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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县人民历来勤劳淳朴。在岁时、礼仪、服饰、语言、婚丧喜庆和饮食起居等方面,因受沿淮、丘陵和城东、城西两湖形成的自然区影响,东乡和西乡、沿淮与丘陵地区,风俗习惯有明显的差异。俗谚说:“家住十里地,各处一乡风。”
新中国建立后,随着社会制度、经济体制的变革,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风俗形态也随之演变。建国前,有良俗和陋俗之分。建国后,人民政府提倡继承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风尚,如重礼节、谦让、尊老爱幼、助人为乐等,对那些有害于人民、有害于社会、有碍于生产的陋俗,如酗酒、吸毒、卖淫、赌博等,进行了限制和取缔;对新型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进行不断的建设。
一、岁时节日
春节传统节日,农历正月初一早晨,男女老少身穿新衣,家家户户点灯、点烛、焚香、放鞭炮、烧纸磕头,喜气洋洋迎新年。今仅保留点烛、放鞭炮。早饭过后出门拜年,遇熟人拱手互致问候:“恭喜发财”;今多握手互贺:“新年好”。来客,敬烟茶、糖果、糕点等食品;关系亲密的拜年者多带糖果、烟酒等礼品,被贺人家要留酒饭。旧有“初一叔,初二舅,初三、初四拜岳父”之俗,今仍保留。初一至初三,早饭有初一挂面或饺子;初二汤圆;初三饺子或挂面的规矩。为了吉利,初一、初二禁忌颇多,如不能动针剪、扫地、挑水、煮新饭、不可向外泼水、出外讨债、不借钱、不打人骂人、不倒垃圾,忌说不吉利的话等。
初三早晨“送年”,形式同初一。送年后,撤掉供品、倒掉垃圾、泼掉废水,开始煮新饭。挑第一担水时,要在井旁烧香、放鞭炮,表示解封敬井,一切活动恢复正常,亲朋好友来往无所禁忌。
初四为忌日,初四租“戳事”谐音,谓之出门有事;叶集、姚李一带,视初五为“破五”,是日,不走亲戚,不串门子,商店不开门;周集、石店一带从初一至正月十五日,家家忌吃“面疙瘩”,说“吃了面疙瘩好长疮”。
新中国建立前,新年间店铺要关门5天,于正月初六开市。作坊于正月十六开工。建国后,国家规定春节放假三天,但工厂、商店和服务行业的职工仍坚守工作岗位(轮换休假)可领取自己工资100%—200%的加班费。初一至初二,文艺团体和机关学校宣传队到厂矿、机关、街头表演丰富多采的文艺节目。机关、团体举行团拜活动。县委、县人民政府机关和群众团体向驻军部队进行慰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还向烈军属、老红军战士和残废、复退军人发慰问信或送慰问品,谓之“拥军优属”。地方人民政府组织人员与当地驻军进行军民联欢,谓之“拥政爱民”。机关单位、厂矿企业1980年以后,往往以团拜会形式互贺新年,减少互访,以保证职工假期休息。
元宵节农历正月十五日为“上元节”,夜称元夜,也叫“元宵节”、灯节。“正月十五大似年”,是旧时春节的高潮,家家户户门前挂红灯,早中晚点烛、放鞭炮、焚香叩头,此俗今已消亡。早上食元宵(糯米汤圆);西乡石店一带,农家中午蒸馍馍,谓之“争风”,预示收割,扬场有风;晚上菜肴丰盛,饭后炒花生、瓜子,谓之“炒虼蚤”(含卫生之意)。农村还有照黄萤的习俗。晚上,有龙灯、狮子灯、彩船、高跷、花鼓、花挑、走阁和大头和尚戏柳翠等各种灯戏,通宵达旦,热闹非凡,谓之“闹元宵”。南乡姚李、叶集一带,是日早晨到庙上抢“红子”,抢到的“红子”送给久婚不育人家,预示“添丁进口”。晚上,要给死去的先人(父母保持三年)送灯。
正月十六日,是走亲访友的吉祥日子,谓之“跑百病”。妇女们互相拜访,一直持续到正月底。
建国后,其余习俗基本消亡(农村有所保存),放焰火、闹花灯、灯会等习俗仍沿袭至今。
二月二农历二月初二为“龙抬头”日,又叫“春龙节”,为传统吉日。男女婚嫁、长工上工、商店开业多在此日举行。俗谚说:“二月二,龙抬头,打不得碾子使不得牛”。禁忌打碾、使牛。是日,吃“龙鳞饼”、“龙须面”;晚间,玩“龙灯”。此俗50年代已消亡。但城乡男女婚嫁仍喜欢选择二月二,以图吉利。
寒食节清明前一天为“寒食节”。是日,家家不动烟火,吃冷食。建国后,讲究卫生,禁烟火、吃冷食之俗已绝迹。是日,无人上坟(因受不生烟火所限)的习俗今仍保存。
清明节是日,祭祖扫墓。晚辈为已故亲人培土包坟、烧纸钱、叩头、备碟子菜放在坟前,以示孝意,坟头上放一块圆锥形土块,象似帽子;男女合葬的放两块,视为扫墓的标记。是日,栽树、泡稻种,腌制鸡鸭蛋可以不蚀顶,吃韭菜炒鸡蛋,谓之“不害眼”。
建国后,除叩头、备碟子菜之俗消亡外,其它风俗仍存。每逢清明节,除祭扫祖坟外,老师学生、干部职工有组织地开展为烈士扫墓活动。
端午节农历五月五日为“端午节”,又叫“端阳节”,民国年间称“诗人节”。是日,家家门前插艾,以示“驱邪”。户户吃粽子、鸡蛋(把鸡蛋和粽子放在锅里一块煮,煮熟的鸡蛋好吃);烧菖蒲根熏蚊虫;用雄黄酒擦小儿的耳、鼻、肚脐处,防蚊叮虫咬;将中草药配制的“香荷包”戴在儿童胸前,以示“避邪”;旧时,这一天多接新女婿过节。
新中国建立后,通行接未婚媳妇过节。门前插艾,早食粽子、鸡蛋,仍沿袭至今。
六月六农历六月六日,在旧中国时期为“长工节”,又叫“穷人节”。30年代、40年代,又称“教师节”。是日,长工半年工满,东家与长工结工帐,决定其去留,是长工难过的日子,又叫“断头日”。长工下工和新长工上工都由东家设酒席招待一顿饭,名曰:“洗腿”。县境偏南地区叫“过半年”。
农历十月十五日,长工一年满工,形式同六月六日一样,也叫“长工节”。此俗新中国建立后随着“土改”而消亡。
七月七农历七月七日,为“牛女节”,相传是牛郎、织女一年一度过银河相会的日子。是日,年轻未嫁的姑娘,晚上用五色丝线对月穿针,以卜终身。穿过者,谓之“得巧”,即如意的意思,故也叫“乞巧节”。此俗民国初年已消亡。
中元节农历七月十五日,为“七月半”,又称“盂兰节”、“鬼节”等。是日,上坟祭祖;丧家于此日做“七月半”,亲友送纸;富者要做隆重祭祀,请道士做“盂兰会”,俗称“斋孤”,设道场、诵经超度亡灵;道士放路灯、荷花灯(河灯)祭鬼。
建国后,带封建迷信色彩的活动自行消亡,但上坟祭祖在农村仍旧保存。
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日为“中秋节”。是日,中午过节(县东乡早上过节),午餐丰盛,阖家团聚;晚上在院内摆设月饼、瓜果“赏月”,谓之“圆月”,以求全家团圆和睦,多系妇女主持,俗说:“男不圆月,女不祭灶”。晚间城乡有玩火把、“摸秋”的习俗,到田园里摸农作物不算偷,摸到高粱是“钱串子”,摸到丝瓜要“倒霉”,摸到冬瓜送给久婚不育的妇女,谓之可生男孩等。
建国后,玩火把、“摸秋”、赏月之俗仍保留。现盛行接未婚媳妇、新女婿过节。
重阳节农历九月九日是我国传统的重阳节。古时,是登高、赏菊的节日,文人墨客即兴赋诗,佩茱萸,意在祛除病邪。“重阳”与“虫莺”谐音,故又称“虫莺节”。是日,农家有炸糍糕粘虫莺嘴的习俗,谓之不糟踏庄稼,还有“拾霜花”的习俗,即拾人家未摘尽的棉花。建国后,此俗已废。
腊八农历十二月八日,是大吉大利结婚喜庆的日子,俗称“老日子”。此俗今在农村仍盛行;吃“腊八粥”的习俗建国初已消亡。俗话说:“吃了腊八饭,就把年来办”。过了腊八,家家开始筹办年货。
祭灶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或二十四日,为“祭灶日”,又叫“小年”,俗有“庄祭三,买祭四”之说。旧时,厨房锅灶上砌有一个神龛子,叫“灶王庙”,上面贴有灶王爷和灶王奶奶的像,里面放着木质的灶神牌位,上写着:“东厨司命九灵黄帝灶君位”,两侧有“上天奏好事”、“下界保平安”的对联,横批“水火平安”。晚间,家主用黄表纸写上全家人数(要多报)、户主姓名、居住地址,叫“灶书”。然后,放鞭炮、烧灶书、剪马草于灶前,并祷告:“剪马草、备马料,大马喂得咴咴叫,小马喂得满岗跑。上天好话多多讲,坏话莫要提,下界多带米少带柴,多多带些小红孩,多带跑马射箭的,少带穿针引线的……”送“灶神”上天,又叫灶奶奶“走娘家”(传说灶奶奶是玉皇太帝的女儿)。送“灶神”时,还用糯米饭和灶糖粘灶王爷、灶奶奶的嘴,意思是上天言好事。俗说:“老灶爷上西天,好话多讲。”
座落在城外东南隅的“灶王庙”,逢到腊月二十三日,阖城人家都去烧香化纸,顶礼膜拜。建国后,不但此风已绝迹,就连“灶王庙”也成百姓家了。祭灶各俗,建国后一段时期已经消亡,80年代初起,城乡又有恢复。
除夕农历十二月三十日(月小二十九日)为除夕,又叫“过年”,是民间最隆重的传统节日。是日,从早晨起打扫卫生,洗刷家具。备祭品,煮菜肴。中午便饭;饭毕,贴春联(也叫门对子),多用“斗方”写福字,并喜倒着贴,寓意“福到了”。春联贴上,要债的也不再上门讨要。老人去世的当年不贴门对,但也有用一张黄表纸或白纸写“守孝”两字,第二年贴蓝色门对,第三年贴绿色门对,第四年才恢复红色门对。回族贴春联只贴门对,不贴门头、门方。要挑满三天用水,并在井旁烧香、放鞭炮“封井”。晚间,堂上烛火通明,供品齐备,即放鞭炮,烧香叩头拜家祖,长辈先叩,女的不叩。拜毕,全家团聚,吃年饭。碗筷要多拿,预示添人进口;菜要十碗,鱼和圆子不能少,谓之”十全十美”,全家团圆,年年有余;煮够三天饭,示意三天不下生;碗内要留点饭菜,叫“留仓底”,预示来年丰收。除夕不留客,但也不在外作客。饭后,晚辈给长辈“辞岁”,老人要给“压岁钱”。夜间,阖家围着火盆“守岁”,称“一夜年双岁,五更分二年”,是民间的一种心愿,表示一年太早地度过,迎来人勤春早,喜庆丰收的一年。此俗沿袭至今。除夕夜有给耕牛喂饭的习俗。俗说:“打一千,骂一万,只要年三十晚上一顿饭”。此俗至今在农村仍存。夜近五更,用香、烛、纸、炮接“灶君”回来保“平安”,叫“接灶”。此时,鞭炮声此起彼伏,一直到拂晓,与接年炮、开门炮首尾相应。
除夕夜,若听到大雁叫,谓收老人魂”,听到猫叫、狗叫,谓之“小孩不安”。因此,在春节后,清明前,有出嫁女儿送面制大雁(无女者,侄女送)给老人吃。出嫁女有小孩者,父母则送面制的小猫、小狗给小孩吃,以保“平安”。此俗在农村仍存。
南部地区,在大年三十有供奉木炭之俗,将挑选好的粗炭裹上红布或红纸供奉,谓之“舒坦”,预示家庭生活美满幸福。
建国后,“接灶君”、烧纸叩头、祭祖等封建陋俗已废除;贴占春联、挂年画、辞岁、守岁等习俗一直相沿至今。70年代后期,城镇电视机已基本普及,除夕夜除放花炮、焰花外,城乡居民多阖家围坐在电视机前观看中央电视台录制的春节文艺联欢晚会节目。零点钟响,联欢会节目主持人向全国人民恭贺新的一年来临,城乡鞭炮齐鸣,达一二小时之久。
回族节日回族人有三大节日:一是开斋节,又称肉孜节,在回历十月二日,此节一年一次,都在晚间,白天一天饮食不进。二是古尔邦节,是伊斯兰教的传统年节,在回历十二月十日。回民将准备过年的鸡、鸭、鹅等送到清真寺,请阿訇宰杀。三是圣纪节,纪念穆罕默德诞辰,在回历三月十二日。相传此日又是穆罕默德逝世之日,故又称“圣忌”节。此节多数回民不过,仅阿訇和年长回民到清真寺聚礼,以示庆贺。
此外,每逢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除夕等汉族传统节日,回民都宰杀鸡鸭牛羊改善生活,以示庆贺。但回民不烧纸,不敬鬼神等。
法定节日“元旦”、“三八”、“五一”、“国庆”为法定节日。多在机关、单位实行,民间过的甚少。
阳历1月1日为“元旦”,又叫“阳历年”,法定假一天。新年伊始,要回顾、总结过去一年的成绩和教训,制定新的一年工作计划。
阳历3月8日为国际妇女劳动节,县妇女联合会举行不同形式的纪念活动和会议。妇女放假一天,看电影或看文艺节自。
5月1日为国际劳动节,法定假一天。县总工会举行纪念活动。
10月1日为国庆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纪念日,法定假二天。国家规定:五年一小庆,十年一大庆。大庆时,机关、团体、厂矿、学校扎彩门,挂彩灯,插彩旗,举行大型群众集会和游行。晚间演出文艺节目,以示庆贺。小庆举办一些小型庆祝活动。
另外,3月12日为植树节、5月4日为青年节、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7月1日为中国共产党诞辰纪念日、8月1日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节、9月10日为教师节,节日期间均举行纪念活动。80年代起,青年男女结婚,不少选择在法定节日举行。
二、生产习俗
(一)农事习俗
开耕农谚有:“正月十五大似年,吃块肥肉好种田”。农历正月十五后,择一日叫牛(使牛),也叫“开耕”,即春耕开始,首次使牛。套牛时,择牛头方向,哪方犁(利),将牛头朝哪方套。叫牛后,可以随便使牛。此俗50年代消亡。
请长工旧时大户种田,一般要请长工。先由介绍人引荐,定好工价,东家同意后,备一桌酒席,请介绍人、长工入席,名曰“候伙计”。规定农历二月二日上工,十月十五日下工。为一年。若中途长工辞工,或东家辞退长工须到六月六日下工。双方愿意继续“圆好”,也在六月六日这一天重新设酒席一桌,饭毕谈妥继续打工到十月十五日下工。其它时间不得擅自离退。
插秧旧时,插秧第一天早上,农家放鞭炮和烧一炷香,富家则放土枪二至三响,名曰“发黄”,也叫“开秧门(田)”,以示庆贺丰收。东家选好“埂师”(插秧里手),到田间须谦让几句,然后“埂师”首先下田,领头插第一趟秧。随后一些争强好胜者纷纷下田追赶“埂师”,若能超过“埂师”者,名叫“钻堵笼”。这时,后人可随打前人的小腿,叫“打蚂蟥”,一般的力争不换趟,形成你追我赶热闹的竞争场面。插了秧请“蟆师”和亲朋好友吃酒,谓之“吃秧碟”。撒秧把时,不得将秧把甩在插秧者身上,意防“生灾”。建国后,此俗已废。
求雨天久不雨,沟塘干涸,禾苗枯死,农家有向龙王求雨的习俗。抬龙王泥像,赤膊光脚,头戴柳条圈帽在烈日下曝晒,焚香跪拜许愿。若遇降雨,认为是感动龙王,于是焚香、唱三天大戏还愿。新中国建立后,提倡人定胜天,兴修水利,此俗50年代初已消亡。
收获收获时,打下的粮食堆放场上,将草木灰撒在粮堆上,以防“天狗”吃。此俗建国初已消亡。
叶集柳树乡土地多系沙湾地,适宜种植大麻。大麻成熟时,东家在请人砍麻前为庆贺丰收,放土枪或鞭炮,谓之“打麻炮”。请人吃酒席,叫“吃麻碟子”。此俗50年代初已消亡。
(二)渔业习俗
旧时,本县渔民在开网捕鱼时,习俗甚繁,择其主要者述之如下:渔船上的部件各有不同的别名。蓬桅上的提头,叫“替死鬼子”;小蓬索,叫“老鼠尾巴”;船头上的两个木桩,叫“呲牙鬼子”,又叫“大王耳朵”,船头上两个木墩子叫“将军柱”等。
农历正月初五日为“五风头”,是开网好坏的预兆,决定一年生产丰歉的日子。是日风好,意为大吉大利,生产景气;风头不好,谓之“不吉利”。是日不管风头顺、逆,都要放鞭炮、行船、开网(即开始捕鱼)。每逢农历初一、十五日,用麻秸扎两个火把燃着,从船头向船梢燎照一遍,叫“照船”,意为可驱逐邪秽。农历正月初一日尤其隆重,鸣锣,焚香,放鞭炮,船头披红挂彩;船上放猪头蹄、糖果供品,宰只大红公鸡,将鸡头的血靠船淌浪板往下滴到水里,谓之“大吉满湖红”。
风网船上的新旧网,每年用猪血染后放在锅里蒸一下,则可下湖捕捞。捕捞前在船周围的水面上撒些锅底灰或者草木灰,意为迷糊鱼眼,使鱼辨别不清网眼,鱼容易上网。
农历九月十七日,为“大王”生日。俗传大王是条大蟒蛇,又叫“金龙四大王”。是日,大王庙举行香火会,所有停泊在附近的船家,扶老携幼,都去烧香跪拜,祈求保佑“大王”平安。此俗建国初已消亡。旧时,忌妇女从船头上船。此俗至今在部分船家仍有。
(三)商业习俗
旧时,商店开业均在农历正月初六。开业时,焚香、放鞭炮,叫“小开市”,也叫“开门”,以示开业大吉。
农历二月二日,叫“大开市”。是日清晨,米坊经营者焚香、放鞭炮,把常与粮坊行有来往的人请到店中,中午款待一顿饭,叫“贺坊子”。年终停止营业,进行盘存。并两斗对合,外封“斗大元宝”封条,算盘上贴“黄金万两”;米蜇上贴“五谷丰登”等吉利条文。
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日,第一个到店里打酒或买其它东西的人要是男的(图个吉利),不管酒壶大小都得灌满,给钱多少不问;到药店第一个买药的人,既不收药钱,还要管一顿饭。木工开工一般在正月初六日,意为一六(路)逢生;开工时,先讲做棺材,示为一年好财气。木工及其他手工收徒分门里和门外两种,自己小孩学徒为门里,外人投师者为门外。门外投师又分两种:一种在师傅家吃住的,时间三年,送师一年,计四年,出师后,师傅送给全套工具;另一种不住宿生活的,出师后不送工具。新中国建立后,旧俗已废。拜师学徒尚存。
货郎担是回族祖传的“梁子”生意(粱子即扁担),凡经营货郎担者一定要拜师,谓曰:“初左”,祖传为“父子皮”。建国后,随着国营、集体商业的发展,从事货郎担生意的日渐减少。
三、生活习俗
(一)服饰
本县清末至民国期间,穷富衣着差别很大,发型也有所区别。富者,男的穿长袍、马褂,戴六块瓦的瓜皮帽(缎帽壳),颜色按老幼由浅到深;冬季外套八团马褂,前面正身绣有“寿”字,穿皮袄、皮袍,戴皮帽;老人戴风帽,下穿钗裤;夏天穿长衫。穷者,多穿土布(土纺土织)棉袄、夹袄、束腰带、戴猴帽(线织的);雨天,戴斗笠,披蓑衣。女的穿大短褂,偏大襟,下束百褶裙(穷人无裙),褂边、裤边、裙边用彩色丝线镶嵌,衣服领袖、鞋袜帮底,纳边绣花;女的扎耳眼、戴耳环、耳坠(有金、银、铜、玛瑙、翡翠等不同质地)、手镯、项链、金戒指和涂脂抹粉等,贫富不同,饰物质料有异。
清末和民国初年,老幼皆留发辫。男的留辫子,把四周头发剃光留顶发梳辫,拖在身后或盘在头顶。小女孩梳丫角,大女孩梳独辫拖在身后;出嫁后绾成髻盘于脑后,插上簪子,叫“梳纂”,以分别闺女和媳妇。
辛亥革命时,提倡剪辫子。男的多剃光头,少数剪为短发,垂于脑后。女孩不梳丫角,以辫子和髻区分闺女和媳妇。民国20年(1931)后,服制、发型有了改进。男的多不穿马褂,改穿对襟短装,取缔留长辫,开始留“东洋头”,戴礼帽(穷人戴毡帽、灯笼帽)、“火车头”帽,女的虽有裙子,但不常用(做新娘、过年、走亲戚时穿裙子),也不镶衣边;富家女子穿旗袍,涂脂抹粉稍减;妇女可以起名、入学和参与社会交往,剪短发渐多。
回族阿訇或年长者戴白帽子;长者留胡须。
新中国建立后,土布已逐渐被淘汰,多以斜纹布、劳动布、士林布、灯芯绒、府绸等为一般衣料。服装、发型等也有了不断地变化,男女服装的款式和花色品种日渐更新,不拘一格。50至60年代,服式大体为青年装、对襟装、中山装、干部服、工人装等,颜色以蓝、黑、灰、青为主要。男留平头或分头。多戴八角帽或军帽,冬季戴苏式护耳帽,穿“二五”大衣(约二尺五寸长)盛行;妇女留短发或长辫盘于头顶;女青年喜穿苏联大花布;冬季戴方块头巾和围巾;晴纶、尼龙袜逐步代替了棉纱袜;穿胶鞋、塑料鞋者多于穿布鞋。“文化大革命”中,无论男女老幼,特别是红卫兵时兴穿全套草绿色解放军服,背语录包,并以佩戴毛主席像章为荣;女青少年梳双辫或运动头;男女青少年戴黄色军帽。1978年至80年代,服式逐渐趋向西装、港装、夹克、牛仔裤、直筒裤、喇叭裤、健美裤等;夏秋季女青年多穿裙子;冬季男女多穿羽绒衣、雪花呢长短大衣;质地由化纤布到尼晴纶布、混纺布和呢绒等布料。中、老年人爱戴鸭嘴帽;夏季多穿凉鞋;春秋多穿皮鞋;冬季多穿毛皮鞋。城镇女青年盛行烫发,多穿高跟或半高跟鞋,少数戴耳环、项链,留披肩发,扎双辫者渐少;男青年多留大包头、燕尾头、烫发和留胡子。雨天穿深统胶鞋者普遍;手表在城乡基本普及。
(二)饮食
“干稀搭配”适合本县群众的饮食习惯,但生活习俗有差异。本县东部、南部地区多水稻,群众以食大米为主,麦面、杂粮辅之;西部、沿淮一带多产麦和杂粮,水稻少量,群众以食面和杂粮为主,兼食大米。
餐次本县群众虽一日习惯三餐,但根据家境贫富,年景丰歉而定。旧时,贫苦农民农闲只吃两餐,一干一稀;缺粮户只吃稀饭。富裕农民有省吃俭用的习惯,往往也只吃两餐;农忙季节,增添一餐“下昼”。一般的早晚吃腌菜(腊菜)或其他咸菜,盐头大,免得多吃。中午以蔬菜为主,多自家园里种的。遇到灾年,穷人更难于糊口,只得卖儿卖女,离乡背井,乞讨度日。官宦之家,不管年景好坏,均一日三餐鸡鱼鸭肉,甚至山珍海味。
新中国建立后,城乡人民生活逐步得到改善,一日三餐,建国初至70年代两稀一干,80年代两干一稀,精米细面,杂粮辅之;新鲜蔬菜,肉食禽蛋,食品构成由粗到细,注重饮食卫生,讲究营养。城镇居民有吃早点和饮茶的习惯。中秋节多以子鸡烧板栗为佳肴。过年时,农村一般家庭都要杀猪(自养),多不出售;有困难购只出售部分。把整猪留作食用,是本县人生活的特性之一。因猪肉可作多种菜肴,农家来客招待丰盛。由于饮食和卫生条件的不断改善,人口平均寿命增长。
本县叶集,一年四季有吃热锅子羊肉的习俗和饮茶习惯,今仍存。
回族忌食猪、狗、驴、马、骡等不反刍动物肉和一切动物的血,自死(包括自己宰杀)动物不食,习食牛、羊、鸡、鸭、鹅(除鱼),但须经阿訇宰杀。酒是比猪肉更为严厉的禁品,但在实际生活中,禁猪肉比禁酒更严。忌养猪,禁私宰。“文化大革命”期间,回族居民多自宰自食。
饮酒本县群众历来有饮酒的习惯。俗话说:“无酒不成席”。家里来客,不能没有酒,俗称:“怪酒,不怪菜”。为了助兴喝酒,不管是在宴席上,还是家里来客,都猜拳行令,打杠子(双方用筷子敲击餐桌,喊鸡、虫、老虎、杠子;鸡吃虫,虫蛀杠子,老虎吃鸡,杠子打老虎,一物降一物,输家喝酒)。从80年代起,请客送礼风盛行一时,有的甚至拿公款大吃大喝,吃喝招待是本县一大公害,群众批评一些干部“点上是稀客,面上是游客,酒桌上是常客”。有的群众讽刺说“霍邱县——喝酒县”,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为此,县委、县人民政府多次下文禁止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收到一定效果,但仍屡禁不止。1989年,在惩治腐败中,县委、县人民政府规定:从8月份开始,全县每个大小单位,每月都要公布一次吃喝招待帐,写明招待对象,陪客人员,开支金额等,接受群众监督和上级监督部门检查。干部下乡检查工作(短期),凭县人民政府招待所餐券到食堂就餐,实行餐券加补贴制度。对今后带队下去违反规定大吃大喝的,吃喝费由带队负责人和招待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
宴席旧时宴席分等级,俗云:“什么客,什么待”。一等席叫鱼翅席,头碗上鱼翅;其次,有燕窝汤等名菜,共100个大碗。二等席叫鱼皮席,头碗上鱼皮或海参,共40个碗。三等席叫八大海,即八个大海碗装菜(今多兴十大海),每桌席必有大烧圆子(三碗上)和虾米汤(四碗上)两样菜。一、二等席只有官宦之家才办得起,而且有乐队伴奏。三等席延续至今,也有变相八大八小的或32个围碟的。
(三)居住
本县群众喜住门朝南的房子,因它背风向阳,冬暖夏凉。旧时建房,请“阴阳先生”划门向,看风水,选择宅基他讲究山水地势,门向东南或西南,忌子午向(即正南);忌门向对山墙;有的因地形地势不利向阳,门对其它方向,若宅基上坡有水道,须建迎水向;若宅基迎街,须建迎街向。宅基应前阔后高,谓之“门前开阔,前程远大。屋后地高,后辈官升”。偏房不能高于主房(堂房);忌右房(称白虎)高于左房(称青龙),民间有“只能青龙高万丈,不能白虎抬头望”之说。穷家常无立锥之地,更无法谈什么风水,有的借亲戚地角,有的只能利用荒坡、野埂搭个茅草庵予以避风霜雨雪。
建房动土开工时,要放鞭炮;上梁时,梁木正中裹以红布或红纸,书写“吉星高照”、“福禄寿喜”等吉利条幅贴上;有的在竖柱上贴“竖柱正逢黄道日,上梁恰遇紫微星”的对联;还要放鞭炮、撒糖果或上梁馍,以示庆贺,此俗今仍存。竣工时,宴请建筑工人,以示感谢。至于室内陈设,则因贫富而异。富者,多以书画、陶瓷、檀木家具;贫者,仅有桌、凳、床等简单必备的生活用具。
新中国建立后,群众建房选宅基,择门向之俗仍保留。随着人民生活的提高,城乡人民居住条件逐步得到改善。80年代,城镇居民、机关干部职工多住瓦房和楼房。农村多为一条脊三间坐北朝南的房子为正房,东西屋为厨房或牲口房,围一小院。少数农户由草房变为瓦房或楼房。城镇居民有条件者讲究家中摆设,木器雕有龙凤、花鸟图案等。经过“文化大革命”初扫“四旧”,龙凤花鸟视为“四旧”而焚为灰烬。近年来,城镇居民、机关干部职工讲究室内摆设,墙壁涂上涂料,挂中堂、字画,房内陈设新式家具和家用电器,庭院多栽花种树。农村家庭用家电者尚不多见。
(四)行
旧时,外出靠步行,少数以驴、马代步,富者坐轿。民国年间,农民送租、小商贩运,皆用木制“红车”,自行车为数不多。
新中国建立后,旧时的落后工具已被淘汰,新式交通工具日趋发展。80年代外出,短途多骑自行车、摩托车,长途旅行则搭乘汽车、火车、轮船、飞机。本县砂石路、柏油路四通八达,手扶拖拉机、小四轮、三轮车遍布城乡,私人客车也越来越多。农民外出、进城乘车方便,步行者逐渐减少。自行车在农村也已基本普及。
(五)礼节
本县人很注重礼节。清末民初,晚辈见长辈、下级见上级说请“某某安”;随从见主人要请安,又叫“打千”;平辈、平级的人,则抱拳当胸,拱手问好或互相“作揖”;当时名士,无论见什么官,只“作揖”,叫“长揖不拜”,以示气节。民国10年(1921)以后,见面只拱手间好,其它礼节已不多见。新女婿第一次见岳父母时,“打千”请安,一直延续到40年代。一般关系的人见面只点头,招手示意。骑车遇到熟人要下车或招手致意。平时来客都让坐、敬烟茶或留饭,客人走时送至门外,以鞠躬、脱帽或握手告别。男婚宴请宾客一般多发请帖(女嫁、生育不发),通常由主人登门邀请或由他人代请;客人入席时互让首席,一般敬老人或社会地位高者坐首席;新女婿随妻回门要坐首席;男婚女嫁时,媒人坐首席。东乡有向客人敬鸡头的习俗。一碗鲜鸡,鸡头置于碗首,主人用倒筷子夹起,向第一等客人敬献,表示礼节。此俗一直沿袭至今。
本县有“馏六”的习俗。每逢农历正月十六、五月初六、八月十六,接儿子、媳妇、女儿、女婿过“馏六”。儿子、媳妇、女儿、女婿馈赠衣物,烟酒糖果等物孝敬老人。此俗至今仍存。
回族人讲团结,常讲“千里回回是一家”。穆斯林之间互称兄弟,通称“老表”。素不相识的回族人见面时,彼此伸出一个食指,一个说:“安色俩目尔来库姆”(阿拉伯语为‘愿真主赐你平安’),一个回答:“瓦尔来库姆色俩目”(阿拉伯语意为‘愿真主也赐给你安宁’)。回族人对本民族的穷人以礼相待,所需钱物尽力帮助。称乞丐为“外客”(外来客人)。“外客”只要看到门头上贴有“独阿依”,即“向真主乞讨”的经文,便知这是穆斯林人家,到门前讲一句“色阿布,乡佬”,就会受到主人的热情接待,不但给吃喝,还赠送衣物钱粮。建国后,回族人讲团结互助的良好风尚仍保留。
四、婚丧喜庆
(一)婚嫁
旧时婚姻,多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订婚时要“过庚帖”,也叫“合八字”,即把男女生辰写在红纸上,请算命先生合八字,认为命象合,即决定订婚。然后请媒人下“书子”,也叫“过针线”。男方备聘礼送给女方,为订婚凭据。以后还要下“大书子”,聘礼更多。结婚习俗有下列程序:
起媒即下期单,男方请择期人根据年龄属相,择好婚期备好小礼,将期单送至女方,今农村仍沿此习。
催妆男方请媒人把花轿及礼物送到女方。花轿里放一斗米(意为粮食丰满),斗中插一杆秤(意为称心如意),雨箱或盒子上绑一只公鸡,女家酌留回礼,并配只母鸡连同一对鲤鱼等物退回男家。50年代,坐花轿废。80年代县城出现用小汽车、农村用拖拉机迎娶新娘。催妆要备彩礼,今城乡仍有一些人沿用此俗。
避父母月结婚那天,双方父母都得离家躲一天,此俗50年代消亡。
出嫁女子出嫁先要痛哭流涕,表示难分难舍,不忘父母养育之恩。然后举行梳妆仪式:堂屋正中摆上椅子、米斗,花轿门朝里停放门前,由二女搀扶,新娘坐在椅子上,脚踏在红纸包好的一斗米上,由一儿女双全的妇女用线绞去新娘前额上的汗毛,谓之“开脸”;再由伴女梳头。梳毕,头顶红布盖头,身穿大红棉袄,腰系红裙由伴女搀扶上轿,父母及长辈对其嘱咐后,用针线把轿门帘缝好,并将事先准备好的淘米水泼出门外,意为“嫁出门的女,泼出门的水”。女子出嫁,不穿娘家衣。行轿时,嫁妆在前,叫“发嫁”;花轿居中;送亲者随后。花轿到达男方门前时,新郎要面对轿门行三个礼,叫“下马揖”;接着新郎把备好的一斗米和两串铜钱抱到新房内喜床上,叫“抱坐斗”,意为白头到老。80年代,女子出嫁不穿娘家衣,发嫁习俗仍保留,其它旧习已除。
布置洞房男家摆放嫁妆,贴好红窗纸和对联,此俗今仍存。
挑盖头花轿落在堂屋门前,新娘坐在轿内,由客人中选一能唱者,上前开轿门,手扶秤杆,边挑边唱:“小小秤杆圆溜溜,出在鲁班山里头,张班砍来李班修,一路明星照到头,拿到长街做买卖,人家请俺挑盖头。我把盖头挑起来,娘婆二家都发财……”唱完,挑起盖头就走;后由喜东家用香烟、糖果等物换回。
拜堂盖头挑过后,新娘下轿,即与守在堂屋内的新郎拜堂:一拜天地,二拜父母,最后夫妻对拜,此俗50年代已废,今多盛行鞠躬礼。
闹房新娘入洞房后,平辈表兄弟或远门长辈可跟进闹房。俗有三天不分大和小的说法。闹房多分东家、客人两派,互相逗闹,俗话说:“越闹越发。(指家境越发达)。忌与新人属相相克的人闹房。今此俗仍存。
送房即送新郎入洞房。半夜以后,由一人唱“送房词”,众人跟随。入房后,开始撒帐。新郎的表兄弟或亲友用棉籽、花生、红枣等物向新郎新娘猛力撒去,新人不得发火,两旁自然有人用扇遮挡。
圆房送房毕,洞房内摆上酒席,中间一只整鸡,鸡头插花,只看不吃。另摆两碗鸡腿挂面,一束长面搭在两碗中,新郎新娘同时吃,让两只碗由挂面连着,意为夫妻永远心连心,故称“连心面”。闹房人也围坐一席同饮圆房酒。有的地方,待新郎、新娘就寝后,表兄弟们还要听房取闹。
次日开拜、下厨房、上喜坟等。四日或六、九日娘家来人瞧,同时接新娘回娘家,叫“单回门”;晚上还要回婆家,叫“一个月不空房”;婚后第六日,新婚夫妻带着礼品到女家看望父母,叫“双回门”;一个月后,新娘再回娘家休房一个月,新娘要给婆家每人做一双鞋,叫“回门鞋”(新郎哥哥的鞋不做)。
回族人绝大多数只在本族内结亲,结婚仪式除和汉族相同外,还有“撞亲”习俗。新娘子来到婆家时,新郎要出门迎亲,并要与新娘撞一下,又称“撞亲”。回族人结婚不拜天地;要请阿訇念“伊扎布”证婚,然后阿訇抓起一把花生、红枣撒在新郎怀里,新郎兜起走进新房撒在床上,婚礼结束。建国后“撞亲”习俗已消亡。
建国后,国家公布了《婚姻法》,废除旧的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主。回、汉两族男女青年在自由恋爱、相互了解、建立感情的基础上,征得双方父母同意,从中委托介绍人介绍,确定日期,然后到当地人民政府登记,领取《结婚证书》。从50年代至60年代,在婚姻上一般都比较简单,只有一些必不可少的日常生活用品。70年代至80年代订婚要彩礼,如自行车、缝纫机、手表、收音机;家具有大衣柜、五斗橱、高低柜、高低床、书柜、菜柜、写字台、双人沙发或长沙发、大小方桌、床头柜共12件、48条腿,名曰“三转一响四十八条腿”。女到男家,不但要设宴招待,还要给见面礼,最少百十元,大多以六为吉数,如“六百六十六元六角六分”、“六十六斤糖”等,意为“六六大顺,事事如意”;多的高达千元以上。结婚讲排场,大操大办,大收贺礼,一个媳妇娶到家,少则千元,多则数千元,常致男家债台高筑。近年来,县城青年订婚,彩礼要高档的,如组合家具、组合沙发、彩色电视机、双缸洗农机、电冰箱、毛料等;仅见面礼就得数百元以上。农村订婚彩礼已向中档化发展。但另一方面,也有喜事新办,女方不收彩礼,勤俭办婚事;并有参加组织举办的集体婚礼的。
1984年10月1日,石店区妇女联合会和共青团石店区委为12对新婚夫妇在区人民政府礼堂举办首届集体婚礼,有各界代表1200多人参加。婚礼上,区长担任主婚人,区委副书记致贺词,县群团负责人宣读贺信,并赠送礼品。12对新婚夫妇还向全区青年发出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一代新人的倡议书。
1987年国庆节期间,全县有四乡一村为38对男女青年举行集体婚礼。叶集镇柳树乡观山村14对新婚夫妇向全镇青年发出婚事简办的倡议。
(二)其他婚姻形式
童养媳建国前,本县群众收童养媳较普遍。童养媳均是穷苦人家的女儿,因家境贫寒,其父母无力抚养,经男女双方父母商定,将女孩抱至男家抚养,10岁后开始做活,多数童养媳都遭受虐待,至成年后择日磕头,简单结婚,女方父母不得干涉。童养媳婚往往男方年龄大于女方,缺乏感情基础、夫妻关系大多不够和睦。建国初实行《婚姻法》,童养媳习俗随之消亡。
娃娃亲又叫“摇窝亲”,指初生婴儿男女双方还在哺乳期间,就由双方父母托媒说亲、订婚。娃娃亲在建国前较盛行。建国后,农村订“娃娃亲”的仍有。据1989年春在张井乡抽查了52名9至15岁的小孩,其中有27名订了娃娃亲。有的父母认为农村实行计划生育,早订亲早安心,免得以后打光棍。订了亲,逢年过节就要送礼,增加了家庭的负担。更为严重的是,娃娃亲使许多青少年中途辍学。张井乡附中,1989年春开学后,有20多名初中学生离校过早结婚。
指腹为婚亲朋好友间,双方妻子都已怀孕,这时由双方父母口头达成订亲协议,若一方生男,另一方生女,即为子女定下亲事,叫指腹为婚。40年代,指腹为婚者已不多见;今已消亡。
换亲建国前,有人因贫穷无力为儿子娶妻,将自己的女儿去换别人家的女儿做媳妇,称为换亲。其形式,由双方或三方父母作主,不需征得子女同意,进行同时同地的互换或三方转换,叫“对换亲”和“三拐亲”。换亲没有婚姻自由,若有一方女子对换亲不满意者,就会引起婚变,甚至会酿成悲剧。土改后数年和“文化大革命”期间,因阶级成份决定一人一生的前途,故农村也有少数地主、富农成份人家进行换亲。80年代农村已不多见。
买卖婚姻建国前,穷人迫于生计卖掉妻子或女儿给他人为妻,称为买卖婚姻。70年代末至80年代,有少数人贩子以介绍对象或找工作为名,将四川等地女青年或已婚妇女拐骗来,然后以数百元至数千元身价卖给本县人为妻。在农村这种买卖婚姻已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一旦发现,即受到法律制裁。
纳妾建国前有钱势者不管男方年龄多大都可纳妾。妾称“小房”,俗称“小老婆”。在家庭和社会上地位低下。男方亲小疏大,往往造成家庭矛盾,因此,小老婆常受大房(明媒正娶)虐待,其所生子女受歧视,不能享受同等继承权。建国初,国家公布了《婚姻法》,废除了封建的“包办婚姻、买卖婚姻、童养媳、等郎媳、一夫多妻”等旧的婚姻制度。对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一夫多妻的家庭,只要能和睦相处,女方又不提出离婚,仍可保持夫妻关系。纳妾(重婚)是违法行为,建国初已取缔。
私奔建国前,男女青年因志同道合,在婚姻上不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进行抗婚而私奔,终成眷属者有之。建国后,有少数男女青年因多种原因而私奔,以致造成事实婚姻。由于婚前无基础,婚后无感情,因此,这种非法婚姻导致草结草离的婚姻案件增多。
女娶男嫁建国前,招女婿过门俗称“倒插门”,被世人耻笑。招女婿的一种情况是丈夫死了,家有房屋、田产可守,子女需要抚养,迫于封建礼教不愿改嫁,但又需要男人支撑门面,故招夫养子;二是有独女无子,老无依靠,而招“养老女婿”。建国后,人民政府提倡女娶男嫁(即男到女家生活),使有女无子的老人得到赡养,解除其后顾之忧。此婚姻形式,今仍存,但已成为受人赞赏的社会新风。
一门两不绝建国前,官宦之家没有子嗣传宗接代,便把已婚的近亲本房侄儿过门、给他另娶个妻子,只好轮流与两个妻子同房。如果生了男孩,两家都没绝后,称为“一门两不绝”。此俗40年代已绝迹。
(三)生育
报喜婴儿生下后,不管是男是女,首先向外祖家报喜。是男孩带红鸡蛋或一支毛笔。是女孩带针、线或一朵花。外祖家备鸡蛋,挂面、红糖、小孩包被、衣服、尿布等去行礼,给见面钱。并向亲朋好友送去红鸡蛋,以示祝贺。报喜之俗今仍存。
吃喜面婴儿生下三天(也叫“洗三”)后,亲友前来贺喜,馈赠红糖、鸡蛋、挂面、母鸡或钱物等礼品。家主请客人吃荷包蛋、挂面或酒席,谓之吃喜面。此俗仍存。80年代农村妇女避孕结扎,盛行吃“结扎面”。
回族婴儿出生后要请阿訇给婴儿起经名,或“尔撒”或“尤素夫”或“阿依舍”或“索燕儿”……象征吉祥如意。在回、汉族杂居区的回族小孩,还要起个汉文名字。
满月婴儿出生一个月叫“满月”,亲友邻里吃“满月面”,产妇满月后才能串门子、走亲戚,否则人家要你披红挂彩放鞭炮。此俗今仍存。到庙上烧“满月香”旧习已废。
抓周小孩满一周岁时要“抓周”。把书、笔、食物等放在桌上逗其抓取,以卜将来前程志向。
小孩第一次理发叫“打胎毛”,要给理发师傅喜钱或设酒席宴请。有的小孩“金贵”留胎毛梳辫子到12岁剪掉,可望“长命百岁”。
本县农村有给小孩带“兜肚”的习俗。一至三岁的小孩,无论春夏秋冬,都习惯带“兜肚”,可以预防消化道疾病和感冒的发生,这是因为“兜肚”有暖腹温胃的作用。
建国后,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因此,家长对孩子生日的重视有增无减。
(四)祝寿
旧时富裕之家老年人过生日,端坐中堂,晚辈叩拜,叫“祝寿”,也叫“做寿”。一般要到50岁以后,称“五十大寿”、“六十大寿”。祝寿就象办喜事一样,堂上秉烛焚香,张灯结彩,鸣炮奏乐。亲朋好友送来寿帐、书写寿帖、寿联,并送寿桃、寿匾、寿词和果品等表示祝贺。但当地豪绅常以祝寿为名,广发寿帖勒索财礼。一般穷苦人家无力为老人做寿。建国后,老人过生日,叩拜已除,礼仪简单从事,馈赠布料、钱和其它礼品。家人团聚,设便宴祝福老人健康长寿。县老年人协会曾为80岁以上的离退休干部举行祝寿,馈赠寿糕、鸡蛋糕等礼品。
(五)丧葬
旧时,丧葬习俗名堂很多,且浪费也大。一般都是木棺土葬。
有钱者生前早备棺木、寿衣。人去世先躺在“冷草铺”上,净身后穿上寿衣、鞋帽,钱纸盖脸。然后把棺材放在屋正中,大头朝外,棺底放灰包,尸体放入后,用棉孝衣物塞满,待家人亲友向遗体告别(俗称“掩殓”)后即盖棺封闭。棺头放一把椅子,上有一碗干饭,饭上插一鸡蛋,或放上一只鸡,一双筷子直插碗底。前有一烧纸的“老盆”;门前是丧棚,棚内一桌,桌放灵位,有孝子守护。
亲友接到报丧和讣告,前往奔丧,送钱纸、挽联、挽诗、孝帐(白绸)。丧家做丧视其家庭状况,一、三、五、七日不等,人死后第七天为“头七”;满一个月叫“五七”;最多七七四十九天。请来和尚、道士念经,为死者超度亡灵。儿媳、子女都要披麻戴孝或穿白布大褂子。鞋帮蒙上白布,由于亲属远近不同,蒙布长短不一。孝子手执丧棒,守灵,向吊唁者“谢孝”。不论尊卑一律磕头,然后由孝子“谢孝”。这时由司礼人呼叫。有身份的人还请秀才作“祭文”(悼词),朱笔点主,叫“开祭”,形式更繁。逢“百日”、“周年”、“七月半”,戴孝上坟烧纸。
出棺需选吉利方向(背着“太岁”),或葬或柩,都请阴阳先生定穴。坟地要选风水好、地气足,谓之可出人物或发财的“宝地”。如果死期不好,要设法破除,否则家里要“遭殃”。
天主教徒、基督教徒死后,不烧纸,不叩头,不请道士立向,请牧师祈祷、洒“圣水”。
回族丧葬不论穷富都主张速葬。殡葬时不用棺材,死者也不穿寿衣,将其沐浴净身后,用大小“克方”(白布单)裹身,放入装饰讲究的棺罩抬到墓地。埋时,将活动的棺底抽出,尸体落土即葬。坟为长形,脚南头北,不起坟头。逢七日、四十日、百日、周年、冥祭(死者的生日),都要请阿訇走坟念经,以示悼念。丧家做“香宁”(用面过油炸)给亲戚朋友吃,以表谢意。回族土葬习俗今仍存。
建国后,旧的丧葬习俗渐消,陋习已废。人民政府提倡移风易俗,从简办丧事。50年代起,城镇干部、职工、居民逐步用开追悼会的方式寄托哀思;用戴黑纱、白花代替披麻戴孝;用花圈代替送纸。农村丧葬仍沿旧习,但搞封建迷信活动者为数不多。
火葬,即火化。70年代末起为减少土葬占用耕地,人民政府积极推行火葬。1980年,在县城南郊建立了火葬场;1981年开始火葬。火葬者多是机关干部、职工。城关镇对丧葬作出过规定:对城区死人士葬,不准抬棺招摇过市和用汽车送葬。今农村火葬者仍为数不多。
五、社会陋习
缠足旧时,女子从小就缠足,俗称“裹脚”,以长布条缠足,时间久之脚骨畸形,双足尖小,谓之“三寸金莲”。脚越小越好看,否则,会受人嘲笑,更难选配佳婿。1919年“五四”运动后,提倡妇女解放,缠足的女子逐渐减少。建国后,缠足习俗已得到根除。
结义与结干亲结义风俗自古有之,到民国时期仍很流行。有些亲朋好友志趣相投,结拜为异姓弟兄或异姓姊妹(大多数是单门独户,怕受人欺辱而结拜),又叫“换帖”。以后象亲兄弟或姊妹一样往来。此举有结义的,但也有少数做坏事的。此俗今仍有残留。
结干亲指男孩或女孩认干爸、干妈。有的男孩“金贵”,能认好几个干爸;有的一次认12个干爸,谓之避灾祛邪,长命百岁。每个干爸都按自己的辈份给小孩起学名。认好后,彼此往来,多赠送礼物。俗话说:“干亲不亲(清)”,意思指结亲双方各有目的。此俗至今仍有。
看风水和算命旧时,有专业风水先生,又称阴阳先生,怀揣罗镜,为别人选坟地、选宅基地,看门向;农村葬棺、盖房子甚至用土都请教他,否则不放心。今农村葬棺、盖房等仍有找阴阳先生的。
算命先生多为双目失明者,由师傅传授,懂得命书,以算命为生活来源。子女订亲合八字,身患重病,久婚不孕,生活道路坎坷等,要请算命先生算一算。建国后,破除迷信,算命先生绝大多数被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或送入残老院赡养。80年代,又出现一些新的算命先生在街头巷尾摆摊骗钱。
卖淫解放前,本县有暗娟,以卖淫为生。当时的妓女多出身贫苦,又受糟蹋。解放后,妇女翻身解放,人民政府对绝大多数的娼妓都进行了适当的安置和婚嫁。为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娼妓活动已取缔。80年代,少数品质恶劣、好吃懒做、贪图享受的妇女采取变相卖淫的形式骗取钱物;一旦发现,政法部门均给予制裁。
赌博旧时,赌博是公开的。不仅乡里有赌博,集上还设有赌场。赌具有四子宝、鱼宝、麻将、扑克、纸牌、骰子(色子)、骨牌等。一些赌棍专靠赌博、开赌场“抽头子”(也叫“吃头局”)为生。因赌博而倾家荡产、卖儿卖女、卖老婆的大有人在,甚至赌到家破人亡。逢春节或庙会期间,城乡赌风盛行。民国时期曾多次禁赌,但由于官场带头赌博,有令不行。
新中国建立后,赌博被列为刑事犯罪。县委、县人民政府曾多次下文禁止赌博,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赌风仍禁而不绝。50年代至60年代,集体生产,政治空气浓,赌博者较少。“文化大革命”期间,一度无政府主义,赌风复盛。80年代,搞活经济,政治思想工作有所忽视,赌风大盛。赌博涉及范围之广,参加赌博人员之多,赌资数额之大,令人咋舌。每场输赢由百元上升到千元,甚至万元。参加赌博的不但有农民、工人、市民,还有干部和知识分子。赌场上放高利贷、吃赢酒,赌徒之间尔虞我诈、明争暗斗,严重地腐蚀了人们的灵魂,败坏了社会风气,淡化了人情观念。赌博成了干扰经济秩序、危害社会治安的一大公害。1988年10月17日至11月8日,县以叶集为重点开展查禁赌博的专项斗争。共查处参加赌博人员151人,其中党员18人,国家干部2人,国家职工48人,教师11人,商人(包括个体摊贩)73人,农民17人。除给予16人批评教育外,其余均被处以治安罚款、拘留和收容审查;罚没款总额9万余元,捣毁赌博窝点37处,没收赌具19副。此后,县纪检部门、监察部门对一批参加赌博的党员、干部、职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六、社会美德
新中国建立初,国家进行“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五爱”教育,至今仍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
“文化大革命”中,由于受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极左路线的冲击,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被摧残。
本县开展“五讲四美”文明礼貌活动(“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和“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和“三热爱”活动(“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始于1981年和1982年。几年来,县委在组织、宣传、创建文明单位和“四有”(即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教育活动中,在全县树立“四有”教育的先进典型192个,评选出文明单位79个(包括文明村),文明户7960户,“五好家庭”12778户。各级党组织开展了移风易俗活动,全县已成立“红白事理事会”738个,建起“妇女之家”222个。
(一)敬老爱幼
柳树乡观山村树立敬老爱幼的村风。村里除给26户孤寡老人每年每人义务赡养粮800斤,钱80元,医疗费用全包外,还投资兴建敬老院和幼儿园各一所,将村里13位生活难以自理的孤寡老人和30名家中无人看管的幼儿收进敬老院和幼儿园,使他们老有所养,幼有所依。
孙岗乡陈店村龙井生产队有位百岁老太太台传宏,数年来由生产队赡养。1983年起,乡政府决定增加其“五保”钱粮,使其年均享受1000斤粮、1000斤草、100元款,还派专人侍候。台老太太逢人便说:“要不是共产党的领导好,我哪能活到这大岁数”。
中心乡孙岗村29岁女社员孙良芝,10年如一日为卧床不起的婆婆洗衣做饭、端茶送水;一日三餐,婆婆的饭菜她都另做,总是想方设法弄点好吃的送给婆婆。亲友们看望老人带来的礼物从不给孩子吃,孩子哭要,她就耐心劝导:“留给奶奶吃,要听话”。有一次她到亲戚家吃喜面,带回四个红鸡蛋,放得紧紧的,不让孩子知道,留给老人。冬天,为老人备制好棉衣、棉被,晚上用“盐水瓶”装热水暖被窝;夏天,为老人打扇子驱蚊。在她的精心照料下,老人幸福地安度晚年。邻里称赞她是“孝敬病婆的好媳妇”。
(二)抚养孤独
1985年,70岁的孤老烈属唐老奶奶的老伴病故,加上原来她就患高血压心脏病,一下卧床不起,生活失去自理能力。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省拥优先进个人城关镇北关街道民政干事孙文华得知后,主动请唐老奶奶搬到她家去住,并提出:“愿做老人的干女儿,心甘情愿伺候老人”。
老人住进她家后,孙文华数年如一日,为她端屎倒尿、洗衣擦澡、煎药熬汤,生活上处处关怀、照顾老人。如今,老人能下地活动了。她高兴地对人说:“我做梦也没想到,晚年丧偶,还会过上幸福的生活”。
(三)舍己为公
“当其位,谋其事,在其职,尽其责”。这是明友亭生前常说的话。1977年,他担任平岗乡副乡长兼公安员时,一伙不法之徒盗窃林木被他发现,他上前阻拦,遭到围攻。一伙人蜂拥而上,卡住他的脖子,他顽强搏斗,机智地放掉盗窃分子架车胎中的气,迫使这伙人将木材拉到乡政府接受处罚。1984年8月,平岗乡五里村农民一头耕牛被盗。他在姚李镇农贸市场找到了耕牛,抓住犯罪分子。他在任职期间,还配合水利部门收回群众私拆淠史杭配套工程的水泥板3000多块,收回护堤地500多亩。
1988年12月14日晚,六(安)叶(集)公路边的平岗乡综合厂浓烟滚滚,火光冲天。明友亭赶到火场时,综合门市部的大火已烧到屋顶。门市部南边是电锯厂,厂里堆放大量木材,中间是修配车间,北面是商店,周围有30多间民房,一路之隔是供销站。在这紧急关头,他组织人力并下令:“扒房屋,断火源”,使火势得到控制。火快扑灭时,一辆满载货物的卡车不顾人们的拦截冲了过来。他跳上车,想抓住车门阻住肇事汽车,但由于太累,从车上摔了下来,车轮从他的身上碾过,因公殉职。
1964年上半年,高塘公社一头母牛刚产下小牛就死了,小牛无奶。“五好社员”王厚兰就把自己的奶水挤给队里的小牛犊吃,抢救了小牛的生命。
1986年7月15日至20日,本县连降暴雨,部分地区遭受了严重的洪涝灾害。
7月16日上午,姚李区委书记张士杰检查灾情到了洪集乡会馆村油坊河口,这里离他家仅一河之隔。这时,有两条小船要往杜楼方向去,有人建议说:“张书记,你爱人和孩子都被围困在洪水之中,家里多次捎信,你就回家照顾一下吧”。他说:“那怎么能行?现在全区有1500多人被洪水围围,我哪能回家呢!”下午,他赶到洪集乡政府,组织人员,到灾区解救被洪水围困的群众。当天夜里,他又接通了区直单位的电话,要求他们立即行动,将姚李镇各商店、饭馆的饼干、油条、大馍等食品集中起来,第二天上午赶送给灾民。
7月18日,张士杰陪同地委书记黄树勋一道到洪集乡会馆村文昌队看望灾民,这里离他家只有2公里了。有人又带信来,说他爱人和孩子还困在水中,家里的两间厨房也已开始倒塌,要他赶快回去。他听了,对来人说:“我家的房子已经倒了,我回去又有什么用呢?至于家人的转移问题,乡、村的同志会安排好的。目前,全区还有4800多灾民没住房、没饭吃,这可是大事啊。”当天下午,他找到了区粮站、洪集分站和区财政所的有关负责同志,临时借了8000斤大米送到灾民手中。
7月19日,张士杰和行署副专员周蜀生摸水来到了杜楼村。这几离他家只有半华里,周蜀生叫他回去看看。可是,他并没回家,而是摸水走了1.5公里,赶到了新中六合队看望倒了房子的群众,帮助他们解决了具体困难。
1986年7月15日深夜,瓢泼大雨下个不停,洪集乡东岳村养鱼专业户陶启源查看完拦鱼网刚回村,就听见四周响起“破圩了”的呼喊声。人们扶老携幼往高处转移,他老伴催促他快去二道河把自家的渔船划回来。他叫儿子照顾好家里,自己坐在仅能容纳一人的鱼桶里,拼命向二道河方向划去。
陶启源来到二道河堤上,洪水向下游奔流。这时,他家的拦鱼网向下游窜去。当时,他只要重新埋好拦鱼网,就能保住自己的20多万尾即将到手的成鱼。可是,他已经顾不上了,跳上渔船,操起双桨,奋力向村里划去。当接近圩堤时,乡党委书记正扯着嗓子指挥群众转移。陶启源把船划拢,急切他说:“快,我划船,你救人”。他迎着风浪向赵墩和桥集村划去,隐约看见一个人影在洪水里挣扎。他迅速把船划过去,一把将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拉上船。接着,他又在赵墩和桥集村连救了26名儿童和老人。
黄昏时,陶启源把船靠近家门口时,看见坛坛罐罐漂了满院。他没有多想又继续在村里寻找没有来得及转移的人。在一棵大树下,一对60多岁的老夫妇站在木桌上,洪水已接近桌沿,眼看就有生命危险,两位老人手扶着树干在哭泣。这时,他赶到了,忙把他们救上了船。
天亮时,陶启源在公路旁见到家人。当得知西村还有200多人被洪水围困,乡里正为送不去干粮而发愁时,他又带着二儿子装上五袋干粮划船送粮去了。
(四)舍己救人
石庙乡裴桥村路口队农民李月友,初中毕业回乡务农。1983年,农民曹月兰丈夫病逝,家庭生活有困难,李月友主动承担她家的农活。
1985年4月25日上午8时左右,本村青年妇女李俊霞和其姑妹刘家月先后跑向村边的洪小庙河边,神态特异,正在田间劳动的李月友发现后,便尾随其后。李俊霞刚到河边一头扎进两丈多深的水里,刘家月为营救嫂子,也跟着扑下河去,李月友来不及呼喊救人,更来不及脱去衣服和胶鞋,纵身跃入河中。当时,六、七级的西北风夹着毛毛细雨,水面上掀起尺把高的波浪,把两名落水者冲向河心。李月友奋力搏击,一手牢牢地抓住挣扎不休的李俊霞,一手奋力划水,把已处于昏迷状态的李俊霞救上岸。然后,再次扑进水中,向仅露双手的刘家月艰难地游去。当人们闻讯赶到河边时,只听到李月友呼喊:“快救刘家月”。寒冷和过度疲劳,使他两腿抽筋,没入水底……
李月友牺牲后,裴桥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团支部召开隆重的追悼大会。共青团安徽省委根据李月友生前的要求,追认他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并号召全省广大团员、青年学习李月友热爱农村,热爱生活,助人为乐,舍己救人的品德。共青团霍邱县委授予他“舍己救人的好青年”称号。
(五)扶困救贫
马陈乡王楼村桃园队一农民夫妇,在1985年拆墙时被砸死,撇下四个未成年的孩子。村里党员群众和小学生主动捐钱460元,安排死者的后事和孩子的生活。全村32名党员主动为郑家种好12亩责任田,使四个孤儿生活有了保障。
孙岗乡孙岗村和平岗乡尧岭村两户农民于1985年秋先后遭火灾。这两个村的干部和群众主动献款2040元、大米2300斤、草1万多斤、竹子400多斤,为这两户建新房7间。克服了受灾后生活上的种种困难,体现了“一方有难,众人支援”的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致富扶贫
叶集镇古心畈村民兵营长翟培选,1976年从部队退伍回乡后,面对本村人均0.4亩耕地、群众生活极为贫困的现实,了解到“川贝”在国际市场上价格昂贵的信息,到叶集医药分公司购买了几斤“皖贝母”在家育苗成功。
为发展“皖贝”生产,他利用自己的资金,无偿地为周围农民提供服务:先后资助和赊给全村20多户贫困户50多公斤“皖贝”种;利用本村“青年之家”、“民兵之家”义务举办七期“皖贝”种植培训班,达100多人次。把自己多年来摸索的一整套培育、管理和贮藏贝母的经验传授给周围的农民。在“皖贝”易发病虫害期间,自费购置喷雾器和农药,无偿地为本村农民喷洒农药,每年在50户以上。对那些初种户,他无偿地提供咨询服务。
1987年,全村465户就有235户种上了“皖贝”,所种的87亩皖贝价值50万元,当年农民纯收入30万元,全村平均每户增收200多元。种“皖贝”的收入占全村农业总收入30%。种植面积扩大到95亩,成为“皖贝”种植专业村。
1988年12月,翟培选被省人民政府、省军区授予“民兵致富扶贫先进标兵”称号。
(七)助人为乐
城关、叶集、河口、周集四个镇的粮店职工近年来在门市部设置服务台,备有针线包、扎袋绳、打气筒、小油瓶等,为顾客提供方便。此外,坚持为五保户、困难户和离退休老干部300多户,500余人送粮送油上门。叶集镇粮店职工为全镇老弱病残者送粮上门达22年之久。1987年上半年,这个站对全镇103户、125位孤寡老人送粮油上门1万多公斤,兑换粮票1000公斤,还为病残老人打水、扫地。1984年、1985年、1986年,连续三年被评为省“六好粮店”。
城关镇汽车电瓶维修专业户信金龙,劳动致富后,关心社会。1985年春节,他和妻子商量,送给城关敬老院一台价值420元的黄山牌14英寸黑白电视机。1986年元旦期间,又为城关160户五保老人送去红、白糖各一斤,价值270元;同年秋,城关镇牌坊乡西村遭灾,他送去300元,支援灾民生产自救。他还多次为“育苗幼儿园”义务维修游艺设备和运动器械;雇人为幼儿园打扫庭院和厕所。两年来,购买国库券800元。被城关镇人民政府命名为“文明户”;被社会誉为“精神文明之家”。
(八)捐资兴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霍邱城西湖83125部队与霍邱第二中学,在共建精神文明活动中,鱼水情深。1984年,霍邱二中进行智力拥军,为部队培训两期学员110人,通过考核,全部达到高中文化程度,使军队干部的文化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部队则发扬爱民光荣传统,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困难。二中门前的路,原来是条200多米长的土路,天阴下雨,道路泥泞。1985 年春,部队为学校动支2万元专款,并派出车辆拉运砂石、水泥,修成一条3米宽的水泥路。
1985年秋,“二中”刚开学,部队首长发现学校因增班缺少桌椅等物,部队为学校送来了10套桌椅、10张单人桌、六副单双杠、二张乒乓球桌和其它一些教具。同时,还送来1400多片瓦,为学校修好三间危房。
1985年桥店乡集资3.57万元建校舍7幢32间,修旧房142间,购课桌377张,维修课桌150张,基本达到了国家提出的班班有教室、人人有桌凳、校校无危房“一无两有”的要求。
(九)重视智力投资
柳树乡观山村党支部,重视智力投资。1985年以后,村里先后用30万元建起了花园式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各一所;学生一律免费入学,普及了小学教育;教师工资向上浮动一级。同时,村里办有夜校,举办农民技术培训班;放映农业科教片,普及科技知识;组织农民外出参观学习;利用广播、宣传栏提供致富信息。全村已扫除青壮年文盲;科学技术得到应用。
姚李镇长岗村是个300多户、1000多人的小村。数年来,村党支部重视教育,办了村级完全小学并附设初中班。每年都要输送一批品学兼优的毕业生。1979年恢复高考以来,支部每年除拿出2000多元资金办教育外,还设了“人才奖学金”,规定:考人中专者,颁奖50元;考上大专者,颁奖80元;考上本科者,颁奖100元。学生在校期间,家里承包的田不退。
实行奖学金之后,农家孩子都愿读书。截止1988年,这个1427人的小村子考取中专的21人,大专的11人,大学本科的6人。
(十)移风易俗
叶集镇南街办事处瓦房村高中毕业回乡女青年曹荣玉,高考落榜后不灰心,破除女子不能学木匠的旧俗,随父学木工。在她的带动下,全村近200名妇女从事木工生产,《人民日报》记者为此亲临采访。
(十一)兴修水利
冯井乡八里村叶庄队共产党员、生产队长王大海1986年靠35元起家,发展水果生产,两年收入5500余元。在他的带领下,全队户户栽果树,开辟果园40余亩,户均栽果树94棵。他致富不忘乡邻,为解决叶庄大堰两边非涝即旱的问题,决定把自家积攒多年准备盖瓦房、娶媳妇的6000元资金用到水利建设上。他们自己设计、施工,自己上山拉石头,两个月的工夫,把两座滚水节制闸桥建成,涝能排、旱能灌。1988年夏季特大干旱,叶庄队170亩水稻亩产400公斤,使二村六队的800多亩水稻也同时受益。霍邱县委授予他优秀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
(十二)五好家庭
刘李乡迎龙村女社员汪兰田,全家16口人,婆媳、妯娌之间从未吵过嘴,红过脸。家里大、小事由汪兰田安排,生产、副业各负其责,很快致富。1982年,汪兰田被评为出席省“五好家庭”表彰大会的代表,荣获“五好家庭光荣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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