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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层选举
1975年建市时,由于“文化大革命”破坏,民主选举制度尚未恢复。1979年颁布新《选举法》,民主选举制度正式恢复,从1980年至1985年,阜阳市进行两次基层选举。1980年4月中旬至5月底,进行了建市后的第一次基层选举。这次基层选举过程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进行必要的准备和培训负责选举工作的干部;第二阶段划分选区,登记选民,公布选民;第三阶段,酝酿和提名候选人;第四阶段,召开选举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395名市人民代表,代表的构成按性别:男279人,女116人;按年龄:35岁以下者57人,36至55岁者282人,56岁以上者56人;按政治身份:中共党员238名,共青团员20名,群众137名;民族:汉族377名,少数民族18名;文化程度:大专以上者51名,中专者14名,高中、初中者181名,小学者129名,文盲者20名;行业:工人132名,农民38名,军人7名,干部103名,知识分子71名,其他44名。
第二次基层选举亦称“换届选举”,从1984年元月9日开始,在中共阜阳市委、市上届人大常委会直接领导下进行,共历经128天,于1984年5月16日完成。
这次基层选举也经过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成立领导班子,开展宣传教育。市、乡建立两级选举委员会,市直机关各口、各区和地委、行署直属机关建立选举领导小组。各部门、各单位召开学习会,组织群众学习有关选举的法律和文件。同时利用广播、电视、幻灯、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选举的意义、方法、步骤和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第二阶段,划分选区,登记选民。全市共划分112个选区,共登记选民84967人,占18周岁以上公民的99.8%。第三阶段,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按照选区或单位提名产生代表候选人的规定,和代表候选人具有先进性、广泛性、代表性的原则,并推荐了候选人。第四阶段,在1984年4月20日召开选举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全市共选出代表199人。
这次基层选举选出的199名代表,其构成分析如下:性别:男139名,女60名;年龄:35岁以下者55名,36至55岁者132名;56岁以上者12名;政治身份:中共党员116名,共青团员16名,民主党派5名,无党派人士21名,群众41名;民族:汉族181名,少数民族18名;文化程度:大专以上51名,中专14名,高中40名,初中68名,小学24名,文盲2名;行业:工人47名,农民13名,军人5名,干部41名,知识分子40名,归国华侨7名,其他46名。与上届代表相比,这届代表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增多,文化程度提高,归国华侨增多,知识分子所占比例增多。
市人大代表享有选举权、提案权、咨询权和人身保护权。通过参加市人民代表大会,参与对本市的管理。在日常生活中,人民代表和所在选区人民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与要求;监督并协助所在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计划、命令、人民代表接受选民的监督;如不称职,选民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将其罢免。
二、历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市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0年6月10日至14日在市搬运公司俱乐部举行,出席会议代表395名。特邀代表12名,列席代表45名,阜阳市政协一届委员125人也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市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市1979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0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市1979年财政决算和1980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批准了上述报告,通过了《关于阜阳市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阜阳市一九七九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一九八○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的决议》、《关于一九七九年财政决算和一九八○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大会选举产生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9人。主任郭存友,副主任刘廉明、侯文振、陈位拮、关志慎(女)、彭志广、夏耘,常务委员12人;选举出市长、副市长(详见人民政府章);选举李国良任市人民法院院长,王石刚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大会期间,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635件。
市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2年3月24日至27日在市少年宫影剧厅举行。出席会议代表333名,特邀代表11名,列席代表46名。此外,市政协一届二次会议全体代表也列席了大会。大会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一九八一年财政决算和一九八二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们对五个报告进行了审议。大会一致通过了五个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大会选举杨彬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增选张晓元、夏寿魁、郝维英为市人大副主任,增选2名市人大常委;选举了市长(详见人民政府章);选举周景全任市人民法院院长。这次会议期间,代表们提出327件提案,经大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审定,有324件予以立案,分别交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办理。
市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83年3月28日至31日在市少年宫影剧厅举行,出席代表393名。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财政一九八二年决算和一九八三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经过代表们审议,大会通过了上述报告,作出《阜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决议》要求全市“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加快改革的步伐”,“推行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建全社会主义法制”;“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在全市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学雷锋、树新风、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这次会议选举出安徽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9名,他们是:张汉民、刘廉明、关志慎(女)、周芜、吴衍菊(女)、臧震寰、张文山、邵春启、穆善祥。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5月16日至19日在市少年宫影剧厅举行,出席代表199人。中共阜阳市委委员、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市政协二届一次会议的全体代表列席了大会。大会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财政一九八三年决算和一九八四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市法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们对以上报告表示满意。大会一致通过《关于阜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阜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批准阜阳市一九八三年财政决算和一九八四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的决议》、《关于阜阳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大会选举出市第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李士忠,副主任陈位拮、童春阳、臧玺、关志慎(女)、黄锡连、陈希纯、石汉增,常务委员15名。这次会议还选举了市人民政府的市长和副市长(详见人民政府章),选举郝其祥为市法院院长,王石刚为市检察院检察长。这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议案146件,内容相同者合并后90件。
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5年5月15日至17日在市少年宫影剧厅举行,出席代表200人。中共阜阳市委委员、市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及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的代表列席了大会。大会听取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财政一九八四年决算和一九八五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市法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工作报告。经过代表审议,大会通过了以上报告,做出相应的批准决议。这次会议期间,代表们提出议案123件,经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将其中3件列入议案,其余120件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三、人大常委会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市人大常委会)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
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和财经、政法、教科3个工作委员会。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在办公室内分设秘书科和行政科,增设城建工作委员会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原教科工作委员会改为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及各委员会均有一名主任和一名副主任。人大常委会内建有党组。第一届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郭存友,副书记刘廉明、侯文振,另有4名党组成员。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李士忠、副书记陈位拮,有8名成员。
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过25次会议:
1980年7月18日召开了市首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19名人大常委出席会议,市长、副市长、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会议。会议决定了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的分工,决定了人大常委会的机构设置,通过了《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试行意见》。
第二次会议于1980年9月16日、17日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集资办企业的提议,决定成立阜阳市投资信托公司;任命了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一批干部;讨论了基层选举工作和本市的行政区划问题。
第四次会议于1981年元月20日召开。会议听取并通过了视察组视察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政府关于198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第二批提案处理情况的汇报;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市人民代表的联系制度(试行)。第九次会议于1982年元月19日、20日召开、会议决定了召开市首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时间;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国家工作人员的试行办法(草案)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提案处理工作的试行办法(草案);决定由汪培夏为市政府代理市长,高士显、李士忠任市政府副市长。第十二次会议于1982年6月17日、18日召开。会议通过了本市组织全民讨论《宪法修改草案》的决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制订的《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和《阜阳市城市建设和交通管理的暂行规定》;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上半年的视察工作和今后与代表联系的问题。
第十四次会议于1982年11月12日、13日召开。会议听取了市政府以下汇报:关于对人民代表提案办理情况、关于阜阳纺织厂扩建三万纱绽和阜阳印染厂筹备情况、关于蔬菜产销问题。会议审议通过了任免决定。
第十五次会议于1982年12月16日、17日举行。会议审议并通过市政府《关于建立三角洲风景区的通告》、《关于东城墙和北城墙路面拓宽的通告》;听取市政府及城建局办理提案情况的汇报,常委们要求加速提案的办理。
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983年12月27日、28日举行。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清除精神污染、计划生育工作、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汇报。常委们对汇报的三方面的工作提出意见:清除精神污染要执行政策,划清界线;要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要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重视解决思想问题;要适当增加教育经费,尽快提高教育质量。
从1984年6月至1985年12月,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共召开9次会议。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6月12日至16日举行。会议决定建全内设机构;制订常委会会议、视察、同代表联系等工作条例和制度;审议并通过人事任免决定。
第二次会议于1984年8月20日至22日举行。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今年办十五件事落实情况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对印染厂问题、城市建设问题、学校教育问题和兴建图书馆问题提出了意见;审议并通过了人事任免决定。
第三次会议于1984年10月9日、10日举行。会议审议并通过《阜阳市河道、堤坊暂行管理条例》;审议并通过了市财政从颍河大桥基建费和统建基建费中拨款50万元解决城市建设缺口的计划;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决定。
第四次会议于1984年12月27日、28日举行。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财经、法制、城建、科教文卫四个委员会关于视察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听取了代表提案办理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关于我市一九八四年财政收支情况和当前对支出预算调整的意见》,通过了予以批准的决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决定。会议还作出《关于加强我市教育工作的决议》、《关于加强城涵闸、下水道管理工作的决议》。
第八次会议于1985年10月4日、5日举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教育工作普遍视察方案(草案)》;作出在全市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五年规划的决议。
第九次会议于1985年10月26日、27日举行。会议听取了人大常委会科教工作委员会视察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市法院关于法庭建设问题的汇报和市政府关于征收教育附加费实施办法的汇报,提出了建议。
从1984年6月16日起,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建立同市人大代表的联系制度。其内容包括;办理代表议案,做到件件议案有办理结果并答复提案人;接待代表来信来访,对来信来访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处理;组织33个代表小组和18个联络组,定期或随时互通信息;有计划地访问代表和组织代表座谈会,每季度至少对代表访问一次,召开一次各代表小组组长、联络组组长座谈会;组织代表参加视察活动;及时为代表送发常委会会报等材料,让代表及时了解常委会活动情况。
1980年7月18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通过的《阜阳市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工作的试行意见》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在进行工作中要进行切实的调查研究。”“调查的结果,要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有的要做出相应的决议,责成有关部门办理;有的要据以起草或审议法规;有的要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1981年元月20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又通过《关于人大常委会委员视察工作制度(试行)》,规定了视察的时间:“综合性视察每年两次,即上半年一次,年终一次。专题性视察,可视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由专门委员会随时组织。”并规定:“视察结束后,可将视察情况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报市委、人大常委会及政府等有关单位。以便研究、解决视察中发现的问题。”市两届人大常委会对上述规定,一直在坚持和落实。从1980年至1986年,市两届人大常委会共组织综合性视察7次,专题性视察5次,监督和帮助市政府、法院、检察院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促进本市的两个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1985年,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反映教育经费紧张,市教育部门要求征收教育附加费;而与此同时,群众则反映学生家长经济负担重,学校收费太高。当年10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决定由科教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对全市教育工作普遍视察。参加这次视察活动者有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共70多人。视察从10月上旬开始,至10月下旬结束,历时20天。视察了全市11所中学、48所小学和19所幼儿园。10月26日、27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听取了视察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常委会讨论认为:我市为地、县、市三家机关所在地,学生数量超多,教育经费短缺,市财政能力难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应当而且必须征收教育附加费。但为慎重其见,建议市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先去芜湖等市学习经验,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出实施方案,然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再定、翌年3月下旬,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正式作出在本市征收教育附加费的建议。责成市政府实施。
阜阳市人大主要领导人更迭表
1985年12月

附:1986年1月—1993年4月阜阳市人大主要领导人更迭表

四、提案办理
人民代表提出议案、意见和建议,是人民代表参政议政的一种形式。从市人大一届一次会议至二届二次会议,人民代表共提出议案、意见和建议1335件。各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议案、意见和建议情况如下:市人大一届一次会议:工业交通方面的95件,财贸方面的134件,农业方面的12件,城市建设方面的181件,科技、教育、文化方面的100件,政法和民兵建设方面的48件,组织、人事方面的65件,人民生活方面的48件。总计683件。
一届二次会议:共327件。其中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131件,工业交通方面的25件,农业方面的12件,财贸方面的39件,科技、教育、卫生方面的34件,群众生活方面的37件,社会治安方面的25件,干部政策方面的12件,其它方面的9件,不可立案的3件。
二届一次会议:共146件,将内容相同的合并后90件。其中城市建设方面的32件,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方面的16件,环境保护方面的14件,财贸方面的13件,组织、人事方面的6件,青年就业方面的4件,人民生活方面的5件。
二届二次会议:共123件,其中有3件列为议案,其余120件作为建议、批评、意见处理。在123件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中,内容是关于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的53件,工交、财贸、人民生活方面的16件,科技、文化、教育、卫生方面的31件,法制建设方面的8件,劳动、人事、民政方面的10件,农田水利方面的2件,渔业方面的1件,人事方面的2件。
市人大常委会设有提案审查委员会,对人民代表的提案逐一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然后根据提案内容,交市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办理。办理单位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并将办理结果及时答复提案人。例如,人民代表王德备提出关于《急需加强阜阳市地下水资源的管理、限制开采问题的建议》。此提案转市政府办理。市政府责成城建局加强管理,切实加强对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城建局研究决定,发出通知,规定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打井。又例如,人民代表李洪亚关于《尽快建造阜阳市图书馆》的提案,交市政府办理。1984年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拨款40万元(已拨款10万元),在颍州南路建造阜阳市图书馆。再例如,人民代表田恒英关于《解决西关人民群众吃自来水问题》的提案。市政府经过调查,西关外有1400多人无自来水供应;责成城建局在1985年把解决西关外居民吃自来水问题列入规划,尽快加以解决。还例如,人民代表朱树云,王彬关于《加强食品卫生的管理和食品卫生法的实施》提案,市政府责成防疫站加强管理,对全市食品生产厂家和市场出售的门市部、摊、点进行普查,并统一向食品生产和销售的单位及个人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把食品卫生检查作为一项制度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经常督促、检查对代表提案办理的情况,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提案交办单位汇报办理情况,并相应提出意见、建议或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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