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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代地方武装
清末和民国初年,组织群众预备性的地方武装。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实行军事改制,推行地方保甲团防,兵乱时,合数保壮丁为1团,互相守助,称“团防”。县设团防局为主管机构,配有团董和文牍、教官。全县96保共建12个团,城关1个团,东北乡14个保两个团,南乡27个保3个团,西乡54个保6个团。
二民国地方武装
民国21年(1932年),县成立常备大队,县长兼大队长,辖3个中队和1个独立排,官23名,士兵336人,27年改为保警大队。26年成立县抗日人民自卫军司令部,县长兼司令,辖3个中队,约百余人枪。27年,成立县国民兵团,县长兼上校团长,设专职中校副团长1名。县政府设军事科,或副团长兼科长,或军事科长兼副团长。国民兵团辖3个中队,约百余人枪。乡有乡分队,10——20人枪。31年,县建自卫队,辖3个中队,303名士兵,有266支步枪,2挺轻机枪。36年,县成立人民自卫团,约2500人枪。38年初,在上土市成立国民党县政府和民众自卫团,县长郑荥波兼团长,何静峰任副团长,辖3个营,有700余人枪。
三苏区地方武装
(一)赤卫队赤卫军民国16年后,随着革命中心由城市转入农村,本县群众性革命武装兴起并发展,初期在东北乡、西镇等地有“摸瓜队”(摸瓜即杀头),南乡有“阴兵”,(夜间活动),后发展成赤卫队,赤卫军。18年11月,成立西镇暴动指挥部。20年,成立赤卫军司令部,司令王盛楷,政治委员萧青,参谋长余坤山,政治部主任崔正芳,同年5月改为军事指挥部。苏维埃政府规定,苏区群众15岁以下参加儿童团,16——20岁参加少先队,都要参加一定的军事活动,20——40岁参加赤卫队。苏区鼎盛时期,全县约有赤卫队员万余人。
(二)游击队民国18年,东北乡、西乡、西镇各组建一支游击队,东北乡游击队有钢枪30多支,西乡游击队有长枪56支,西镇游击队实力最强,有长枪74支,盒子枪1支,队长徐育三。中共霍山县委直接组建的一支游击队,有钢枪40支。同年夏秋间,县委成立军事委员会,县委书记舒传贤兼军委书记,设组织、训练、机械、交通4部、士兵委员会和游民无产阶级运动委员会。
(三)常备队独立团民国19年4月,具苏维埃政府设军事科,同年秋组建常备队,约500——1000人枪。20年5月,第二届县苏维埃政府成立军事指挥部,主任俞昆白,后为袁仲由。21年6月,在西镇成立的五垦县也设军事指挥部,指挥杨继明。同年夏,组建霍山独立团,团长张滔,有千余人枪。
四新中国地方武装
(一)机构
人民武装部1950年底成立,主管兵役和民兵工作,1954年11月,改名兵役局,1959年11月,复为人武部。1983年,为改革民兵政治教育,开展每月一堂政治课教育活动,在全县建“民兵(青年)之家”。1984年11月,南京军区政治部通报表扬,并授予奖旗。1984年在培养军地两用人才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1985年12月,受到省政府、省军区表扬,荣获锦旗1面。
县人武部历任主官名单

武装委员会为加强人民武装工作,1963年,成立县武装委员会,县长兼武委会主任,县人民武装部具体办理武委会的日常工作。
(二)武装部队
县大队民国36年9月,县民主政府成立,37年1月,组建县大队,大队长蒲振华,后为惠举贤,政委牛永昌,有300余人枪,辖诸佛庵、管驾渡、大化坪3个区干队。不久,其他各区也相继组建区干队,每队10——20人枪。太平县政府组建1个基干连和4个区干队,200余人枪。37年2月,县组成东、西两个军事集团,东集团辖晓天、三元关、东西溪等地,指挥李润堂、蒲振华,辖一支84人的武工队,指挥兼政委李克柱。西集团辖包家河、太平畈等地,指挥余曙光、惠举贤。38年1月,东、西集团合并,组建县大队,队长蒲振华,1952年撤销。
县中队民国38年(1949年)4月,组建公安队。1952年,改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中队。1955年8月,改建为中国人民警察队。1962年,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霍山县中队,由公安局领导。1966年7月,改由人武部领导,1975年10月复归公安局领导。1983年,改为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霍山县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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