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六节 工业生产资料供应
(一)金属材料
建国前,境内无金属材料销售商店,地方工厂、作坊匠铺生产所需金属材料,均自行到济南、上海、天津、汉口等地购买。建国后,由安徽省工业管理部门根据生产计划配套调拨金属材料。1955年,县手工业管理科一度经营钢材、生铁等金属材料。1963年,县物资科专营物资供应。根据省、专署下达的供应计划,实行计划分配、调拨供应、内部流通,供应品种有钢材、生铁、铜、铝、锡、锌、铅,对象仅限于工业企业和基建用材。物资来源为省、地物资局分配和外地调剂。是年,供应钢材10吨,生铁13.7吨。60年代后期,境内计划供应金属材料最高未超过340吨。1973年,境内金属材料供应数为1247吨。1978年供应2613.5吨。1979年,为满足市场需要,物资局购进小部分计划外钢材投放市场,实行议价经销。1985年销售计划内钢材3077吨,计划外钢材2390吨。1986年,全市共消耗钢材1713吨,生铁1886吨,铜42吨,锡4吨。
(二)机电设备
民国时境内工厂所用机电设备,均系自行到外地采购。建国初到1962年,当地生产企业所需用的电机、锅炉、变压器、机床等大型机电设备,由生产企业按上级批拨的计划,自行到指定的生产厂家购买;小型的机电设备,由百货公司经销。1966年至1967年,上级物资部门计划调拨给亳县部分机电产品。1971年,内燃机价格下调15.7%,仪器价格降低15.7%。1976年,物资局设立了以经营机电产品为主的综合性物资供应门市部。1979年,组织变压器、电动机、布电线、裸铝线、汽车等货源,供应城乡市场。80年代以来,机电设备供应一般不再实行计划供应,多由需方自行采购。
(三)建筑材料供应
玻璃清宣统年间,在白布大街开设有金福斋玻璃店,销售量很小。民国时城关的油漆商店亦经销玻璃。建国初至1962年,由县百货公司经销,对基建单位按国家计划统一分配。1963年,物资局始经营,当年销191标箱。70年代初销售量增多,1970年销2380标箱;中后期销量减少。1979年销1381标箱。80年代初销售略有增加,1983年销2161标箱;1986年玻璃消费量为505箱6701平方米。
木材建国前到1955年,城乡木材购销均为自由交易。1956年始由国营木材公司经营,基建木材由上级下达指标,到木材公司购买,品种有杉木、杂木、松柏木等;木器生产企业用材,由上级统一分配指标自行购买。80年代始营计划外木材,由公司自行采购。1986年,县木材公司共经销原木1962立方米,锯材1102立方米;集市木材成交额666万元。
水泥建国初至1969年,由石油公司、煤建公司零星经销。1970年,物资局始按国家计划供应需用单位;水利工程需用水泥由上级计划调拨,自行购运。1978年后,城乡集体、个体商店始经营。1986年,物资供应部门经销水泥3556吨。
(四)燃料供应
石油清宣统三十五年(1907)美革煤油已打入亳州市场。民国时期,县城有合肥客商开办的元盛东洋油栈,主要经营煤油,批零兼营。1951年3月,县设石油公司。1953年2月,县石油供应组专营煤油、柴油,按国家计划分配从蚌埠进货。城乡居民用油由城乡合作社供应。50年代后期至60年代,城乡对石油产品需求量小,供应从容。1971年,汽油、润滑油敞开供应,润滑油价格下调10.5%,柴油下调9.7%,煤油下调24.2%。1974年起,按机动车种类、吨位,凭油本定量供应。70年代后期,车辆猛增,石油缺额大,石油公司外出购进计划外石油议购议销。80年代初,石油供应紧张,石油公司对城市居民照明用煤油凭户口簿按年度发票供应。1985年,从蚌埠、阜阳、山东、河南等省市购进计划外石油1440吨,议价销售,实现利润25.4万元。1986年,全市共销售汽油1758吨,煤油1645吨,柴油5248吨,润滑油354吨。
煤炭清末至民国时期,少数船民从蚌埠、淮南等地用船捎带少量煤炭在涡河滩零星销售,年销量不足20吨。1949年,县城有4家私营煤行经营煤炭,他们从船民手里购进,转销给茶馆、铁匠铺、馍铺等,年销量约1000吨。1951年3月,县设煤建公司。1952年6月,县煤炭推销组专营煤炭销售,年销22600吨。所购煤炭有安徽省的淮南煤,河南省的焦作煤、观堂煤、平顶山煤,山西省的晋城煤、阳泉煤,江苏省的徐州煤;进货靠淮河、涡河水运。1955年2月,县城个体煤炭经营户联合成立了城关煤炭合作社,负责供应城市居民生活用煤,下设大隅首、大寺巷口、牛市、董家街等门市部,供应计划由县公司安排。是时,城市居民烧煤户很少,对城市居民敞开供应;工业企业用煤由国家计划分配。1962年,对城市市民生活用煤和饮食服务业用煤实行计划定量供应,分月分季核批。1965年,对烤烟用煤实行计划供应,同年开始从商丘中转煤炭。1967年,停购淮南煤。1968年,从淮北煤矿直接进货。1971年起从涡阳中转计划分配的为淮北煤,从商丘中转计划分配的为焦作煤、密县煤、徐州煤和山西煤。1980年,对工农生产企业实行凭证定量供应,节约归己,超购加价的办法。居民1人户月供应无烟煤45公斤,2人户月供应60公斤,3~4人户月供应80公斤,5~6人户月供应85公斤。1984年10月,县燃料公司设议价煤经营公司,从商丘、郸城、禹县等地购进议价煤炭,议价销售。是年起,城乡个体经营户自行到煤矿、车站购买议价煤,议价销售。1985年,全市共供应煤炭14.3万吨。1986年,供应生产用煤47900吨、消费用煤37498吨。燃料公司系统国内纯购进总额993万元,纯销售总额1116万元。
亳州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统计表(1949~1986)
建国前,境内无金属材料销售商店,地方工厂、作坊匠铺生产所需金属材料,均自行到济南、上海、天津、汉口等地购买。建国后,由安徽省工业管理部门根据生产计划配套调拨金属材料。1955年,县手工业管理科一度经营钢材、生铁等金属材料。1963年,县物资科专营物资供应。根据省、专署下达的供应计划,实行计划分配、调拨供应、内部流通,供应品种有钢材、生铁、铜、铝、锡、锌、铅,对象仅限于工业企业和基建用材。物资来源为省、地物资局分配和外地调剂。是年,供应钢材10吨,生铁13.7吨。60年代后期,境内计划供应金属材料最高未超过340吨。1973年,境内金属材料供应数为1247吨。1978年供应2613.5吨。1979年,为满足市场需要,物资局购进小部分计划外钢材投放市场,实行议价经销。1985年销售计划内钢材3077吨,计划外钢材2390吨。1986年,全市共消耗钢材1713吨,生铁1886吨,铜42吨,锡4吨。
(二)机电设备
民国时境内工厂所用机电设备,均系自行到外地采购。建国初到1962年,当地生产企业所需用的电机、锅炉、变压器、机床等大型机电设备,由生产企业按上级批拨的计划,自行到指定的生产厂家购买;小型的机电设备,由百货公司经销。1966年至1967年,上级物资部门计划调拨给亳县部分机电产品。1971年,内燃机价格下调15.7%,仪器价格降低15.7%。1976年,物资局设立了以经营机电产品为主的综合性物资供应门市部。1979年,组织变压器、电动机、布电线、裸铝线、汽车等货源,供应城乡市场。80年代以来,机电设备供应一般不再实行计划供应,多由需方自行采购。
(三)建筑材料供应
玻璃清宣统年间,在白布大街开设有金福斋玻璃店,销售量很小。民国时城关的油漆商店亦经销玻璃。建国初至1962年,由县百货公司经销,对基建单位按国家计划统一分配。1963年,物资局始经营,当年销191标箱。70年代初销售量增多,1970年销2380标箱;中后期销量减少。1979年销1381标箱。80年代初销售略有增加,1983年销2161标箱;1986年玻璃消费量为505箱6701平方米。
木材建国前到1955年,城乡木材购销均为自由交易。1956年始由国营木材公司经营,基建木材由上级下达指标,到木材公司购买,品种有杉木、杂木、松柏木等;木器生产企业用材,由上级统一分配指标自行购买。80年代始营计划外木材,由公司自行采购。1986年,县木材公司共经销原木1962立方米,锯材1102立方米;集市木材成交额666万元。
水泥建国初至1969年,由石油公司、煤建公司零星经销。1970年,物资局始按国家计划供应需用单位;水利工程需用水泥由上级计划调拨,自行购运。1978年后,城乡集体、个体商店始经营。1986年,物资供应部门经销水泥3556吨。
(四)燃料供应
石油清宣统三十五年(1907)美革煤油已打入亳州市场。民国时期,县城有合肥客商开办的元盛东洋油栈,主要经营煤油,批零兼营。1951年3月,县设石油公司。1953年2月,县石油供应组专营煤油、柴油,按国家计划分配从蚌埠进货。城乡居民用油由城乡合作社供应。50年代后期至60年代,城乡对石油产品需求量小,供应从容。1971年,汽油、润滑油敞开供应,润滑油价格下调10.5%,柴油下调9.7%,煤油下调24.2%。1974年起,按机动车种类、吨位,凭油本定量供应。70年代后期,车辆猛增,石油缺额大,石油公司外出购进计划外石油议购议销。80年代初,石油供应紧张,石油公司对城市居民照明用煤油凭户口簿按年度发票供应。1985年,从蚌埠、阜阳、山东、河南等省市购进计划外石油1440吨,议价销售,实现利润25.4万元。1986年,全市共销售汽油1758吨,煤油1645吨,柴油5248吨,润滑油354吨。
煤炭清末至民国时期,少数船民从蚌埠、淮南等地用船捎带少量煤炭在涡河滩零星销售,年销量不足20吨。1949年,县城有4家私营煤行经营煤炭,他们从船民手里购进,转销给茶馆、铁匠铺、馍铺等,年销量约1000吨。1951年3月,县设煤建公司。1952年6月,县煤炭推销组专营煤炭销售,年销22600吨。所购煤炭有安徽省的淮南煤,河南省的焦作煤、观堂煤、平顶山煤,山西省的晋城煤、阳泉煤,江苏省的徐州煤;进货靠淮河、涡河水运。1955年2月,县城个体煤炭经营户联合成立了城关煤炭合作社,负责供应城市居民生活用煤,下设大隅首、大寺巷口、牛市、董家街等门市部,供应计划由县公司安排。是时,城市居民烧煤户很少,对城市居民敞开供应;工业企业用煤由国家计划分配。1962年,对城市市民生活用煤和饮食服务业用煤实行计划定量供应,分月分季核批。1965年,对烤烟用煤实行计划供应,同年开始从商丘中转煤炭。1967年,停购淮南煤。1968年,从淮北煤矿直接进货。1971年起从涡阳中转计划分配的为淮北煤,从商丘中转计划分配的为焦作煤、密县煤、徐州煤和山西煤。1980年,对工农生产企业实行凭证定量供应,节约归己,超购加价的办法。居民1人户月供应无烟煤45公斤,2人户月供应60公斤,3~4人户月供应80公斤,5~6人户月供应85公斤。1984年10月,县燃料公司设议价煤经营公司,从商丘、郸城、禹县等地购进议价煤炭,议价销售。是年起,城乡个体经营户自行到煤矿、车站购买议价煤,议价销售。1985年,全市共供应煤炭14.3万吨。1986年,供应生产用煤47900吨、消费用煤37498吨。燃料公司系统国内纯购进总额993万元,纯销售总额1116万元。
亳州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统计表(1949~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