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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民党军队
萧县警察大队
民国17年(1928),萧县警卫营改编为萧县警察大队,李柱东任大队长,后相继有王景武、杨竞之、王海三、李公达继任。该大队下辖三个中队,一个炮兵分队,有长短枪200余支,炮二门。全队250人,分驻洪河集、张大屯、赵圈、曲里铺等地。民国23年再次改编。
保安四十一大队
王公玙任县长时,扩大了武装力量,将原县警察大队改编为江苏省保安四十一大队,王广营仼大队长,归江苏省保安处领导。民国23年,王公玙离任,姚雪怀继之,兼任保安四十一大队长,由赵永和(兰修)任专职大队副。民国26年底,赵离职由耿继贤任大队副。该大队辖三个中队,一个炮兵分队;一个中队驻县城,二个在区乡活动。武器装备有长短枪300余支,炮二门。
苏鲁豫皖边区游击第一纵队
民国28年,萧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萧县常备队。辖6个营。不久,第4营营长刘瑞岐将该营拉到陇海路北,制造分裂。民国31年秋,以该营为基础,扩编为国民党苏鲁豫皖边区游击第一纵队。次年秋,国民党苏鲁豫皖边区游击总指挥部委任刘瑞岐为纵队司令,丁广惠为副司令。第一纵队辖二个支队,第一支队长赵永和,第二支队长王传绶。民国31年冬,第一纵队改为第二纵队,一支队改为四支队,二支队改为五支队。民国33年初,第二纵队又改为第七纵队。其第二支队(五支队)扩编为第四十纵队。刘瑞岐将第一支队(四支队)改为七支队。又扩编了第八、第九支队,但这两个支队兵员很少。该纵队有电台一部,附设军械修理所及被服社各一个。
苏鲁豫皖边区游击第二纵队
民国29年12月,八路军四纵队六旅十七团团长刘子仁、豫皖苏边区保安司令耿蕴斋、六旅十八团团长吴信容,在萧、永边境挟其部近2000余人叛变,投降国民党汤恩伯部,收编为苏鲁豫皖边区游击第二纵队。耿蕴斋任司令。下辖三个支队,第一支队长由耿蕴斋兼任,第二支队长刘子仁,第三支队长吴信容。民国31年夏,耿蕴斋离职,陈德曾任司令,改番号为第六纵队。第一支队长马海川,第二支队长胡开祥,第三支队长吴信元(吴信容已故,其弟继任,参见《人物》编)。原第二支队刘子仁部改编为国民党永城县保安团。
民国32年春,陈德曾被撤职,取消第六纵队番号,胡开祥支队改编为宿县保安团,马海川支队投降日伪,吴信元支队于民国33年秋起义,改编为新四军萧县独立旅。
苏鲁豫皖边区游击第四十纵队
该纵队的前身是刘瑞岐所属第二支队王传绶部,民国33年春,扩编为苏鲁豫皖边区游击四十纵队,辖三个支队。原第二支队改为118支队,胡映西任支队长;又将第十区区队扩编为119支队,由区长谢璧如兼任支队长;把一、二、九区区队改编为120支队,由二区区长郭效冉兼任。119、120两支队兵力不足,仍在原区活动。第四十纵队的基本队伍还是原第二支队的兵力。该纵队约有1500余人,轻重机枪30余挺,长短枪1000余支,迫击炮2门。同年8月,该纵队在小朱庄被新四军四师一举歼灭。(参见“小朱庄歼灭战”条)
苏鲁豫皖边区游击第十三纵队
民国33年8月,王传绶部被全歼。11月,新四军七旅北袭迎风口,将刘瑞岐部打垮(其中赵永和支队起义),其余残部被耿继勋收容。民国34年2月,刘瑞岐收容旧部散兵,成立苏鲁豫皖游击第十三纵队。该纵队辖三个支队,一个特务营,实际兵力仅600余人。刘瑞岐任司令,刘学礼任副司令,第十三支队长刘典邦,第十四支队长刘以清,第十五支队长孔广玉。同年10月,改编为萧县保安团。
萧县保安团
该团是民国34年10月由刘瑞岐部改编的。改编后,原纵队司令刘瑞岐离职。先后由刘学礼、丁广惠任团长。初编十个中认,次年3月改编为两个大队,一个机炮中队。6月,扩编一个大队(独立大队),常驻十区。独立大队是原王传绶119支队旧部。经费由第十区自筹,直接受八十八师师长方先觉掌握。该团分驻黄口、李圩子、临黄镇、曹村等地。8月,人民军队西撤,该团调驻县城。民国37年5月,李公达任萧县县长兼保安团团长。该团辖三个大队,一个机炮中队,一个机枪中队,有电台一部。
江苏省保安总队
民国35年10月至民国37年10月,江苏省保安总队两个营驻防黄口。
萧县民众自卫总队
该总队前身即“萧县难民还乡团”。这是抗战胜利后。由逃亡的劣绅、地主、伪顽人员组织的地方武装,随同国民党交警二总队由徐州来萧县。该团于民国35年成立,团长朱大同。后根据国民党政府规定,改称“萧县民众自卫队”。所属兵力实际就是各区区队。民国37年夏,县长李公达为统一掌握武力,由各区队拼凑而成“萧县民众自卫总队”,李兼任总队长。基本兵力是一个直属大队、一个骑兵大队、一个特务大队。民国37年11月,人民解放军进逼萧县、徐州,李公达率领直属大队及一、二、三、四、五、六区区队,保安团团部和县政府机关2000人出逃,在孤山、卢村附近被解放军痛击星散。
民国17年(1928),萧县警卫营改编为萧县警察大队,李柱东任大队长,后相继有王景武、杨竞之、王海三、李公达继任。该大队下辖三个中队,一个炮兵分队,有长短枪200余支,炮二门。全队250人,分驻洪河集、张大屯、赵圈、曲里铺等地。民国23年再次改编。
保安四十一大队
王公玙任县长时,扩大了武装力量,将原县警察大队改编为江苏省保安四十一大队,王广营仼大队长,归江苏省保安处领导。民国23年,王公玙离任,姚雪怀继之,兼任保安四十一大队长,由赵永和(兰修)任专职大队副。民国26年底,赵离职由耿继贤任大队副。该大队辖三个中队,一个炮兵分队;一个中队驻县城,二个在区乡活动。武器装备有长短枪300余支,炮二门。
苏鲁豫皖边区游击第一纵队
民国28年,萧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萧县常备队。辖6个营。不久,第4营营长刘瑞岐将该营拉到陇海路北,制造分裂。民国31年秋,以该营为基础,扩编为国民党苏鲁豫皖边区游击第一纵队。次年秋,国民党苏鲁豫皖边区游击总指挥部委任刘瑞岐为纵队司令,丁广惠为副司令。第一纵队辖二个支队,第一支队长赵永和,第二支队长王传绶。民国31年冬,第一纵队改为第二纵队,一支队改为四支队,二支队改为五支队。民国33年初,第二纵队又改为第七纵队。其第二支队(五支队)扩编为第四十纵队。刘瑞岐将第一支队(四支队)改为七支队。又扩编了第八、第九支队,但这两个支队兵员很少。该纵队有电台一部,附设军械修理所及被服社各一个。
苏鲁豫皖边区游击第二纵队
民国29年12月,八路军四纵队六旅十七团团长刘子仁、豫皖苏边区保安司令耿蕴斋、六旅十八团团长吴信容,在萧、永边境挟其部近2000余人叛变,投降国民党汤恩伯部,收编为苏鲁豫皖边区游击第二纵队。耿蕴斋任司令。下辖三个支队,第一支队长由耿蕴斋兼任,第二支队长刘子仁,第三支队长吴信容。民国31年夏,耿蕴斋离职,陈德曾任司令,改番号为第六纵队。第一支队长马海川,第二支队长胡开祥,第三支队长吴信元(吴信容已故,其弟继任,参见《人物》编)。原第二支队刘子仁部改编为国民党永城县保安团。
民国32年春,陈德曾被撤职,取消第六纵队番号,胡开祥支队改编为宿县保安团,马海川支队投降日伪,吴信元支队于民国33年秋起义,改编为新四军萧县独立旅。
苏鲁豫皖边区游击第四十纵队
该纵队的前身是刘瑞岐所属第二支队王传绶部,民国33年春,扩编为苏鲁豫皖边区游击四十纵队,辖三个支队。原第二支队改为118支队,胡映西任支队长;又将第十区区队扩编为119支队,由区长谢璧如兼任支队长;把一、二、九区区队改编为120支队,由二区区长郭效冉兼任。119、120两支队兵力不足,仍在原区活动。第四十纵队的基本队伍还是原第二支队的兵力。该纵队约有1500余人,轻重机枪30余挺,长短枪1000余支,迫击炮2门。同年8月,该纵队在小朱庄被新四军四师一举歼灭。(参见“小朱庄歼灭战”条)
苏鲁豫皖边区游击第十三纵队
民国33年8月,王传绶部被全歼。11月,新四军七旅北袭迎风口,将刘瑞岐部打垮(其中赵永和支队起义),其余残部被耿继勋收容。民国34年2月,刘瑞岐收容旧部散兵,成立苏鲁豫皖游击第十三纵队。该纵队辖三个支队,一个特务营,实际兵力仅600余人。刘瑞岐任司令,刘学礼任副司令,第十三支队长刘典邦,第十四支队长刘以清,第十五支队长孔广玉。同年10月,改编为萧县保安团。
萧县保安团
该团是民国34年10月由刘瑞岐部改编的。改编后,原纵队司令刘瑞岐离职。先后由刘学礼、丁广惠任团长。初编十个中认,次年3月改编为两个大队,一个机炮中队。6月,扩编一个大队(独立大队),常驻十区。独立大队是原王传绶119支队旧部。经费由第十区自筹,直接受八十八师师长方先觉掌握。该团分驻黄口、李圩子、临黄镇、曹村等地。8月,人民军队西撤,该团调驻县城。民国37年5月,李公达任萧县县长兼保安团团长。该团辖三个大队,一个机炮中队,一个机枪中队,有电台一部。
江苏省保安总队
民国35年10月至民国37年10月,江苏省保安总队两个营驻防黄口。
萧县民众自卫总队
该总队前身即“萧县难民还乡团”。这是抗战胜利后。由逃亡的劣绅、地主、伪顽人员组织的地方武装,随同国民党交警二总队由徐州来萧县。该团于民国35年成立,团长朱大同。后根据国民党政府规定,改称“萧县民众自卫队”。所属兵力实际就是各区区队。民国37年夏,县长李公达为统一掌握武力,由各区队拼凑而成“萧县民众自卫总队”,李兼任总队长。基本兵力是一个直属大队、一个骑兵大队、一个特务大队。民国37年11月,人民解放军进逼萧县、徐州,李公达率领直属大队及一、二、三、四、五、六区区队,保安团团部和县政府机关2000人出逃,在孤山、卢村附近被解放军痛击星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