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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信访工作
建国初,人民来信来访数量较少。1950~1956年间,年均100余件,县委、县政府均确定一名干部兼办。县政府规定县长接待人民来访日,农历每月初一、十五,县长亲自接待和处理群众来访。1957年后,特别是1958年,由于“共产风”和浮夸风的影响,使信访量大增,当年受理5508件次。1958年10月县人民委员会制定《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细则》,使信访工作制度日趋健全。1960年以后,多是申诉和反映基层干部强迫命令、多吃多占的信件。1962年对错划的右派给予平反,对1958年一平二调社员的款物,政府进行破产退赔,信访数量有所减少。“文化大革命”期间,信访工作混乱,对积案和老大难问题处理不力。中共临泉县委决定建立“县委常委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每星期一全日接待群众来访。1979年信访量达到4851件次。为了方便群众,1981年又建立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负责同志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确定每天有一负责同志值班,接待群众来访,当面拍板,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1983年恢复县委、县政府信访办公室,增加编制,领导干部亲自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切实解决实际问题。1984年姜寨区小李庄乡西炉里群众反映村北一座桥年久失修,被水冲毁,致使生产不便。县委书记曹文钦亲赴现场察看后,由政府拨款2.8万元修建,群众称道。至1985年,建立县、区、乡、村四级信访网,14个区(镇)配专职信访主任23名;84个乡(镇)和两个办事处配专职信访干部17人,兼职69人;县直部、委、办、局配专职信访干部38人、兼职4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