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在天灾、战乱、贫穷的情况下,乡村房屋多是高2米左右的土墙草顶,低矮狭窄。仅少数富户有瓦房。一般房舍坐北朝南,只在前墙留小窗。室内昏暗,空气污浊。部分农户用土墙围成院。由于水患,村落一般建于高处。为躲避战乱,多在中心村庄建寨楼。大部分村落周围挖有护村河,村内建有供村民汲水用的砖井。
据1949年统计,全县农村房屋建筑总面积3338600平方米,人均住房5平方米。其中砖墙瓦顶的70110平方米,占2.1%,土墙草顶的3268490平方米,占97.9%。50年代初期,处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很少建设住房。50年代后期,由于“左”的错误影响,建房也不多。80年代初期,农村出现了“建房热”。至1985年农村新建住房面积13420000平方米,占住房总面积的91.3%人均住房12.8平方米,是1949年人均住房的2.56倍。其中砖瓦房5770600平方米,占43%,楼房3500平方米,占0.03%。
有些村庄是集体重新规划的。新村布局多为平面行列式,独户独院,集中紧凑,符合群众生活习惯,形成完整独立的生活单元。房向坐北朝南,间距适当,东西成排,整齐美观。每户有1眼手压水井,生活用水卫生。村内一般修有南北和东西主路,主路两侧多挖有排水沟;栽有杨、桐、椿等树木。人均占有土地较多的新村,户均宅基地一般在230平方米左右、院庭面积160平方米左右。人均土地较少的村子,户均宅基地一般在210平方米上下。新村占地面积一般比老村占地面积减少一倍左右。为国家节省了大量土地。
全县村与村之间的道路都进行了整修,有的铺了砂礓路面。同时改建、新建了一批钢筋混凝土桥梁、涵洞,乡乡通汽车,村村有广播。33.3%的村庄用上了电。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