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一、管理体制
1949年,县设财粮科,实行统收统支办法,收入全部上缴,开支按月拨付。1951年,中央下放财权,实行中央、大区、省三级预算管理体制。1953年进一步扩大地方财权,实行中央、省、县三级财政管理体制,省把收入项目留给或分给县,作为县的财政收入;支出则由省按照行政、事业等机构的隶属关系,核定支出指标,列入县级财政支出,支大于收时,差额由省补贴。
1958年实行:“实收定支,一定五年不变”的财政管理体制,在执行中因出现地区之间不稳定状态而停止。1959年,在财政预算管理权限扩大和支出范围日益广泛的情况下,实行收支下放,计划包干、地区调剂、总额分成,一年一变的财政管理体制。1971年,改为定收定支,保证上缴,结余留用,一年一变。即由省核定收支总额,收大于支包干上缴,支大于收包干补贴。超收省按比例分成,一年一定。1974年又改为收入按固定比例留成,超收另定比例分成,支出按定额包干的办法。省依据地方预算收入总额核定的最低比例是1. 6%,最高6%留给地方。超收部分的分成比例一般是20~30%。支出指标由县包干使用,结余留归地方。1976年恢复收支挂钩,总额分成,一年一定的财政管理体制。
1978年,试行增收分成,收支挂钩的管理体制。由于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提高,部分人员工资调高,农村税收减免,安排待业青年等因素,对财政收支影响甚大,因之又改为收支挂钩,超收分成的办法。
1982年进行财政体制改革,省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管理办法。以1980年财政收支决算数额为基数,依县属企业工商税、农业税及其他收入,归属县级财政收入(原县办工业五、五分成,地方各税不纳入予算内),实行总额分成,收入上解中央的比例是23%,县级比例是77%。按照包干收入与包干支出比较,确定定额上缴数和定额补贴数, 8万元,支出基数是1357.一定三年不变。太和县1980年财政收入基数是921.2万元,定额补贴是647.4万元。
1985年,省府决定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入、超收分成,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一定五年不变。规定县级收支包干的范围是:县级企业所得税,调节税,承包费。集体企业所得税、农业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城市房地产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契税,县包干企业上交收入有:县经营的外贸企业收入、县管理的价差补贴,税款滞纳金,补税罚款收入、地方维护建设税、其他收入。留待开征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开征后也列入县固定收入。按行政、事业单位隶属关系划分,隶属包干范围的支出有:属县包干范围内的支出,省对县专项拨款支出、由省主管部分直接拨给县主管部门的支出。以1983年的决算数为基础,经必要的调整,核定太和县收入包干基数是1154万元,除上缴中央20%外,县留2万元;支出包干基数是1481.923.2万元,省定额补贴558万元。
二、收入
1949年,财政收入400.2万元。1950年至1952年三年经济恢复时期,农业受灾,农业8万元,年均339.税减收,财政总收入1018.6万元。
第一个五年(1953年~1957年)计划期间,1953年午季农业遭受罕见的霜灾,次年大1万元,年均322.水,越年内涝,大部农业税减免,总收入1611.2万元,较前略有下降.
第二个五年(1958年~1962年)计划期间,增加企业和公债两项收入,财政总收入达3万元,年均432.3万元。2162.5万元,较“一、五”时期年均增加110.
1963年~1965年三年调整时期,虽遭1963年旱灾,部分农业税免征,但三年总收入1万元,年均469.2万元。仍达1409.7万元,较“二、五”时期年均增收37.
第三个五年(1966年~1970年)计划期间,正值“文化大革命”高潮期,工农业发展缓7万元,年均608.慢,财政总收入3041.3万元。
第四个五年(1971年~1975年)计划期间,粉碎林彪反革命集团,县内各方面工作都有新的转机,工农业生产经过整顿有所发展,财政总收入4097万元,年均819.4万元,较“三、五”时期年均增收211.1万元。
第五个五年(1976年~1980年)计划期间,粉碎了“四人帮”,经过拨乱反正,端正了思想路线,特别是中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全县城乡经济开始迅速发展,财政总收入4898.9万元,年均收入979.8万元,较“四、五”时期年均增收160.4万元。
第六个五年(1981年~1985年)计划期间,执行改革开放方针,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工商企业实行承包经营制,财政实行包干体制。1981年试种烤烟,仅烟税一项收入644.9万元,年均收入1384.3万元,全年超千万元。五年累计总收入6922.6万元,较“五、五”时期年均增收204.8万元。
建国36年来,财政总收入25562万元,年均730.14万元。其中企业上缴利润1872.万元,占总收入的7.7万元,占总收入的47.64%;工商税收12192.7%;农业税收11197.万元,占总收入的43.8万元,占总收入的0.8万元,8%,其他收入233.9%;地方公债65.占总收入的0.2%。在各个五年计划期间,各项收入所占比重变化较大,1955年以前,县内没有象样的工业企业,后来虽有了几家企业,在“一、五”和“三年调整”时期都是亏损,到“三、五”时每年才交利润百万元左右。农业税收入除“六、五”期间因粮价调高,年收入超过400万元,以前正常年景均在300万元上下,占总收入的比重为80~90%,而“四、五”至“六、五”时期,其比重却下降到30%。建国初期,工商税收不到百万元,到“六、五”时竟达到800万元左右,增加近10倍,所占比重由占总收入的10%多增至60%以上。太和县财政收入的变化,反映出建国后工商企业的发展,也反映出党和政府对广大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关怀。
太和县部份年份财政收入表

三、支出
建国后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财政支出的范围逐渐扩大,支出的款项和数额也越来越多.支出始终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全面安排”的原则。1万元,年均801.
1949年~1985年,累计支出29656.5万元,其中用于基本建设投资3万元,占总支出的3.7984.4%;企业挖潜改造379.8万元,占1.2%;科技三项费用25.万元,占0.5万元,占10.31%;农、林、水利、气象事业费3048.3%;支援人民公社1624.万元,占5.5%;工业、交通事业费125.4万元,占0.5%;城市维护费184.4万元,占0. 5万元.占0.6%;行政管理费5472.1万元,占18.5%;城镇青年下放安置费273.9%;文化、教育、卫生事业费12943.8万元,占43.6%;优抚、社会救济费3507.7万元,占11.6万元,占3.8%;其他支出1086.6%。文教卫生及行政管理两项支出是大头,占总支出的60~70%,特别是文教卫生事业费,不论绝对数额或所占比重,均为逐步增大,而行政管理费支出则逐渐下降。
1952年前,支出是按中央及省规定的项目、标准、基数上领下拨,按月报帐。当时的支出主要是县、区、乡、行政人员的管理费和一部分小学教育经费,数额甚小,常年开支不上百万元。有58%的经费用于行政管理,其次是文教、卫生,其他基本建设等为数甚微。1953年建立县级财政,省将农、林、水利、工、交、文教、卫生以及优抚、救济等事业费交地方管理,县支出范围扩大,数额增多,加之支援穷队,救灾等专项拨款,到1965年累计支出5123.5万元。年平均394万元。
1966年至1975年,教育事业突飞发展,全县区、社普及中学教育,致使教育事业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45%以上。由于增设机构,工作人员增加、费用标准提高等因素,行政经费扩大,教育费的比重才较前下降。支援人民公社和基本建设支出较前增大,开始占有一定的比例。在“五、五”时期,政治上拨乱反正,经济上恢复和发展生产,对部分干部、职工8万元,占总支出的12.工资调高,因此这一时期的行政管理费支出900.4%;教育、卫生费支出2917.7万元,占总出的40%;支农资金632万元,占总支出的8.6%。1981年以来,各项建设事业日益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财政支出增长较快。至1985年,计支1万元,较前期增加3800.4%,其中行管费1973.出10080.5万元,增长60.6万元,占19. 5万元,占47.5%,增长一倍以上;文教、卫生事业费4748.1%,增长62.7%;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发展很快,因此对农业的投资相应减少,仅支出606.7万元,较上期减少303.7万元。
太和县部份年份财政支出表


单位:万元
四、预算外资金
预算外资金的来源,主要是农业税附加,水利集资、工商税附加、县办工业留成等。它是县级财政的机动财力,由县安排用于公益事业。
太和县农业税附加占正税的13%,水利集资占正税的14%,随同夏、秋两季农业税征收;工商税附加一般占正税的1%,每月随同正税征收入库。1958年~1985年,收入预算外资金2959.9万元(不含事业单位的收入),相当于预算内收入的13%。其中农业税附加1016.3%;水利集资58.7万元,占20.5万元,占34.8万元,占2%;工商税附加596.2% 5%;其他收入562.万元;县办工业留成725万元,占24.9万元,占19%。
预算外资金是预算内资金的补充,主要用于乡镇房屋建设,小学校舍维修,公用水井,码头修建,有线广播、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兴办城市公用事业等。每年随同预算内资金一并安排。在一般情况下,秋季农业税附加收入,当年不作支出安排,以保证收支平衡,略有节余。1958年至1985年,预算外资金总支出2959.9万元,相当于预算内资金支出总额8万元,占6.7万元,占6.的13%,其中用于基本建设202.9%;农业支出203.9%;工业支出285万元,占9.7万元,占9.6万元,占41.6%;交通支出281.5%;文教卫生支出1241.9%;城市公用事业支出127.3%;行政管理费支出331.2%;其5万元,占4.5万元,占11.1万元,占9.他支出286.7%。
太和县部份年度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表

上一篇:没有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