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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合同商标管理
一、经济合同管理
本县于1980年开展经济合同签证工作,全年签证经济合同22份,金额59.76万元,其中:工商经济合同5份,金额16.08万元;农商合同17份,金额43.68万元。1983年5月,地、县在长官区五里乡搞农商合同试点,按照“签订审查、监督履行、合同兑现”3个关键开展经济合同管理工作。1984年,签订合同102份,金额504万元;管理外来合同70份,金额2467万元。1985年签订经济合同536357份,其中农商合同535432份;工商合同7份,金额82.1万元;商业合同8份,金额3667万元;工程承包合同1份,金额15.46万元。同时,成立临泉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1980~1984年共调解经济纠纷39件,其中无效合同10件,违法合同3件。1985年受理合同纠纷案件44起,终止无效合同12件、违法合同6件。
二、商标管理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颁布后,本县开始管理商标。1983~1984年两次对姜寨区手工冒牌烟进行查封取缔,计查冒牌烟盒纸皮350公斤,口花16公斤,印章37枚。1985年查处一批冒牌自行车、烟、酒、农药以及拼装的冒牌“东风牌”汽车2部。是年9月举办为期10天的假、冒、伪、劣商品实物展览,当众焚烧冒牌烟。到1985年国家注册商标5个。即:纺织牌腰带、新颜牌帽、新颜牌服装、晨光牌蛋卷、泉滨牌大曲酒。
本县于1980年开展经济合同签证工作,全年签证经济合同22份,金额59.76万元,其中:工商经济合同5份,金额16.08万元;农商合同17份,金额43.68万元。1983年5月,地、县在长官区五里乡搞农商合同试点,按照“签订审查、监督履行、合同兑现”3个关键开展经济合同管理工作。1984年,签订合同102份,金额504万元;管理外来合同70份,金额2467万元。1985年签订经济合同536357份,其中农商合同535432份;工商合同7份,金额82.1万元;商业合同8份,金额3667万元;工程承包合同1份,金额15.46万元。同时,成立临泉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1980~1984年共调解经济纠纷39件,其中无效合同10件,违法合同3件。1985年受理合同纠纷案件44起,终止无效合同12件、违法合同6件。
二、商标管理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颁布后,本县开始管理商标。1983~1984年两次对姜寨区手工冒牌烟进行查封取缔,计查冒牌烟盒纸皮350公斤,口花16公斤,印章37枚。1985年查处一批冒牌自行车、烟、酒、农药以及拼装的冒牌“东风牌”汽车2部。是年9月举办为期10天的假、冒、伪、劣商品实物展览,当众焚烧冒牌烟。到1985年国家注册商标5个。即:纺织牌腰带、新颜牌帽、新颜牌服装、晨光牌蛋卷、泉滨牌大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