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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区划
民国初年实行区保制,全县分9区(顺号取名)、97保。
民国27年(1938年),实行区、乡、保、甲制,全县设3区。34乡(镇)。478堡。
民国34年(1945年),调整区划,并34乡(镇)为30乡(镇),计有:细阳镇、赵寺乡、望高冢乡、关集乡、三塔乡、竹园湖乡、原墙镇、庙桥镇、港沟乡、板桥乡、淝河镇、桑家乡、倪邱镇、黄门乡、司王乡、清慈乡、龙李乡、光芦乡、龙台乡、胡集乡、黑虎乡、齐桥乡、大黄乡、高庙乡、旧县乡、陈李乡、砖桥乡、亮集乡、税铺镇、界首镇。
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改用区、乡、行政村制,设10区。139乡。10区是:城关,茨谷、李兴、税黄、板黄、赵庙、洪山、光武、大新、原墙。
1950年3月增设双浮乡,5月增设关集区,8月31日由阜阳划入宫集区及长春区的赵李、王营、草李、长春4乡。
1952年7月撤税黄区,增设税镇、大黄、长春、三塔、清浅、倪邱、旧县等区,至此全县设19区。
1953年8月,将光武、芦村、大黄、亮集等区、乡划入界首县。
1956年,全县并为9区1镇(城关镇)。64乡。1957年3月撤区并乡,将全县64乡并为45乡。1958年元月,被撤区全部恢复。
1958年9月,改全县9区1镇45乡为11个人民公社。1960年12月增设洪山公社。
全县设李兴、原墙、大新、倪邱、双浮、关集、宫集、坟台、赵庙、旧县、城关、洪山12个公社。
1961年8月,缩小农村人民公社规模,将全县12个公社改为12区,成立71个公社。
1969年3月撤区并社,全县成立20个公社。1971年12月,增设水上等3个公社。
1972年增设高庙等4个公社。1977年4月增设大庙等6公社。至此全县设33个公社。计为:关集、城郊、大新、肖口、旧县、双浮、清浅、赵庙、倪邱、洪山、原墙、三塔、宫集、三堂、苗集、阮桥、税镇、李兴、蔡庙、宋集、赵庙、坟台、水上、高庙、许寨、桑营、城关、马集、双庙、郭庙、长春、胡总、大庙。
1979年8月,撤人民公社恢复区制,全县设13区(镇)。同年12月增设宫集区、蔡庙
1983年5月,改人民公社为乡人民政府,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
1985年,全县为15区(镇)。75乡,5个乡级镇。
1985年太和县区、乡(镇)概况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