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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以前,太和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学田。学田由官府划定或私人捐输。据民国13年县志记载,当时学田有城北漏泽园18亩5分,八里铺19亩,五道沟20亩,望高冢40亩,黑虎庙230亩,双庙堡1600亩。
民国时期的教育经费来源于财政拨款,学田课租,各项教育附加、学生学费等。民国17年(1928年)又将全县庙产3000余亩收为学田,以充实教育经费之不足。民国20年,在全省61个县中,太和教育经费居第47位。23年(1934)。本县全年教育经费为38804元,每生平均占有经费4.9元,居全省第60位。
解放后,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预算内数),学生学费、群众集资(预算外数)和勤工俭学收入。1949~1951年间,全县以民办学校为主,学校经费由办学单位筹集,政府给以少量补助。1952年以后,一度全由政府负担。1960年以后,农村学校的建校经费仍以群众筹集为主。“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林彪“四人帮”的破坏,教育盲目发展,政府无力支持,致使很多学校千疮百孔,破烂不堪。1981年,开始实行“三结合”建校(国家拨款,群众集资、学校勤工俭学收入),至1985年,国家拨款268.8万元,群众筹集1133.11万元,学校自筹134万元,共建成砖瓦校舍13936间。与此同时。热心教育事业的各界人士,响应县委县政府捐资助学的号召、捐资建校。1983年至1985年捐资1000元以上的有10余人。
1985年开始,遵照国务院规定,提留人均收入的1%为地方教育费附加费,由乡(镇)财政管理,用于民办教师的工资和修建校舍。
1949年~1985年部分年份教育经费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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