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节 工业体系
一、私营个体
砀山县手工业在清末民初时期,主要有土织、土纺、缫丝、砖瓦等业,集镇手工作坊以铁器、木器、竹器、银器、铜器、锡器、印染、陶瓷、黄烟、缝纫、酿造等业为大宗,作坊规模大都2-5人,只有极少数厂家人数较多,开创于清咸丰十一年(1861)的三连义酱园,最兴盛时,职工达70多人,是当时砀山县最大的私营厂家。民国30年(1941)王子良、王王氏、武建威、陆昌石四家对股份办的炉坊,至民国35年时有职工13人,在当时亦是砀山县的最大作坊。民国37年底,6家烟店自行组织,办起3家小型手工卷烟厂。民国38年春,以单成先、冯俊杰为首的9人,组织了木工运输合作社,后改名为铁木业生产合作社。1951年,群力、华达、新宿3家小型烟厂合并为公私合营的新宿卷烟厂。1952年4月1日,私营新生锅厂同刘东山、杨金中两家私营炉坊联合成立了合作经营的砀山县人民铁工厂。是年,张宗贤将针、纺、棉、织、丝等砀城的18户个体手工业者组织起来,成立了针织社。1953年,砀城相继成立了两个缝纫组,1956年,全面组织合作社、组。是年底,私营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全县共建立集体经营、自负盈亏的手工业生产社、组16个,从业人员525人。
1978年以来,对个体经济积极扶持,个体手工业有了恢复和发展,县城集镇有较多手工业者摆摊设点或走街串巷,直接为消费者服务,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开放方针的贯彻,农村出现了工业“专业户”、“新经济联合体”,城镇出现了工业“个体户”和私人对股开办的小型工厂,据统计,1985年全县农村从事工业的专业户有228户,从事工业的劳动力有423人,工业收入122万元,从事工业的新经济联合体有217个,从业人员有3264人,固定资产原值270.7万元,总收入751.9万元,纯收入253.4万元,税金26.8万元。
二、集体工业
县办集体工业1956年底,砀城铁、木、缝纫、纺织、竹器、印染、黄烟、建筑、制秤、刻字、钟表修理等行业的个体手工业者,95%以上的从业人员走上了集体化道路,组成11个社、组,共有职工419人,工业总产值85万6千元,固定资产原值1万5千元。1958年,12个集体所有制企业上改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同时将农村的集体企业划给公社管理。1962年这12个厂、社又调整为集体所有制企业。1955年,属二轻工业的被服厂、印染厂、锅厂、木器厂、车辆社、钟表社、竹器社、制鞋社等8个厂、社,共有职工392人,总产值91万9千元,固定资产原值达19万4千元。1976年底,属二轻工业的通用机械厂、纺织厂、木器厂、服装厂、竹器社、钟表社、建筑社、二轻公司经理部等8个单位,共有职工1131人。工业总产值325万5千元,固定资产原值125万元,利润总额14万6千元。1984年,又进行了调整。1985年,属二轻工业的木器厂、服装一厂、服装二厂、通机厂、标准件厂、纺织厂、线毯厂、钟表社、二轻公司经理部等9个厂、社、部共有职工850人。工业总产值447万4千元,固定资产原值207万7千元,利润总额15万6千元。
乡镇工业1958年以前,全县绝大部分农业生产合作社都有匠铺、作坊,但均系私人经营。1958年,在“大办钢铁,大办工业”的号召下,农村社办工业全县共有8416家,主要有小高炉炼铁、炼焦炭、化肥、农用机械、纺织品、砖瓦建材等行业,从业人员14000人,总产值达2609.2万元,不久,炼铁、炼焦炭、化肥等行业下马。1959年,仅剩下原县手工业联合社下放给公社的6家机械厂,生产和修配农具、家具等,从业人员3723人,总产值119.3万元,城镇社办工业2家,从业人员320人,总产值11.2万元。1960年,农村社办工业人员没有增加,而总产值达到508.2万元,城镇社办工业人员增加50人,计370人,总产值达到88万元。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至1963年,农村社办厂仅有尚楼机械厂、周寨机械厂、权集机械厂、李庄修配厂,有职工69人,工业总产值8.9万元,城镇社办工业仅有三八毛纺厂、综合百货厂、红专食品厂等3家,计142人,总产值14.3万元,1964年,农村社办工业又增加高寨、官庄两个机械厂。1965年5月,省人委下达了《关于收回城乡社办工业和名师巧匠技术骨干力量的通知》,县手工业管理局收回下放到公社办的集体工业,改名为铁木业社,是时全县有16个铁木业社。1969年,16个铁木业社又改为社办工业,1976年,社办工业又有新的发展。1977年,县成立社队企业管理局后,社队工业进一步兴旺起来。1978年,仅农村社队从事工业的劳动力就增加到6392人,总产值达393万元,城镇街道工业总产值105万元。1979年,县委、县政府把发展社队企业作为振兴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从而加快了社队企业的前进步伐。由“劳动在厂、分配在队、厂队结算、适当补助”改为月工资加奖励的计酬方法。通过整顿改革,乡镇企业全面推行了经济承包责任制。1984年8月,社队企业管理局改为乡镇企业管理局,坚持国家、集体、个体企业一起上,区、乡、村、联户、个体五个轮子一起转的原则发展乡镇企业。至1985年,全县乡村从事工业的劳动力有4143人,其中乡办工业1137人,村办工业1758人,村以下办工业1248人;工业总产值为5470万元,其中乡办工业产值1677万元,村办工业产值353万元,村以下办工业产值33440万元。城镇街道工业家,总产值196万元。乡镇工业门类有食品、粮油加工、水果加工、缝纫、木材加工、建材、化工、农业机械、皮革、印刷、酿造、文教用品等,其中以砖瓦业、粮食加工业、水果加工业,农具修配业为骨干工业。
部门办集体工业1961年,供销社所办的4个轧花厂和1个水果品公司食品厂由地方国营工业转为集体所有制工业,1970年又转为地方国营工业。1975年,城建局办的建筑砖瓦厂投产。1978年,4个轧花厂和1个食品厂又转为集体所有制工业。1980年,交通局办的回民糕点厂投产。1983年,交通局办的食品包装件厂投产。1985年,交通局办的汽车大修厂投产。
三、国营工业
县办国营工业1952年2月,没收吴忠烈私营印刷社,成立了国营砀山县人民印刷厂,这是砀山县第一家县办国营工业,当时有职工6人,厂址在现蔬菜公司门市部处(人民路175号)。设备仅有石印机、铅印机各1部。年总产值8000元,有固定资产1000元。后又在砀城南关外办县属国营石灰窑厂,当时有职工7人,设备仅有石灰窑1座,年总产值5000元,有固定资产1000元。1955年4月,开办了地方国营砀山县酒厂,厂址在砀城南关内,当时有职工19人,设备有酒池12个,锅甑1个,年总产值14000元,有固定资产1000元,1956年。开办地方国营砖瓦窑厂,厂址在李庄火车站南,当时有职工65人,年总产值13万9千元,有固定资产1万3千元,主要设备有砖瓦窑石灰窑各2座。
1958年,大办工业,县属国营工业有:铁矿采石厂、通用机械厂、五金交电厂、炸药厂、化工厂、颗粒肥料厂、陶瓷厂、黄烟厂、光荣造纸厂、纤维加工厂、畜产加工厂、电厂、车辆厂、农业机械修配厂、木器厂、针织厂、麻袋厂、砂纸厂、胶木厂、毛纺厂、被服厂、三八被服厂、三八鞋厂、竹器厂、编织厂、废品加工厂等26家。1959年下半年开始进行调整,至1963年,县属国营工业保存砀山县电厂、综合农具机械厂、拖拉机修配厂、砖瓦窑厂、酿造厂、黄烟厂和印刷厂7家。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工厂大都陷于瘫痪和半瘫痪状态。1970年农机生产出现了繁荣景象,综合农具机械厂改为农业机械修理制造厂(简称农机一厂),拖拉机站改为农业机械修理制造二厂(简称农机二厂),S195柴油机开始批量生产。是年,仅农机一厂就生产202台。其他几家县属国营工业生产也开始回升。1970年至1976年间先后办起了水泥厂、橡胶厂、化肥厂、化工厂、磷肥厂。到1976年,县属国营工业有:农机一厂、农机二厂、橡胶厂、化肥厂、磷肥厂、化工厂、水泥厂、砖瓦窑厂、卷烟厂、酒厂、造纸厂、印刷厂等12家。职工共计1510人,工业总产值为1679.89万元。
1978年以后,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对县属国营工业作了调整,开展以提高产品质量和讲究经济效益为重点的企业整顿,并逐步扩大企业自主权,推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使县属国营工业得到新的发展。据1985年统计,县属国营工业有16家(原12家中,造纸厂改为纸箱厂。新添果汁厂、砖瓦二厂、织布厂和供电业4家),10个行业(酿酒、果品加工、卷烟、纺织、造纸、印刷、电力、化学、建材、机械),职工3961人,工业总产值4328.7万元,净产值1386.3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704.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891.6万元,定额资金平均余额1632万元,利润255.6万元,税金592.5万元,上缴所得税98.2万元,企业留利127万元。
部门办国营工业1951年春,县供销社办城关轧花厂(1978年转为集体所有制工业)。1955年,商业局办的酱园厂投产。1957年,商业局办的食品厂、粮食局办的榨油厂投产。1958年,粮食局办的面粉厂投产。1960年,省属果园场办的葡萄酒厂投产。1974年,城建局办的自来水厂投产。1976年,水利局办的李庄构件厂投产。1977年,县园艺场办的果酒厂投产。1981年,市政工程局构件厂投产。1983年,商业局办的肉类加工厂投产。1984年,粮食局办的粮油食品加工厂、水利局水利工程队办的构件厂、地区司法局办的曹口轮窑厂投产。
砀山县手工业在清末民初时期,主要有土织、土纺、缫丝、砖瓦等业,集镇手工作坊以铁器、木器、竹器、银器、铜器、锡器、印染、陶瓷、黄烟、缝纫、酿造等业为大宗,作坊规模大都2-5人,只有极少数厂家人数较多,开创于清咸丰十一年(1861)的三连义酱园,最兴盛时,职工达70多人,是当时砀山县最大的私营厂家。民国30年(1941)王子良、王王氏、武建威、陆昌石四家对股份办的炉坊,至民国35年时有职工13人,在当时亦是砀山县的最大作坊。民国37年底,6家烟店自行组织,办起3家小型手工卷烟厂。民国38年春,以单成先、冯俊杰为首的9人,组织了木工运输合作社,后改名为铁木业生产合作社。1951年,群力、华达、新宿3家小型烟厂合并为公私合营的新宿卷烟厂。1952年4月1日,私营新生锅厂同刘东山、杨金中两家私营炉坊联合成立了合作经营的砀山县人民铁工厂。是年,张宗贤将针、纺、棉、织、丝等砀城的18户个体手工业者组织起来,成立了针织社。1953年,砀城相继成立了两个缝纫组,1956年,全面组织合作社、组。是年底,私营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全县共建立集体经营、自负盈亏的手工业生产社、组16个,从业人员525人。
1978年以来,对个体经济积极扶持,个体手工业有了恢复和发展,县城集镇有较多手工业者摆摊设点或走街串巷,直接为消费者服务,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开放方针的贯彻,农村出现了工业“专业户”、“新经济联合体”,城镇出现了工业“个体户”和私人对股开办的小型工厂,据统计,1985年全县农村从事工业的专业户有228户,从事工业的劳动力有423人,工业收入122万元,从事工业的新经济联合体有217个,从业人员有3264人,固定资产原值270.7万元,总收入751.9万元,纯收入253.4万元,税金26.8万元。
二、集体工业
县办集体工业1956年底,砀城铁、木、缝纫、纺织、竹器、印染、黄烟、建筑、制秤、刻字、钟表修理等行业的个体手工业者,95%以上的从业人员走上了集体化道路,组成11个社、组,共有职工419人,工业总产值85万6千元,固定资产原值1万5千元。1958年,12个集体所有制企业上改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同时将农村的集体企业划给公社管理。1962年这12个厂、社又调整为集体所有制企业。1955年,属二轻工业的被服厂、印染厂、锅厂、木器厂、车辆社、钟表社、竹器社、制鞋社等8个厂、社,共有职工392人,总产值91万9千元,固定资产原值达19万4千元。1976年底,属二轻工业的通用机械厂、纺织厂、木器厂、服装厂、竹器社、钟表社、建筑社、二轻公司经理部等8个单位,共有职工1131人。工业总产值325万5千元,固定资产原值125万元,利润总额14万6千元。1984年,又进行了调整。1985年,属二轻工业的木器厂、服装一厂、服装二厂、通机厂、标准件厂、纺织厂、线毯厂、钟表社、二轻公司经理部等9个厂、社、部共有职工850人。工业总产值447万4千元,固定资产原值207万7千元,利润总额15万6千元。
乡镇工业1958年以前,全县绝大部分农业生产合作社都有匠铺、作坊,但均系私人经营。1958年,在“大办钢铁,大办工业”的号召下,农村社办工业全县共有8416家,主要有小高炉炼铁、炼焦炭、化肥、农用机械、纺织品、砖瓦建材等行业,从业人员14000人,总产值达2609.2万元,不久,炼铁、炼焦炭、化肥等行业下马。1959年,仅剩下原县手工业联合社下放给公社的6家机械厂,生产和修配农具、家具等,从业人员3723人,总产值119.3万元,城镇社办工业2家,从业人员320人,总产值11.2万元。1960年,农村社办工业人员没有增加,而总产值达到508.2万元,城镇社办工业人员增加50人,计370人,总产值达到88万元。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至1963年,农村社办厂仅有尚楼机械厂、周寨机械厂、权集机械厂、李庄修配厂,有职工69人,工业总产值8.9万元,城镇社办工业仅有三八毛纺厂、综合百货厂、红专食品厂等3家,计142人,总产值14.3万元,1964年,农村社办工业又增加高寨、官庄两个机械厂。1965年5月,省人委下达了《关于收回城乡社办工业和名师巧匠技术骨干力量的通知》,县手工业管理局收回下放到公社办的集体工业,改名为铁木业社,是时全县有16个铁木业社。1969年,16个铁木业社又改为社办工业,1976年,社办工业又有新的发展。1977年,县成立社队企业管理局后,社队工业进一步兴旺起来。1978年,仅农村社队从事工业的劳动力就增加到6392人,总产值达393万元,城镇街道工业总产值105万元。1979年,县委、县政府把发展社队企业作为振兴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从而加快了社队企业的前进步伐。由“劳动在厂、分配在队、厂队结算、适当补助”改为月工资加奖励的计酬方法。通过整顿改革,乡镇企业全面推行了经济承包责任制。1984年8月,社队企业管理局改为乡镇企业管理局,坚持国家、集体、个体企业一起上,区、乡、村、联户、个体五个轮子一起转的原则发展乡镇企业。至1985年,全县乡村从事工业的劳动力有4143人,其中乡办工业1137人,村办工业1758人,村以下办工业1248人;工业总产值为5470万元,其中乡办工业产值1677万元,村办工业产值353万元,村以下办工业产值33440万元。城镇街道工业家,总产值196万元。乡镇工业门类有食品、粮油加工、水果加工、缝纫、木材加工、建材、化工、农业机械、皮革、印刷、酿造、文教用品等,其中以砖瓦业、粮食加工业、水果加工业,农具修配业为骨干工业。
部门办集体工业1961年,供销社所办的4个轧花厂和1个水果品公司食品厂由地方国营工业转为集体所有制工业,1970年又转为地方国营工业。1975年,城建局办的建筑砖瓦厂投产。1978年,4个轧花厂和1个食品厂又转为集体所有制工业。1980年,交通局办的回民糕点厂投产。1983年,交通局办的食品包装件厂投产。1985年,交通局办的汽车大修厂投产。
三、国营工业
县办国营工业1952年2月,没收吴忠烈私营印刷社,成立了国营砀山县人民印刷厂,这是砀山县第一家县办国营工业,当时有职工6人,厂址在现蔬菜公司门市部处(人民路175号)。设备仅有石印机、铅印机各1部。年总产值8000元,有固定资产1000元。后又在砀城南关外办县属国营石灰窑厂,当时有职工7人,设备仅有石灰窑1座,年总产值5000元,有固定资产1000元。1955年4月,开办了地方国营砀山县酒厂,厂址在砀城南关内,当时有职工19人,设备有酒池12个,锅甑1个,年总产值14000元,有固定资产1000元,1956年。开办地方国营砖瓦窑厂,厂址在李庄火车站南,当时有职工65人,年总产值13万9千元,有固定资产1万3千元,主要设备有砖瓦窑石灰窑各2座。
1958年,大办工业,县属国营工业有:铁矿采石厂、通用机械厂、五金交电厂、炸药厂、化工厂、颗粒肥料厂、陶瓷厂、黄烟厂、光荣造纸厂、纤维加工厂、畜产加工厂、电厂、车辆厂、农业机械修配厂、木器厂、针织厂、麻袋厂、砂纸厂、胶木厂、毛纺厂、被服厂、三八被服厂、三八鞋厂、竹器厂、编织厂、废品加工厂等26家。1959年下半年开始进行调整,至1963年,县属国营工业保存砀山县电厂、综合农具机械厂、拖拉机修配厂、砖瓦窑厂、酿造厂、黄烟厂和印刷厂7家。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工厂大都陷于瘫痪和半瘫痪状态。1970年农机生产出现了繁荣景象,综合农具机械厂改为农业机械修理制造厂(简称农机一厂),拖拉机站改为农业机械修理制造二厂(简称农机二厂),S195柴油机开始批量生产。是年,仅农机一厂就生产202台。其他几家县属国营工业生产也开始回升。1970年至1976年间先后办起了水泥厂、橡胶厂、化肥厂、化工厂、磷肥厂。到1976年,县属国营工业有:农机一厂、农机二厂、橡胶厂、化肥厂、磷肥厂、化工厂、水泥厂、砖瓦窑厂、卷烟厂、酒厂、造纸厂、印刷厂等12家。职工共计1510人,工业总产值为1679.89万元。
1978年以后,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对县属国营工业作了调整,开展以提高产品质量和讲究经济效益为重点的企业整顿,并逐步扩大企业自主权,推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使县属国营工业得到新的发展。据1985年统计,县属国营工业有16家(原12家中,造纸厂改为纸箱厂。新添果汁厂、砖瓦二厂、织布厂和供电业4家),10个行业(酿酒、果品加工、卷烟、纺织、造纸、印刷、电力、化学、建材、机械),职工3961人,工业总产值4328.7万元,净产值1386.3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704.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891.6万元,定额资金平均余额1632万元,利润255.6万元,税金592.5万元,上缴所得税98.2万元,企业留利127万元。
部门办国营工业1951年春,县供销社办城关轧花厂(1978年转为集体所有制工业)。1955年,商业局办的酱园厂投产。1957年,商业局办的食品厂、粮食局办的榨油厂投产。1958年,粮食局办的面粉厂投产。1960年,省属果园场办的葡萄酒厂投产。1974年,城建局办的自来水厂投产。1976年,水利局办的李庄构件厂投产。1977年,县园艺场办的果酒厂投产。1981年,市政工程局构件厂投产。1983年,商业局办的肉类加工厂投产。1984年,粮食局办的粮油食品加工厂、水利局水利工程队办的构件厂、地区司法局办的曹口轮窑厂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