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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交通管理
清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本县正堂下置六房(吏、户、礼、兵、刑、工),交通由工房管理。民国13年(1924),县知事公署设六科,由建设科办理全县水陆交通建设和管理。民国28至38年(1939至1949),本县成立驿运站,下设河口集、临淮岗分站,管理水上交通运输。
1949年2月,县爱国民主政府设建设科管理交通。1954年6月,交通事业从建设科划出,成立县人民政府交通科。1955年4月,交通、建设两科合并,成立县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科。1956年10月28日,再分解为县人民委员会建设科和交通科。1957年11月,交通科与工商科合并,成立县人民委员会工业交通科。1958年8月,工业、交通两科划开。1959年2月再合并。同年7月再分设。1962年3月,合并成立县人民委员会工业交通局。1965年3月24日。改为县人民委员会工业交通科。1968年9月,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工业交通科革命领导小组。1970年1月,更名为革命委员会交通管理站。同年8月18日,更名为县革命委员会交通局。1981年12月,更名为人民政府交通局,统管全县水陆交通设施建设、交通运输、交通安全及交通企业生产经营等事宜。1985年6月,成立叶集交通分局。1987年,全县交通系统有职工3304人,其中全民565人,大集体3239人,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3人,助理会计师3人,技术员28人。
一、公路管理
(一)管理机构
区镇交通管理站全民事业单位,是县交通局派出的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专业、副业运输管理,公路、渡口安全管理,区乡公路建设和养护,车船小事故处理,征收运输管理费、小型机动车养路费、渡口及副业船舶运输管理费。1987年,全县有城关、孟集、河口、叶集、石店、周集、长集、姚李8个区镇交通管理站。
城关交管站1963年8月成立。正、副站长各1人,管理员2人,主要管理小板车。1968至1970年间,管理混乱。1971年,恢复交管站工作。辖区内有板车190辆,亦农亦运板车272辆,渡口20道。1982年,迁于交通局西侧基建平房办公,职工5人,征收运输管理费1.9万元。
1985年5月,发放交通管理服装和证件、指挥旗,实行公路运输管理费统缴办法。同年10月1日,对辖区大小机动车建立台帐,上门服务,征收规费,办理运管手续,并在公路站、烈士塔、工农兵大桥等处设立检查点,进行路检路查,征收运管费4.6万元。
1987年,辖区内有干线公路2条41.5公里、支线公路2条21.5公里、区乡公路8条43.4公里。营运机动车491辆,其中大货车219辆,大客车49辆,大轮拖拉机10辆,小轮拖拉机120辆,三轮车95辆,小板车50辆;另管理渡口29道,渡船31只,乡镇企业运输船294艘、5810吨位。
孟集交管站1974年4月成立,位于左王集、草房3间。1985年迁至大店岗大桥西端,建砖瓦结构平房5间300平方米,有正副站长各1人,交管员2人。1963年,成立13个专业搬运队(组),有小板车162辆,搬运工162人。1969年,建霍寿公路和大店岗大桥,辖区北部东与寿县、淮南,西与县城相互沟通。1974至1987年,征收运管费79.42万元、小型机动车养路费0.3万元。辖区内有干线公路1条6.62公里,支线公路1条43公里,区乡公路3条15.5公里;区内参加营运机动车84辆,其中大货车22辆,大客车2辆,大轮拖拉机10辆、小轮拖拉机20辆,三轮车30辆;管理渡口28道,渡船28只。
周集交管站位于周集镇,长周公路69公里处西侧,1963年建立,借用周集搬运站2间草房办公,管理周集、石店两区民间运输市场。曾一度迁于杨台孜治淮工地办公,统一调度车辆,统一运价,支援治淮工程和为灾区调运粮食。1975年,于周集区政府内建砖瓦结构平房5间。1987年2月,迁周集镇建2层办公楼10间,占地面积400平方米。辖区内有干线公路1条24.7公里,支线公路1条6.6公里,防汛专用公路1条6公里,区乡公路5条50.3公里。区内参加营运机动车111辆,其中大货车22辆,大轮拖拉机32辆,小轮拖拉机45辆,三轮车12辆、管理渡口18道,渡船24只。乡镇企业运输船5艘,275吨位。
石店交管站1977年5月16日成立,位于马店镇。1978年9月,在马店镇建砖瓦结构平房4间。1984年,建立马店公路检查站与交管站合署办公。
1987年,辖区内有干线公路1条21公里,支线公路2条30.3公里,区乡公路9条90.5公里;区内参加营运机动车110辆,其中大货车53辆,大客车2辆,大轮拖拉机17辆,小轮拖拉机35辆,三轮车3辆;管理渡口29道,渡船29只。
河口交管站1963年8月成立,位于河口镇。对扈胡、长集两区实行跨区管理,站长1人,交管员5人,有2层楼8间,砖瓦结构平房9间,占地面积800平方米。1987年,辖区内有干线公路1条,25.5公里,区乡公路6条63.5公里;区内参加营运机动车147辆,其中大客车4辆,大货车102辆,小轮拖拉机29辆,三轮车12辆;管理渡口1道,渡船1只。
长集交管站1986年9月10日成立,位于长集镇北霍姚、长周两路交叉口处,砖瓦结构平房6间500平方米,原由河口交管站跨区管理。
1987年,有站长1人,交管员3人。辖区内有干线公路3条46公里,支线公路1条16.6公里,区乡公路3条21.9公里,区内参加营运的机动车68辆,其中大货车28辆,大轮拖拉机9辆,小轮拖拉机21辆,三轮车10辆。
姚李交管站位于姚李镇,1986年9月成立。1987年,有2层办公楼12间,300平方米。站长1人,交管员2人。辖区内有干线公路3条35.4公里,区乡公路1条7公里;区内参加营运机动车188辆,其中大货车80辆,大轮拖拉机29辆,小轮拖拉机90辆,三轮车39辆;管理渡口1道,渡船1只。
叶集交管站位于叶集镇,1963年成立。原为县搬运管理站叶集分站,与1984年成立的叶集公路检查站合署办公。
1987年,辖区内有干线公路5条52公里,区乡公路3条36.6公里;区内参加营运机动车344辆,其中大货车81辆,大客车3辆,大轮拖拉机19辆,小轮拖拉机143辆,三轮车98辆,小板车4辆;管理渡口10道,渡工10人。
(二)路政
公路管理站隶属交通局,位于东关,霍姚公路1公里处西侧,占地4770平方米,有砖瓦结构平房122间、2129.5平方米,1961年10月成立。原为县养路工区。人财物属地区公路总站,有面包车、北京牌吉普车各1辆。负责全县公路、桥梁、交通标志及一切附属设施的管理;征收大型机动车养路费,对公路进行清障及对干线公路进行建设、养护、绿化,并对区乡公路建设进行技术指导。
养路费征收按“以路养路,用路者养路”的原则,取之于车,用之于车。1950至1962年,车辆较少,按实际征收上报地区公路段。1980年6月9日,《安徽省公路养路费征收和使用实施办法规定》,除党政机关、学校、人民团体自用的吉普车、小面包车,军事部门(所属企业除外)自用车辆,职工上下班专用车、清洁车、消防车、洒水车、殡葬车、环保车、工程抢险车、监理车外,对其他有行车牌证的各类客货汽车(包括三轮汽车)、革新机动车、特种车、胶轮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拖挂车、畜力车辆征收养路费。
交通部门公路运输企业的专业营运汽车,及其他部门经营的出租汽车,按营运收入总额12%计征;简易柴油三、四轮车(江淮130型柴油车),正三轮(含正三轮摩托车),按营运收入总额5%计征;畜力车按营运收入总额4%计征。企业、事业、供销合作社等单位的车辆,及交通运输企业的非营运车和非交通部门所属的汽车,一律按月核定载重吨位(畜力车按套),计征养路费。本省车辆由车籍所在地的征收单位征收养路费。跨省行驶车辆,由车籍所在省征收养路费,省际间互不征收。外省车辆调驻本省的,从调驻次月起,按所驻地征收标准缴纳养路费,省际间订有协议的按协议办理。
1963年征收养路费0.71万元,1966年征收1.05万元,1978年征收28.9万元,1985年征收117万元。1987年征收养路费159.43万元,其中122.65万元被用于大中小修工程。
一切履带式车辆不得在公路上行驶,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公路上行驶,经公路管理部门批准,在指定路线上进行,如损坏公路,承担损坏部分的修复费用。
违章处罚各类汽车的养路费缴免证应贴在驾驶室档风玻璃右上角;拖拉机、畜力车等养路费缴免证随车携带,以备检查。凡未贴或未带者,罚款1元;凡滞纳养路费者,除按规定缴纳外,每迟1日,处以应缴费额四分之一的滞纳金;凡涂改、转借、顶替养路费凭证、瞒报营运收入,少报载重吨位、假报使用性质,以及车辆报停期间擅自行驶公路者,除收回缴免凭证,责其补交外,处以应缴费额100%的罚金。
规费使用养路工程费,包括公路小修保养、大中修工程、水毁工程抢修、改建工程、道班修建、县区乡公路补助、公路绿化、安全监理宣传、职工福利等费。
公路清障全县共有渣油路5条,184.35公里。1972年到1985年,每逢午秋时节,大部分公路路面被打晒农作物所占据。午季,北部地区打麦覆盖公路面占70%到90%,个别地区达100%。秋季,南部地区公路覆盖面占40%到60%。不仅油路设障严重,朱港乡长周路的迎水寺路段,农民还在石子路面加铺一层黄土,用石磙碾压后用作麦场,既影响交通安全,同时打下的粮食含有沥青、砂子等有毒有害物质。1985年,县成立公路清障领导组,各区、乡也相应成立清障组,实行县长、局长、区长、乡长、村长五级行政领导上路,做到区乡分级分段负责,把公路清障工作落实到村户。在每年公路清障中,都要集中人力、器材进行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出动清障检查车,播放录音,宣传政策和交通法规。
交通标志主要有指示标志、警报标志、禁令标志、指路标志4种,此外,还有公路里程碑和事故多发地段的特设标志。
1962年,在浦信路急弯、陡坡处设警告标志。1965至1966年,在浦信、顾梅路配齐木质标志牌。同时,在霍姚路众兴大桥两端、大顾店东尧岭头、熊店子等处,和众叶路一些路段设置指示标志和里程碑。但由于天长日久,腐蚀损毁,1974年夏将木质标志改换为270块钢筋水泥预制性标志牌。1984年春,又将水泥预制板更换成450块全钢质的标志牌。同年秋,在浦信路事故多发地段的平岗乡299公里+300米处和顾梅、霍姚路的急弯、陡坡处增设较大型的“注意!事故多发地段”标志牌,安全效果十分明显。
公路养护本县主要采取道班养护、道群共养、群众包养、使用单位自养等办法养护公路。
1969年8月,根据《安徽省义务建勤常年代表工养护公路(简称道群共养)试行办法》,本县由公路沿线社队选派86名农民代表工参加公路养护。到1987年,其中15人转为国家职工,更换代表工90余人次,仍有代表工86人。农民代表工制最初实行时,代表工在所在生产队拿同等劳力工分,同时国家每月补贴25元。1983年,农民代表工改为合同制,月工资36元(包括副食品补贴)。1985年,增到50元。1986年,区、镇、乡相继建立了养护领导组织,录用农道工119人,并与他们订立了合同,区乡担保,期限1年。县交通局把每年代养公路款,根据路线距料场的远近、运输条件的好坏,落实到承包区乡。每公里补助区乡300至400元材料费,每年每人工具费24元,月工资20元。管理采取路段所在乡包养护,公路站抽查、检查路况,年终评比的方式,凡好路率在80%以上的给予奖励(对区、乡分管的领导也给予一定的奖励);好路率在80%以下或路况比承包时明显下降的,除扣发承包经费5—10%外,还要限期修复。
1955年由道班养护公路,养护工具是扁担、箩筐。1958年,部分道班配有大轮板车。1959年,配置2台大型拖拉机,长途运输石料。1960年以后,道班全部用上小板车。1969年底,省公路局拨3部柴油三轮车。1987年,公路站有柴油四轮牵引车30辆、压路机1台、汽车5辆。
1970年前,公路行道树的栽管,更新、采伐由公路管理部门自己负责。主要在霍姚、众叶、姚叶3条干线公路上栽植,每边1行,株距2.5至3米,植树路段全长127.3公里,栽树7.6万株。树种有白杨、刺槐和椿树。姚叶路的姚李、大顾店、叶集湾区管理较好,少量树木已经成材。1970年后,对全县干支线公路要求全面绿化。1975年,学习涡阳县公路植树经验“干线公路每侧栽2至3行,株距2米;支线公路每边1至2行,株距1.5至2米。1976至1979年,每年公路植树10万株以上,树种以大观杨为主,少量榆树。但因为大观杨易枯朽,成材后随即更新新苗。对行道树的管理采取“一、三、五”经济制裁办法,即“毁坏公路行道树1株,罚栽3株,赔偿5元”。公路行道树的更新、采伐要得到公路管理站的批准,由沿线区、社、队负责栽、伐。本县行道树管理较好的有霍姚路“五一”、俞林两乡,长周路周集至冯井10公里路段,霍寿路陈家铺至东湖闸13公里路段。这些路段树已成材,高6至7米左右。每年栽树,本县均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投资4至5万元,但由于缺少管理。成活率很低。
(三)监理
交通管理工作主要对机动车和驾驶员进行管理、年审、年检、核发证照、办理车辆入户转籍手续,纠正违章行为,处理肇事等。1950至1976年前,县公路管理站配路政员负责监理工作。1976年11月,成立县车辆监理站,行政领导属交通局,业务领导属地区车辆监理所。1984年12月25日,成立县交通监理所,下设技术考核股、路政监理股、财务股,全所编制17人。
车辆管理包括对车辆进行初检、年检,核发行车牌证,办理车辆入户、异动转籍手续,鉴定车辆报废更新等工作内容。车辆检验分初检、年检、临时检验3种。车辆年检由监理所主办,交警队、交管站、农机站协助。1976至1983年,年检采取分期分批,集中时间检验。1984至1987年,改为分期按牌号末尾数顺序进行。各有车单位先自行检验,监理人员上门试车。337地质队、河口、叶集运输公司车辆合格率达90%以上。牌、证是取得行驶权的标记和凭证,以车辆类别核发,并纳入监理所的技术档案。车辆牌、证如遗失或损坏,凭单位公函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经审核后发给原证号码相同的新证。
驾驶员管理主要是对驾驶员进行考核、教育、培训、核发驾驶证、审验等。培训期限因车种不同而异:大货车、小型客车为6个月;方向盘式拖拉机、简易汽车为4个月;手扶拖拉机为3个月;摩托车为2个月;初学驾驶大客车者为8个月。学习期必须经过排除故障、桩考、路考,合格后方能换发证照。1987年,全县经过年检、年审的机动车辆3077辆,驾驶员3077人。
安全管理1970年,成立县交通安全委员会,较大的专业车队成立安全领导组,并配备专职安全干部。分散的小单位和个体联户的汽车,分区、分片纳入区交通管理站管理,监理所定期布置任务。1986年5月,全县1503名驾驶员组成75个安全联组,从而把流动分散的驾驶员组成一个交通安全管理整体。
有车单位、专业公司、车队下属班组普遍制订“安全活动日制”、“事故分析会制”、“岗位责任制”、“车辆维修保养制”等制度,将安全管理制度化。
每年5月、10月和重要节日,季节交替时期,由交通局、监理所、交警队、交管站组成领导小组,到车辆单位、重点地区、事故多发路段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监理所、县公路站分别在城关公路站大门口、叶集、马店设立检查站,同时8个区交管站也设立检查站。检查人员由监理员、路政员、运管员组成,检查中维护车辆通行、停放秩序;检查驾驶证、行车证、养路费和运管费缴讫证、行车路单、车辆牌号、车辆装载及行驶有无违章,检查安全部件(转向、制动、音响、照明等系统)是否完备有效。同时,坚持路检、路查,分期分批,不定时间到主要干线公路、行人稠密、车流量大、繁华地点和古庙会、物资交流会、商品展销会、骑路贸易集中点进行巡回检查。此外,还经常组织临时检查,遇有笨重大型机械和突击运输任务,自然气候变化(大雨、大雪、防汛),组织力量上路进行检查,以保证公路安全畅通。
1978年,本县订5月为“安全月”、9月为“质量月”,至1980年,多次开展活动,已形成制度。1982年,在存车单位中开展百日无事故和“不翻车、不沉船、不死人”竞赛活动。1985年,开展“百万公里无事故”的安全竞赛评比活动,评出64名安全标兵、1个先进单位,其中安全行车80万公里无事故的8人,100万公里无事故的2人。1986年,开展“安全行车完成任务好、职业道德好、服务管理好、团结互助好、经济效益好”的五好驾驶员竞赛评比活动,于5月年审期间,评出61名五好优秀驾驶员、5个先进单位,102名驾驶员因安全行车,交通规则考试成绩优良而免审。1987年春运期间,开展40天安全优质竞赛评比活动,参加竞赛的28个车辆单位,23个单位被评为先进;302人被评为安全无事故驾驶员。同年4月驾驶员年审期间,开展3个最佳评比竞赛活动,评选出10个最佳车管干部,24名安全节约驾驶员,10名驾驶员“贤内助”。
除了常规性的安全管理工作外,交通管理部门还常年利用广播、墙报等形式,到学校、庙会、集市贸易点、城镇人群集中地点宣传安全知识,交通规则,并经常公布事故案例,张贴重大事故现场照片,对群众起到了教育作用。
二、水路管理
(一)航政
1950年4月11日,成立霍邱县航务管理所,为水上管理机构。1951年4月14日,改名为霍邱县民船运输公司。1952年,改名为霍邱县木帆船联合运输社。1954年5月19日,改名为安徽省交通厅淮河航运管理局霍邱航运管理站(下简称航运管理站),接受淮河航运管理局正阳关办事处和县交通科双重领导。1958至1987年,接受六安地区航运管理处(后为六安地区航运管理局)和县交通局双重领导。
航运管理站位于县城西门口北侧。1984年5月,建成1幢3层12间办公楼,517平方米,将南侧1幢2层楼房(370平方米)改为宿舍楼。1987年,有职工37人,设航政、运管、行政3股,下辖临淮岗、汪集、王截流、临水集、老坝头、东湖闸、罗岗、城关、军台等航运分站。
临淮岗航运站原是万民闸航运站,1952年建立。为适应西湖排水需要,1960年,迁新河口办公。1965年,改建临淮岗船闸,迁临淮岗,改名临淮岗航运站。辖姜家湖乡刘台孜至新河口段,西湖沿岗河临淮岗至反修桥29公里河段。职工3人,站房7间,500平方米。
汪集航运站1958年成立客运代办站,设1代办员,负责三河尖至正阳关段,在汪集售客轮船票。1964年,开办货运业务,建立汪集航运站,职工1人,站房3间100平方米。辖汪集至新河口13公里。
临水集航运站原为杜母航运站,1958年建立,属阜南县航运站管辖。1961年,划属霍邱航运管理站。1964年,淮河大水,淹倒站房,业务停办。1975年,在临水集建站房3间、100平方米,改名临水集航运站,辖临水集至扬台下15公里。站址在乡政府院内,职工1人。
老坝头航运站位于新店镇老坝头,站房8间,450平方米,职工2人。1958年,开始办理运输业务,1963年建站,辖张台孜至溜子口段22公里。
东湖闸航运站1953年,建东湖闸,县站派人驻点为建闸服务。1954年建站,位于新店镇东湖闸南边,站房3间,300平方米,职工1人,辖固县寺(属六安县)至东湖闸经溜子口入淮河,长113公里。
罗岗航运站靠淠河西岸,系孟集区水运进出口通道。1985年前,属东湖闸航运站管理。1986年建站,位于左王乡大店岗西桥头,职工1人,辖淠河至沈台孜24公里河段。
军台航运站1986年建立,站房4间600平方米,职工1人,辖高塘集至高台孜21公里河段。
城关航运站原为县站港埠股,1988年,改为城关航运站,站房2间、仓库6间,280平方米,职工5人。辖沣河桥头至反修桥10公里河段。
王截流航运站位于王截流街,站房7间200平方米,1958年建立。辖陈村至曾王段34公里河段,职工2人。
此外,普荫寺航运站,(原叶集航运站)因建红石嘴、黎集滚水坝,史河断航,1968年撤销。河口集航运站,因军垦西湖,沣河断航,1977年撤销。
(二)运政
1954年,水上运输执行“统一货源”、“统一调度”、“统一运价”的三统政策,由航运站贯彻执行。
运输管理凡属访汛、抗旱、抢险,军事运输等任务,实行指令性计划。
大宗货物实行计划管理,物资部门把每月计划送交航运管理站,根据货物流量流向平衡给有关航运企业,承担运转,到月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其他物资实行市场调节运输,谁管理、谁承运,承托双方见面,实行合同运输。统一执行省交通厅、物价局制定的运价;统一使用省航运局印制的票据;统计由航运企业把每月运量报航运站汇总,按月上报。
经营资格管理航运企业把本企业概况报航运管理站,申请开业,经批准后,核发水路运输许可证或船舶营业运输证。1987年,持运输许可证的有县航运公司、县轮船队、县肉类加工厂,同年,共发船舶营业运输证1173本。
规费征收1952年起,县航管站按营运收入的3%向运输单位征收运输费,上交地区航运管理局。1964年9月,规定除交通、水利部门的疏浚、测量、航标设置、救助打捞等非营运船舶,公安消防用船舶,检疫船舶,农村生产队非营运农船可以免费外,专业运输企业的船舶须按营运收入的5%向托运方征收;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非专业运输的各类自用客货船按核定吨位每月每吨征收1元,顶拖轮按检验马力每月每吨1元,货驳按登记吨位每月每吨5角。上述船舶和免征船舶参加社会营运时,按运费的5%向托运方征收航道养护费。
1986年10月,专业运输船舶征收标准,由原征收营运收入的5%,提高到6.5%;农业副业生产船舶每吨每月缴航费1元。
(三)监理
监理工作内容包括监督水上运输安全和渡口管理;组织机动船舶驾驶员训练考核,办理驾驶员年检、年审学习班,完成年度检审任务;审批、办理船舶检验,核发船舶证书,办理船舶进出口签证;监督管理港口码头、航道设施、清除障碍物、维护水上交通秩序;负责辖区航道养护、疏浚及港航建设;按国家政策征收各种航管规费等。
安全管理1957年,木帆船运输合作社成立安全委员会,各船队分别成立安全小组,队长任安全员,负责宣传教育、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1964年,对航道和航道的航标、船闸、测量标志及一切助航设施加强管理。并禁止在航道范围和可能引起航道恶化的水域内种植水生植物、设网捕鱼、抛置泥土、砂石和倾倒垃圾、煤渣等废物。
1985年,通过整顿,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活动制度。县、区、乡、村定立四级安全合同。城郊、孟集、周集、石店等区配专职运管员,对辖区内农、副、渔渡船工和干群宣传水上交通安全法规。每月对船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检查证照、牌号和交通秩序,纠正违章航行;逐船填报运量统计,船舶状况和安全法规执行报表;进行规费征收工作;建立农副渔渡船舶和船工技术档案;对批准参加渡运的船舶检验有无船舶检验证、航行证;驾驶执照、定额照,以及船舶载重吃水线和遵守渡口守则情况。对批准的渡口、渡工检验定额、定船、定渡工、定航线、定负责人,不准无证照私自渡运,不准超额载客、大风大浪和大雾冒险航行,不准代替渡工驾驶,不准酒后驾驶,不准船体破漏开船等。渡口必须执行“六不开”:超渡额抗等级强行运载、旅客没坐好、船体机器不适航、渡口周围有障碍物、危险品没处理好、渡工身体不适开航。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每月对重点航线抽查1次。春运、防汛期间和重大节日、安全日、质量月开展安全大检查。1984年至1987年,对全县132道渡口、148只客渡船进行检查,取缔非法设置的渡口4道、破漏危船3只。
表8-6本县几个年份车船事故统计表
对所有营运船舶的技术状况,每年进行1次检查,对不合格的船只限期维修,甚至停航。1982年,对1205艘机动船进行登记发证。对机动船驾驶员采取每年1次和不定期考核。每期集中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和业务技术5至7天。1978年6月至1987年10月,共举办培训班7期,考核驾驶员2512人(见表8-6)。
附:交通事故选介
一、公路事故
1976年1月11日下午3时,县人武部部长谢庆林乘本部驾驶员窦悦仁驾驶的北京牌吉普车到六安开会,驶至霍姚公路31公里+700米处与淮南搬运四大队驾驶员彭德轩驾驶的技改柴油货车(11-2514号)相撞,小车倒翻过去,谢庆林重伤,抢救无效死去。
1977年3月8日,驻霍邱83125部队汽车驾驶员毛建国,驾驶33号卡尔巴阡带篷车,往高塘公社冀台子,当车发动待返时,台上10多个孩子一哄扒上汽车,要带他们到部队二营看电影。车刚驶进二营驻地,孩子们喊停车,车尚未停,车上7个孩子冒险跳下,其中王明祥当场摔死,6人受伤,车方赔偿安葬费600元。
1977年8月29日,县粮食局解放牌汽车驾驶员朱同德,由金寨装4吨桐油开往合肥。车驶至浦信路300公里+600米急湾处(姚李区境内),车速过快,又未鸣号,与迎头驶来的湖北汉光电器厂解放牌汽车相撞,朱同德当场死亡。两车损失折合人民币2万余元。
1978年5月8日,江苏省汽车7队驾驶员刘友德驾驶跃进牌汽车来霍邱采购食油。驾驶员因便探亲将车停放于83125部队木材加工厂内,厂助理员余继华擅自指使临时工陈仁金(原部队驾驶员,退役,无照)开车,驶至霍姚路31公里+500米弯道处(长集北),因车速过快翻车,车上方志全(江苏省江中县桐山公社采购员)被当场砸死,余继华腿伤致残。
1980年4月6日,六安汽车运输公司驾驶员邓良平驾驶解放牌汽车,从六安向叶集方向行驶,河南省光山县化肥厂黄河牌汽车从叶集向六安方向行驶,由于两车速度都过快,在姚叶路约300公里处相撞,六安汽车报废,邓良平死亡,同车另2人撞伤。光山汽车损失较轻。双方损失折合人民币1.5万元。
1986年6月6日(端阳节),姜家湖庄台指挥部的北京吉普车高速行驶到霍姚路41公里小弯道慢下坡处(众兴大桥东南端),天雨路滑,与从南向北行驶的六安一队大通道客车相撞,造成吉普车上省水电厅工程师李文执死亡,3个助理工程师重伤,驾驶员终身残废,车辆报废。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4万余元。
1987年4月12日,合肥大洋蓬布厂驾驶员李红兵驾驶71-08675号解放牌汽车,由河南固始返合肥。下午5时左右,驶至固叶路203公里+300米处,挂翻停放在公路右边的三轮车,该车驾驶员吴孔林(叶集镇柳树乡赵郢村个体户)重伤,抢救无效死亡;吴的12岁男孩右腿被砸骨折、脑震荡。李红兵肇事畏逃,10多天后破案,并由车方负责死者家属安葬,医疗费和经济补偿。
二、水路事故
1954年7月13日,船民陈凤禄运防汛器材往临淮岗,船行至7里庙下湖面,突遭暴风雨袭击、沉没,全家3人被淹死。
1954年7月28日,水上乡乡长王传绪运晚秋粮种,航行至姜家湖被大风狂浪将船击沉,其妻、子、女3人淹死。
1964年6月,周集区朱港公社闸口大队陈庄生产队女社员杨礼英等10人,乘队里小木船往河东拾麦,船至河中漏水沉没,杨礼英等5人淹死。
1969年6月,沿岗河二里涧渡口一只定员8人的小木船,一次载20多人,加上过河到军垦农场拾麦的妇女在船上吵闹,致船翻沉,驻军奋力抢救,一名指导员和2名战士牺牲。
1974年7月,姜家湖公社淮河上姜台渡口(私设),渡工陈家乐用1只小木船载30多人,冒6级大风,船至河中,被浪击沉,淹死9人(5男4女),渡工判刑5年,渡口取缔。
1983年6月30日,沿岗河范桥公社前进大队老龙头渡口(大队设置,无固定渡工),一只定员10人的小木船,抢上30余人(中午,农民收工回家),划出约15米,船因超载翻沉,5人淹死。
1983年9月某日中午,宋店公社张集村五孔桥渡口,17岁的魏之全用定员6人的小木船,替其父渡运村校放学回家的19个小学生,划出约100米,船因超载翻沉,会游水的男学生脱险,淹死7名女学生(小的7岁,最大的约12岁)。
1949年2月,县爱国民主政府设建设科管理交通。1954年6月,交通事业从建设科划出,成立县人民政府交通科。1955年4月,交通、建设两科合并,成立县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科。1956年10月28日,再分解为县人民委员会建设科和交通科。1957年11月,交通科与工商科合并,成立县人民委员会工业交通科。1958年8月,工业、交通两科划开。1959年2月再合并。同年7月再分设。1962年3月,合并成立县人民委员会工业交通局。1965年3月24日。改为县人民委员会工业交通科。1968年9月,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工业交通科革命领导小组。1970年1月,更名为革命委员会交通管理站。同年8月18日,更名为县革命委员会交通局。1981年12月,更名为人民政府交通局,统管全县水陆交通设施建设、交通运输、交通安全及交通企业生产经营等事宜。1985年6月,成立叶集交通分局。1987年,全县交通系统有职工3304人,其中全民565人,大集体3239人,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3人,助理会计师3人,技术员28人。
一、公路管理
(一)管理机构
区镇交通管理站全民事业单位,是县交通局派出的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专业、副业运输管理,公路、渡口安全管理,区乡公路建设和养护,车船小事故处理,征收运输管理费、小型机动车养路费、渡口及副业船舶运输管理费。1987年,全县有城关、孟集、河口、叶集、石店、周集、长集、姚李8个区镇交通管理站。
城关交管站1963年8月成立。正、副站长各1人,管理员2人,主要管理小板车。1968至1970年间,管理混乱。1971年,恢复交管站工作。辖区内有板车190辆,亦农亦运板车272辆,渡口20道。1982年,迁于交通局西侧基建平房办公,职工5人,征收运输管理费1.9万元。
1985年5月,发放交通管理服装和证件、指挥旗,实行公路运输管理费统缴办法。同年10月1日,对辖区大小机动车建立台帐,上门服务,征收规费,办理运管手续,并在公路站、烈士塔、工农兵大桥等处设立检查点,进行路检路查,征收运管费4.6万元。
1987年,辖区内有干线公路2条41.5公里、支线公路2条21.5公里、区乡公路8条43.4公里。营运机动车491辆,其中大货车219辆,大客车49辆,大轮拖拉机10辆,小轮拖拉机120辆,三轮车95辆,小板车50辆;另管理渡口29道,渡船31只,乡镇企业运输船294艘、5810吨位。
孟集交管站1974年4月成立,位于左王集、草房3间。1985年迁至大店岗大桥西端,建砖瓦结构平房5间300平方米,有正副站长各1人,交管员2人。1963年,成立13个专业搬运队(组),有小板车162辆,搬运工162人。1969年,建霍寿公路和大店岗大桥,辖区北部东与寿县、淮南,西与县城相互沟通。1974至1987年,征收运管费79.42万元、小型机动车养路费0.3万元。辖区内有干线公路1条6.62公里,支线公路1条43公里,区乡公路3条15.5公里;区内参加营运机动车84辆,其中大货车22辆,大客车2辆,大轮拖拉机10辆、小轮拖拉机20辆,三轮车30辆;管理渡口28道,渡船28只。
周集交管站位于周集镇,长周公路69公里处西侧,1963年建立,借用周集搬运站2间草房办公,管理周集、石店两区民间运输市场。曾一度迁于杨台孜治淮工地办公,统一调度车辆,统一运价,支援治淮工程和为灾区调运粮食。1975年,于周集区政府内建砖瓦结构平房5间。1987年2月,迁周集镇建2层办公楼10间,占地面积400平方米。辖区内有干线公路1条24.7公里,支线公路1条6.6公里,防汛专用公路1条6公里,区乡公路5条50.3公里。区内参加营运机动车111辆,其中大货车22辆,大轮拖拉机32辆,小轮拖拉机45辆,三轮车12辆、管理渡口18道,渡船24只。乡镇企业运输船5艘,275吨位。
石店交管站1977年5月16日成立,位于马店镇。1978年9月,在马店镇建砖瓦结构平房4间。1984年,建立马店公路检查站与交管站合署办公。
1987年,辖区内有干线公路1条21公里,支线公路2条30.3公里,区乡公路9条90.5公里;区内参加营运机动车110辆,其中大货车53辆,大客车2辆,大轮拖拉机17辆,小轮拖拉机35辆,三轮车3辆;管理渡口29道,渡船29只。
河口交管站1963年8月成立,位于河口镇。对扈胡、长集两区实行跨区管理,站长1人,交管员5人,有2层楼8间,砖瓦结构平房9间,占地面积800平方米。1987年,辖区内有干线公路1条,25.5公里,区乡公路6条63.5公里;区内参加营运机动车147辆,其中大客车4辆,大货车102辆,小轮拖拉机29辆,三轮车12辆;管理渡口1道,渡船1只。
长集交管站1986年9月10日成立,位于长集镇北霍姚、长周两路交叉口处,砖瓦结构平房6间500平方米,原由河口交管站跨区管理。
1987年,有站长1人,交管员3人。辖区内有干线公路3条46公里,支线公路1条16.6公里,区乡公路3条21.9公里,区内参加营运的机动车68辆,其中大货车28辆,大轮拖拉机9辆,小轮拖拉机21辆,三轮车10辆。
姚李交管站位于姚李镇,1986年9月成立。1987年,有2层办公楼12间,300平方米。站长1人,交管员2人。辖区内有干线公路3条35.4公里,区乡公路1条7公里;区内参加营运机动车188辆,其中大货车80辆,大轮拖拉机29辆,小轮拖拉机90辆,三轮车39辆;管理渡口1道,渡船1只。
叶集交管站位于叶集镇,1963年成立。原为县搬运管理站叶集分站,与1984年成立的叶集公路检查站合署办公。
1987年,辖区内有干线公路5条52公里,区乡公路3条36.6公里;区内参加营运机动车344辆,其中大货车81辆,大客车3辆,大轮拖拉机19辆,小轮拖拉机143辆,三轮车98辆,小板车4辆;管理渡口10道,渡工10人。
(二)路政
公路管理站隶属交通局,位于东关,霍姚公路1公里处西侧,占地4770平方米,有砖瓦结构平房122间、2129.5平方米,1961年10月成立。原为县养路工区。人财物属地区公路总站,有面包车、北京牌吉普车各1辆。负责全县公路、桥梁、交通标志及一切附属设施的管理;征收大型机动车养路费,对公路进行清障及对干线公路进行建设、养护、绿化,并对区乡公路建设进行技术指导。
养路费征收按“以路养路,用路者养路”的原则,取之于车,用之于车。1950至1962年,车辆较少,按实际征收上报地区公路段。1980年6月9日,《安徽省公路养路费征收和使用实施办法规定》,除党政机关、学校、人民团体自用的吉普车、小面包车,军事部门(所属企业除外)自用车辆,职工上下班专用车、清洁车、消防车、洒水车、殡葬车、环保车、工程抢险车、监理车外,对其他有行车牌证的各类客货汽车(包括三轮汽车)、革新机动车、特种车、胶轮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拖挂车、畜力车辆征收养路费。
交通部门公路运输企业的专业营运汽车,及其他部门经营的出租汽车,按营运收入总额12%计征;简易柴油三、四轮车(江淮130型柴油车),正三轮(含正三轮摩托车),按营运收入总额5%计征;畜力车按营运收入总额4%计征。企业、事业、供销合作社等单位的车辆,及交通运输企业的非营运车和非交通部门所属的汽车,一律按月核定载重吨位(畜力车按套),计征养路费。本省车辆由车籍所在地的征收单位征收养路费。跨省行驶车辆,由车籍所在省征收养路费,省际间互不征收。外省车辆调驻本省的,从调驻次月起,按所驻地征收标准缴纳养路费,省际间订有协议的按协议办理。
1963年征收养路费0.71万元,1966年征收1.05万元,1978年征收28.9万元,1985年征收117万元。1987年征收养路费159.43万元,其中122.65万元被用于大中小修工程。
一切履带式车辆不得在公路上行驶,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公路上行驶,经公路管理部门批准,在指定路线上进行,如损坏公路,承担损坏部分的修复费用。
违章处罚各类汽车的养路费缴免证应贴在驾驶室档风玻璃右上角;拖拉机、畜力车等养路费缴免证随车携带,以备检查。凡未贴或未带者,罚款1元;凡滞纳养路费者,除按规定缴纳外,每迟1日,处以应缴费额四分之一的滞纳金;凡涂改、转借、顶替养路费凭证、瞒报营运收入,少报载重吨位、假报使用性质,以及车辆报停期间擅自行驶公路者,除收回缴免凭证,责其补交外,处以应缴费额100%的罚金。
规费使用养路工程费,包括公路小修保养、大中修工程、水毁工程抢修、改建工程、道班修建、县区乡公路补助、公路绿化、安全监理宣传、职工福利等费。
公路清障全县共有渣油路5条,184.35公里。1972年到1985年,每逢午秋时节,大部分公路路面被打晒农作物所占据。午季,北部地区打麦覆盖公路面占70%到90%,个别地区达100%。秋季,南部地区公路覆盖面占40%到60%。不仅油路设障严重,朱港乡长周路的迎水寺路段,农民还在石子路面加铺一层黄土,用石磙碾压后用作麦场,既影响交通安全,同时打下的粮食含有沥青、砂子等有毒有害物质。1985年,县成立公路清障领导组,各区、乡也相应成立清障组,实行县长、局长、区长、乡长、村长五级行政领导上路,做到区乡分级分段负责,把公路清障工作落实到村户。在每年公路清障中,都要集中人力、器材进行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出动清障检查车,播放录音,宣传政策和交通法规。
交通标志主要有指示标志、警报标志、禁令标志、指路标志4种,此外,还有公路里程碑和事故多发地段的特设标志。
1962年,在浦信路急弯、陡坡处设警告标志。1965至1966年,在浦信、顾梅路配齐木质标志牌。同时,在霍姚路众兴大桥两端、大顾店东尧岭头、熊店子等处,和众叶路一些路段设置指示标志和里程碑。但由于天长日久,腐蚀损毁,1974年夏将木质标志改换为270块钢筋水泥预制性标志牌。1984年春,又将水泥预制板更换成450块全钢质的标志牌。同年秋,在浦信路事故多发地段的平岗乡299公里+300米处和顾梅、霍姚路的急弯、陡坡处增设较大型的“注意!事故多发地段”标志牌,安全效果十分明显。
公路养护本县主要采取道班养护、道群共养、群众包养、使用单位自养等办法养护公路。
1969年8月,根据《安徽省义务建勤常年代表工养护公路(简称道群共养)试行办法》,本县由公路沿线社队选派86名农民代表工参加公路养护。到1987年,其中15人转为国家职工,更换代表工90余人次,仍有代表工86人。农民代表工制最初实行时,代表工在所在生产队拿同等劳力工分,同时国家每月补贴25元。1983年,农民代表工改为合同制,月工资36元(包括副食品补贴)。1985年,增到50元。1986年,区、镇、乡相继建立了养护领导组织,录用农道工119人,并与他们订立了合同,区乡担保,期限1年。县交通局把每年代养公路款,根据路线距料场的远近、运输条件的好坏,落实到承包区乡。每公里补助区乡300至400元材料费,每年每人工具费24元,月工资20元。管理采取路段所在乡包养护,公路站抽查、检查路况,年终评比的方式,凡好路率在80%以上的给予奖励(对区、乡分管的领导也给予一定的奖励);好路率在80%以下或路况比承包时明显下降的,除扣发承包经费5—10%外,还要限期修复。
1955年由道班养护公路,养护工具是扁担、箩筐。1958年,部分道班配有大轮板车。1959年,配置2台大型拖拉机,长途运输石料。1960年以后,道班全部用上小板车。1969年底,省公路局拨3部柴油三轮车。1987年,公路站有柴油四轮牵引车30辆、压路机1台、汽车5辆。
1970年前,公路行道树的栽管,更新、采伐由公路管理部门自己负责。主要在霍姚、众叶、姚叶3条干线公路上栽植,每边1行,株距2.5至3米,植树路段全长127.3公里,栽树7.6万株。树种有白杨、刺槐和椿树。姚叶路的姚李、大顾店、叶集湾区管理较好,少量树木已经成材。1970年后,对全县干支线公路要求全面绿化。1975年,学习涡阳县公路植树经验“干线公路每侧栽2至3行,株距2米;支线公路每边1至2行,株距1.5至2米。1976至1979年,每年公路植树10万株以上,树种以大观杨为主,少量榆树。但因为大观杨易枯朽,成材后随即更新新苗。对行道树的管理采取“一、三、五”经济制裁办法,即“毁坏公路行道树1株,罚栽3株,赔偿5元”。公路行道树的更新、采伐要得到公路管理站的批准,由沿线区、社、队负责栽、伐。本县行道树管理较好的有霍姚路“五一”、俞林两乡,长周路周集至冯井10公里路段,霍寿路陈家铺至东湖闸13公里路段。这些路段树已成材,高6至7米左右。每年栽树,本县均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投资4至5万元,但由于缺少管理。成活率很低。
(三)监理
交通管理工作主要对机动车和驾驶员进行管理、年审、年检、核发证照、办理车辆入户转籍手续,纠正违章行为,处理肇事等。1950至1976年前,县公路管理站配路政员负责监理工作。1976年11月,成立县车辆监理站,行政领导属交通局,业务领导属地区车辆监理所。1984年12月25日,成立县交通监理所,下设技术考核股、路政监理股、财务股,全所编制17人。
车辆管理包括对车辆进行初检、年检,核发行车牌证,办理车辆入户、异动转籍手续,鉴定车辆报废更新等工作内容。车辆检验分初检、年检、临时检验3种。车辆年检由监理所主办,交警队、交管站、农机站协助。1976至1983年,年检采取分期分批,集中时间检验。1984至1987年,改为分期按牌号末尾数顺序进行。各有车单位先自行检验,监理人员上门试车。337地质队、河口、叶集运输公司车辆合格率达90%以上。牌、证是取得行驶权的标记和凭证,以车辆类别核发,并纳入监理所的技术档案。车辆牌、证如遗失或损坏,凭单位公函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经审核后发给原证号码相同的新证。
驾驶员管理主要是对驾驶员进行考核、教育、培训、核发驾驶证、审验等。培训期限因车种不同而异:大货车、小型客车为6个月;方向盘式拖拉机、简易汽车为4个月;手扶拖拉机为3个月;摩托车为2个月;初学驾驶大客车者为8个月。学习期必须经过排除故障、桩考、路考,合格后方能换发证照。1987年,全县经过年检、年审的机动车辆3077辆,驾驶员3077人。
安全管理1970年,成立县交通安全委员会,较大的专业车队成立安全领导组,并配备专职安全干部。分散的小单位和个体联户的汽车,分区、分片纳入区交通管理站管理,监理所定期布置任务。1986年5月,全县1503名驾驶员组成75个安全联组,从而把流动分散的驾驶员组成一个交通安全管理整体。
有车单位、专业公司、车队下属班组普遍制订“安全活动日制”、“事故分析会制”、“岗位责任制”、“车辆维修保养制”等制度,将安全管理制度化。
每年5月、10月和重要节日,季节交替时期,由交通局、监理所、交警队、交管站组成领导小组,到车辆单位、重点地区、事故多发路段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监理所、县公路站分别在城关公路站大门口、叶集、马店设立检查站,同时8个区交管站也设立检查站。检查人员由监理员、路政员、运管员组成,检查中维护车辆通行、停放秩序;检查驾驶证、行车证、养路费和运管费缴讫证、行车路单、车辆牌号、车辆装载及行驶有无违章,检查安全部件(转向、制动、音响、照明等系统)是否完备有效。同时,坚持路检、路查,分期分批,不定时间到主要干线公路、行人稠密、车流量大、繁华地点和古庙会、物资交流会、商品展销会、骑路贸易集中点进行巡回检查。此外,还经常组织临时检查,遇有笨重大型机械和突击运输任务,自然气候变化(大雨、大雪、防汛),组织力量上路进行检查,以保证公路安全畅通。
1978年,本县订5月为“安全月”、9月为“质量月”,至1980年,多次开展活动,已形成制度。1982年,在存车单位中开展百日无事故和“不翻车、不沉船、不死人”竞赛活动。1985年,开展“百万公里无事故”的安全竞赛评比活动,评出64名安全标兵、1个先进单位,其中安全行车80万公里无事故的8人,100万公里无事故的2人。1986年,开展“安全行车完成任务好、职业道德好、服务管理好、团结互助好、经济效益好”的五好驾驶员竞赛评比活动,于5月年审期间,评出61名五好优秀驾驶员、5个先进单位,102名驾驶员因安全行车,交通规则考试成绩优良而免审。1987年春运期间,开展40天安全优质竞赛评比活动,参加竞赛的28个车辆单位,23个单位被评为先进;302人被评为安全无事故驾驶员。同年4月驾驶员年审期间,开展3个最佳评比竞赛活动,评选出10个最佳车管干部,24名安全节约驾驶员,10名驾驶员“贤内助”。
除了常规性的安全管理工作外,交通管理部门还常年利用广播、墙报等形式,到学校、庙会、集市贸易点、城镇人群集中地点宣传安全知识,交通规则,并经常公布事故案例,张贴重大事故现场照片,对群众起到了教育作用。
二、水路管理
(一)航政
1950年4月11日,成立霍邱县航务管理所,为水上管理机构。1951年4月14日,改名为霍邱县民船运输公司。1952年,改名为霍邱县木帆船联合运输社。1954年5月19日,改名为安徽省交通厅淮河航运管理局霍邱航运管理站(下简称航运管理站),接受淮河航运管理局正阳关办事处和县交通科双重领导。1958至1987年,接受六安地区航运管理处(后为六安地区航运管理局)和县交通局双重领导。
航运管理站位于县城西门口北侧。1984年5月,建成1幢3层12间办公楼,517平方米,将南侧1幢2层楼房(370平方米)改为宿舍楼。1987年,有职工37人,设航政、运管、行政3股,下辖临淮岗、汪集、王截流、临水集、老坝头、东湖闸、罗岗、城关、军台等航运分站。
临淮岗航运站原是万民闸航运站,1952年建立。为适应西湖排水需要,1960年,迁新河口办公。1965年,改建临淮岗船闸,迁临淮岗,改名临淮岗航运站。辖姜家湖乡刘台孜至新河口段,西湖沿岗河临淮岗至反修桥29公里河段。职工3人,站房7间,500平方米。
汪集航运站1958年成立客运代办站,设1代办员,负责三河尖至正阳关段,在汪集售客轮船票。1964年,开办货运业务,建立汪集航运站,职工1人,站房3间100平方米。辖汪集至新河口13公里。
临水集航运站原为杜母航运站,1958年建立,属阜南县航运站管辖。1961年,划属霍邱航运管理站。1964年,淮河大水,淹倒站房,业务停办。1975年,在临水集建站房3间、100平方米,改名临水集航运站,辖临水集至扬台下15公里。站址在乡政府院内,职工1人。
老坝头航运站位于新店镇老坝头,站房8间,450平方米,职工2人。1958年,开始办理运输业务,1963年建站,辖张台孜至溜子口段22公里。
东湖闸航运站1953年,建东湖闸,县站派人驻点为建闸服务。1954年建站,位于新店镇东湖闸南边,站房3间,300平方米,职工1人,辖固县寺(属六安县)至东湖闸经溜子口入淮河,长113公里。
罗岗航运站靠淠河西岸,系孟集区水运进出口通道。1985年前,属东湖闸航运站管理。1986年建站,位于左王乡大店岗西桥头,职工1人,辖淠河至沈台孜24公里河段。
军台航运站1986年建立,站房4间600平方米,职工1人,辖高塘集至高台孜21公里河段。
城关航运站原为县站港埠股,1988年,改为城关航运站,站房2间、仓库6间,280平方米,职工5人。辖沣河桥头至反修桥10公里河段。
王截流航运站位于王截流街,站房7间200平方米,1958年建立。辖陈村至曾王段34公里河段,职工2人。
此外,普荫寺航运站,(原叶集航运站)因建红石嘴、黎集滚水坝,史河断航,1968年撤销。河口集航运站,因军垦西湖,沣河断航,1977年撤销。
(二)运政
1954年,水上运输执行“统一货源”、“统一调度”、“统一运价”的三统政策,由航运站贯彻执行。
运输管理凡属访汛、抗旱、抢险,军事运输等任务,实行指令性计划。
大宗货物实行计划管理,物资部门把每月计划送交航运管理站,根据货物流量流向平衡给有关航运企业,承担运转,到月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其他物资实行市场调节运输,谁管理、谁承运,承托双方见面,实行合同运输。统一执行省交通厅、物价局制定的运价;统一使用省航运局印制的票据;统计由航运企业把每月运量报航运站汇总,按月上报。
经营资格管理航运企业把本企业概况报航运管理站,申请开业,经批准后,核发水路运输许可证或船舶营业运输证。1987年,持运输许可证的有县航运公司、县轮船队、县肉类加工厂,同年,共发船舶营业运输证1173本。
规费征收1952年起,县航管站按营运收入的3%向运输单位征收运输费,上交地区航运管理局。1964年9月,规定除交通、水利部门的疏浚、测量、航标设置、救助打捞等非营运船舶,公安消防用船舶,检疫船舶,农村生产队非营运农船可以免费外,专业运输企业的船舶须按营运收入的5%向托运方征收;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非专业运输的各类自用客货船按核定吨位每月每吨征收1元,顶拖轮按检验马力每月每吨1元,货驳按登记吨位每月每吨5角。上述船舶和免征船舶参加社会营运时,按运费的5%向托运方征收航道养护费。
1986年10月,专业运输船舶征收标准,由原征收营运收入的5%,提高到6.5%;农业副业生产船舶每吨每月缴航费1元。
(三)监理
监理工作内容包括监督水上运输安全和渡口管理;组织机动船舶驾驶员训练考核,办理驾驶员年检、年审学习班,完成年度检审任务;审批、办理船舶检验,核发船舶证书,办理船舶进出口签证;监督管理港口码头、航道设施、清除障碍物、维护水上交通秩序;负责辖区航道养护、疏浚及港航建设;按国家政策征收各种航管规费等。
安全管理1957年,木帆船运输合作社成立安全委员会,各船队分别成立安全小组,队长任安全员,负责宣传教育、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1964年,对航道和航道的航标、船闸、测量标志及一切助航设施加强管理。并禁止在航道范围和可能引起航道恶化的水域内种植水生植物、设网捕鱼、抛置泥土、砂石和倾倒垃圾、煤渣等废物。
1985年,通过整顿,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活动制度。县、区、乡、村定立四级安全合同。城郊、孟集、周集、石店等区配专职运管员,对辖区内农、副、渔渡船工和干群宣传水上交通安全法规。每月对船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检查证照、牌号和交通秩序,纠正违章航行;逐船填报运量统计,船舶状况和安全法规执行报表;进行规费征收工作;建立农副渔渡船舶和船工技术档案;对批准参加渡运的船舶检验有无船舶检验证、航行证;驾驶执照、定额照,以及船舶载重吃水线和遵守渡口守则情况。对批准的渡口、渡工检验定额、定船、定渡工、定航线、定负责人,不准无证照私自渡运,不准超额载客、大风大浪和大雾冒险航行,不准代替渡工驾驶,不准酒后驾驶,不准船体破漏开船等。渡口必须执行“六不开”:超渡额抗等级强行运载、旅客没坐好、船体机器不适航、渡口周围有障碍物、危险品没处理好、渡工身体不适开航。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每月对重点航线抽查1次。春运、防汛期间和重大节日、安全日、质量月开展安全大检查。1984年至1987年,对全县132道渡口、148只客渡船进行检查,取缔非法设置的渡口4道、破漏危船3只。
表8-6本县几个年份车船事故统计表
对所有营运船舶的技术状况,每年进行1次检查,对不合格的船只限期维修,甚至停航。1982年,对1205艘机动船进行登记发证。对机动船驾驶员采取每年1次和不定期考核。每期集中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和业务技术5至7天。1978年6月至1987年10月,共举办培训班7期,考核驾驶员2512人(见表8-6)。
附:交通事故选介
一、公路事故
1976年1月11日下午3时,县人武部部长谢庆林乘本部驾驶员窦悦仁驾驶的北京牌吉普车到六安开会,驶至霍姚公路31公里+700米处与淮南搬运四大队驾驶员彭德轩驾驶的技改柴油货车(11-2514号)相撞,小车倒翻过去,谢庆林重伤,抢救无效死去。
1977年3月8日,驻霍邱83125部队汽车驾驶员毛建国,驾驶33号卡尔巴阡带篷车,往高塘公社冀台子,当车发动待返时,台上10多个孩子一哄扒上汽车,要带他们到部队二营看电影。车刚驶进二营驻地,孩子们喊停车,车尚未停,车上7个孩子冒险跳下,其中王明祥当场摔死,6人受伤,车方赔偿安葬费600元。
1977年8月29日,县粮食局解放牌汽车驾驶员朱同德,由金寨装4吨桐油开往合肥。车驶至浦信路300公里+600米急湾处(姚李区境内),车速过快,又未鸣号,与迎头驶来的湖北汉光电器厂解放牌汽车相撞,朱同德当场死亡。两车损失折合人民币2万余元。
1978年5月8日,江苏省汽车7队驾驶员刘友德驾驶跃进牌汽车来霍邱采购食油。驾驶员因便探亲将车停放于83125部队木材加工厂内,厂助理员余继华擅自指使临时工陈仁金(原部队驾驶员,退役,无照)开车,驶至霍姚路31公里+500米弯道处(长集北),因车速过快翻车,车上方志全(江苏省江中县桐山公社采购员)被当场砸死,余继华腿伤致残。
1980年4月6日,六安汽车运输公司驾驶员邓良平驾驶解放牌汽车,从六安向叶集方向行驶,河南省光山县化肥厂黄河牌汽车从叶集向六安方向行驶,由于两车速度都过快,在姚叶路约300公里处相撞,六安汽车报废,邓良平死亡,同车另2人撞伤。光山汽车损失较轻。双方损失折合人民币1.5万元。
1986年6月6日(端阳节),姜家湖庄台指挥部的北京吉普车高速行驶到霍姚路41公里小弯道慢下坡处(众兴大桥东南端),天雨路滑,与从南向北行驶的六安一队大通道客车相撞,造成吉普车上省水电厅工程师李文执死亡,3个助理工程师重伤,驾驶员终身残废,车辆报废。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4万余元。
1987年4月12日,合肥大洋蓬布厂驾驶员李红兵驾驶71-08675号解放牌汽车,由河南固始返合肥。下午5时左右,驶至固叶路203公里+300米处,挂翻停放在公路右边的三轮车,该车驾驶员吴孔林(叶集镇柳树乡赵郢村个体户)重伤,抢救无效死亡;吴的12岁男孩右腿被砸骨折、脑震荡。李红兵肇事畏逃,10多天后破案,并由车方负责死者家属安葬,医疗费和经济补偿。
二、水路事故
1954年7月13日,船民陈凤禄运防汛器材往临淮岗,船行至7里庙下湖面,突遭暴风雨袭击、沉没,全家3人被淹死。
1954年7月28日,水上乡乡长王传绪运晚秋粮种,航行至姜家湖被大风狂浪将船击沉,其妻、子、女3人淹死。
1964年6月,周集区朱港公社闸口大队陈庄生产队女社员杨礼英等10人,乘队里小木船往河东拾麦,船至河中漏水沉没,杨礼英等5人淹死。
1969年6月,沿岗河二里涧渡口一只定员8人的小木船,一次载20多人,加上过河到军垦农场拾麦的妇女在船上吵闹,致船翻沉,驻军奋力抢救,一名指导员和2名战士牺牲。
1974年7月,姜家湖公社淮河上姜台渡口(私设),渡工陈家乐用1只小木船载30多人,冒6级大风,船至河中,被浪击沉,淹死9人(5男4女),渡工判刑5年,渡口取缔。
1983年6月30日,沿岗河范桥公社前进大队老龙头渡口(大队设置,无固定渡工),一只定员10人的小木船,抢上30余人(中午,农民收工回家),划出约15米,船因超载翻沉,5人淹死。
1983年9月某日中午,宋店公社张集村五孔桥渡口,17岁的魏之全用定员6人的小木船,替其父渡运村校放学回家的19个小学生,划出约100米,船因超载翻沉,会游水的男学生脱险,淹死7名女学生(小的7岁,最大的约1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