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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育苗
建国前,太和没有公办苗圃,民间私人育苗者不多。植树主要靠自生或树根分生成苗,或人工压条压枝,长根后再分栽。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号召群众自采种,自育苗、自栽树,以解决当时对苗木的需求。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开始出现了社队集本办的小型苗圃和林场。1971年后,县委提出要大力发展育苗工作,要求做到“四舍得”(舍得拿好地、舍得拿资金、舍得拿肥料、舍得拿劳力),生产队要用1%的耕地进行育苗。但这时的育苗还属于自给自足性的。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境内育苗变为商品育苗,出现许多育苗专业户、专业村,他们把育苗作为脱贫致富的经营活动。育苗最多的是泡桐、意杨、楝树。泡桐埋根、意杨插条、楝树播种,2年即可移栽。很快满足了地方植树需要,而且还向邻省邻县出售一批苗木。
1954年3月,在县城南关外正式建立国营苗圃,当年育苗12.8亩。1957年秋又由城南迁到距城3公里的寺李庄农场,由农场拨出育苗地86亩,草房4间。1958年12月,县农场更名为果树园艺场,栽植苹果、梨、葡萄等。再将苗圃迁至陶桥村东南菱角湖边安家至今。当时有耕地530亩,1960年后退还群众一部,现有场地220亩。
苗圃自建立以来,坚持育苗为主,每年培育各种树苗约60万株,向社会提供各种优质水壮30~40万株,支持全县植树造林。自1983年开始,苗圃除培育地方优势树苗外,又增添了常青、花卉苗木,从10几个品种发展到60多个品种。1985年又引进了怀还石榴、肖县巴斗杏、红心李、日本江山桃、雪桃和13个葡萄优良品种。自1981年后,苗圃经济收入逐年增加,1982年收入6万元,1983年收入8.2万元,1984年收入10.8万元,1985年收入1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