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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殡葬改革
建国前,殡葬沿袭旧习。建国后,广大人民群众感到旧的殡葬习俗在思想上是沉重的负担,在经济上是极大的灾难。经过长期的宣传教育,群众思想觉悟提高,封建迷信思想和旧的殡葬习俗多已废除。为了平整土地和有利于机械耕种,生产地中的坟墓大都迁移或就地深埋,不留坟堆,人死了,购置或自制棺木入殓,亲友送花圈,挽幛哀悼已很普遍。1981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群众生活改善,在操办丧事中,出现封建迷信活动和铺张浪费的现象,搭灵棚、穿孝服、焚香点烛,烧纸摆供,吹吹打打,大办酒席。极少数干部不但不积极制止和纠正,甚至带头搞封建迷信和大操大办。这种现象在城镇中也时有发生。为了抵制这种不良风气,一些地方建立“红白事协调理事会”,群众的事情群众自己商量办理,效果较好。
火葬是殡葬改革的方向,萧县火化场建于1980年,场址在岱桥以南、所里村以北的山脚下,占地4亩多,场内建有殡仪厅、停尸房、整容室、火化间、骨灰堂等。场内职工15人。配备运尸车1辆。1981年9月20日,本县发布《关于推行火葬、搞好殡葬改革的通知》,从10月15日起,开始办理火葬业务,到1985年底,火化尸体24具,其中,干部、工人、城镇居民、农民各5人,其他4人。
附萧县历年三项民政经费支出统计表
单位:万元
火葬是殡葬改革的方向,萧县火化场建于1980年,场址在岱桥以南、所里村以北的山脚下,占地4亩多,场内建有殡仪厅、停尸房、整容室、火化间、骨灰堂等。场内职工15人。配备运尸车1辆。1981年9月20日,本县发布《关于推行火葬、搞好殡葬改革的通知》,从10月15日起,开始办理火葬业务,到1985年底,火化尸体24具,其中,干部、工人、城镇居民、农民各5人,其他4人。
附萧县历年三项民政经费支出统计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