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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互助组
本县的农业互助组是1949年冬至1950年春,在生产救灾中开始出现的,当时的口号是:“合伙互助,多搞副业,生产东西,渡过灾荒。”为了搞好春耕大生产,县委提出生产救灾两不误的口号。那时的互助组,一般是整劳力搞副业,半劳力拉犁耙,春耕吞种。1950年冬,土地改革开始,领导无暇问及,互助组大部分垮台。
1951年春,各地又组织一些互助组,主要是人拉犁耙,秋收后又基本散掉。
1952年全县土地改革结束以后,广大贫下中农分得了土地,生产情绪高涨。但由于刚刚获得翻身,生产资料不足,经济基础薄弱,为了克服困难,发展生产,县委引导农民组织起来。到年底,全县共有常年互助组2261个,临时互助组4362个。这一年,互助组平均比单干户增产1—2成。到1954年,全县常年互助组4718个,43613户,临时互助组4545个,33403户。参加农户占47.95%。
1951年春,各地又组织一些互助组,主要是人拉犁耙,秋收后又基本散掉。
1952年全县土地改革结束以后,广大贫下中农分得了土地,生产情绪高涨。但由于刚刚获得翻身,生产资料不足,经济基础薄弱,为了克服困难,发展生产,县委引导农民组织起来。到年底,全县共有常年互助组2261个,临时互助组4362个。这一年,互助组平均比单干户增产1—2成。到1954年,全县常年互助组4718个,43613户,临时互助组4545个,33403户。参加农户占4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