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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县儒学教育起于何年史书无载,教育场所有学书院、私塾、县学、社学、义学。旧志载,明清两代,境内共有社学11所、义学20余所、书院2所、私塾近400所。自宋代至清末,本县通过儒学教育,共培养进士19名、文举72名、武举39名、贡生414名。
民国年间,县内城乡分布许多传统私塾和改良私塾。民国20年(1931)和民国35年(1940),国民政府两次改良私塾,对师资、塾舍、教材、学额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管理,开设了算术、常识等新学课程,教学质量有所提高。民国24年(1935)统计,全县有私塾273所(其中已改良的24所)、塾师273人、学生2838人,全年收学费17583元。新中国建立后,1952年取缔私塾。
一、私塾
自明代至民国,本县有名儒居家立塾、贫儒设馆授徒、地方人士聘师立塾、大族请师立塾专教一姓子弟、豪富自设家塾聘师课子等五种私塾类型。
私塾教学有启蒙和开讲之分,因而有蒙馆和经馆之别。蒙馆主要教《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四言杂志》、《弟子职》、《小儿语》、《孝经》等,经馆主要教《千家诗》、《幼学琼林》、《古文观止》、《论说精华》《四书五经》等。启蒙生主要认读和描红;开讲生主要串讲习对、吟诗作赋等。
教学,老师照本宣科,学生死记硬背,因人施教者极少。塾师窦桂林临终说:“我生平因材施教,不以贫富易其术,不以才钝变其心,终岁勤动,唯期尽吾之志力而已!”。颍上人余心乐教学有方,寓居县城南关教授30余年,编修朱点衣、贡生邵杨辉等皆其高足。私塾学规很严,稍有不轨,即遭训斥,直至罚跪打板子。学制以10个月为一馆,入学人数不等,学费无统一规定。塾师的金、膳食,轮流管待或统筹,由塾师与家长面议。
有些塾师、士绅很热心教育,体恤孤寒勤学子弟。县人陈正心,集资设义塾2所,使河口集孤寒子弟都能入学。绅士王则侨设家塾,对远道求学的学生不收束。同治六年(1867年)改丁塔寺古庙为义学,有庙产、绝产21石作经费。知县陆鼎救亲书“务本义塾”匾额,悬挂塾门。汪俨隐居教授,遇到有才能又无力入学的人,免费教授并给其衣食。据民国17年(1928)《霍邱县志》载:段立本授业,有一戎姓牧童,每日站在门外听讲。问其所听、皆能对答。立本便让他入塾就读。戎家埋怨说:“我家很穷,孩子读书、不事生产,将何以为生?”立本爱其才,愿付给家长工钱,供牧童读书。民国35年(1946),王梦月辞去县立中学校长职务,在花果园办私塾,招本乡清贫子弟免费入学,并管饮食。
二、县学
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设县学。是年,本县有县学禀膳生员20名,岁给膳银80两,逢润月添银2.22两。每生年支粮13石,同时免去生员家庭差役1人。
清末,本县县学有文学额55名;其中附生员额12名,加额3名。咸丰九年(公元1859年)加额1名,同治四年(公元1865年)加额2名;另有廪生额20名,增生额20名,武学额8名。
三、社学、义学
明代以前,本县无社学;义学,历史较久。同治年间,清室为挽颓风,大兴义学。社学、义学,或官办,或私办,均免费教育。多由地方士绅为董事,以公产或捐输为经费,就祠庙或地方公所设立。聘请不第生员或退隐名士为师,以封建伦理道德教育为宗旨。
先教识字,继教《弟子职》、《小儿经》、《孝经》等。学制2个月为一期,每期20人满额,主要轮训平民子弟。这类教育,无统一规定,没有课试制度,但在普及平民识字,启迪民智等方面,起过一定作用。
社学明万历二十一年(公元1593年),知县杨其善开创。是年,本县有社学11所;城内四门四所;高塘、开顺(今属金寨)、刘集、隐贤、河口、新店、临水各一所。因年久倾圮,清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知县姬之簋依次复兴。乾隆十九年(公元1754年)俱废。
义学清代,本县有义学10余所,著名的是怀珍义学和敷文义学。此外,清康熙四十五年(1706),知县孙毓英开义学馆,聘贡生吴裔任主讲,教授程朱理学,收徒较多。义学学生自备伙食,可住校。校有正副总董各1人,会计、雇工各1人,教师数人。每年六月和十二月,两次于义学门首张榜公布经费支出。
怀珍义学:学址设在城内,何时创建不详。咸丰九年(公元1859年),知县叶春培,将“逆产”30石拨佃户耕种,其收入作为义学经费。同治八年(公元1869年),知县陆鼎将东乡滋佛寺学田40石划归怀珍义学,并将修文书院改归怀珍义学,延师教学。
敷文义学:于同治五年(公元1866年)设立,校址在临水集东岳庙,选地方绅董刘延麟经管。有学田104石(其中熟田57.4石),年收租课约二百几十千文;有瓦房、草房28间。民国2年(1913)改为敷文高等小学校。
四、书院
清代,本县有翠峰书院、修文书院。书院设山长1人,会董数人,延请地方饱学之士任教。知县主持每年一次的“童试”,录取新生入学。入院生员年龄悬殊,程度参差,以科举考中为结业年限。生员在学期间,享有膏火津贴。教学内容分德行、文艺两方面:德行教学《圣喻广训》、《谕重教养》、《钦颁训饬士子文》等;文艺主修经文、制艺、策论,兼习八股文、应用文、诗词歌赋等。采取先生讲解、学生读写、命题作文、个别钻研相结合的教学方法。
翠峰书院:由知县刘吉创建于乾隆十六年(公元1751年),位于城内南大街(今新华书店)。时有学田205.4石,年纳租粮790.8石,钱粮正银7.74两:其中石庙集保75.5石,纳租274.8石,钱银正银2两;丁塔寺保45石,纳租175石,钱粮正银1两;鲁家店保77.4石,纳租313石,钱粮正银4.24两;牛角河保7.5石,钱银正银0.5两,纳租28石。
乾隆三十二年(公元1767年),知县丁文灿加以扩充,有学舍数十间。后遭兵火倾颓,知县杨式荣、陆鼎先后复修,又添草房10间。丁任续置学田60石,纳租230石,钱粮正银4.55两。书院前后共捐置田地436.1石,岁纳租课银1025.3两,钱粮正银12.69两,捐银1386两、钱670千文。年支出经费银438两,钱93千文。其中束、聘金、薪水、盘缠等项须银264两;工食、书差、厨子,水火夫等项须银30两;助学金120两;乡试前三名者奖花红银14两;月课钱60千文;其他33千文。
书院年有在院肄业生童20名,自乾隆十六年(公元1751年)至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止,150年间共考取举人、贡生、进士220人。
修文书院:同治五年(公元1866年),知县杨式荣断令东乡董仁玉被赵氏霸占的40石田地作为学田,拟在赵氏圩内捐公的地基房屋基础上创办。后屡催未办,移建到县城。历年租稞230余千。同治八年(公元1869年)改归怀珍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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