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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本县无计量器具生产厂家,商铺所需计量器具,悉从外埠或流动商贩购买。民国18年(公元1929年),湖北孝感县秤匠万兴贵来六安设店开业,先后带彭万胜、于祥发、万恒山3个徒弟,彭、于出师后,又带8个徒弟传艺,20余名秤匠分布在城关、苏埠、徐集、木厂等集镇,本县始有生产计量器具行业。民国37年,镇江路永安带领两名师傅在城关茶叶拐开设永胜秤店,生产水银星杆秤。至此,本县秤业分为南、北两派,前者为北派,后者为南派。
一、计量管理
(一)改制
民国17年7月18日,中央国民政府颁发《中华民国权度标准方案》,着手度政管理,同时,公布公制(即《米突制》),为中华民国权度标准制,长度以一公尺为标准尺;容量以一公升(即一立升)为标准升;重量以一公斤(即一千格兰克)为标准斤。市用制长度以标准尺的三分之一为一市尺;计算地积,以六千平方市尺为一亩;重量以标准斤的二分之一为市斤,一市斤十六两;容量以标准升为一市升。
民国18年,中央国民政府发布《度量衡法》。民国25年2月,六安县政府《布告》划一度量衡。在此以前县内所用尺、斗、秤系沿袭旧制,均不统一。
1950年,废除升、斗,改十六两秤制。1959年4月,六安县人民委员会发布将木杆秤,十六两制改为十进位市制,同年7月,贯彻政务院秤改精神,决定液体量具(油、酒提)改为十进位市制。中医处方计量历来沿袭两、钱、分旧制,用药计量混乱,1978年10月15日,县委决定改革中医处方计量,以公制“克”为主要单位,旧制戥秤不再生产和销售。至1979年元旦,全县改制工作全面完成,改制后,统一使用公制计量单位。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全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1986年起开始实行。县委、县政府两次召开全县计量工作会议,布署全县实施计量法。3月,确定苏埠镇为推行法定计量单位试点,同时,在全县进行宣传贯彻、技术培训,使计量改革迅速展开。4月,各区(镇)相继成立推行法定计量领导组,6至8月先后三次开展法定计量单位自查。是年,共制造千克秤545根、外地引进米尺12690根、标准提端1470只;更换千克秤5031根、米尺568根、台案秤刻度片115付,本县计量改革初见成效。
度量衡新旧比率换算对照表
民国二十六年五月制

(二)管理
民国22年10月,六安县政府设立度量衡检定所,对全县生产度量衡厂家,进行登记注册。申报开业的厂店,交纳执照费银5元,税银1元,向检定所领取营业许可执照,即可开业,经营的木秤要送至检定所检定,烙上火印,方可出售。检定所仅对制造的秤、尺,行使一次性检定,对市场使用的度量衡器从不过问,秤店明则检定,暗则按顾客所欲,制造各种各样的秤,计量管理,流于形式。如六安县钱粮处专用内刀口占秤,将刀子前后移动,1OO斤秤量可加大或变小各20斤。六安南秤北斗标准不统一,根深蒂固,本县八区斗以木厂埠为标准,河西斗以徐集为标准,北乡斗以马头为标准,东南斗以思古潭为标准,商斗系商会所发,河斗系杂粮斗。各依习惯沿用,管理只是一席空谈。
1950年,粮食斗、升计量改为衡器(市秤)计量。1958年4月10日,县人委根据六安地区行政专员公署发布的《度量衡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县度量衡器具生产厂商进行登记,办理领取营业执照手续,统一计量管理制度。1959年4月,县人委遵照国务院《关于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通知》精神,作了具体规定:凡制造经营和使用的计量器具,一律以国际公制为主,十进位市制为辅,取缔英制和一切旧制;凡使用计量器具的个人和单位,在限期内必须接受检定,加盖合格印证后,方可使用。1960年县人民委员会发布《关于将十六两制秤改为十进位制秤的通知》,规定采用“市用制”和“公用制”两种。次年秋,县计量管理部门组织大批人员,先重点集镇,后推广到乡村,由点到面地进行了木杆秤市制十进位的改制工作。在技术人员的监督下,采取以旧换新,更换零件,重刻分度等多种方法,在全县范围内改制了衡具。1963年10月,在基本完成全县木杆秤改制之后,用三个半月时间,将全县油、酒提量具,全部改为十进制。1966年~1976年十年动乱期间,计量工作处于瘫痪状态。1977年,县革委发布《关于加强标准计量管理的通知》,明令禁止旧制(十六两秤)全麻毫秤、多面星秤、星刀口秤、车穿砣秤、断杆秤、接杆秤、十六两提子、不合格尺等,以及无合格印证的度量衡器,凡违反规定者,予以取缔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1978年,县标准计量局、卫生局、商业局配合进行中医处方用药计量改革,于1979年1月如期完成。1982年,县计量、物价单位又制定《关于在计量管理中几个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对违反计量法规行为,分别作了处罚规定。1985年,县政府再次发布《关于加强商用计量器具管理的暂行规定》,对短尺少秤,克扣斤两者,予以经济制裁,以强化计量工作,维护消费者利益。1986年,物价、计量部门先后检查了12个区(镇)46个乡和设在六安市内的1200家国营、集体、个体商店和门市部的各种商用计量器具4000多件,有51起违法单位和个人被绳之以法,实行现场处理,共没收、销毁不合格的尺、秤、提158件,秤工工具3套,罚款780元,取缔无证个体秤工4家,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计量物价信得过”活动,授予木厂供销社商场烟酒柜组、孙岗供销社纱百门市部、毛坦厂粮站和木厂个体商业户方山原为“计量物价信得过”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二、标准化管理
(一)企业标准化
1964年春,县确定火柴厂、雨具厂为企业标准化管理试点单位。火柴厂1964年前生产的火柴质量差,在全厂开展标准化管理工作中,为火柴生产制定单项标准481个,六项指标已有五项达到或超过部颁标准,所剩一项也接近部颁标准,成本下降24%,产值提高近一倍。雨具厂开展标准化管理以来,尺七大红袍雨伞的正品率,由第一季度末81%,提高到第二季度90%,被鉴定为省一类产品,同时企业扭亏为盈,1963年亏损5736元,而1964年盈利1.5万元。
1985年上半年,对21个重点企业,进行了标准化管理调查,所查140种主要工业产品,有48种无标或标准过时,占34.5%;有标准产品92种,占65.5%。同年下半年,标准计量局和乡镇企业局,对全县乡镇企业产品质量和标准进行了调查,重点查21个企业,产品种类30个,有文字标准的7个,占23.3%;有标准未收集到文字的10个,占33.2%;无标准13个,占43.3%。1986年,分别对县粮油食品厂、苏埠网绳厂的计量机构人员和计量器具,进行了考核,发放合格证书。县农机一厂通过地区考核,定为计量3级企业,填补本县企业定、升级的空白。同期为长江蜡化厂完成了“上光蜡”地方标准,颁发了省级企业标准证书。
(二)名产品标准化
1982年度,申报“维尼龙蚊帐”、“六安瓜片”2项标准,被批准为六安地区企业标准,发布实施。六安瓜片是全国十大名茶之一,实物标准检定由商业部直接配定,保存在省茶叶公司,一般数年不变,地、县外贸、供销部门采用的基本样,每年要上报省对照比样检定。1969年前,瓜片分三等九级;1969年后,商业部制定为内山三级、外山三级,每级分为二等,共六个级别、十二等。六安大麻纤维品质为全国同类产品中最优,麻类标准、品种质量差别大,实物标准因地而异,县棉麻公司每年更换实物标准时,均经标准化部门鉴定。
1984年~1985年度,先后制定、申报了“黑瓜子”、“上光蜡”、“渔用乙纶网线”、“渔用乙纶网布”四项企业标准,被批准为地区企业标准,发布实施。产品创优方面,1985年先后申报马头牌小磨麻油、建设面粉、精制挂面、高密度聚乙稀塑料单丝、五洲牌系列上光蜡等为优质产品。1986年,帮助企业联系和索源质检渠道,认真抽样、封样,为六安铁锅、板鸭、草席、精制挂面等产品创优服务。
(三)农业标准化
1975年~1977年,地区标准计量管理部门,在本县徐集王大塘生产队,开展土壤肥力测试、肥料对比试验和施肥标准化的试验工作,以36.5亩早稻试验,在土壤化验基础上,根据定产(400公斤)所需的肥料,合理施肥,平均亩产507.5公斤,比1974年亩产335公斤增产66%。1976年,土壤测试工作在徐集区全面开展,公社培训农化员400多人,普查土地8000多亩,为指导农业生产提供科学依据。徐集公社土壤板结,粮食亩产一直徘徊在300公斤左右,通过试验,粮食总产由1975年的853.5万公斤,上升到1976年1139万公斤,单产由400公斤,提高到507公斤,增产幅度达33.5%,多给国家提供商品粮60万公斤。
1977年,县标准计量所,在徐集公社召开全县土壤测试经验交流会,并举办两次土壤化验训练班,培养大批农化员,向全县发放100多只土壤测试箱,开展磁化水的应用,对土壤分析,起到了一定作用。是年秋,此项工作划归农业部管理。
1970年~1986年本县处理投机违法经济案件及查年各类物资情况表


1984年~1986年本县农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零售物价分类指数一览表

民国29年(公元1940年)11月份零售物价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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