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凡例
一、本志取事,始于1864年立县之时,下至1983年为止。少数内容追本溯源至古代,重要事件叙至搁笔时止。
二、本志立卷首、大事记、地理、经济、政治、军事、教科文、社会、人物及卷末,计十大部类,部类下按条目式排列。
三、自立县至今,本县旧志计有四种版本或稿本,对此四部志书内容,均撷取其精华录入本志。
四、本志采取以类系事,横排门类,纵写事实的编写方法,力求在继承前人修志传统的基础上有所创新。
五、冠于志书之首的“概述”,意在反映本县大势与略史。
六、“大事记”按年代顺序,载本县历史上发生过的大事、要事。
七、本志登载人物分传、表、录三部分。凡在县境内有影响的人物,不分职位高低,均予入志,但以本籍人为主。循史志通例,本志不为生人立传。列表入志的标准:建国以前为著名的学者名流;建国以后科研人物为副教授及相当于此职称以上者,军政人物为地师级以上者,劳模和先进人物为省人民政府以上单位授予者。在本县境内牺牲的烈士,均在烈士英名录中,载以姓名和籍贯。
八、入志艺文,收录反映涡阳风土人情的作品。
九、本志军事卷详细记载捻军、新四军四师在涡阳的活动情况。
十、本志资料大部分录自省、县档案和图书资料,及各区、镇和各部门各单位编写的专业志书和发展史;部分采自回忆录;数字来自县统计局。所用资料一般不再注明出处。
十一、本县原辖的江集、张村、阎集三区,于1965年划归利辛县所辖。志内记载的有关数字,自划出后,不再包含三区数字。
二、本志立卷首、大事记、地理、经济、政治、军事、教科文、社会、人物及卷末,计十大部类,部类下按条目式排列。
三、自立县至今,本县旧志计有四种版本或稿本,对此四部志书内容,均撷取其精华录入本志。
四、本志采取以类系事,横排门类,纵写事实的编写方法,力求在继承前人修志传统的基础上有所创新。
五、冠于志书之首的“概述”,意在反映本县大势与略史。
六、“大事记”按年代顺序,载本县历史上发生过的大事、要事。
七、本志登载人物分传、表、录三部分。凡在县境内有影响的人物,不分职位高低,均予入志,但以本籍人为主。循史志通例,本志不为生人立传。列表入志的标准:建国以前为著名的学者名流;建国以后科研人物为副教授及相当于此职称以上者,军政人物为地师级以上者,劳模和先进人物为省人民政府以上单位授予者。在本县境内牺牲的烈士,均在烈士英名录中,载以姓名和籍贯。
八、入志艺文,收录反映涡阳风土人情的作品。
九、本志军事卷详细记载捻军、新四军四师在涡阳的活动情况。
十、本志资料大部分录自省、县档案和图书资料,及各区、镇和各部门各单位编写的专业志书和发展史;部分采自回忆录;数字来自县统计局。所用资料一般不再注明出处。
十一、本县原辖的江集、张村、阎集三区,于1965年划归利辛县所辖。志内记载的有关数字,自划出后,不再包含三区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