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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妇女组织
民国17~20年(1928~1931年),在中共长官店秘密组织领导下,建立妇女会,会员300多人。民国19年中共陈集区委建立后,以共产党员徐中英、马兰英为首建立桃花店妇女会,会员200多人,徐中英任会长。以后因长官店、桃花店党组织遭到破坏,徐中英、马兰英被捕,妇女运动被迫停止。抗日战争期间,中共组织恢复,发展韦秀芬、韦秀清、刘淑贞等一批女党员。民国28年,中共新蔡县委派女共产党员李德新先后到陈集小学和县中学任教,又发展一批女党员。同年10月成立临泉县妇女抗敌协会,李德新任主任,会员100多人。同时在县抗日民众动员委员会也建立了妇女组织。各区相应建立妇女抗敌分会。临泉妇女抗敌协会组织广大妇女,宣传抗日,提倡妇女放足、剪辫,参加抗日救亡活动。民国29年被安徽省工会评为乙等妇女工作模范县。
解放战争期间,广大妇女积极支援前线,参加做军鞋、缝军袜、磨面等支前活动。1951年成立临泉县民主妇女联合会,下设生产、组织、宣传、妇幼4部。1952年11月召开临泉县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380人。号召妇女破除迷信,宣传婚姻法,积极参加社会活动。1950~1955年5月间,全县评出出席省女劳动模范7名,出席地区女劳动模范10名,出席县女劳动模范109名。(其中剿匪反霸模范2名,土改模范7名,拥军优属模范8名,治淮模范7名,救灾模范23名,生产模范26名,学习、工作模范11名。征粮工作模范3名,排涝抢种模范15名,其他7名)。1957年10月,召开临泉县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将临泉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改为临泉县妇女联合会。“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妇联会曾一度被取消,妇女工作划归临泉县革命委员会政工组群工小组分管。1973年5月,恢复县妇女联合会,同时召开临泉县第三次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700人,号召全县妇女努力学习文化和科学技术,积极投入到社会主义建设中去,充分发挥“半边天”的作用。1979年全县表彰“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代表406名,其中工交战线26名,农业战线292名,科技、文卫战线26名,财贸、服务战线30名,妇女工作干部27名,其他 5人。1980年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争当“五好”家庭、“五好”个人、“三八”红旗手活动。1984年全县表彰的“五好”家庭、“五好”个人、“三八”红旗手共2131名。其中受全国表彰的“五好”家庭8户、“三八”红旗手8名、先进集体1个;受省表彰的“五好”家庭22户、“三八”红旗手23名;受地区表彰的“三八”红旗手43名、“五好”家庭6户、“五好”个人28名、“五好”集体2个。1985年,全县在各条战线上的妇女干部1012人,其中副县级以上5人;副科级以上20人;科员级193人。
解放战争期间,广大妇女积极支援前线,参加做军鞋、缝军袜、磨面等支前活动。1951年成立临泉县民主妇女联合会,下设生产、组织、宣传、妇幼4部。1952年11月召开临泉县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380人。号召妇女破除迷信,宣传婚姻法,积极参加社会活动。1950~1955年5月间,全县评出出席省女劳动模范7名,出席地区女劳动模范10名,出席县女劳动模范109名。(其中剿匪反霸模范2名,土改模范7名,拥军优属模范8名,治淮模范7名,救灾模范23名,生产模范26名,学习、工作模范11名。征粮工作模范3名,排涝抢种模范15名,其他7名)。1957年10月,召开临泉县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将临泉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改为临泉县妇女联合会。“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妇联会曾一度被取消,妇女工作划归临泉县革命委员会政工组群工小组分管。1973年5月,恢复县妇女联合会,同时召开临泉县第三次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700人,号召全县妇女努力学习文化和科学技术,积极投入到社会主义建设中去,充分发挥“半边天”的作用。1979年全县表彰“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代表406名,其中工交战线26名,农业战线292名,科技、文卫战线26名,财贸、服务战线30名,妇女工作干部27名,其他 5人。1980年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争当“五好”家庭、“五好”个人、“三八”红旗手活动。1984年全县表彰的“五好”家庭、“五好”个人、“三八”红旗手共2131名。其中受全国表彰的“五好”家庭8户、“三八”红旗手8名、先进集体1个;受省表彰的“五好”家庭22户、“三八”红旗手23名;受地区表彰的“三八”红旗手43名、“五好”家庭6户、“五好”个人28名、“五好”集体2个。1985年,全县在各条战线上的妇女干部1012人,其中副县级以上5人;副科级以上20人;科员级19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