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三节 购销
一、工业品
1、购进
民国初期,阜阳城内私商,经营工业品的占20%,主要品种有丝绸、纸张、瓷器、一般日用品。货源由外地商贩提供,多从正阳关、蚌埠运入。民国后期,城内工业品品种增多,有煤油、火柴、棉纱、棉线、腊烛、化妆品、食糖、卷烟等。除蚌埠外,还从上海、武汉、天津等地购进。各商号自外埠进货有两种形式:较大的商号在主要进货点设有常驻人员,多者三、五人,少者一、两人,如潘慎五、徐汇川两商号;一般商户则在进货时临时派人或店主亲往联系。
建国初,工业品主要由国营专业公司统一批发,上级公司统一调拔,实行商业内部转账。1953至1957年,国营商业承担全部工业品购进任务。其间,工业品购进渠道有三种:一是国家计划分配的一类工业品和部分生产不足的名牌产品,由上级公司直接调拔;二是丝绸、毛线、肥皂、洗衣粉、保温瓶、呢绒、手表等二类工业品,一部分由上级公司调拔,一部分由市专业公司派人至其它地区批发站或厂家采购;三是三类工业品可以自行采购,货款大部分通过银行以“托收承付”方式结算。
1958年按行政区设置批发机构,工业品全部由国家纳入计划分配,禁止跨地区采购。此间对地方工业产品不论品种、质量,强调实行统购包销。
1962年至70年代,恢复跨地区采购和直接到工厂采购,国营公司除一类工业品由上级公司计划分配外,大部分产品可按上级批准的购销计划外出采购,阜阳市采购人员足迹几乎遍及全国各地。
1980年后,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多种流通渠道和少环节的流通体制逐步形成,主要工业品长期紧缺的局面根本改变,商品日益丰富,卖方市场逐步转为买方市场,除极少数名优产品仍实行计划分配外,其它商品均通过多渠道自行采购、选购。产地供货单位大都采取“以热带冷”的办法,搭配进货,也有一些直接上门推销的商品。这时期也随之出现了采购人员进“人情货”、“关系货”、“捎带货”等不正之风,导致部分商品的库存积压。
2、销售
建国前,阜阳城内工业品主要由几家较大的商号垄断。他们囤积居奇、控制物价,彼此之间互相倾轧,1920年倪嗣冲经营鼎昌布店,以其资本雄厚,低价抛售商品,城内布店多被挤垮,经营90多年的徐元兴布店也被迫停业。1945年秋,阜阳盐务局进盐10万公斤,被4家盐行一次囤完,盐行除抬高市价外,还在盐内掺进30%的白石子,20%的卤锅油和水,坑骗市民。外国资本家在阜阳市场倾销的工业品主要有洋油(煤油)、洋火(火柴)、洋腊(腊烛)、洋烟(香烟)、洋糖(糖果)、洋布(机织布)、洋靛(染料)等,原在阜阳畅销的“南洋兄弟烟草公司”的“大联珠”香烟,也被英、美洋烟挤出市场。
建国后,市内工业品由国营商业经营,市郊由供销社供应。多年来,由于主要商品的独家经营,国营商业职工逐渐滋长了官商作风和“走后门”等不正之风。1978年后国营商业经营作风改善,恢复了送货下乡,服务上门,流动销售预约销售等经营方式,并增设以售代修、修售结合、以卖代裁、批整卖零等服务项目,提高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建国以来,至80年代初,工业品供应长期实行按计划凭票证限量供应。1953年底对棉布实行统销,1954年阜阳县开始按人定量发放布票,凭票供布。1955年对卫生衫裤、春秋衫裤、线毯、毛巾被等主要针织品实行凭票供应。1959年起对香烟、自行车、手表、缝纫机等实行赁票控制供应。1960年对纯棉袜子、毛巾、手帕等小针织品和布鞋、缝纫线等开始收取布票,至1970年免收。1960年还曾对糖果、糕点烟、酒、茶叶、钟表、针织品等实行过高价专柜供应,一般高出平价3倍多。1963年后高价商品开始逐步取消,该时期凭票供应商品减少,至1967年又增加凭票供应范围。1976年始对缝纫线免收布票。1979至1983年针棉织品及棉布烟、酒等逐步敞开供应。至1985年除少数名牌自行车、缝纫机、电视机、名烟、名酒等商品仍按计划分配外,其余工业品均敞开供应。
二、粮油
1、收购
粮食收购阜阳市粮食收购主要执行国家统购政策。历年粮食收购的主要形式有征收、统购、超购、议购、零散收购。统购政策主要内容有:第一,确定征购对象,本着统筹兼顾、合理负担的精神在同一生产队除品种调剂外,不许又购又销。对余粮队只购不销,对没有余粮的队以及夏余秋缺、全年缺粮的队,,国家只销不购。第二,确定粮食购留。阜阳市规定,午季粮食起购点为37.5公斤(即人均自留口粮数),达不到起购点的坚决不购。口粮在起购点以上的,必须完成分配统购任务。对地少人多的生产队,口粮达不到起购点的,公粮(农业税)改为代金。全年口粮留量为150公斤,起购点为170—180公斤;种子以粮食耕地面积计算,每亩留20—25斤;牲畜饲料:耕牛饲料180公斤;骡马饲料225斤,驴饲料125斤,种母猪饲料150公斤。第三,搞好丰歉调整,稳定农民负担,藏粮于民,本着实事求是、任务服从政策的精神,在丰收地区适当超购一部分粮食。对受灾减产的生产队,贯彻生产自救为主、国家帮助为辅的方针,根据灾情大小区别对待。受灾重的,国家全部免购。第四,分季征购,超购加价,全年统算。为了调动农民交售夏粮的积极性,使生产队(户)超额交售的粮食,及时得到超购价款,同时也考虑到秋季生产不太稳定,1982年前国家规定超购部分先付给加价款百分之八十,秋季减产完不成全年粮食征购基数的,要退回夏季多得的加价款,坚持全年统一结算。1982年以后,市粮食征超购,贯彻谁卖粮谁得款的原则,对超购加价款一次付清。第五,不购过头粮,建市前由于只强调完成任务,在同一生产队同一年度存在着又购又销的情况,对国家、社会和社员增加了负担,造成生产和生活安排困难,又给国家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1977年以后,市政府对区乡干部加强政策教育,市粮食局抽调干部到郊区对社员进行宣传征购任务服从政策,在同一生产队同一年度只购不销,发现卖过头粮的,按卖啥价买啥价的原则进行退库。并要求各区乡粮管员抓紧三个环节:即抓好合理分配任务,及时进行政策检查,搞好年终结算。1978年以后,再没出现购过头粮现象。
建市时,全市粮食总产量790.5万公斤,收购65.5万公斤。近几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建设的需要,郊区土地连年被国家征用,粮食产量逐年下降。到1984年,全市粮食总产量降至534万公斤,较1976年减少32%。
1985年4月开始,粮食取消统购。实行合同定购的政策。因市郊地少人多,国家没有安排定购任务。后由于乡村提留款收不上来,收购粮食13.5万公斤。
油料收购阜阳市郊区仅两个乡,耕地少且多种蔬菜,所产油料寥寥无几,所需油料全靠计划从外地调入,阜阳市油厂产品可保障市内供应。粮店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后,有的粮店零散购进少量油脂。为保证油脂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都是向邻近县油厂采购。
2、供应
居民粮供应1958年8月,阜阳城对居民开始实行按人分等定量供应办法。根据市镇居民劳动强度,年龄大小,把供应标准分为特重体力劳动者,重体力劳动者,职员及其他脑力劳动者,大中学生,一般居民及10周岁以上儿童,6—10周岁儿童,3—6周岁儿童,不满3周岁儿童,共9个等级,每个等级里面又规定了定量标准一共19个定量标准。人均每月定量水平为12.15公斤。供应品种有小麦粉、红粮面、黄豆面、绿豆面、大麦面等。粮食部门按每人核定供应数量发给供应证(或粮票),凭供应证(粮票)购买粮油。市镇熟食业出售的米饭、面食和复制品业出售的挂面、切面、米粉等凭粮票购买。但仍保留一部分饭店不收票证,以照顾无票顾客,但限时定量供应。
居民食油供应1955年,为了缓和食油供应紧张局面,根据中央关于食用油(料)计划供应指示和省政府颁发的《安徽粮油(料)计划供应试行办法(草案)》规定,城市供应采取定量定期定点凭证(票)供应,并规定了标准。阜阳城熟食业用油和社会照顾用油平均每人每年3.5公斤,城镇人口每月按6市两(16两制)定量定点供应。1960年人口食油定量标准为3大市两(10两制,下同),1962年下半年又减为2两,1964年5月份人口食油定量升到4两,1965年8月1日起又调为5两。回民增加到7两,劳改犯人由2.5两调到4两,此标准至1985年底未变动。食油供应标准以菜籽油为主,辅助供应麻油、豆油。节日补助食油,限定春节、国庆节两次,每次人口补助菜籽油1.5公斤。
居民粮油仪价供应1978年,成立阜阳市粮油交易所,1980为扩大粮油仪价交易,成立阜阳市粮油饼肥议价公司(对内是议价股)。1984年在粮食机构改革中,成立粮油议购议销公司,实行单独核算,在国家计划指导下,补充了统购统销不足,活跃了粮油市场,平抑了粮油价格,满足了人民生活需要。
工业用粮供应阜阳市工业用粮的供应办法是:生产单位造计划,主管局审核,市粮食局审批,由第二粮食店定点供应。1980年工业用粮为85万公斤,1983年为348万公斤,1984年为535万公斤;工业用油1977年为8万公斤,1980年41万公斤,1984年为42.5万公斤。
商办工业与商业用粮是指饮食业、糕点业、副食酿造业(酱油、醋)等行业用粮。供应比例:“饮食每供应50公斤平价粮,随粮供应食油3公斤,回民餐馆为5公斤;糕点业每供应50公斤平价粮,随粮供应食油6公斤,回民糕点业供应食油8公斤,糕点附料(芝麻或花生仁)1.5公斤;副食业(豆制品)及酿造业,按城镇吃商品粮人口每人每月0.75公斤指标供应。
军粮供应阜阳市第二粮店设专柜供应军粮,凭军用价购粮票购粮和军用供给粮票(含款)领粮。供给粮票按票面规定的品种领取(粗粮可领取大米)。价购粮票供应面粉20%,大米80%。阜阳市对保证军粮供应一直是极为重视,作为拥军的主要内容之一。特别是紧缺品种,满足部队供应,不挪作他用。
特需供应第一是老红军、老干部。从1980年9月份起,阜阳市对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红军,按本人口粮标准,全部供应富强粉和大米,食油在原定量每人月供应0.25公斤的基础上,再增加0.75公斤,即增加到1公斤。从1982年10月份,对老红军月定量食油供应,增加到1.25公斤,对1949年9月30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老干部,食油在原月定量0.50公斤的基础上增加0.25公斤,即增加到0.75公斤,对住干休所的老红军粮店每月按时送粮上门。
第二是科技干部,从1983年起,凡属工程师、会计师、农艺师、讲师等以上的中、高级科技人员,食油在原月定量0.25公斤的基础上再增加0.5公斤,即增加到0.75公斤。中教五级、小教三级1984年起。享受中高级科技人员待遇。
第三是侨汇供应,在第十粮店设立侨汇柜,凭侨汇专用粮票供应。粮食品种可以选购,每百元人民币侨汇供应成品粮10公斤,食油1公斤。
回国观光、探亲、旅游的华侨和港、澳同胞,凡持有效往返“华侨护照”或“出入国通行征”者,用餐由指定饭店供应,不收粮票。
各种补助用粮阜阳市现执行的主要补助项目是:临时工补助、劳动补助、会议补助、夜餐补助;体育比赛补助;有毒有害工种补助;野营训练、民兵集训、征兵体检补助;人防工程补助;住院病号补助;招待所、旅社食堂补助;寄读学生口粮补助;节日(元旦、春节、中秋、国庆)补助。共12个补助项目。
郊区农村粮食统销农村粮食供应是按照《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和粮食“三定”政策,对农村缺粮户供应口粮、种子、饲料和收购农产品的奖售粮供应,全市每年农村销量约500万公斤。
农村计划供应的范围:第一、专业蔬菜队:城市郊区经省批准建立并经商业部门签订合同的专业蔬菜队;第二、常年缺粮队:指地少人多,在正常年景下缺粮的生产队;第三、因灾缺粮队:在正常年景下有余粮和粮食自给自足,因遭受自然灾害缺粮的生产队;第四、渔业队:指常年供应口粮的专业渔民;第五、国营农场:因某种原因缺粮,经上级批准供应的口粮;第六、民工补贴:农民参加大型水利、筑路和其它基本建设,按照规定补贴的口粮差额部分;第七、育林补助粮;第八、出售农付产品的奖售粮;第九、种子粮;第十、饲料粮。
阜阳市历年粮食销售分类实绩表
单位:万公斤
阜阳市历年粮食销售分项实绩表
单位:万公斤
三、农副产品
1、生猪
建国初期,阜阳城生猪大部分由私营屠宰户自由收购、宰杀、销售,国营商业经营量甚小。1958年实行生猪派购,并实行包购超额奖励合同制度。其间,为鼓励农民售猪,实行过奖售饲料粮、票证、化肥、工业品等政策。至1983年,生猪收购实行平肚平称、饱肚协商、合理扣肚等形式,堵塞收购中的漏洞,保护农民售猪积极性。1983年下半年,肉食供应一度紧张,食品系统从外地自购白条肉充实市场。
2、鲜蛋
1955年根据国家政策,阜阳城国营商业对鲜蛋实行派购。60年代末,由于农村不准养鸡,鲜蛋收购困难。一度实行“抠鸡屁股”的强派措施,供应与收购结合,门市部收购与市场收购结合,收购量反而不大。本时期市区鲜蛋供应主要靠从外地调拨。
1979年后,派购政策取消,政府鼓励农民养鸡,市场家禽、鲜蛋充足。
3、蔬菜
1970年以前,阜阳无蔬菜购销机构,市场蔬菜由农民自产自销,随行就市,淡、旺季悬殊大,供应不平衡。1970年8月,成立阜阳县盐业蔬菜公司(后改为市副食品公司),负责城区蔬菜供应。阜阳市成立后,市政府设立蔬菜产销办公室,加强市区的蔬菜生产与供应的管理。市郊先后成立了75个蔬菜专业队,划出4000余亩菜园地,先后实行过“统购包销”,“大管小活”、“小管大活”三种产销形式,本着“就地生产、就地供应、计划包干、保证供应”和“以需定产、产大于销”的原则,安排生产计划。各专业队派联络员1至2人,负责安排本队的蔬菜生产与上市。初期实行统一收购、统一分配的办法,后改为店、队挂勾,互相调剂,协商安排。蔬菜公司与菜队签定产销合同,按合同供应菜农口粮、煤炭,每年还拿出一定数量的化肥、柴油等,奖励交售蔬菜较多的菜农。1984年,蔬菜产销体制改革,菜农自产自销,蔬菜经营由计划购销转为议购议销。
4、其它
市供销社系统历年收购的农副产品主要有红麻、粉丝、烤烟、山芋干、淀粉、生姜等。1979年收购粉丝32.2万公斤,销往黑龙江、辽宁、新疆等地,收购生姜亦主要销往省外。1981年阜阳麻纺厂建成投产,当年急需红麻300至400万公斤,市棉麻公司派出20余人到颍上、霍邱、阜南、息县、潢川、商城等地购进红麻463万斤,保证了麻纺厂生产的原料的供应。是年共收购粉丝143.75万公斤,烤烟49万公斤,生姜3.4万公斤。芦席4.2万条。此外,闸东供销社还从云南购进耕牛113头,投放阜阳市大牲畜市场。同期畜杂品收购量较1980年增长1.03倍。1982年收购山芋干2.25万公斤,粉145万公斤,粉丝125.5万公斤,淀粉24Z.3万公斤。
四、中药材
阜阳传统地产药材主要有蝉蜕、地龙、全虫、土鳖虫、二花、荆芥、白芍、麦冬、菊花等。1956年以前多由中药商自行采挖加工,1956年公私合营中药商店成立后,开始由国家统一收购、炮制加工、供应。1959年起开始从外地引进药材种,进行人工种植。1966年以后,引种药材逐年增加,医药公司在城郊闸东乡、阜阳县程集区、阜南县赵集、山东省枣庄、河南省洛阳设实验基地,先后为阜阳引进20余种药材,至1983年已有生产基地500亩,主要品种有桔梗、白术、板兰根、白芷、二花、生地、菊花、欠母、元胡、穿心莲、白芍、麦冬、萝卜籽等。至1985年,每年收购中药材120多个品种,年收购量15万公斤左右。
阜阳市社会农副产品收购总额和收购量
五、金属机电
阜阳市金属机电产品均由物资局按计划供应。历来经营的钢材品种主要有型材、板材、管材、优型材、有色金属、生铁、刀头等;机电产品有统配类产品:变压器、裸铝线、电缆线、机床、锅炉、高压阀门等;二类产品:电动机、电线、电器、工具、量具、磨具、刃具、轴承、仪表仪器、小型机械、摩托车等;汽车类:包括进口和国产各种轿车、面包车、客车、载重汽车及自动装卸、吊车等。1977年销钢材361吨,尚无汽车可供。1984年销钢材达1460吨,汽车91辆,钢材供应分计划内(平价)和计划外(议价)两种形式。
六、化工建材
化工、建材类物资历来也由物资系统经营。阜阳市经营化工产品主要有聚丙烯、高压聚乙烯、低压聚乙烯、环氧树脂、聚氯乙烯、氧化钠、二丁旨、二辛旨;尿素、电石、冰醋酸;硼砂、氯化铵、硝酸钠,氯酸钾;硝酸、盐酸;硫化碱、纯碱、烧碱、硼酸;合成胶、轮胎、运输带、平胶带、三角带、胶管。建筑材料有各种油毡、水泥、石棉瓦、玻璃、瓷砖、玻璃纤维制品等。1977年市属物资系统销售纯碱41吨,水泥1302吨,油毡2066卷,玻璃1219箱;1984年销纯碱317吨,水泥6871吨,油毡3648卷,玻璃1855箱。
七、煤炭木竹石油
阜阳市供应的煤炭主要有无烟煤、烟煤、成品煤、泥煤矸石、块煤等。无烟煤主要来自烈山、百善、阳泉、晋城、晋东南、焦作、密阳等地;烟煤和泥煤主要来自淮南、淮北;成品煤有直径为105、120、125毫米3种蜂窝煤;矸石主要是淮北煤矸石。1977年市属煤炭经营单位销售各类煤5.83万吨,1984年增至8.75万吨,市区内较大工厂用煤多为自购。
木材多数是南方材和东北材,也有部分进口材,进口材主要有苏(联)松、美(国)松、法(国)松,锯材有方木、板材、枕木;加工制品则有胶合板、纤维板。竹类包括毛竹、元竹、篙竹等。1977年市属经营单位供应木材1578立方米。1984年增至3338立方米。
石油一向由地区石油公司经营,市区设有加油站。主要供应品种有汽油、柴油、润滑油、特种油、煤油等。1981年地区石油公司在市内设1个石油零售商店,主要经销煤油、特种油。此外,市工业用氧气,主要由市、地区机电公司经营。
阜阳市物资局系统历年主要物资购销存一览表
八、农业生产资料
阜阳市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主要品种有化肥、农膜、农药、小农具、农机、加工机械、喷雾器等。70年代末为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市属农资公司先后从上海、天津、湖南、湖北、山东、江西、广东、河南、内蒙、新疆等省、市、自治区购进化肥、农药、平板车内外胎、磨粉机、榨油机等供应市场。1982年仅市农资公司即购进碳铵732吨,复合肥336吨加工机械1300台,平板车车外胎6865条,小农具1.6万件,农膜3.6吨,喷雾器90架。
九、物资回收
1977年市物资回收公司成立后即设网点组织收购,1978年收购总金额25.6万元,收购量较大的品种有废旧钢铁、废旧塑料、杂骨、破布、破布鞋、废轮胎、废橡胶等。1980年后地、市(县)物资回收公司收购网点密集,收购总量逐年倍增。1982年市属公司收购总金额53.7万元。其中废钢铁153.12万公斤,杂骨52.15万公斤,废塑料10.29万公斤。1983年省规定,废旧物资回收只限于本地,不允许跨地区组织收购,阜阳市收购量下降。
1、购进
民国初期,阜阳城内私商,经营工业品的占20%,主要品种有丝绸、纸张、瓷器、一般日用品。货源由外地商贩提供,多从正阳关、蚌埠运入。民国后期,城内工业品品种增多,有煤油、火柴、棉纱、棉线、腊烛、化妆品、食糖、卷烟等。除蚌埠外,还从上海、武汉、天津等地购进。各商号自外埠进货有两种形式:较大的商号在主要进货点设有常驻人员,多者三、五人,少者一、两人,如潘慎五、徐汇川两商号;一般商户则在进货时临时派人或店主亲往联系。
建国初,工业品主要由国营专业公司统一批发,上级公司统一调拔,实行商业内部转账。1953至1957年,国营商业承担全部工业品购进任务。其间,工业品购进渠道有三种:一是国家计划分配的一类工业品和部分生产不足的名牌产品,由上级公司直接调拔;二是丝绸、毛线、肥皂、洗衣粉、保温瓶、呢绒、手表等二类工业品,一部分由上级公司调拔,一部分由市专业公司派人至其它地区批发站或厂家采购;三是三类工业品可以自行采购,货款大部分通过银行以“托收承付”方式结算。
1958年按行政区设置批发机构,工业品全部由国家纳入计划分配,禁止跨地区采购。此间对地方工业产品不论品种、质量,强调实行统购包销。
1962年至70年代,恢复跨地区采购和直接到工厂采购,国营公司除一类工业品由上级公司计划分配外,大部分产品可按上级批准的购销计划外出采购,阜阳市采购人员足迹几乎遍及全国各地。
1980年后,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多种流通渠道和少环节的流通体制逐步形成,主要工业品长期紧缺的局面根本改变,商品日益丰富,卖方市场逐步转为买方市场,除极少数名优产品仍实行计划分配外,其它商品均通过多渠道自行采购、选购。产地供货单位大都采取“以热带冷”的办法,搭配进货,也有一些直接上门推销的商品。这时期也随之出现了采购人员进“人情货”、“关系货”、“捎带货”等不正之风,导致部分商品的库存积压。
2、销售
建国前,阜阳城内工业品主要由几家较大的商号垄断。他们囤积居奇、控制物价,彼此之间互相倾轧,1920年倪嗣冲经营鼎昌布店,以其资本雄厚,低价抛售商品,城内布店多被挤垮,经营90多年的徐元兴布店也被迫停业。1945年秋,阜阳盐务局进盐10万公斤,被4家盐行一次囤完,盐行除抬高市价外,还在盐内掺进30%的白石子,20%的卤锅油和水,坑骗市民。外国资本家在阜阳市场倾销的工业品主要有洋油(煤油)、洋火(火柴)、洋腊(腊烛)、洋烟(香烟)、洋糖(糖果)、洋布(机织布)、洋靛(染料)等,原在阜阳畅销的“南洋兄弟烟草公司”的“大联珠”香烟,也被英、美洋烟挤出市场。
建国后,市内工业品由国营商业经营,市郊由供销社供应。多年来,由于主要商品的独家经营,国营商业职工逐渐滋长了官商作风和“走后门”等不正之风。1978年后国营商业经营作风改善,恢复了送货下乡,服务上门,流动销售预约销售等经营方式,并增设以售代修、修售结合、以卖代裁、批整卖零等服务项目,提高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建国以来,至80年代初,工业品供应长期实行按计划凭票证限量供应。1953年底对棉布实行统销,1954年阜阳县开始按人定量发放布票,凭票供布。1955年对卫生衫裤、春秋衫裤、线毯、毛巾被等主要针织品实行凭票供应。1959年起对香烟、自行车、手表、缝纫机等实行赁票控制供应。1960年对纯棉袜子、毛巾、手帕等小针织品和布鞋、缝纫线等开始收取布票,至1970年免收。1960年还曾对糖果、糕点烟、酒、茶叶、钟表、针织品等实行过高价专柜供应,一般高出平价3倍多。1963年后高价商品开始逐步取消,该时期凭票供应商品减少,至1967年又增加凭票供应范围。1976年始对缝纫线免收布票。1979至1983年针棉织品及棉布烟、酒等逐步敞开供应。至1985年除少数名牌自行车、缝纫机、电视机、名烟、名酒等商品仍按计划分配外,其余工业品均敞开供应。
二、粮油
1、收购
粮食收购阜阳市粮食收购主要执行国家统购政策。历年粮食收购的主要形式有征收、统购、超购、议购、零散收购。统购政策主要内容有:第一,确定征购对象,本着统筹兼顾、合理负担的精神在同一生产队除品种调剂外,不许又购又销。对余粮队只购不销,对没有余粮的队以及夏余秋缺、全年缺粮的队,,国家只销不购。第二,确定粮食购留。阜阳市规定,午季粮食起购点为37.5公斤(即人均自留口粮数),达不到起购点的坚决不购。口粮在起购点以上的,必须完成分配统购任务。对地少人多的生产队,口粮达不到起购点的,公粮(农业税)改为代金。全年口粮留量为150公斤,起购点为170—180公斤;种子以粮食耕地面积计算,每亩留20—25斤;牲畜饲料:耕牛饲料180公斤;骡马饲料225斤,驴饲料125斤,种母猪饲料150公斤。第三,搞好丰歉调整,稳定农民负担,藏粮于民,本着实事求是、任务服从政策的精神,在丰收地区适当超购一部分粮食。对受灾减产的生产队,贯彻生产自救为主、国家帮助为辅的方针,根据灾情大小区别对待。受灾重的,国家全部免购。第四,分季征购,超购加价,全年统算。为了调动农民交售夏粮的积极性,使生产队(户)超额交售的粮食,及时得到超购价款,同时也考虑到秋季生产不太稳定,1982年前国家规定超购部分先付给加价款百分之八十,秋季减产完不成全年粮食征购基数的,要退回夏季多得的加价款,坚持全年统一结算。1982年以后,市粮食征超购,贯彻谁卖粮谁得款的原则,对超购加价款一次付清。第五,不购过头粮,建市前由于只强调完成任务,在同一生产队同一年度存在着又购又销的情况,对国家、社会和社员增加了负担,造成生产和生活安排困难,又给国家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1977年以后,市政府对区乡干部加强政策教育,市粮食局抽调干部到郊区对社员进行宣传征购任务服从政策,在同一生产队同一年度只购不销,发现卖过头粮的,按卖啥价买啥价的原则进行退库。并要求各区乡粮管员抓紧三个环节:即抓好合理分配任务,及时进行政策检查,搞好年终结算。1978年以后,再没出现购过头粮现象。
建市时,全市粮食总产量790.5万公斤,收购65.5万公斤。近几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建设的需要,郊区土地连年被国家征用,粮食产量逐年下降。到1984年,全市粮食总产量降至534万公斤,较1976年减少32%。
1985年4月开始,粮食取消统购。实行合同定购的政策。因市郊地少人多,国家没有安排定购任务。后由于乡村提留款收不上来,收购粮食13.5万公斤。
油料收购阜阳市郊区仅两个乡,耕地少且多种蔬菜,所产油料寥寥无几,所需油料全靠计划从外地调入,阜阳市油厂产品可保障市内供应。粮店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后,有的粮店零散购进少量油脂。为保证油脂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都是向邻近县油厂采购。
2、供应
居民粮供应1958年8月,阜阳城对居民开始实行按人分等定量供应办法。根据市镇居民劳动强度,年龄大小,把供应标准分为特重体力劳动者,重体力劳动者,职员及其他脑力劳动者,大中学生,一般居民及10周岁以上儿童,6—10周岁儿童,3—6周岁儿童,不满3周岁儿童,共9个等级,每个等级里面又规定了定量标准一共19个定量标准。人均每月定量水平为12.15公斤。供应品种有小麦粉、红粮面、黄豆面、绿豆面、大麦面等。粮食部门按每人核定供应数量发给供应证(或粮票),凭供应证(粮票)购买粮油。市镇熟食业出售的米饭、面食和复制品业出售的挂面、切面、米粉等凭粮票购买。但仍保留一部分饭店不收票证,以照顾无票顾客,但限时定量供应。
居民食油供应1955年,为了缓和食油供应紧张局面,根据中央关于食用油(料)计划供应指示和省政府颁发的《安徽粮油(料)计划供应试行办法(草案)》规定,城市供应采取定量定期定点凭证(票)供应,并规定了标准。阜阳城熟食业用油和社会照顾用油平均每人每年3.5公斤,城镇人口每月按6市两(16两制)定量定点供应。1960年人口食油定量标准为3大市两(10两制,下同),1962年下半年又减为2两,1964年5月份人口食油定量升到4两,1965年8月1日起又调为5两。回民增加到7两,劳改犯人由2.5两调到4两,此标准至1985年底未变动。食油供应标准以菜籽油为主,辅助供应麻油、豆油。节日补助食油,限定春节、国庆节两次,每次人口补助菜籽油1.5公斤。
居民粮油仪价供应1978年,成立阜阳市粮油交易所,1980为扩大粮油仪价交易,成立阜阳市粮油饼肥议价公司(对内是议价股)。1984年在粮食机构改革中,成立粮油议购议销公司,实行单独核算,在国家计划指导下,补充了统购统销不足,活跃了粮油市场,平抑了粮油价格,满足了人民生活需要。
工业用粮供应阜阳市工业用粮的供应办法是:生产单位造计划,主管局审核,市粮食局审批,由第二粮食店定点供应。1980年工业用粮为85万公斤,1983年为348万公斤,1984年为535万公斤;工业用油1977年为8万公斤,1980年41万公斤,1984年为42.5万公斤。
商办工业与商业用粮是指饮食业、糕点业、副食酿造业(酱油、醋)等行业用粮。供应比例:“饮食每供应50公斤平价粮,随粮供应食油3公斤,回民餐馆为5公斤;糕点业每供应50公斤平价粮,随粮供应食油6公斤,回民糕点业供应食油8公斤,糕点附料(芝麻或花生仁)1.5公斤;副食业(豆制品)及酿造业,按城镇吃商品粮人口每人每月0.75公斤指标供应。
军粮供应阜阳市第二粮店设专柜供应军粮,凭军用价购粮票购粮和军用供给粮票(含款)领粮。供给粮票按票面规定的品种领取(粗粮可领取大米)。价购粮票供应面粉20%,大米80%。阜阳市对保证军粮供应一直是极为重视,作为拥军的主要内容之一。特别是紧缺品种,满足部队供应,不挪作他用。
特需供应第一是老红军、老干部。从1980年9月份起,阜阳市对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红军,按本人口粮标准,全部供应富强粉和大米,食油在原定量每人月供应0.25公斤的基础上,再增加0.75公斤,即增加到1公斤。从1982年10月份,对老红军月定量食油供应,增加到1.25公斤,对1949年9月30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老干部,食油在原月定量0.50公斤的基础上增加0.25公斤,即增加到0.75公斤,对住干休所的老红军粮店每月按时送粮上门。
第二是科技干部,从1983年起,凡属工程师、会计师、农艺师、讲师等以上的中、高级科技人员,食油在原月定量0.25公斤的基础上再增加0.5公斤,即增加到0.75公斤。中教五级、小教三级1984年起。享受中高级科技人员待遇。
第三是侨汇供应,在第十粮店设立侨汇柜,凭侨汇专用粮票供应。粮食品种可以选购,每百元人民币侨汇供应成品粮10公斤,食油1公斤。
回国观光、探亲、旅游的华侨和港、澳同胞,凡持有效往返“华侨护照”或“出入国通行征”者,用餐由指定饭店供应,不收粮票。
各种补助用粮阜阳市现执行的主要补助项目是:临时工补助、劳动补助、会议补助、夜餐补助;体育比赛补助;有毒有害工种补助;野营训练、民兵集训、征兵体检补助;人防工程补助;住院病号补助;招待所、旅社食堂补助;寄读学生口粮补助;节日(元旦、春节、中秋、国庆)补助。共12个补助项目。
郊区农村粮食统销农村粮食供应是按照《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和粮食“三定”政策,对农村缺粮户供应口粮、种子、饲料和收购农产品的奖售粮供应,全市每年农村销量约500万公斤。
农村计划供应的范围:第一、专业蔬菜队:城市郊区经省批准建立并经商业部门签订合同的专业蔬菜队;第二、常年缺粮队:指地少人多,在正常年景下缺粮的生产队;第三、因灾缺粮队:在正常年景下有余粮和粮食自给自足,因遭受自然灾害缺粮的生产队;第四、渔业队:指常年供应口粮的专业渔民;第五、国营农场:因某种原因缺粮,经上级批准供应的口粮;第六、民工补贴:农民参加大型水利、筑路和其它基本建设,按照规定补贴的口粮差额部分;第七、育林补助粮;第八、出售农付产品的奖售粮;第九、种子粮;第十、饲料粮。
阜阳市历年粮食销售分类实绩表
单位:万公斤
阜阳市历年粮食销售分项实绩表
单位:万公斤
三、农副产品
1、生猪
建国初期,阜阳城生猪大部分由私营屠宰户自由收购、宰杀、销售,国营商业经营量甚小。1958年实行生猪派购,并实行包购超额奖励合同制度。其间,为鼓励农民售猪,实行过奖售饲料粮、票证、化肥、工业品等政策。至1983年,生猪收购实行平肚平称、饱肚协商、合理扣肚等形式,堵塞收购中的漏洞,保护农民售猪积极性。1983年下半年,肉食供应一度紧张,食品系统从外地自购白条肉充实市场。
2、鲜蛋
1955年根据国家政策,阜阳城国营商业对鲜蛋实行派购。60年代末,由于农村不准养鸡,鲜蛋收购困难。一度实行“抠鸡屁股”的强派措施,供应与收购结合,门市部收购与市场收购结合,收购量反而不大。本时期市区鲜蛋供应主要靠从外地调拨。
1979年后,派购政策取消,政府鼓励农民养鸡,市场家禽、鲜蛋充足。
3、蔬菜
1970年以前,阜阳无蔬菜购销机构,市场蔬菜由农民自产自销,随行就市,淡、旺季悬殊大,供应不平衡。1970年8月,成立阜阳县盐业蔬菜公司(后改为市副食品公司),负责城区蔬菜供应。阜阳市成立后,市政府设立蔬菜产销办公室,加强市区的蔬菜生产与供应的管理。市郊先后成立了75个蔬菜专业队,划出4000余亩菜园地,先后实行过“统购包销”,“大管小活”、“小管大活”三种产销形式,本着“就地生产、就地供应、计划包干、保证供应”和“以需定产、产大于销”的原则,安排生产计划。各专业队派联络员1至2人,负责安排本队的蔬菜生产与上市。初期实行统一收购、统一分配的办法,后改为店、队挂勾,互相调剂,协商安排。蔬菜公司与菜队签定产销合同,按合同供应菜农口粮、煤炭,每年还拿出一定数量的化肥、柴油等,奖励交售蔬菜较多的菜农。1984年,蔬菜产销体制改革,菜农自产自销,蔬菜经营由计划购销转为议购议销。
4、其它
市供销社系统历年收购的农副产品主要有红麻、粉丝、烤烟、山芋干、淀粉、生姜等。1979年收购粉丝32.2万公斤,销往黑龙江、辽宁、新疆等地,收购生姜亦主要销往省外。1981年阜阳麻纺厂建成投产,当年急需红麻300至400万公斤,市棉麻公司派出20余人到颍上、霍邱、阜南、息县、潢川、商城等地购进红麻463万斤,保证了麻纺厂生产的原料的供应。是年共收购粉丝143.75万公斤,烤烟49万公斤,生姜3.4万公斤。芦席4.2万条。此外,闸东供销社还从云南购进耕牛113头,投放阜阳市大牲畜市场。同期畜杂品收购量较1980年增长1.03倍。1982年收购山芋干2.25万公斤,粉145万公斤,粉丝125.5万公斤,淀粉24Z.3万公斤。
四、中药材
阜阳传统地产药材主要有蝉蜕、地龙、全虫、土鳖虫、二花、荆芥、白芍、麦冬、菊花等。1956年以前多由中药商自行采挖加工,1956年公私合营中药商店成立后,开始由国家统一收购、炮制加工、供应。1959年起开始从外地引进药材种,进行人工种植。1966年以后,引种药材逐年增加,医药公司在城郊闸东乡、阜阳县程集区、阜南县赵集、山东省枣庄、河南省洛阳设实验基地,先后为阜阳引进20余种药材,至1983年已有生产基地500亩,主要品种有桔梗、白术、板兰根、白芷、二花、生地、菊花、欠母、元胡、穿心莲、白芍、麦冬、萝卜籽等。至1985年,每年收购中药材120多个品种,年收购量15万公斤左右。
阜阳市社会农副产品收购总额和收购量
五、金属机电
阜阳市金属机电产品均由物资局按计划供应。历来经营的钢材品种主要有型材、板材、管材、优型材、有色金属、生铁、刀头等;机电产品有统配类产品:变压器、裸铝线、电缆线、机床、锅炉、高压阀门等;二类产品:电动机、电线、电器、工具、量具、磨具、刃具、轴承、仪表仪器、小型机械、摩托车等;汽车类:包括进口和国产各种轿车、面包车、客车、载重汽车及自动装卸、吊车等。1977年销钢材361吨,尚无汽车可供。1984年销钢材达1460吨,汽车91辆,钢材供应分计划内(平价)和计划外(议价)两种形式。
六、化工建材
化工、建材类物资历来也由物资系统经营。阜阳市经营化工产品主要有聚丙烯、高压聚乙烯、低压聚乙烯、环氧树脂、聚氯乙烯、氧化钠、二丁旨、二辛旨;尿素、电石、冰醋酸;硼砂、氯化铵、硝酸钠,氯酸钾;硝酸、盐酸;硫化碱、纯碱、烧碱、硼酸;合成胶、轮胎、运输带、平胶带、三角带、胶管。建筑材料有各种油毡、水泥、石棉瓦、玻璃、瓷砖、玻璃纤维制品等。1977年市属物资系统销售纯碱41吨,水泥1302吨,油毡2066卷,玻璃1219箱;1984年销纯碱317吨,水泥6871吨,油毡3648卷,玻璃1855箱。
七、煤炭木竹石油
阜阳市供应的煤炭主要有无烟煤、烟煤、成品煤、泥煤矸石、块煤等。无烟煤主要来自烈山、百善、阳泉、晋城、晋东南、焦作、密阳等地;烟煤和泥煤主要来自淮南、淮北;成品煤有直径为105、120、125毫米3种蜂窝煤;矸石主要是淮北煤矸石。1977年市属煤炭经营单位销售各类煤5.83万吨,1984年增至8.75万吨,市区内较大工厂用煤多为自购。
木材多数是南方材和东北材,也有部分进口材,进口材主要有苏(联)松、美(国)松、法(国)松,锯材有方木、板材、枕木;加工制品则有胶合板、纤维板。竹类包括毛竹、元竹、篙竹等。1977年市属经营单位供应木材1578立方米。1984年增至3338立方米。
石油一向由地区石油公司经营,市区设有加油站。主要供应品种有汽油、柴油、润滑油、特种油、煤油等。1981年地区石油公司在市内设1个石油零售商店,主要经销煤油、特种油。此外,市工业用氧气,主要由市、地区机电公司经营。
阜阳市物资局系统历年主要物资购销存一览表
八、农业生产资料
阜阳市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主要品种有化肥、农膜、农药、小农具、农机、加工机械、喷雾器等。70年代末为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市属农资公司先后从上海、天津、湖南、湖北、山东、江西、广东、河南、内蒙、新疆等省、市、自治区购进化肥、农药、平板车内外胎、磨粉机、榨油机等供应市场。1982年仅市农资公司即购进碳铵732吨,复合肥336吨加工机械1300台,平板车车外胎6865条,小农具1.6万件,农膜3.6吨,喷雾器90架。
九、物资回收
1977年市物资回收公司成立后即设网点组织收购,1978年收购总金额25.6万元,收购量较大的品种有废旧钢铁、废旧塑料、杂骨、破布、破布鞋、废轮胎、废橡胶等。1980年后地、市(县)物资回收公司收购网点密集,收购总量逐年倍增。1982年市属公司收购总金额53.7万元。其中废钢铁153.12万公斤,杂骨52.15万公斤,废塑料10.29万公斤。1983年省规定,废旧物资回收只限于本地,不允许跨地区组织收购,阜阳市收购量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