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三节 交通管理
民国29年(1940年),县政府设建设科,管交通,重点为军事服务。解放初期,县民主政府设建设科,主管农、林、水和交通。1955年秋设交通建设科,主管交通建设,辖汽车站,搬运站,排船联合运输社,联运办公处,养路工区和佛子岭汽车站、搬运站,诸佛庵搬运站。1963年设城关、佛子岭、诸佛庵交通管理站。1973年,交通局增设民间运输管理组。1976年,增设车辆监理站。1980年,增设上土市交通运输检查站。1985年,交通局辖公路管理站、交通监理所、三板桥公路交通检查站、航运站和城关、佛子岭、诸佛庵、漫水河、西溪5个交通管理站。
一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
(一)体制1951年10月,六佛路通车,成立“安徽省交通厅公路局六安养路段霍山工区”,辖4个道班,有职工119名,专养六安——打渔冲公路64公里。1954年9月,更 名“安徽省交通厅公路局六安管理段第三管理站”,职工减到74人。1958年,同“霍山汽车站”、“佛子岭汽车站”合并,成立“安徽省霍山县公路运输管理站”。1961年企、事业分开,更 名“六安专区交通运输管理局霍山养路工区”。1963年5月更名“安徽省公路航道局六安公路段霍山管理站”。1977年,辖5个排25个道班。1985年,取销排建制,设6个工段42个道班,站内设政工、财务、工程、机料、路政5个股和1个汽车队。有道工189人,代表工134人。实行统一调配,共同养护。
(二)公路养护1952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民工建勤养护公路和修建地方道路的指示》和省人民委员会《关于民工建勤养护公路和修建地方道路的实施办法》,六佛公路64公里(含六安县段)改由专业道班养护,每年冬季农闲时,政府发动沿途农民民工建勤,整修路基,清理边沟,修复水毁,确保公路畅通。196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的指示》,制定了“切实整顿,加强养护,积极恢复,逐步改善”的方针,1963年养路里程增加到90.5公里。1964年11月,省人民委员会公布《关于实行公路两种养护制度的暂行规定》,确定除干线公路和繁忙县级公路由专业道班养护外,其它专线公路,一律包给沿线生产队养护,交通部门制定养护标准,定期检查验收。由于管理分散,弊多利少,路况质量下降。1967年,实行代表工制度,由道班和代表工共同养护。1977年,养护里程达335.5公里。1983年,少数支线实行道班承包,每年每公里200元,年终检查评比,奖惩兑现的养护办法。1985年底,养护里程417.96公里,其中渣油路面67.12公里。有站房65间,道班房274间,汽车9辆,小四轮50辆,破碎机7台,3吨压路机1台,沥青搅拌机1台,好路率平均达78.1%。
(三)养路费征收养路费是公路建设、养护和改善、提高路况质量资金的来源,本县从1962年起征。月征收率,每吨汽车70元,拖拉机20元,马车每辆1元。1967年,省交通厅和省财税局代收,无专人管理,存在严重漏税现象。省革委会生产指挥组1969年通知,公路养路费仍由公路部门征收。从1970年开始,征费率每月每吨汽车84元,拖拉机27元。当年年初下达征收计划15万元,完成21.7232万元。1975年计划40万元,完成45.25万元。1980年计划55万元,完成65万多元。1985年征税率,改为每月每吨汽车120元,拖拉机60元,手扶拖拉机30元,年计划127.6万元,完成144.69万元。
二、航运码头管理
(一)体制1950年成立“皖北区霍山县排船运输公司”,编制4人,主要任务是接收原霍山排业工会,推行政府各项行政法规,组织工人学习,调拨工具运输生产救灾物资。1952年,更名“霍山县排船联合运输社”,编制5人。为建设佛子岭水库服务,同年设佛子岭代办站。1954年更名“安徽省淮河航运管理局霍山航运站”,佛子岭代办站更名佛子岭工作组。1959年,全省航运体制改革,实行地方(为主)和上级业务部门双重领导,更名“安徽省霍山县航运管理站”。佛、磨两个工作组改为分站。1981年,省交通厅设“佛子岭水上安全检查站”,加强水上安全宣传,纠正违章。1983年,省航运局设“安徽省船舶检验处霍山检查站”,加强船舶检验和管理。办理检验登记发证工作。1985年,全站职工7人,辖佛子岭航运分站,其它撤销。
(二)管理业务1956年9月,县人民委员会交通科召开全县渡工会议,会上表扬和奖励了重视安全、合理收费、方便行人的6名渡工。“文化大革命”前后,每年6月份,县交通主管部门对全县渡船检丈、核定吨位数,确定维修经费;对渡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发给牌证悬挂于渡船醒目处。每年对渡工的撑船技术和健康状况进行考核和检查,严禁无证驶船,年老体弱不适宜驶船的渡工另行安排。同时深入检查每年下拨给区、乡的渡船维修费是否专款专用。修船必须的木材、桐油,由计委列入计划,粮油、木材部门及时供应,保证了渡船及时维修,提高了安全系数。在新中国成立后的36年问,本县渡口从未发生过沉船、翻船或死亡事故。
佛子岭坝上码头客货船舶停靠时的秩序维持,船舶适航状态及消防救生工作的检查,违章的处理由佛子岭航运分站负责。
(三)规费征收航运征收的规费有管理、码头、船舶的检验及港务、航运养护费等。管理费按运费3%计征,码头费按每吨次0.02元计征,均上交地区航运局。
三运输管理
(一)体制根据省人委(63)1007号文件精神,1963年,首先在城关、诸佛庵、佛子岭设交通管理站,加强交通行政管理,整顿运输秩序,建立管理制度,促进运输生产,征收民间运输管理费,发放小板车运输牌证,实行三统(统一管理货源,统一安排运力,统一运价和票据)。做到人凭证、车凭照、货凭票,一度混乱的运输市场纳入计划运输轨道。1981年,管理重点转为机动车。1984年,成立交通检查站,编制6人。1985年省厅发放统一服装、证件和红绿旗,上路检查车辆,维护交通安全,对各种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纠正违章,征收规费,督促驾驶员遵章守纪。1985年,增设漫水河、西溪两个交通站。对宣传贯彻交通法规,规费征收,交通事故的现场保护和正确处理,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二)运输市场管理解放前、本县没有运输专管机构。民国17年(1928年)始有排业工会代理资方组织运输。民国28年后,码头帮会控制了搬运装卸市场。1950年,成立“皖北区霍山县排船运输公司”,接管原“霍山县排业工会”。1953年更名“安徽省淮河航运管理局六安办事处霍山工作组”,负责协调劳资关系,进行安全教育,统一货源、运价和运输,运输市场初步趋向正规。“大跃进”期间,全民搞运输,运输业较混乱。为控制运力,1958年,县成立运输指挥部,专门指挥运输。解放军0200部队曾派1个汽车排常驻本县,支援地方运输。此后农村小板车增长很快,1957年,550部,1958年,2700部。专业和农村副业运输为争夺货源经常发生矛盾。1961年后,全面实行“三统”政策,基本实现计划运输。交通局每年召开两次运输计划平衡会,请物资管理部门按时提供计划,依照“先计划内,后计划外,先重点,后一般,先急后缓”的原则进行平衡并付诸实施。1978年,管理工作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调动了职工积极性。由于经验不足,管理不善,承包定额不准,产生的效应也有所不同,少数单位亏了集体,好了个人,拼了设备。1983年后,运输市场开放,汽车七队和单位车队实行各种形式的经济承包,出现了好的经济效益,如供销社车队实行单车核算,费用大包干,车队从总收入中按比例提取轮胎、折旧费各10%,大修费9%,分批7%,事故费1%,税金3%,盈利13%,保险50元。司机负担燃料、养路、交管费、住宿费、工资及一切杂支,节约归已,超支赔偿。车队成立后的营运收入196.38万元,上交养路费33.51万元,税金5.9万多元,利润9.2万多元。随着运输市场的开放,个体联户车队应运而生,形成了国营、集体、联户、个体多家经营,多种运输渠道竞争,打破了国营车队独家经营的局面。但也出现了有的单纯追求利润,忽视服务质量;有的抬高运价,争走好的路线等矛盾和问题。
四交通监理
(一)体制1971年4月前,本县车辆和船舶监理机构,先后隶属合肥市及专区车辆监理所,专区公路管理段及江淮片区车船监理所。1976年1月,成立“霍山车辆监理站”,编制3人。1982年,地区车辆监理所拨款2.5万元,在淠河路和衡山路交点处新建办公室和宿舍9间。1985年2月,更名“霍山县交通监理所”,负责交通管理,事故处理,征收养路费、业务规费和路政管理以及机动车发牌发证,驾驶员考核,年度检审。1985年4月,同公路站路政股合并,全所17人,设安全监理、技术考核、路政管理3股和办公室。同年7月,路政管理、养路费征收划归公路站,全所减为11人。受地区交通监理处和县交通局双重领导。辖三板桥公路交通检查站。1983年,成立“安徽省船舶检验处霍山检查站”。船舶监理由县航运站兼办。
(二)车辆监理1964年,成立由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组成的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分管副县长任主任,先由交通局、后由车辆监理站处理日常工作。
汽车司机管理和培训1984年起,学习驾驶人员必须凭单位介绍信领取并填好“机动车驾驶员领证登记表”,教练员签字,并经县医院体检合格后,由监理机关审核,发给准考证。每月中旬到主管监理机关应试,合格后发给“机动车驾驶员学习证”。学习期限,大货车6个月,大型拖拉机4个月,机踏2个月。学习期满可申报转入实习期考试,考试科目有,机械常识、场考、路考,及格的发给职业证。1985年7月,县交通局同意由县搬运公司主办第一期大货车驾驶员培训班,培训10人。同年10月,皖西机械厂主办培训班,学员60名。
汽车司机年度审验考核司机一年来遵章守纪,安全行车情况并对司机进行职业道德教育。1978年年审,对全县467名司机进行学、术两科考试。1983年后,个体联户车辆增多,乡村司机由各区组织学习,监理站派人指导,以省交通厅下发材料为主,结合本县情况进行安全教育,对违章的进行适当处理。1985年,监理考核权下放到县,当年举办各类学习班,91人次参加学习,126人转入实习期,158人换职业证,30人军队证换地方证。
处理和纠正违章行为通过路检、路查,对司机客货混装,驾驶室超坐,超速,超吨位及违章停车、会车等予以警告、罚款或扣证处罚。1981年全年查车3400车次,1983年上半年查车75天800多车次,纠正违章350次,1985年路查397次。
(三)监理业务1985年车辆核发牌证由县监理部门办理。新入户的大客车、大货车、两用车,县属单位凭计委或主管部门批文,三线厂凭省国防工办批文,小客车凭省控办发的“准购证”核发牌证。1985年5月1日起,国务院通知开征“车辆购置附加费”,各类车凭附加费缴讫证入户。1985年办理的新车入户,计大客车2辆、大货车91辆、特种车1辆、小型车54辆,机踏33辆。车辆转籍主要把住车况关,对技术性能差的车辆不准转籍,县内转籍以出乡为限。1985年办理转入车10辆,转出车39辆。
(四)交通事故处理:1973年前由公路站办理,1974——1975年,由交通安全办公室办理,1976年后,由车辆监理站办理。处理程序为,检查现场,验明接触点和部位,人员伤残死情况,估算车物损失。依照交通法规和事实分清双方责任,最后根据责任对照法规议定经济补赔数额。拟定协议书由当事人及处理机关负责人签字生效,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970—1985年汽车事故统计表
附:重大公路交通事故简录
1956年10月19日,治淮委员会车队的54284号奇母西汽车司机马若勤,把车交给助手程靖驾驶。程技术不熟练,在佛磨路上轧死东流河小学教师朱绍华(女)。
1978年3月11日上午10时,胡家河公社马家河大队大货车司机汪明章(持学习证),驾驶本大队江淮牌货车,由马家河木材加工厂回本大队,先后捎带28人(其中驾驶室坐5人)。由于汪明章技术不熟练,又玩忽职守,车行180米即驶偏方向,右前轮把路边一孤石碰撞移位98公分后,又拐弯冲到路中心,挂住汽车有前轮钢圈,车头猛向右偏,车子摔到94米深的悬崖下。死5人,重伤14人、轻伤6人,车辆报废。
1979年6月7日上午9时45分,合肥市汽车公司七队司机崔正荣驾驶11—02291解放牌大货车,替与儿街粮站运粮。车停仓库边装粮,崔正荣把点火开关钥匙抽掉,车门锁好去粮站领导房间休息。张维鹤私开车门,用自己的钥匙点火开车,把在公路右侧的徐良发轧死。
1979年12月6日下午4时,淮南市大通食品公司司机任传好驾驶41—76884布切奇大货车,自带人至诸佛庵装生铁。诸佛庵搬运站工人王兴亚、吴玉甫等以不应自带人装货为由,同任传好发生争执。经调解后,汽车开出装货场,行至纤维板厂门前街道时,在该处当班的搬运工人汪德业等人得到通知把车拦住。车停下,任传好同汪德业发生争执,并发动汽车挂挡起步。汪德业在任传好转身进入驾驶室之际,以半蹲姿势右肘搭在汽车保险杠右侧,呈倾斜抵拦状态。任传好没有发现汪德业的拦车举动,继续开车前进。汪德业因双脚着地不牢,被拖带翻入车下,汽车前轮从汪背部擦过,右后轮主、帮胎从右腿和胸部挤压过去。汪德业因伤重当场死亡。
1981年5月9日12时,淮南搬运公司五队司机钟传友驾驶41—75153达克牌货车,由马家河木材加工厂运木板回淮南。途经磨子潭——马家河公路14K+600米弯道处(陡纵坡5%、半径50米),因高速行驶,急刹车错驾方向,车辆横位翻车,轻重伤7人、死3人、汽车驾驶室报废,直接损失近万元。
1982年11月20日,诸佛庵公社深山大队轮拖司机张义泉驾驶本大队41—61347上海50型拖拉机,在皖西厂学校施工场地卸完石灰返回,无意中拖斗后大轴缠上一根绳子,随地拖曳。经霍诸路同厂区公路起点形成的丁字型岔路口时,皖西厂职工周绪明之子周浩(17岁)出于好奇,踩上拖绳跌倒,后脑触地重伤,送皖西医院抢救无效,当晚8时死亡,因该大队领导不服处理机关的处理,车辆监理站于1983年7月29日把此案移交县人民法院。县法院于1984年4月9日发(84)民字第14号调解书、维持原处理机关结论,由深山大队付给周绪明赔偿费800元,此案为本县交通事故依法处理第一例。
1984年12月29日上午8时许,船仓乡副乡长包尊先(补贴制干部)持无效驾驶证,驾驶肥西县高楼集杨文玉等人转手倒卖的省体委报废的江淮牌客车,到城关办理入户手续,在陡太公路6K+706米处,刹车失灵,制动无效,车翻滚到50多米深的山沟里。当场死1人、重伤5人、轻伤6人,车辆报废,经济损失近2万元。
1984年10月3日下午4时,建设局司机解漫东因当日中午饮酒过量,神志不清,驾11—60420环境监测车去城东加油站,在六佛路46K+400米处,把同向骑车人江明成撞死。解漫东受刑事处分。
一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
(一)体制1951年10月,六佛路通车,成立“安徽省交通厅公路局六安养路段霍山工区”,辖4个道班,有职工119名,专养六安——打渔冲公路64公里。1954年9月,更 名“安徽省交通厅公路局六安管理段第三管理站”,职工减到74人。1958年,同“霍山汽车站”、“佛子岭汽车站”合并,成立“安徽省霍山县公路运输管理站”。1961年企、事业分开,更 名“六安专区交通运输管理局霍山养路工区”。1963年5月更名“安徽省公路航道局六安公路段霍山管理站”。1977年,辖5个排25个道班。1985年,取销排建制,设6个工段42个道班,站内设政工、财务、工程、机料、路政5个股和1个汽车队。有道工189人,代表工134人。实行统一调配,共同养护。
(二)公路养护1952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民工建勤养护公路和修建地方道路的指示》和省人民委员会《关于民工建勤养护公路和修建地方道路的实施办法》,六佛公路64公里(含六安县段)改由专业道班养护,每年冬季农闲时,政府发动沿途农民民工建勤,整修路基,清理边沟,修复水毁,确保公路畅通。196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的指示》,制定了“切实整顿,加强养护,积极恢复,逐步改善”的方针,1963年养路里程增加到90.5公里。1964年11月,省人民委员会公布《关于实行公路两种养护制度的暂行规定》,确定除干线公路和繁忙县级公路由专业道班养护外,其它专线公路,一律包给沿线生产队养护,交通部门制定养护标准,定期检查验收。由于管理分散,弊多利少,路况质量下降。1967年,实行代表工制度,由道班和代表工共同养护。1977年,养护里程达335.5公里。1983年,少数支线实行道班承包,每年每公里200元,年终检查评比,奖惩兑现的养护办法。1985年底,养护里程417.96公里,其中渣油路面67.12公里。有站房65间,道班房274间,汽车9辆,小四轮50辆,破碎机7台,3吨压路机1台,沥青搅拌机1台,好路率平均达78.1%。
(三)养路费征收养路费是公路建设、养护和改善、提高路况质量资金的来源,本县从1962年起征。月征收率,每吨汽车70元,拖拉机20元,马车每辆1元。1967年,省交通厅和省财税局代收,无专人管理,存在严重漏税现象。省革委会生产指挥组1969年通知,公路养路费仍由公路部门征收。从1970年开始,征费率每月每吨汽车84元,拖拉机27元。当年年初下达征收计划15万元,完成21.7232万元。1975年计划40万元,完成45.25万元。1980年计划55万元,完成65万多元。1985年征税率,改为每月每吨汽车120元,拖拉机60元,手扶拖拉机30元,年计划127.6万元,完成144.69万元。
二、航运码头管理
(一)体制1950年成立“皖北区霍山县排船运输公司”,编制4人,主要任务是接收原霍山排业工会,推行政府各项行政法规,组织工人学习,调拨工具运输生产救灾物资。1952年,更名“霍山县排船联合运输社”,编制5人。为建设佛子岭水库服务,同年设佛子岭代办站。1954年更名“安徽省淮河航运管理局霍山航运站”,佛子岭代办站更名佛子岭工作组。1959年,全省航运体制改革,实行地方(为主)和上级业务部门双重领导,更名“安徽省霍山县航运管理站”。佛、磨两个工作组改为分站。1981年,省交通厅设“佛子岭水上安全检查站”,加强水上安全宣传,纠正违章。1983年,省航运局设“安徽省船舶检验处霍山检查站”,加强船舶检验和管理。办理检验登记发证工作。1985年,全站职工7人,辖佛子岭航运分站,其它撤销。
(二)管理业务1956年9月,县人民委员会交通科召开全县渡工会议,会上表扬和奖励了重视安全、合理收费、方便行人的6名渡工。“文化大革命”前后,每年6月份,县交通主管部门对全县渡船检丈、核定吨位数,确定维修经费;对渡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发给牌证悬挂于渡船醒目处。每年对渡工的撑船技术和健康状况进行考核和检查,严禁无证驶船,年老体弱不适宜驶船的渡工另行安排。同时深入检查每年下拨给区、乡的渡船维修费是否专款专用。修船必须的木材、桐油,由计委列入计划,粮油、木材部门及时供应,保证了渡船及时维修,提高了安全系数。在新中国成立后的36年问,本县渡口从未发生过沉船、翻船或死亡事故。
佛子岭坝上码头客货船舶停靠时的秩序维持,船舶适航状态及消防救生工作的检查,违章的处理由佛子岭航运分站负责。
(三)规费征收航运征收的规费有管理、码头、船舶的检验及港务、航运养护费等。管理费按运费3%计征,码头费按每吨次0.02元计征,均上交地区航运局。
三运输管理
(一)体制根据省人委(63)1007号文件精神,1963年,首先在城关、诸佛庵、佛子岭设交通管理站,加强交通行政管理,整顿运输秩序,建立管理制度,促进运输生产,征收民间运输管理费,发放小板车运输牌证,实行三统(统一管理货源,统一安排运力,统一运价和票据)。做到人凭证、车凭照、货凭票,一度混乱的运输市场纳入计划运输轨道。1981年,管理重点转为机动车。1984年,成立交通检查站,编制6人。1985年省厅发放统一服装、证件和红绿旗,上路检查车辆,维护交通安全,对各种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纠正违章,征收规费,督促驾驶员遵章守纪。1985年,增设漫水河、西溪两个交通站。对宣传贯彻交通法规,规费征收,交通事故的现场保护和正确处理,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二)运输市场管理解放前、本县没有运输专管机构。民国17年(1928年)始有排业工会代理资方组织运输。民国28年后,码头帮会控制了搬运装卸市场。1950年,成立“皖北区霍山县排船运输公司”,接管原“霍山县排业工会”。1953年更名“安徽省淮河航运管理局六安办事处霍山工作组”,负责协调劳资关系,进行安全教育,统一货源、运价和运输,运输市场初步趋向正规。“大跃进”期间,全民搞运输,运输业较混乱。为控制运力,1958年,县成立运输指挥部,专门指挥运输。解放军0200部队曾派1个汽车排常驻本县,支援地方运输。此后农村小板车增长很快,1957年,550部,1958年,2700部。专业和农村副业运输为争夺货源经常发生矛盾。1961年后,全面实行“三统”政策,基本实现计划运输。交通局每年召开两次运输计划平衡会,请物资管理部门按时提供计划,依照“先计划内,后计划外,先重点,后一般,先急后缓”的原则进行平衡并付诸实施。1978年,管理工作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调动了职工积极性。由于经验不足,管理不善,承包定额不准,产生的效应也有所不同,少数单位亏了集体,好了个人,拼了设备。1983年后,运输市场开放,汽车七队和单位车队实行各种形式的经济承包,出现了好的经济效益,如供销社车队实行单车核算,费用大包干,车队从总收入中按比例提取轮胎、折旧费各10%,大修费9%,分批7%,事故费1%,税金3%,盈利13%,保险50元。司机负担燃料、养路、交管费、住宿费、工资及一切杂支,节约归已,超支赔偿。车队成立后的营运收入196.38万元,上交养路费33.51万元,税金5.9万多元,利润9.2万多元。随着运输市场的开放,个体联户车队应运而生,形成了国营、集体、联户、个体多家经营,多种运输渠道竞争,打破了国营车队独家经营的局面。但也出现了有的单纯追求利润,忽视服务质量;有的抬高运价,争走好的路线等矛盾和问题。
四交通监理
(一)体制1971年4月前,本县车辆和船舶监理机构,先后隶属合肥市及专区车辆监理所,专区公路管理段及江淮片区车船监理所。1976年1月,成立“霍山车辆监理站”,编制3人。1982年,地区车辆监理所拨款2.5万元,在淠河路和衡山路交点处新建办公室和宿舍9间。1985年2月,更名“霍山县交通监理所”,负责交通管理,事故处理,征收养路费、业务规费和路政管理以及机动车发牌发证,驾驶员考核,年度检审。1985年4月,同公路站路政股合并,全所17人,设安全监理、技术考核、路政管理3股和办公室。同年7月,路政管理、养路费征收划归公路站,全所减为11人。受地区交通监理处和县交通局双重领导。辖三板桥公路交通检查站。1983年,成立“安徽省船舶检验处霍山检查站”。船舶监理由县航运站兼办。
(二)车辆监理1964年,成立由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组成的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分管副县长任主任,先由交通局、后由车辆监理站处理日常工作。
汽车司机管理和培训1984年起,学习驾驶人员必须凭单位介绍信领取并填好“机动车驾驶员领证登记表”,教练员签字,并经县医院体检合格后,由监理机关审核,发给准考证。每月中旬到主管监理机关应试,合格后发给“机动车驾驶员学习证”。学习期限,大货车6个月,大型拖拉机4个月,机踏2个月。学习期满可申报转入实习期考试,考试科目有,机械常识、场考、路考,及格的发给职业证。1985年7月,县交通局同意由县搬运公司主办第一期大货车驾驶员培训班,培训10人。同年10月,皖西机械厂主办培训班,学员60名。
汽车司机年度审验考核司机一年来遵章守纪,安全行车情况并对司机进行职业道德教育。1978年年审,对全县467名司机进行学、术两科考试。1983年后,个体联户车辆增多,乡村司机由各区组织学习,监理站派人指导,以省交通厅下发材料为主,结合本县情况进行安全教育,对违章的进行适当处理。1985年,监理考核权下放到县,当年举办各类学习班,91人次参加学习,126人转入实习期,158人换职业证,30人军队证换地方证。
处理和纠正违章行为通过路检、路查,对司机客货混装,驾驶室超坐,超速,超吨位及违章停车、会车等予以警告、罚款或扣证处罚。1981年全年查车3400车次,1983年上半年查车75天800多车次,纠正违章350次,1985年路查397次。
(三)监理业务1985年车辆核发牌证由县监理部门办理。新入户的大客车、大货车、两用车,县属单位凭计委或主管部门批文,三线厂凭省国防工办批文,小客车凭省控办发的“准购证”核发牌证。1985年5月1日起,国务院通知开征“车辆购置附加费”,各类车凭附加费缴讫证入户。1985年办理的新车入户,计大客车2辆、大货车91辆、特种车1辆、小型车54辆,机踏33辆。车辆转籍主要把住车况关,对技术性能差的车辆不准转籍,县内转籍以出乡为限。1985年办理转入车10辆,转出车39辆。
(四)交通事故处理:1973年前由公路站办理,1974——1975年,由交通安全办公室办理,1976年后,由车辆监理站办理。处理程序为,检查现场,验明接触点和部位,人员伤残死情况,估算车物损失。依照交通法规和事实分清双方责任,最后根据责任对照法规议定经济补赔数额。拟定协议书由当事人及处理机关负责人签字生效,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970—1985年汽车事故统计表
附:重大公路交通事故简录
1956年10月19日,治淮委员会车队的54284号奇母西汽车司机马若勤,把车交给助手程靖驾驶。程技术不熟练,在佛磨路上轧死东流河小学教师朱绍华(女)。
1978年3月11日上午10时,胡家河公社马家河大队大货车司机汪明章(持学习证),驾驶本大队江淮牌货车,由马家河木材加工厂回本大队,先后捎带28人(其中驾驶室坐5人)。由于汪明章技术不熟练,又玩忽职守,车行180米即驶偏方向,右前轮把路边一孤石碰撞移位98公分后,又拐弯冲到路中心,挂住汽车有前轮钢圈,车头猛向右偏,车子摔到94米深的悬崖下。死5人,重伤14人、轻伤6人,车辆报废。
1979年6月7日上午9时45分,合肥市汽车公司七队司机崔正荣驾驶11—02291解放牌大货车,替与儿街粮站运粮。车停仓库边装粮,崔正荣把点火开关钥匙抽掉,车门锁好去粮站领导房间休息。张维鹤私开车门,用自己的钥匙点火开车,把在公路右侧的徐良发轧死。
1979年12月6日下午4时,淮南市大通食品公司司机任传好驾驶41—76884布切奇大货车,自带人至诸佛庵装生铁。诸佛庵搬运站工人王兴亚、吴玉甫等以不应自带人装货为由,同任传好发生争执。经调解后,汽车开出装货场,行至纤维板厂门前街道时,在该处当班的搬运工人汪德业等人得到通知把车拦住。车停下,任传好同汪德业发生争执,并发动汽车挂挡起步。汪德业在任传好转身进入驾驶室之际,以半蹲姿势右肘搭在汽车保险杠右侧,呈倾斜抵拦状态。任传好没有发现汪德业的拦车举动,继续开车前进。汪德业因双脚着地不牢,被拖带翻入车下,汽车前轮从汪背部擦过,右后轮主、帮胎从右腿和胸部挤压过去。汪德业因伤重当场死亡。
1981年5月9日12时,淮南搬运公司五队司机钟传友驾驶41—75153达克牌货车,由马家河木材加工厂运木板回淮南。途经磨子潭——马家河公路14K+600米弯道处(陡纵坡5%、半径50米),因高速行驶,急刹车错驾方向,车辆横位翻车,轻重伤7人、死3人、汽车驾驶室报废,直接损失近万元。
1982年11月20日,诸佛庵公社深山大队轮拖司机张义泉驾驶本大队41—61347上海50型拖拉机,在皖西厂学校施工场地卸完石灰返回,无意中拖斗后大轴缠上一根绳子,随地拖曳。经霍诸路同厂区公路起点形成的丁字型岔路口时,皖西厂职工周绪明之子周浩(17岁)出于好奇,踩上拖绳跌倒,后脑触地重伤,送皖西医院抢救无效,当晚8时死亡,因该大队领导不服处理机关的处理,车辆监理站于1983年7月29日把此案移交县人民法院。县法院于1984年4月9日发(84)民字第14号调解书、维持原处理机关结论,由深山大队付给周绪明赔偿费800元,此案为本县交通事故依法处理第一例。
1984年12月29日上午8时许,船仓乡副乡长包尊先(补贴制干部)持无效驾驶证,驾驶肥西县高楼集杨文玉等人转手倒卖的省体委报废的江淮牌客车,到城关办理入户手续,在陡太公路6K+706米处,刹车失灵,制动无效,车翻滚到50多米深的山沟里。当场死1人、重伤5人、轻伤6人,车辆报废,经济损失近2万元。
1984年10月3日下午4时,建设局司机解漫东因当日中午饮酒过量,神志不清,驾11—60420环境监测车去城东加油站,在六佛路46K+400米处,把同向骑车人江明成撞死。解漫东受刑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