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二节 复退安置
1950年部队开始有计划地复员。1953年抗美援朝结束后,部队大批复员。1958年义务兵开始退伍。至1959年共接收安置复员军人6010人,退伍军人1486人,大部分编入预备役。先后安排当初级社主任、会计的265人,当大队书记、大队长、大队会计的438人,招工620人。1964年从退伍军人中选招汽车司机80人支援四川省。对少数无家可归、长期患病、生活困难的复退军人,分别情况给予解决,发动群众为他们建房244间,解决修建房瓦12万片,房草3万公斤,土坯20万块。1970~1978年有近千名退伍军人先后被招收为工矿、企事业工人。1967~1985年全县退伍到农村的军人16109人,年平均848人。
城镇复退军人安置,坚持“从哪里来,回哪里去”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原则,分别安排在全民或大集体单位当工人。对以下几种退伍军人在安排上给予照护:1、家居农村退伍的烈士子女、老红军子女;2、农村退伍的女兵;3、服役8年以上的老兵、本人在服役期间结婚爱人在全民或大集体单位的正式工人;4、服役13年以上的志愿兵;5、荣立二等功以上和因战、因公残废的二、三等残废军人,予以安排在全民或集体单位当工人。
临泉县1975~1985年城镇退伍军人安置情况表
1983~1985年,对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的退伍军人112人,给予解决生活、建房救济款1.56万元,粮食1.27万公斤。
为开发退伍军人人才,1982~1985年进行普查。1979年以后回农村的8488人中有750人被推荐录用,其中聘任当乡干部的16人、行政村干部的100人、居民小组干部210人、乡办企业202人、务工经商的164人、其他58人。
1964~1985年,全县共接收退、离休军队干部16人,安置在县城9人。1980年建立临泉县军队干部休养所,住所干部7人,给配吉普车一辆,购图书2000册,订报纸杂志25份。
城镇复退军人安置,坚持“从哪里来,回哪里去”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原则,分别安排在全民或大集体单位当工人。对以下几种退伍军人在安排上给予照护:1、家居农村退伍的烈士子女、老红军子女;2、农村退伍的女兵;3、服役8年以上的老兵、本人在服役期间结婚爱人在全民或大集体单位的正式工人;4、服役13年以上的志愿兵;5、荣立二等功以上和因战、因公残废的二、三等残废军人,予以安排在全民或集体单位当工人。
临泉县1975~1985年城镇退伍军人安置情况表
1983~1985年,对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的退伍军人112人,给予解决生活、建房救济款1.56万元,粮食1.27万公斤。
为开发退伍军人人才,1982~1985年进行普查。1979年以后回农村的8488人中有750人被推荐录用,其中聘任当乡干部的16人、行政村干部的100人、居民小组干部210人、乡办企业202人、务工经商的164人、其他58人。
1964~1985年,全县共接收退、离休军队干部16人,安置在县城9人。1980年建立临泉县军队干部休养所,住所干部7人,给配吉普车一辆,购图书2000册,订报纸杂志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