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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家庭 婚姻 生育
(一)家庭
县境内家庭形式为单偶家庭,以分灶独立生活为一家庭户。1965年5月1日从阜、涡、蒙、凤4县划拨160340户,平均每个家庭4.46人。1965年末统计核实,全县168721户,平均每个家庭4人。1982年7月1日,全县家庭户207410户,平均每个家庭4.91人。1985年,全县农业家庭215631户,平均每个家庭4.92人;非农业家庭13695户,平均每个家庭3.3人。1965—1985年间,家庭户平均每年以1.5%递增。
(二)婚姻
配偶1982年7月1日,全县有配偶的人口391056人,其中男性192995人,女性198061人。按照1981年1月1日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的法定年龄,全县22周岁以上的男性242118人,有配偶的189563人,占相对应人口的78.3%;20周岁以上的女性243073人,有配偶的194787人,占相对应人口的80.1%。未达到法定年龄有配偶的男性3432人,女性3274人。
丧偶1982年7月1日,全县丧偶的51777人,其中男性15745人,女性36032人。丧偶比例增大,男、女多在45岁以后。男性45—49岁占相对应人口的(下简)4.8%,50—59岁占9.5%,60—79岁占25.4%,80岁以上占65.9%;女性45—49岁占4.4%,50—59岁占15.1%,60—79岁占57.6%,80岁以上占93%。
早婚1982年7月1日,全县15—19岁男性63021人,结婚的1422人,占2.26%;女性58984人,结婚的3278人,占5.56%。20—21岁男性13893人,结婚的2024人,占14.57%。
未婚1982年7月1日,全县22—24岁男性13772人,未婚7162人,占52%;24—29岁男性44049人,未婚11214人,占25.5%,30—34岁男性36048人,未婚4786人,占13.3%,35岁以及以上男性154646人,未婚13619人,占8.8%。20—24岁女性24741人,未婚11313人,占45.7%,25—29岁女性34503人,未婚555人,占1.6%,30岁及以上女性183829人,未婚57人,占0.03%。
离婚1982年7月1日,全县离婚人数3103人,离婚率为3‰。
近亲结婚1981—1984年调查统计,全县结婚(4年累计)16355对,其中近亲结婚的184对,占1.1%。
婚姻登记1981—1984年调查统计,4年间全县办理结婚登记的6217对,其中新婚5733对,复婚105对,再婚41对。不符合登记条件而登记结婚的338对,其中早婚246对、近亲婚52对,其他情况40对。1981—1984年间,已成事实婚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10138对,其中符合登记条件的9382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756对。
按年龄分组婚姻状况统计表
(三)生育
1982年7月1日,全县15—64岁的妇女271061人,生育过女子的191573人,占70.7%。
按年龄分组生育状况统计表
县境内家庭形式为单偶家庭,以分灶独立生活为一家庭户。1965年5月1日从阜、涡、蒙、凤4县划拨160340户,平均每个家庭4.46人。1965年末统计核实,全县168721户,平均每个家庭4人。1982年7月1日,全县家庭户207410户,平均每个家庭4.91人。1985年,全县农业家庭215631户,平均每个家庭4.92人;非农业家庭13695户,平均每个家庭3.3人。1965—1985年间,家庭户平均每年以1.5%递增。
(二)婚姻
配偶1982年7月1日,全县有配偶的人口391056人,其中男性192995人,女性198061人。按照1981年1月1日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的法定年龄,全县22周岁以上的男性242118人,有配偶的189563人,占相对应人口的78.3%;20周岁以上的女性243073人,有配偶的194787人,占相对应人口的80.1%。未达到法定年龄有配偶的男性3432人,女性3274人。
丧偶1982年7月1日,全县丧偶的51777人,其中男性15745人,女性36032人。丧偶比例增大,男、女多在45岁以后。男性45—49岁占相对应人口的(下简)4.8%,50—59岁占9.5%,60—79岁占25.4%,80岁以上占65.9%;女性45—49岁占4.4%,50—59岁占15.1%,60—79岁占57.6%,80岁以上占93%。
早婚1982年7月1日,全县15—19岁男性63021人,结婚的1422人,占2.26%;女性58984人,结婚的3278人,占5.56%。20—21岁男性13893人,结婚的2024人,占14.57%。
未婚1982年7月1日,全县22—24岁男性13772人,未婚7162人,占52%;24—29岁男性44049人,未婚11214人,占25.5%,30—34岁男性36048人,未婚4786人,占13.3%,35岁以及以上男性154646人,未婚13619人,占8.8%。20—24岁女性24741人,未婚11313人,占45.7%,25—29岁女性34503人,未婚555人,占1.6%,30岁及以上女性183829人,未婚57人,占0.03%。
离婚1982年7月1日,全县离婚人数3103人,离婚率为3‰。
近亲结婚1981—1984年调查统计,全县结婚(4年累计)16355对,其中近亲结婚的184对,占1.1%。
婚姻登记1981—1984年调查统计,4年间全县办理结婚登记的6217对,其中新婚5733对,复婚105对,再婚41对。不符合登记条件而登记结婚的338对,其中早婚246对、近亲婚52对,其他情况40对。1981—1984年间,已成事实婚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10138对,其中符合登记条件的9382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756对。
按年龄分组婚姻状况统计表
(三)生育
1982年7月1日,全县15—64岁的妇女271061人,生育过女子的191573人,占70.7%。
按年龄分组生育状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