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二节 工商企业登记
建国初,全县有私营工商业6614户,从业9777人。其中私营烟厂1个,从业18人;个体手工业2237户,从业3077人;私营商业3989户,从业5358人;船民387户,从业1332人。1953~1955年,部分组成合作工商企业。1954年,对工商企业全面普查,注册登记的私营企业和个体手工业774户,从业1631人。其中10人以下的个体手工业772户,从业1551人;10人以上的工厂企业2户,从业80人。1955年登记的个体商业2149户,从业2505人;饮食业714户,从业1572人;私营手提商贩106户,从业107人。1956年基本完成对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部分转入农业,810人转入砖瓦窑场或从事其他副业生产,百分之九十五的工商业户组成合作店、组,部分升入国营企业。1963年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商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对国营企业、公私合营企业、供销合作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进行清理整顿,核发营业执照。“文化大革命”期间,验证发照工作陷于停顿,工商业户的开业、歇业、转业、并业混乱。
1978年恢复工商企业登记。1980~1981年全县登记工业企业181户,从业8047人。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22户,从业2321人;集体企业159户,从业5726人。并对商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服务业全面登记。至1984年,全县注册登记的工商企业2246户,从业25742人。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132户,分支机构144个;集体所有制企业607户,分支机构1361个;合营及其他企业2个,总计注册流动资金4942万元,固定资产5068万元。按照经营行业分:工业企业212户,从业6952人;交通运输业64户,从业2198人;建筑业27户,从业2837人;商业1234户,从业7020人;饮食业29户,从业249人;服务业579户,从业5366人;修理业101户,从业968人。1985年核发国家统一营业执照的全民所有制工商业138户,144个分支机构;集体所有制企业445户,1637个分支机构;个体工商企业9548户,从业22186人。其中核准农民进城经商务工的1180户,1870人。同时对103个公司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吊销43个“皮包公司”营业执照。
1978年恢复工商企业登记。1980~1981年全县登记工业企业181户,从业8047人。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22户,从业2321人;集体企业159户,从业5726人。并对商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服务业全面登记。至1984年,全县注册登记的工商企业2246户,从业25742人。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132户,分支机构144个;集体所有制企业607户,分支机构1361个;合营及其他企业2个,总计注册流动资金4942万元,固定资产5068万元。按照经营行业分:工业企业212户,从业6952人;交通运输业64户,从业2198人;建筑业27户,从业2837人;商业1234户,从业7020人;饮食业29户,从业249人;服务业579户,从业5366人;修理业101户,从业968人。1985年核发国家统一营业执照的全民所有制工商业138户,144个分支机构;集体所有制企业445户,1637个分支机构;个体工商企业9548户,从业22186人。其中核准农民进城经商务工的1180户,1870人。同时对103个公司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吊销43个“皮包公司”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