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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同治九年《涡阳县志》序
昔朱考亭守南康,下车问志,君子谓之知政本。可知志也者,载一邑山川、风俗、田赋、学校、礼制、节义、乡贤、名宦,所以征信将来,佐休明之治,而备輶轩之采者也。况涡阳始为捻匪肆兴之区,宫保英于平定后同督抚会禀具奏,请设县添官,以资化理。乃拨亳、宿、蒙、阜四境地,爰立涡阳。则涡阳志属创始,土地、文物诸类厘正搜罗,厥功固非易易。予于庚午春,由蒙城拨署涡阳,甫莅任,而杨君澍田、王君林一方修志,闻予来甚喜,谓可藉以裁正。乃经费不足,旋修旋罢,越五月望后,宫保英奉命阅兵,面谕修志,尤谆谆于兵事一节……涡邑之人民土地,宫保固未尝一日去诸怀也。然则莅斯土者,于湖陂之淤塞也,必思所以疏通之:于风俗之强悍也,必思所以易移之;于人文之鄙陋也,必思所以振兴之;于节文之湮没也,必思所以表扬之。则上以副朝廷立县命官之意,下以答闾阎父母爱戴之诚,庶与朱考亭问志之本心,先后若合符节焉。至此志或失之粗,或失之浅,或失之索,在所不免。以经费不足,未能延请洽见博文之士,又刻期于报竣故也。后之君子继起续修,俗者雅之,略者详之,鄙者文之,踵事增华,从而润色焉。予所厚望也夫。训导刘志存序。
民国十三年《涡阳县志》序
清同治三年,江淮乱平,大吏以蒙西之雉河集距县僻远,奏请割蒙亳阜宿之地,设涡阳县治,今已五十余年矣。岁月不居,君民易主,文献无征,识者病之。余於民国六年,捧檄宰涡,放涡人士马其骧、马朴仙、刘静章、王馨亭等议志事,绸缪者,数阅月,延南阳玉敬民为总纂,方城李东峰、扬州冯子乔、邑人马朴仙、王信能,王瑞棠诸君为分纂,测量学生寻克容等任绘事。又与南阳张忠夫先生函商体例,忠夫之言日:“古志多详於类书,略於政书。今者新政丛弊、亡征迭见,亟宜覃研,以图补救。桂阳、湘潭、深,州各志及章氏遗书可师也。”八年春二月设局泰山庙,访古钩沉,分类掇拾。九年秋,甫有於绪,适忠夫以赴沪之便,迎其来涡,居数月,手不停披,且与二三俦侣泛涡肥,陟龙嵇、石弓诸山,剔藓寻碑,量泉瀹茗,於疆域、沿革、古迹多所增润。十年春三月,余奉调五河,仓卒瓜代,乃携副本而去。未几,余又调颍上,水灾筹赈,日不分给,涡人士虽屡敦促,未敢卤莽。十一年夏,国会恢复,余重列议席,出志稿质之固始秦先生宥横,先生於治清史之暇,悉心鉴定,如雉水为雉梓,龙山为勇,颇抒新解。又得步军统领前安徽省长聂公伟丞,提倡补助,乃於十二年冬,在豫付梓。十三年夏蒇事,统计吾志之成,历年有七,为志十有四,为卷十有五。需款万余,为邑绅刘吉甫等及各保捐助。离涡后,移写剞劂之费则解囊任之。三宿之恋也。呜乎!转蓬落叶,岂穷水陆之程;寒水增冰,乃调阴阳之理。伊古以来,创业者难为功,守文者易为力,独著述也哉!后之君子有弥纶漏阙针,余膏盲而起,余废疾者乎,馨香祝之而已。
中华民国十三年岁次甲子夏正四月中旬叶县黄佩兰撰。
涡阳县“四五”期间林业发展规划(摘要)涡阳县革命委员会
一九七一年十月一日
一九六九年,全国鄢陵林业现场会之后,我县林业有了新的起点。特别是去冬今春,采集各种树种九十多万斤,育苗二万八千亩,植树一千二百多万棵,造片林七千亩,育苗数量,栽树质量大大超过了往年。但由于我县过去林业基础太差,到目前为止,每人有树不到四十棵,对照“纲要”要求,差距还很大。为此,根据今年八月份中央林业会议对平原“四五”期间发展林业的要求,结合我县具体情况,特作如下规划:
总的要求:“四五”期间的一九七二年至一九七四年,每人平均植树二百棵以上。其中,用材林二百棵,同时按人口计算每人要栽活核桃、板栗、枣、柿、苹果、梨、桃、杏等各二株(沿涡一线每人一百五十棵以上,其他社员二百五十棵以上,土地偏多的社队,每人三百棵,私有树不在内)。一九七二年每人三十棵。一九七三年每人六十棵;一九七四年每人一百一十棵。三年每生产队平均育苗二十亩(按耕地百分之五)。另外,每户育苗三十棵;一九七二年每队不少于十亩(占耕地面积的百分之二点五),一九七三年每队五亩(按耕地百分之一点五),一九七三年每队五亩(按耕地百分之一点二五),一九七四年每队三至五亩(按耕地百分之一点二五)。国营苗圃每年育苗量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单集林场“四五”期间要全部完成造林任务,每年必须育足自用造林的苗木。石弓、龙山、西山几座孤山,“四五”期间由所在公社包干绿化。
各地在植树造林前必须按照“实行大地园林化”,“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把水利化、园田化、园林化、路网化通盘考虑,合理布局。也就是要把兴修水利、改土造田、植树造林统一安排,科学规划,力求做到沟成、路成、渠成、田成、林成。特别是沟、路、渠、田、育苗,这是园林化的先驱基础工作。这些工作必须抢先完成在植树造林的前头。因为不规则的栽树不是真正的绿化,更不是园林化。前面我们所讲的一年林业上纲要的“两年准备”,指的就是这五个基础工作。
参照省内外园林化、方田化的经验,我县适宜的大方田三千亩。大方田要以大型河、沟为界,以沟带路,每边至少植树十至二十行为主林带。大方套中方,中方以中沟、大道为界,每方千亩,每边至少栽三至五行。中方内有百亩丰产方(山西省的林移大队丰产方是五十亩),以小沟小路为界,每边植树一至二行。为方便社会主义大农业生产,力求做到沟、路、渠、林、机、井、电七配套。村庄要植多行环村林,新村一定要统一规划,统一植树规格。新村必须先规划,后栽树。树种选择,在优先发展椿、榆、楝、泡桐、梓楸、桑、柳、白杨等速生用材林外,同时还必须大力发展枣、柿、核桃、板栗经济林,积极发展紫穗槐等条类。适当发展苹果、梨、桃的良种果木林,做到一树多用,高矮结合,软硬搭配,适地适树,先普及后提高。沿涡社队必须有计划地实行桐粮间种(每亩四至五株)。
就地抓典型树样板,看的清,学的快。我们在开展以孙土楼、西王桥、太平大队先进模范单位为中心的学、赶、超林业竞赛的运动中,各公社要切实抓好自己的样板队,真正做到一点保多点,多点保全县的良好效果。
要求楚店、店集、王安、义门、龙山、西阳、城郊、城关镇一九七二年林业力争上纲要。其他公社一九七二年要有三分之一的大队林业上纲要。县内所有公路和大道两旁要全面实现绿化。国防公路每边植树四行,涡蒙、涡亳等公路每边植树三行,铁路每边五行,大道每边两行,界洪河每边植树二十行以上。株、行距均按两公尺,靠水坡要植五行柳树和耐水树。为适应战备需要,必须是乔灌结合(灌丛是荆条、杞柳、紫穗槐、圣麻)。
为超额完成三年植树每人二百棵的光荣任务,必须将人人采种,队队育苗的绿化基础工作切实做细做好。城关镇、机关、学校、工厂都要自己育苗,自己栽树。对育苗的任务、土地、劳力、种子、肥料必须全部落实,不准以任何借口随意挪用育苗化肥。今年育苗,有些社队因缺种,任务未能如数完成,部分苗木因缺肥未能达到出圃要求。今后一般苗木不到三公尺以上不准出圃移栽。大苗定植成林快,收效好,是加快绿化进程的重要措施之一,万万不可忽视。
人民公社《六十条》,农业纲要《四十条》等中央有关发展林业的政策规定,要全面贯彻,认真落实。
①坚持贯彻执行国造国有、社造社有、队造队有,社员在自己宅旁种树,自种自有的政策。
②森木和林木归谁所有,其产品和收入就归谁支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③不准收国有山林划归集体,不准收集体山林划归个人(按农村人民公社《六十条》规定,划给社员的自留山、自留地不在此例)。
④根据我县情况,铁路、干线公路和大河两旁的绿化,由所辖社队负责绿化经营,收益归社队。
涡阳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编修《涡阳县志》的决议
县志是一部地域性的百科全书。它客观地记载着一县自然地理、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以及风土人情的变革情况,起着“补史之缺,参史之错,详史之略,续史之无”的积极作用,是历史的重要文献。编纂涡阳新县志是有益于当前四化事业和惠及子孙后代的一件大事。
我县于清同治三年(公元1864年)建县。迄今一百二十年的历史,其文献资料较少。设县之初(清同治九年),由知县石成之主纂第一部《涡阳县志》,由于历史局限,侧重记载镇压捻军起义,错谬甚多,亟需修正和补充。1924年,第二部《涡阳县志》出于当任县长黄佩兰之手,但浓墨重笔于名胜烈女,而农林经济着笔较少。1936年,县长朱国衡主修其在任三年的《涡阳县志略》,内容极简,详略失当,亦有为己树碑立传之意。解放后于1960年修的《涡阳新志》,因形势升降,而材料失真。上述“四志”均不能适应我县社会主义“四化”建设的需要。因此,编修一部观点正确、体例完善、史料翔实、特点突出、文风端正的新志书,势在必行。
决议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和全县人民对编纂县志予以重视,给予热情支持。在县编纂委员会的具体组织下,上下一致,协同努力,尽快修好我县含有新观点、新方法、新材料的第一部社会主义新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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