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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然构成


性别本县人口的性别比,以女性为100,建县时男性为126,1953年为122,1964年为 114,1982年为113,1985年为111,1983年为112,1987年为113。


年龄民国36年(1947),立煌县人口统计的年龄组如下:婴儿组(未满1岁)7774人,占总人口3.1%;幼少组(1~15岁)75740人,占总人口30.5%;少青组(16~25岁)30646

〔图3—1〕
1932年人口年龄性别结构图

人,占总人口12,4%;中壮组(26~60岁)108102人,占总人口43.6%;老年组(60岁以上)25703人,占总人口10.4%。

1982年人口普查的年龄结构从0~104岁共分21个组。少年组(0~14岁)占总人口34.51%,略低于全省均值,老年组(65岁以上)为4.16%,略高于全省均值,老少比为12.05:100。年龄中位数为21.4岁,略高于全省均值。进入成年型年龄结构中的性别比分析表明:0~69岁的14个年龄组,男大于女;70~104岁的7个年龄组,女大于男。

全县人口以1982年普查数计算,平均预期寿命为65.07岁(男64.58岁,女66.46岁),低于全省水平(69.05岁)和全国水平(67.88岁)。

全县人口长寿水平为5.04%,低于全省水平(6.42%)。全县百岁老人1名,女性。

二、社会构成


民族1964年人口普查,本县少数民族有回族268人,满族3人,蒙古族2人,藏族1人,壮族1人,共275人,占总人口的0.07%。


1982年人口普查,本县少数民族有回族324人,壮族6人,满族4人,白族1人,苗族1人,彝族1人,共337人,占总人口的0.06%。这些少数民族,有些是外地来县定居的商人和工作的职工。


职业1982年人口普查时共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0518人,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2687人,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1608人,商业工作人员3808人,服务性工作人员2631人,农、林、牧、渔业劳动者261507人,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12374人,其他劳动者193人,合计295326人。


文化民国28年(1939),本县受教育人数占总人口的13.79%(其中受教育人数包括省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民国36年上升到19.32%。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受教育者288318人,占总人口的51.09%,文盲人数由民国36年的65.27%下降到33.28%。

〔表3—4〕若干年份人口文化程度统计表


婚姻家庭封建婚姻制度,在本县曾受到五四运动和苏维埃时期土地革命运动的冲击,买卖婚姻、童养媳、指腹婚等相对减少,但仍然存在。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逐步建立新的婚姻制度和家庭关系。1980年9月,全国人大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后,把晚婚晚育、计划生育列入婚姻家庭关系的范围。


1982年人口普查工作中,对婚姻状况作了调查。15岁及15岁以上的人口369518人中,未婚的118783人(男71436,女47350),占32.15%;有配偶的220480人(男110018,女 110462),占59.67%;离婚后未婚的2669人(男2507,女162),占0.72%,丧偶的27583人 (男12222,女15561),占7.46%。资料表明,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未婚人口男多于女,丧偶的女多于男,离婚的男多于女。

1986年,县妇女联合会在西庄乡对40岁以下已婚妇女788人的婚姻关系作了调查,全乡共有自主婚姻411人,包办婚姻377人(其中娃娃亲200人,换亲2人,近亲75人)。

1987年全县有137843户,户平均4.25人,与民国28年(1939)的户平均6.29人相比,家庭趋于小型化。梅山镇户平均3.72人,小家庭多于农村。全县城乡多是一对夫妇及子女组成的家庭,多代同堂或与其亲属、非亲属组成的复合家庭或混合家庭户的比重已有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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