981年,开办面额为20元的有奖有息定期储蓄,定期1年,奖金分配为每1万户设头等奖1个,奖金400元;二等奖10个,每个奖金106元;三等奖100个,每个奖金20元;四等奖1000个,每个奖金2元;未中奖的到期付利息0.6元。10月份开办面额为10元的实物有奖储蓄,定期1年,每1万户设头等奖5个,每个奖金200元;二等奖200个,每个奖金140元;三等奖300个,每个奖金10.67元;得头等奖、二等奖者除奖金外,还分别赠给沪产自行车和缝纫机票1张。1982年以后,3次调整整存整取期率,并开办8年期整存整取储蓄业务。1年期月息为6‰,3年期月息为6.9‰,5年期月息为7.8‰,8年期月息为8.7‰。至1985年,县城共有储蓄所8个,年末储蓄余额为944.5万元。
二、农村信用储蓄
1954年,本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始办农户储蓄业务,当年末存款余额为1万元。1955年末,储蓄余额为9万元,1959年末,储蓄余额为168.4万元。三年困难时期,农户经济收入减少,存款金额也随之减少。至1964年末,存款余额减少为21.1万元,人均0.39元。随着经济恢复,农户储蓄余额逐年回升,至1974年末,存款余额达69.7万元。1978年,存款余额为166.6万元。1981年末,余额达1289.4万元。1984年末,存款余额为1890.8万元,人均24.05元。1985年,农户存款余额达2473.7万元,人均30.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