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八节 体育设施及人才培养
一、体育设施
民国初期,砀城东关(今县广播局东300米处),建公共体育场一个,东西窄,南北长,面积不到足球场大。民国19年(1930),此运动场迁至砀城北关外北土山西侧,南北长,东西窄,有一个足球场大,建房6间。民国32年,又由北土山迁到砀城内老衙门口路北,1949年命名为砀山县人民广场,有平房3间,篮球场一个。1968年拆除部分民房,扩大广场面积,并在广场北端建一看台。1984年由县财政拨款,省、地体委资助,共筹款17万元,在广场内建一个一场多用的露天灯光球场,15层看台,容观众5000人,占地面积2200平方米。
建国后,各中小学相继建面积不等的体育场地,普遍开展篮球、排球、足球、体操等活动。1973年由县财政拨款4000元,教育局出资4000元,砀山中学西侧建一个400米标准田径运动场。1984年全县有标准篮球场180个,排球、乒乓球活动在机关、工厂和企事业单位已广泛开展。
二、人才培养
建国后,各中学及规模大的小学先后建立体育锻炼队,1958年县创办东风体育大学(1959年停办)。1962年成立县武术业余训练队,1972年成立县业余体校,先后为国家培养输送一批体育人才。截止1985年统计,培养输送国家一级教练员7人;武术教练胡敬章、郭省聚;摔跤教练姚洪昌、蒋启运;手球教练王洪林、王洪桥;划船教练李化清。国家二级教练员31人,其中武术9人,摔跤4人,田径9人,篮球5人,足球、射击、击剑、排球各1人。国家三级教练员31人,其中武术7人,田径11人,篮球6人,足球2人,排球3人,摔跤、射击各1人。国家一级裁判员8人,武术裁判郭省聚、刘桂兰;手球裁判王洪林、王洪桥;摔跤裁判蒋启运、姚洪昌;田径裁判王钦虚、武玉申。国家二级裁判员11人,其中田径4人,篮球4人,武术、足球、摔跤各1人。国家三级裁判员40人,其中田径16人,篮球11人,武术6人,足球5人,乒乓球、射击各1人。培养输送的优秀运动员有王洪林(手球运动健将,国家一级手球教练、裁判员)、王洪桥(手球运动健将,国家一级手球教练、裁判员)、姚洪昌(摔跤运动健将,国家一级摔跤教练、裁判员)、蒋运启(摔跤运动健将,国家一级摔跤教练、裁判员)、毛素梅(篮球运动健将,合肥市业余体校篮球教练员)、王欣虚(全国千名优秀体育教师,国家一级田径裁判员)、胡敬章(国家一级武术教练员、安徽省武术协会副主席)。
民国初期,砀城东关(今县广播局东300米处),建公共体育场一个,东西窄,南北长,面积不到足球场大。民国19年(1930),此运动场迁至砀城北关外北土山西侧,南北长,东西窄,有一个足球场大,建房6间。民国32年,又由北土山迁到砀城内老衙门口路北,1949年命名为砀山县人民广场,有平房3间,篮球场一个。1968年拆除部分民房,扩大广场面积,并在广场北端建一看台。1984年由县财政拨款,省、地体委资助,共筹款17万元,在广场内建一个一场多用的露天灯光球场,15层看台,容观众5000人,占地面积2200平方米。
建国后,各中小学相继建面积不等的体育场地,普遍开展篮球、排球、足球、体操等活动。1973年由县财政拨款4000元,教育局出资4000元,砀山中学西侧建一个400米标准田径运动场。1984年全县有标准篮球场180个,排球、乒乓球活动在机关、工厂和企事业单位已广泛开展。
二、人才培养
建国后,各中学及规模大的小学先后建立体育锻炼队,1958年县创办东风体育大学(1959年停办)。1962年成立县武术业余训练队,1972年成立县业余体校,先后为国家培养输送一批体育人才。截止1985年统计,培养输送国家一级教练员7人;武术教练胡敬章、郭省聚;摔跤教练姚洪昌、蒋启运;手球教练王洪林、王洪桥;划船教练李化清。国家二级教练员31人,其中武术9人,摔跤4人,田径9人,篮球5人,足球、射击、击剑、排球各1人。国家三级教练员31人,其中武术7人,田径11人,篮球6人,足球2人,排球3人,摔跤、射击各1人。国家一级裁判员8人,武术裁判郭省聚、刘桂兰;手球裁判王洪林、王洪桥;摔跤裁判蒋启运、姚洪昌;田径裁判王钦虚、武玉申。国家二级裁判员11人,其中田径4人,篮球4人,武术、足球、摔跤各1人。国家三级裁判员40人,其中田径16人,篮球11人,武术6人,足球5人,乒乓球、射击各1人。培养输送的优秀运动员有王洪林(手球运动健将,国家一级手球教练、裁判员)、王洪桥(手球运动健将,国家一级手球教练、裁判员)、姚洪昌(摔跤运动健将,国家一级摔跤教练、裁判员)、蒋运启(摔跤运动健将,国家一级摔跤教练、裁判员)、毛素梅(篮球运动健将,合肥市业余体校篮球教练员)、王欣虚(全国千名优秀体育教师,国家一级田径裁判员)、胡敬章(国家一级武术教练员、安徽省武术协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