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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本县中、低山区和丘陵地带之间海拔高度悬殊大,季节温差大,区域性小气候明显,各宜粮、油、茶、桑、麻等作物的种植,形成山区综合性农业的特征。
新中国成立后,消灭了封建土地制度,逐步地建立起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的社会主义农业。人民政府普及农业科技,推广优良品种,改革耕作制度,奖励和支持发展农业。农业经济虽几经周折但较解放前有突破性的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调整农村经济政策,经济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发展了生产力,山区自然优势开始得到发挥。桑园面积大幅度递增,桑茧产量直线上升;油料总产量逐年增加;茶叶总产量上升不快,但品种增多,质量提高;麻类受价值规律的影响起落较大;粮食总产量受各种因素制约时增时减;畜牧、水产、中药材等一直保持增长势头。农业存在的问题是:基础薄弱,技术进步不快,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
农业的全面发展,大农业内部结构发生变化,以1980年不变价换算:1949年农业总收入中,农业(粮、油、茶)占77.3%,林业占4.5%,牧业(含蚕桑)占5.3%,副业(含药材)占12.7%,渔业占0.2%;1957年,农业占67.1%,林业占4.0%,牧业占14.4%,副业占14.4%,渔业占0.1%;1980年,农业占49.4%,林业占13.9%,牧业占28.1%,副业占8.2%,渔业占0.4%;1987年,农业占43.8%,林业占9.7%,牧业占33.2%,副业占11.5%,渔业占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