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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保险
本县保险业务始于1951年,1953年底停办农业保险。1982年恢复保险业务,办理各种保险。1984年3月,7个区成立保险代办处,1985年元月,增加黑石渡等7个保险代办处。保险业务遂在全县开展。
一种类
恢复保险业务后,种类逐年增多,到1985年底,已办的有,国营企业财产强制保险,车船运输保险,团体人身保险和简易人身保险,旅客意外强制保险(由交通部门代办,保险费加在车、船票中),火灾保险和牲畜保险(耕牛、生猪两种)。
二理赔
1982年7月—1985年底,共发生各种赔款案件2042起,支付各种赔款1473018元,占同期保险费收入的109.2%。
1982—1985年保险收支统计表
1983—1985年家庭财产保险收支统计表
一种类
恢复保险业务后,种类逐年增多,到1985年底,已办的有,国营企业财产强制保险,车船运输保险,团体人身保险和简易人身保险,旅客意外强制保险(由交通部门代办,保险费加在车、船票中),火灾保险和牲畜保险(耕牛、生猪两种)。
二理赔
1982年7月—1985年底,共发生各种赔款案件2042起,支付各种赔款1473018元,占同期保险费收入的109.2%。
1982—1985年保险收支统计表
1983—1985年家庭财产保险收支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