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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基督教
民国18年(1929)英国人来萧传教,次年美国人在宽宏街中段,买陈大院旧宅一处,面积629平方米,原有旧瓦房34间,其中大厅5间,作为基督教堂之用。后在朔里、丁里、毛庄等6处,设立分堂。建国后教堂被县医院、水利局和民政局占用。1979年,按照政策退还。基督教多余的房屋,经洽谈后出租,按月收缴房租。
建国后,基督教实行“自治、自养、自传”的三自革新方针。1956年,有堂会6个,聚会点29个,“文化大革命”中停止活动。
1982年8月,县民族宗教事务科成立,对全县有关基督教的活动,进行了调查,当时全县聚会点32个,仅杨楼区的路套、郝集两个行政村就有10个,多数聚会点的主持人,没有受洗,也不识字,歪曲教义,背离“三自”方针。根据中共宗教政策,从本县实际情况出发,于1983年10月,在黄口召开基督教代表会议,民主选举基督教三自爱国委员会,成立基督教教务委员会,各堂会均成立三自小组,晋升4人为长老,8人为执事。根据教徒多少,距离远近,有利生产,方便信教人员过宗教生活,划分萧城、黄口、杨楼3大片,下辖2堂11个聚会点。
为了使基督教在国家法律范围内活动,县举办一期义工培训班,分到各点领导宗教活动。1985年秋季,以堂为单位,逐人登记,总数1471人,其中男144人,女1327人。
建国后,基督教实行“自治、自养、自传”的三自革新方针。1956年,有堂会6个,聚会点29个,“文化大革命”中停止活动。
1982年8月,县民族宗教事务科成立,对全县有关基督教的活动,进行了调查,当时全县聚会点32个,仅杨楼区的路套、郝集两个行政村就有10个,多数聚会点的主持人,没有受洗,也不识字,歪曲教义,背离“三自”方针。根据中共宗教政策,从本县实际情况出发,于1983年10月,在黄口召开基督教代表会议,民主选举基督教三自爱国委员会,成立基督教教务委员会,各堂会均成立三自小组,晋升4人为长老,8人为执事。根据教徒多少,距离远近,有利生产,方便信教人员过宗教生活,划分萧城、黄口、杨楼3大片,下辖2堂11个聚会点。
为了使基督教在国家法律范围内活动,县举办一期义工培训班,分到各点领导宗教活动。1985年秋季,以堂为单位,逐人登记,总数1471人,其中男144人,女132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